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一、一级防火责任人(理事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将防火工作纳入医院行政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全面负责医院的消防工作;
(二)负责组织制订本院逐级防火责任制度,布置、贯彻实施全院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院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火险隐患整改,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四)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消防队管理教育,结合医院实际开展灭火演习,为加强医院消防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五)按照消防要求,指导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六)发生火灾事故,积极组织职工群众进行灭火,并负责查明起火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七)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总结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表扬、奖励为消防工作做出贡献、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批评、处理违反规定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二、二级防火责任人(科室负责人、护士长)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科室的防火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规定,负责制订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应急预案和工种防火安全守则;
(二)定期总结和布置防火安全工作,并经常性的对本部门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火安全意识;
(三)每周对本部门、科室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向上级汇报;
(四)凡动用明火必须向安全保卫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实施;
(五)加强对本部门、科室义务消防队员的领导,组织学习消防业务知识;
(六)认真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七)发生火灾时,应积极扑救,并及时向院领导和安全保卫部报告;
(八)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本部门、科室发生火灾的原因,各极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情况。
三、三级防火责任人(联络员、当班人员)职责
(一)负责科室的消防工作,贯彻落实医院、部门防火安全规;
(二)向本科室职工具体交待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和守则,对危险作业场所采取预防措施,保证工作安全;
(三)教育本科室人员认真遵守防火安全规定,并经常性的对群众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四)严格遵守运用明火的规定,事先必须填写申请单,经安全保卫部批准后才能实施;
(五)保管好本责任区的灭火设施及器材,保证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六)每天对本科室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时,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八)发现火灾时应积极组织扑救,扑救中要服从命令听指挥;
(九)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如实提供情况,并保护火灾现场。
一、在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二、进行防火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演习,努力提高防火、灭火应急能力;
三、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负责本单位消防器材和设备的日常检查;
四、熟悉我院电源、水源、道路、消防重点部位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分布情况;
五、一旦发生火险、火灾事故要积极参加扑救;
六、利用各种场合,采取各种形式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四、协助二、三级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宣传安全用电、用火的知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一、在本部门负责人领导下,拟定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制度和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文案;
二、负责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学习和训练工作;
三、组织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和预防措施;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学习和考核工作;
五、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器材,保证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转,发生火灾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及消防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灭火;
六、一旦有火警,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参与火灾原因的调查和对责任人的追查。
七、为落实科主任、护士长安全防火责任制,由医院与科主任、护士长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在安全保卫部主任的领导下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进行严密的监视和运用,认真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三、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实验,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经常向单位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五、确认发生火灾后,要根据情况报告医院保卫部门或“119”消防大队,不得迟报和不报。并及时、准确启动有关部们消防设备,正确有效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组织扑救火灾决策当好参谋。
六、要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各项技术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