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灵活用工管理方案(精选19篇)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用工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降低使用外用工的`事故责任和法律风险,杜绝因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范围

劳务用工(以下简称外用工)是指公司项目分公司、班组及作业现场,从事与建筑施工生产有关的工作的城镇临时工、民工。

二、管理制度

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外用工合同的格式,履行审批程序,提出现场管理要求和管理方法,列入各方安全职责的内容和各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三、合同

公司必须与外用工所在的企业(以下简称对方企业)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不得与外用工直接签订劳务合同。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并附有安全施工措施,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施工措施要经过公司安全监督部门(工程技术)审查同意。对方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管理能力。

四、资质和条件

1、对方企业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并具有劳务提供的营业范围。

3、使用的外用工需体检合格,并有相应作业的技能和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须有相应证书和资质。

4、外用工必须与对方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或属于对方企业职工的书面证明)。

五、劳动关系

1、与对方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只发生劳务承包的合同关系,不产生劳动关系,基层各用人单位不得直接向对方企业提供的外用工发放工资、资金等费用。

一、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定。

二、公司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

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

三、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应聘人员登记;

(四)面试或试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

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财务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术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总经理的意见制定招聘方案;

仓库主管、文员、技工、普工由用人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分管副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制定招聘方案。

五、公司在招工钱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

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财务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师由公司副经理主持面试或试工,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车间)协助;仓库主管、文员、技工、普工由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或试工,用人部门(车间)协助。

八、录用工作内容有:

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录用未成年工时,还要填写《未成年工登记表》;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厂牌、出入证、考勤卡、工作服等;

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

九、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应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情况,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十、公司实行新录用职工上岗健康检查制度,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要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公司对从事未出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职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录用职工后,应同时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能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在职工开始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之日起20日内书面通知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职工要在收到通知的次日前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否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职工逾期未告知是否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在职工开始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之日起28日内书面通知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并开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十二、应聘人员到本公司应聘要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和文凭、技能证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求职者提供的证件有:

1、近期免冠照片4张(录用登记表1张,出入证1张,居住证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计划生育证明;

4、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证、毕业证等);

5、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十三、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现职工提供个人虚假信息和证件的,视为劳动合同无效,公司可立即通知职工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

职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录用后,一经发现便报公安机关,有公安机关处200—1000元的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

十四、求职者应在求职申请表中承诺与其他单位没有存在劳动关系。

十五、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

2、吸毒人员、逃犯;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4、患传染病和患职业病应退出劳动岗位人员;

5、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应聘岗位的人员。

十六、公司在招用特殊工种的人员时,要把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录用条件。所有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均要持证上岗。

难以招到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人力资源部应尽快报公司批准,招用其他人员,并按照本公司《职工培训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其参加培训。

无职业资格证的人员,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

十七、接收在校学生到本公司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要同学校签订实习或社会实践活动协议,明确学生的实习或社会实践活动范围、生活待遇、安全卫生事故责任等内同。

十八、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将全部职工的有关情况记入

构建现代企业激励机制的一些思考激励对于调动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起着关键的作用,如何建立一个适应企业实际情况的激励机制显得格外重要。我们从一些实际常见的企业激励问题分析出发,来思考一下什么是可行的激励机制。

(一)确定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激励机制,但高薪是否为强劲的激励措施

现代企业中有很多人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象员工的激励问题,认为只要给他们汽车,房子,高薪等物质利益,就能留住员工,激励员工,其他的一切问题也都好解决。但情况并不是这样。

高薪并不是有效的激励措施

显而易见的问题,一个员工在企业中取得工资的多少和怎么取得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企业老总给员工无论多少工资,并不能保证此员工一定卖力地为他效劳,即使他出于感恩也许会卖命地给你干。让我设想一下两种工资机制。一种是给员工固定工资,但没有奖金;另一种是没有固定工资,但依据员工业绩,从利润中提成。设想一下,不说两个工资机制下员工的个人收入,但从员工的工作态度上,两者肯定有所差别。

从员工角度来说,他更愿意从事一种有固定收入的工作,因此他更偏好于到设置第一种工资机制的单位工作;但从企业角度看,第二种工资机制更利于激励员工。因此,在设计企业激励机制时,要明确拿多少和怎么拿的区别。

低薪也是筛选员工有效的机制

新设公司和比较成熟的大公司之间的激励机制应有所不同。对于一个新设公司来说,资金实力不强,现金流量一般而言比较紧张,而且新设公司较难从金融机构贷到资金。因此,新设公司应当减少在现金方面的支出。高薪对新设公司而言不太可行。

对于一个新设公司,招聘员工时要挑取有创新进去能力和一定冒险精神事业心强的人,并且低薪将那些只图物质利益的人拒之门外,摆在新设公司面前较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较好地结合起来,稳定员工队伍。这本身有利于保持整个队伍的士气。

应设计实际可行的薪酬方案

企业内部不同的员工,其个人偏好也有所不同。对于公司自己认为应当培养核心员工的人可以考虑采用职位、股权而非奖金来激励。对于一般员工,收入方面的奖励可达到其努力工作的目标。

而对于不同年龄的员工,也应采用不同的激励方式。一个较大年龄的员工来应聘,他不可能奔着事业来的,对于这样的员工,薪酬而非股权才是更合适的激励。而且,对于他们而言,追求稳定性是该年龄层次的特点,另外,工资构成上,固定工资要占较大的比例,奖金比例适当地降低一些更为实用。

而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提供一个让其充分发挥才能和潜力的环境以及职位上的激励更为有效。对于这样的人,工资的构成中固定工资比例小一些,而奖金比例应高一些,不失为一种更好的措施。

(二)激励也需技巧,克服激励过程中常遇见的问题

企业老总们都想通过自己的激励措施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来为他们工作,但实际的激励效果却不那么明显。他们往往单凭经验或感觉行事,常常步入无效激励的胡同。

问题之一:士气低落才激励很多管理者都认为激励上常规性的工作,无须花太多的精力。其结果呢,至到公司内部人员频繁跳槽,才认识到激励的重要性,但已为时过晚。激励应保持连贯性,才能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留住人才。

问题之二: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有失偏重,形式单一现实中,一些企业老总并不总是考虑员工的内心需要,即马斯洛的高级需要。在激励时不分层次,不分形象,不分时期,都给予物质激励,形式单一,造成激励的边际效应逐年递减。造成企业费事费财,激励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因此,在激励时必须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进行有机的结合,必须在形式上多样化,这样才能保证实现激励效应的最大化。在激励前,一定要搞清楚员工最需要什么,而且想方设法满足他,并且形式灵活,才能有利于激励效果。

问题之三:轮流坐庄搞平衡,挫伤了先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企业激励过程中往往难以做到拿真正标准来衡量,评先评优轮流坐庄,今年你当,明年我当,年年如此,年年走过场,先进不再带头,后进保持着落后,激励成为可有可无的工具。

问题之四:缺乏考核依据,激励成为无源之水一些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工作标准,难以对员工进行合理的业绩考核。企业效益好时,领导一拍脑袋,就发奖金,多少研究一下就敲定。大多的企业比较流行的做法是,“当官”的多拿一些,员工少拿一些。奖金成了“大锅饭”,发了白发。激励下属应当有依据,这个依据就是对工作业绩的考核。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起激励机制,要让员工明确工作目标,并且清楚实现目标后能得到什么回报,这才能调动大家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以人为本,有效激励员工,确定富有人性化的激励机制

人力资源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在激励人才过程中,企业应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切实体现出对员工保持不变的尊重,才能赢得员工对企业的忠诚。

(1)强调以人为本,重视企业内部沟通与协调工作

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员工具有灵活性,创造性,积极性。因此,人力资本的管理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和“人高于一切”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认为员工是公司最为重要的资产,他们值得信赖,应当受到尊重,能参与与工作有关的决策,会因为受到鼓励而不断成长,以及希望实现他们自己的最大潜力。

沟通是一种很好的激励。企业在决策过程中,要建立起上下畅通的言路,使领导和员工之间的能够就一些分歧进行沟通,对那些关系员工利益的事情进行协调,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为员工安排的职务必须与其性格相匹配

每个人都有性格特质。比如,有的人安静被动,另一些人则进取而活跃;一些人相信自己能主宰环境,而有些人则认为自己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环境的影响;一些人乐于挑战风险,而另有些人倾向于规避风险。组织行为学有关性格与职业的阐述中指出,员工的个性不相同,他们从事的职业也应有所不同。与员工个性相匹配的工作才能让员工感到满意、舒适。比如说,喜欢稳定、程序化工作的传统型员工适宜会计、出纳员等工作,而充满自信、进取心强的员工则适宜让他们担任项目经理、公关部长等职务。如果让一个人干一种与其个性不匹配的工作,工作绩效可想而知的。

(3)慎重奖励,针对不同的员工进行不同的激励

人的需求包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等若干层次。当一种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员工就会转向其他需求。由于每个员工的需求各不相同,对某个人有效的激励措施可能对其他人就没有效果。管理者应当针对员工的差异对他们进行个别化的激励。比如说,有些员工偏好于工资,而有些员工偏好于休假。有针对性的激励容易使员工觉得自己享有地位和受到尊重。

(4)激励机制要保持公平

员工工作中难免将自己的报酬与其他人比较,如果员工感到不公平,会造成其失望,不再努力工作甚至跳槽的可能。管理者在设计薪酬时,员工的经验、能力、努力程度等应当在薪水中获得公平的评价。只有公平的激励机制才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5)为每个员工设定具体而适当的`目标,对完成目标的员工进行奖励

有证据证明,为员工设定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通常会使员工创造出更高绩效。目标会使员工产生压力,从而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工作。另外,对完成既定目标的員工进行奖励,以强化他的进步行为。

总而言之,激励对一个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现代企业的发展更为重要。面对着激烈的国内外经济竞争和我国现代企业本身固有的劳动者积极性不高、生产率低下等情况。现代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保持着对人才恒久的吸引力,一个有效可行的激励机制的建立显得格外关键。

部门员工激励

具体来说,当员工的需要被满足时,员工就能够被激励,就会有工作的积极性;而员工的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他就不会被激励,也就没有工作积极性。

那么,什么是需要呢从管理论知识角度,我们可以给需要下这样一个定义:需要是个体由于某种重要东西的缺乏或被剥夺而产生的内心紧张状态。

在这个定义中,缺乏或被剥夺是产生需要的两种方式。人们不仅因为缺乏而需要,也会因为被剥夺已经拥有的需要而产生的需要。因此,激励员工不仅要靠给予、奖励,也要靠惩罚。

需要是员工努力工作的源泉,作为管理者只有深刻理解、把握员工的需要,才有可能踏上激励员工的正轨,才有可以激发出员工努力工作的热情。

首先了解员工的需要,了解员工的需要是一切激励措施的前提。不同类型的员工,其主导性的需要是不同的。管理者在实践中应该根据不同层次的需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以引导和控制人的行为,使之与公司、部门的或社会的需要相一致。

其次,重视员工的需要也体现了人本主义的管理思想。部门应该把了解员工需要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进行,幷且采取一些科学的调查手段,不能仅仅限于谈心、观察等经验性手段。

员工的这些需要是:

在工作中知道部门对我有什么期望;拥有把工作做好所必需的工作环境(包括工具和设备等);在工作中有机会做最擅长的事;在过去的一星期里,我出色的工作表现得到了承认和表扬;在工作中上司把我当作一个有用的人来关心;在工作中有人常常鼓励我向前发展;在工作中我的意见和想法一定有人听取;部门的工作目标让我感到本职工作的重要性;我的同事们也在致力于做好本职工作;我在工作中经常会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在过去的六个月里,有人跟我谈论过我的进步;在过去一年的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技术和个性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等等。

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让员工满意,无疑会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其自身才能,使某部门的绩效改善与提升,从而给公司带来切实的效益。

针对员工需求优化部门激励措施

从字面上看,激励有激发、鼓励、诱导、驱使之意。而在管理科学中,激励不等于奖励。仅仅将激励狭义地从字面理解为正的鼓励,只强调利益引导一个方面是不准确的,用于指导实践则是有害的。管理激励,从完整意义上说,应包括激发和约束两层含义。奖励和惩罚是两种最基本的激励措施,是对立统一的。

部门的一项奖励措施可能会引发员工的各种行为方式,但其中的部分行为幷不是部门或组织所希望的。因此必须辅以约束措施和惩罚措施,将员工行为引导到特定的方向上。对希望出现的行为,部门用奖励进行强化;对不希望出现的行为,要利用处罚措施进行约束。

员工工作阶段与部门激励方式

部门员工激励结论:

回顾管理学界的激励理论,它们都在传递着一个重要信息:要有效激励员工没有简单的方法,也没有一个措施能够确保一定激励有效。这是因为激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

它取决于:人与人之间的大相径庭的不同追求的需要;内在激励因素与外在激励因素混合组成中,各自占多少份额才是最有效的;由于每个人的经历和对奖励的预期水平的不同,对奖励的期望水平也不同;在组织文化产生影响的社会背景下,部门管理者与员工们之间造成了名目繁多的、难以预料的、难以控制的激励力量。

金钱刺激的短期效果

对绝大多数企业的员工来说,理想的工作安排可能是人们对工作感兴趣的原因,但如果良好的监督和恰当的基本工资或薪水等等方面无所不包的话,将肯定带来有效的工作绩效,获得员工的满意。然而,实现这样一种令人满意的结果是不太可能的,特别是一旦金钱刺激不恰当,将更不可能获得这种效果。

当然,我们首先应该清楚地认识到,金钱刺激的短期效果是激励员工工作的最基本要素,即工资和奖金,这也应该是报酬体系中的基础。

据了解,一些企业其劳动结果的衡量可以直接体现在每个员工的计件上,这也是我们通常所采用的计件工资制,效果当然是明显的,多劳多得。专家分析,适合采用“按结果支付报酬”方案的企业有四个条件:

能够对工作加以衡量,并且能够将它们直接分配给个人或小组;在实践中,这指的是高度重复性的手工工作,就像在大规模产品制造中所采用的。

工作步骤基本是由工人本身控制,而不是由机器或者他们所使用的程序控制。

管理层有能力维持一种稳定的工作流程。

任务并不受手段、材料和设备等频繁变动的影响。

长期激励方案

采用激励方案的建议以及这些方案短期所能带来的收益,似乎可以解决问题,但事实是现阶段许多企业的员工已不限于获得这种短期的利益,还需要长期的利益保障。这就是我们常提到的期权制,以分红权、股权的形式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联想集团在1985年所实施的分红权。联想拿出35%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初创人员及其它员工,有效地激励了员工士气,也增加了企业凝聚力,使之不断发展并成为我国电子百强之首。与联想同期的四通公司,则由于分红权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而几尽四分五裂。

另外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激励方案对报酬支付结构造成的扭曲效果。不管什么原因,如果某一群体的刺激性收入增加了,都会带来员工之间报酬的相对调整。有时候,这种报酬相对性的重视程度会非常大,导致某些人在报酬上产生不平衡心理,并导致对这种变革的抵制。在随后要对激励方案所作的任何调整上,也会产生争议。

对恰当的报酬支付安排给予认真考虑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适用长期激励效果的企业大部分是技术含量较高的企业或是优秀的现代企业,不当的安排将会给企业带来危险。如1995年由尼克·李森引起的高达8.6亿英镑的损失,导致了巴林银行的倒闭,其原因正是对利润和奖金无节制的、不顾一切的发放。事实上,同只是对员工付以基本工资或薪水而需要投入的管理精力相比,如果采用长期激励方案,这些方案会要求大量的、甚至是更多的管理精力,才能实现业绩目标。

因此,适当的长期激励效果是企业应该考虑的以增加企业凝聚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贵州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用工单位有权招聘使用他人;

2、用工单位有权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即对聘用人员进行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社会公德等行为进行监督并举报。

4、用工单位聘用人员时督促聘用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必须要求聘用人员(育龄妇女)及外地居住在本地辖区内的聘用人员家属每季度到村(居)民委员会检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通知妇检对象到村(居)民委员会参加妇检。

6、用工单位不按规定期限报告村(居)民委员会的,将按《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七十二条规定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等合法证件。

第6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2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第14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4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第一条是规范单位和职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第二条员工应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三条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第四条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08:00——11:00

13:00——17:00

第六条员工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的假日和法定假日如下:

(1)假日是每周的星期六、星期天。

(2)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第八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薪:员工累计工作不到1年,年薪为5天。已经十年不到二十年的,年薪是十天。已经20年了,年薪是15天。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享受当时的年薪:

1。员工依法享受寒假和暑假,假期天数比年假天数多。

2。员工休假累计20天以上,公司不按规定扣除工资。

3。累计工作不到1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4。累计工作不足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5。累计工作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2)结婚假期:员工本人结婚,可休结婚假,假期不得超过7天。晚婚(男性满25岁,女性满23岁)的奖金增加是7天。假期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

(3)丧假:员工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妻子死亡可以请丧假,休假不得超过5天。在国外奔走的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期,路程假期不是事件假期。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4)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出生的,每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性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用由夫妇各承担50%。另外,经所属公司批准,产假可以增加3个月,但减免3年的独生子女费。节假日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女职工怀孕流产后,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如果怀孕不到四个月,产假是15到30天。孕期4个多月的,产假42天。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以上不包括未婚生育)。

(5)探亲假:在职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不能和配偶和父母住在一起,也不能在假日内回家休息大约一天晚上,给探亲假。

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休一次假,休假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休一次假,休假20天。

第九条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年数和本公司的工作年数,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下的,本部门工作年数在5年以下的是3个月。五年以上的是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上的,本部门工作年数在5年以下的是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是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是十二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是18个月。20年以上的是24个月。

第二章工资福利

第十条员工依法享受节假、年薪、探亲假、结婚假、葬礼假、产假,支付休假工资。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支付假期工资。第四章劳动纪律与员工规范

第十一条工作规定:

(一)员工应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上班工作不得委托他人注册或代替他人注册。每天的工作由员工签字确认。

(三)员工不得无故缺勤。

(四)因事、生病必须向人事干部或主管请假,人事干部或主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字。如果人事干部或主管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签字,员工可以向职场领导反映。

(六)一次迟到或提前退休5分钟以上的,必须重新办理休假手续。否则,我会旷工半天。

(七)未履行休假、继续休假、补充休假的手续,不能擅自工作的人,全部缺勤。

第十二条工作规则和职业道德:

(一)进入工作单位时,必须按照工作单位的规定佩戴工作证或工作服。

(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岗位合法合理的正常工作安排。

(三)严格遵守公司各规章制度。

(四)工作期间,忠于职务,不消极怠慢,不做私事,不工作,不吃零食,不玩耍,不大声笑,不喧闹等,尽责自己的工作。

(五)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垃圾,保持职场环境卫生清洁。

(六)保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破坏公司财产。

(七)提倡增收节约,开源节约,节约水、电、煤气,严禁浪费公物。

(八)搞好职场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勉强吵架、吵架、散布谣言。

(九)关心公司,维持公司形象,敢于与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十)上班后立即开始工作,工作结束后没有特别的事务不能停留。

(十一)遵守机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机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安全规则:

(一)员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己掌握的各项物品的维护、维护和使用前检查工作。

(二)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向人事干部、部门主管等有关领导报告。

(三)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应始终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四)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吸烟应在指定场所,充分注意烟火。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工作结束时,整理机械、器具、材料和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闭门窗,关闭门锁。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和部下的子部门和部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临时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3、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临时用工。

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

4、本办法所指临时用工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使用年限较短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

第三章临时用工录用

5、录用程序

⑶临时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项目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临

6、录用条件

⑴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周岁至58周岁。⑵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7、聘用管理

⑴对于聘用的临时人员(特别是专业性强、特种作业等)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需持证上岗,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凡经考核录用的临时工,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3)人力资源部负责给新录用的临时工办理报到手续,并与其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第四章临时用工管理

8、临时工在工作期间,由用工部门负责其教育和管理,在用工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协议期满,用工部门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清退手续。

9、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临时工,用工部门必须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须指派一名正式员工负责领导其工作,经常检查、督导和纠正其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可宣布停止其工作。

10、公司所有临时工一律穿戴劳保用品。

11、临时工在工作期间,不得以各种理由请假,原则上部门经理没有权利批准请假。

12、若非公司工作安排原因,在生产任务没有结束之前,临时工擅自离开工作场地,自离开之时起,公司不予结算一切费用,双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工部门要将情况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章附则

13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狠抓安全宣传教育,让安全理念成为行为习惯,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推进安全理论创新,努力营造有利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实现本质安全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主题

规范安全行为、遵守安全法规、执行安全标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程,实现零事故。

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活动达到要求

1、每个员工做到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自律自己的行为,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结合工作,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安全技能,通过自我管理,逐渐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2、员工具有如下安全行为规范

(1)工作期间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和冒险蛮干;

(2)操作工不允许操作其它岗位的设备、设施,严格按照员工上岗制度执行;

(3)转运零件时不准踩、踏、滑用周转车辆,严禁快速转运;

(5)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衣服按“三紧”要求,即:袖口紧、领紧、下摆紧;

(6)员工上班期间不准穿拖鞋、不准戴首饰、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穿短裤;

(7)每个员工须爱护和正确的使用设备、机器、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不准故意破坏;

(8)操作工在操作旋转设备时,严禁戴手套进行操作;

(9)员工须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操作卡,不违章操作;

(10)发生事故应即向上级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介绍情况;

(11)进入生产现场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12)进入有可能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办理登高证(临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登高作业要求执行);

(13)从事电气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按临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电气作业要求执行);

(14)进入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场所,应穿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

(15)生产(工作)现场的材料、零件、成品、半成品不得乱堆乱放,堵塞安全通道、消防设施、配电设施等;

(16)员工不得酒后进行生产作业,不得将设备带“病”操作,必须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7)维护、保养、维修设备时,应关闭设备电源,并挂相应的警示标识牌后,方可作业;

(18)相互配合作业则应采取呼应答确认(即一方呼唤,另一方应答,第一方确认应答正确了,命令执行再进行操作。在呼唤应答的同时,还应辅助以适当的手势和动作);

(19)其它国家和行业的安全行为标准。

五、实施方法

1、开展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活动是通过狠抓“四个阶段管理(自然本能、严格监督、自主管理、团队管理)”工作,不断纠正员工不安全行为,逐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

2、公司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开展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活动评比细则》,20xx年3月启动活动,每月安环室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进行一次评比。

3、本次评比用百分制评分办法,评比标准分为四大项,每项25分,共计100分。评比获90分的(含90分)为“合格”单位;评比获90分(不含90分)至95分(含95分)为“优秀”单位;评比获95分(不含95分)以上为“标兵”单位。

4、每次活动评比过程中,评比项扣分超过该项标准分,将该项当零分计。

5、评比过程中,对重复出现的存在问题须加倍扣分。

6、安全职能部门在日常巡查过程发现存在问题和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季度考评查出存在问题将其列入月度评比中扣分。

7、年底,对平均成绩达到“优秀”或“标兵”级别的单位,按照《关于下达20xx年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和奖励方法的通知》规定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认真把这次活动作为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抓好本单位安全制度、规划、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及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善本单位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

2、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内各类人员在开展活动中承担的具体任务,将开展活动责任层层分解到班组,落实到每一名员工。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良好个人行为,使员工真切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领导对安全重视及自身做好安全的必要性。

3、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又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水平,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员工防范事故的本领和提高员工处理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为了使各单位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公司在活动资金方面可给予适当补帖(一年内每单位活动资金20xx元以下,如活动经费不够,再由开展活动单位补足)。

5、各单位通过抓反复、抓日常、抓细节中逐日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特别是要坚持抓好每班召开班前安全会,要求当班班长要讲安全,班后会要求班长指出当天存在的安全问题,以及提出解决措施,以及认真实好“一指问题法”,以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加速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形成作业现场的违章操作随时有人制止好风气。

6、各单位要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监督管理,发现违章行为,先找出违章根源,后采取相对应处理措施。对违章者处理,首先从亲情、关爱的角度从违章行为的“认知性”和“危害性”进行教育,避免使用单纯的惩罚办法来处理,这样纠正员工不安全行为起到事半功倍作用。

一、专项行动的任务和目标

(一)专项行动的任务。

以“劳动合同保权益、工资支付惠民生、规章制度促和谐、诚信守法谋发展”为主题;以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最迫切需要维护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劳务派遣单位和部分行业、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指导服务与执法检查活动,全面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行为,促进我县劳务派遣领域用工行为健康有序发展。

(二)专项行动的目标。

创新指导服务举措,提升执法检查效果,有效遏制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和克扣劳动报酬、超时加班加点、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劳动者同工不同酬和不参加社会保险等侵害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着力提升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秩序明显好转,促进诚实守信、劳资和谐的良好氛围形成。

二、专项行动的对象和内容

(一)专项行动的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的对象是全县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从事劳务派遣和用工量较大的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服务业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对劳务派遣单位以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30人以上或占用工总数比例达30%以上的用工单位要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二)专项行动的内容。

对劳务派遣单位除了检查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及将协议有关内容告知劳动者情况,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异地参保、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自设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大量实习学生以及“假外包、真派遣”等形式规避法律义务情况等。

三、专项行动的方法和步骤

(一)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开展专项指导服务(5月30日前完成)。

指导服务任务分解:根据20xx年劳务派遣摸底调查的数据,确定对全县10户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和2户劳务派遣单位开展指导服务,将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位监察员。

指导服务重点事项:一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包括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等内容的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二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特别是载明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三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建立内容全面、规范的职工名册,制定和完善劳动报酬、工时休假、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组建或参加工会、集体协商以及其他民主管理权利;四是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指导服务工作方式:通过举办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培训班、约谈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审查劳动规章制度和用工管理资料、召开劳资人员和职工座谈会、下发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宣传劳务派遣法规政策,查找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引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主动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根据指导服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认真填报《专项行动指导服务情况表》(见附件4)。

(二)对劳务派遣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6月24日前完成)。

执法检查任务分解:根据20xx年3月入库用人单位数和在岗监察员数,确定本次专项行动对全县共150户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将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位监察员。

执法检查工作方式:一是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对象,以及去年下半年以来被举报投诉或立案查处的单位全部列为检查对象,确保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受理举报投诉。积极扩大此次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劳动者通过12333、基层平台窗口和网络等途径举报投诉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服务。三是进行实地检查。抽调监察员组织若干执法检查小组,通过察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询问劳资管理人员、走访职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其中,对存在劳务派遣协作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工名册、工资发放、参加社会保险等材料要进行对照检查和反追倒查。

执法检查整治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和克扣工资、严重超时加班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明确专人跟踪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长效监管。切实加大对劳务派遣领域的整治力度,对少数“包工负责人、带工头”挂靠劳务派遣单位,层层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甚至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积极抽调业务精、素质好、原则性强的骨干人员参与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指导。将宣传和指导服务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通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多种途径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普及依法维权知识,引导用人单位在谋求企业自身利益和发展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到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对跨地区派遣、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大且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劳务派遣单位,找准存在问题、创新指导措施、提升服务效果。通过积极有效的指导服务活动,培育一批规范经营的劳务派遣单位和诚信守法的用工单位,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2.6月3日前,将专项行动指导服务情况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3.6月24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和汇总数据报市劳动监察支队。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为切实加强临时用工(包括计划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预防临时用工中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临时用工的管理是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

二、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用工,必须按照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把好用人安全关,不得擅自随意招用。

三、凡被录用的.临时用工,根据其工作特点,经双方协商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并建立安全保证金档案。具体缴纳数额参照项目部安全保证金制度标准执行。

四、安全保证金只作为因本人责任而发生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种安全风险抵押金,除给予辞退、行政处分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外,安全保证金全额扣除;凡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则按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在月工资中考核;凡属于正常辞退或本人自动离岗的人员,安全保证金全额退还。

五、招用较重的体力工作,如搬运、挖土方等短期工,项目部也要与本人签订用工合同(安全风险金可适当交纳),以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六、临时用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过安全和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七、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临时用工,还必须持有市级主管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上岗证,才允许上岗工作。

一般情况下,临时用工人员不得从事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工作。

八、明确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责任,临时用工招录后,一律由用人部门负责管理,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九、在安排临时用工作业时,必须由有经验的项目部正式员工带领或管理,禁止临时用工在无人管理或无人监护下独立作业。

十、临时用工应与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46号),为切实发挥就业服务作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三张清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辖区内“十强”产业、“四上”企业、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缺工企业、人力资源情况,建立缺工企业、人力资源供给、用工服务专员“三张清单”,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三、主要任务

(二)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各区县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资源共享,了解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动态掌握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本地区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

(三)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清单。前期已对用工服务专员进行调整充实,要进一步发挥人社用工服务专员作用,针对缺工企业情况,配强用工服务专员,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服务企业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一)提高思想认识。服务保障企业用工,既关系企业生产经营,又关系就业工作大局,各区县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既要立足当前、尽力而为,强化服务保障,着力缓解供需矛盾,又要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加强系统谋划,做到持续用力、常抓不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下称合同制员工)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医院人事管理方案,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院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续聘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员均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在编人员聘后管理、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员招聘

第五条: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岗位时,应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所需岗位类别、从事具体工作范围,上岗资格要求、工作职责、人数等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科室编配情况进行核定,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第六条:科室如出现空岗,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后进行招聘。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xx县人民医院各岗位上岗资格》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核、体检等,择优录用。

第三章、聘后管理

第八条:经择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第九条: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如医院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双方或对方不愿续签合同的,合同到期终止,本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终止等手续。

第十一条:合同工职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所在科室和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每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如考核为不合格者,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特种岗位需具备上岗资格,新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参加国家相应资质的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进院满3年仍未取得执业资格,劳动合同自然终至。

第十三条:合同制人员在院工作期间应服从医院安排,认同医院精神、价值观,积极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方案和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薪酬管理和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薪酬的核定按进院时所具备的条件为依据,进院后所取得的学历不作为薪酬核定的依据,但在考核评优时可作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条件。

第十五条:初中考的大专生自学考试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参加高考的大专生本院工龄3年整,在聘期未受过处分者,可享受公积金;全日制本科生进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享受公积金;在岗期间被聘中层以上干部者自聘日起,聘期内享受公积金。具体薪酬待遇见《医院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遇国家政策性调资,医院将作相应调整。(国家正式编制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关于社会保险的缴纳及保险的种类

第五章、合同制人员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考核等次(按人事部门的考核要求)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八条考核规定

1、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医院将对其工作及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晋级的依据。考核每年1次,未满1年者不评定等次。

2、考核由所在科室提出评价意见,主要根据平时工作、学习表现、业务能力、培训等方面进行,医院对其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评。

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所在科室可以直接确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九条优秀标准:

1、热爱专业,有职业使命感和奉献精神。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好,爱伤观念强。

3、立足岗位,勤奋工作,遵守各项规章方案,团结协作,得到群众好评。

4、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基本技能熟练、得到服务对象好评。

5、个人评、计分得分名列前茅。

6、各项业务考试、考核成绩优秀。

7、民意测评名列前茅。

8、全年出勤率不低于95%。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在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

2、评为优秀医生、优秀护士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4、在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中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5、在展科研工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人。

6、工作出色,为医院作出突出贡献。

第二十条下列情况有二项者或二项以上者,评为不合格:

1、年内有违反劳动纪律,发生二次迟到、早退及脱岗、串岗者。

2、不团结协作,同事间争吵、打斗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3、酒后上班者。

4、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赌博、睡觉者(岗位职责不允许夜班睡觉的岗位)。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物或造成重大后果。

6、有服务态度投拆者,经查属实的。

7、医院组织的各种集体考试、考核成绩后三名者。

8、职业道德教育及考试,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参加者。

9、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及业务学习参加率低于平均数者。

10、推诿病人索要病人钱物者。

11、因医疗缺陷引发医疗纠纷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旷工一次者。

2、事假超过1个月者。

3、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方案、操作常规,以及标准、流程等造成不良后果。

4、违反医院行风规定,工作敷衍、缺乏责任性、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不良后果者。

5、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侵占公共财产者。

6、违反劳动纪律,年内三次或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脱岗、串岗者。

7、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

8、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9、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者。

第二十二条考核程序:

个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对一年来工作进行总结。科室考核小组在部门主管领导评语及等次意见栏填写考核评语,相应主管职能部门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考核依据,提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第六章、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五条: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可以解除协议或合同: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且符合劳动法规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2、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受聘者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对医院工作造成影响者。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受聘者因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又不能胜任医院安排的其它岗位工作者。

6、因医院岗位变化不再需要或国家政策调事需裁减人员时。

7、经营方式发生变化,需要裁减人员时。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医院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符合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形的应予支付,补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经医院出资培训的,如在受聘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单位使用的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如劳务人员、在校实习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操作。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系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设备不足而临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工地现场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而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二章用工类型及报酬

第四条用工类型分为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零星杂工,系指所完成的工作无法形成实物工程量,或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远远偏离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工程,系指所完成的工作能够形成实物工程量,且所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相差不大。

第七条人工以工日为报酬单位,每工日报酬中已包含了全部的社会保险和所有的税费在内,劳务提供者应履行缴纳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和税费的义务。

第八条机械设备以台时为报酬单位,每台时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或特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机械设备提供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九条临时工程以法定计量单位为报酬单位,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临时工程施工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十条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因未履行应尽义务所带来的一切纠纷均由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负责,与项目部无关且项目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用工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劳务协作方若无法满足临时调用的需求,应给出合理的解释。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

第十四条在所选定的在劳务协作方无法满足或不能全部满足或不能及时满足调配需求时,在劳务协作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后,临时调用人应另想他法或采用其他方案,不得无故刁难劳务协作方。

第十五条在紧急事件发生时,临时调用人在向劳务协作方

说明情况后,劳务协作方应无条件的服从临时调用人的安排。

第十六条临时调用人在安排工作时不得违章指挥。若发生违章指挥时,被调用人应予以及时指出,临时调用人应及时纠正。若拒不纠正,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调用人负责。

第十七条被调用人或设备不得进行违章作业,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被调用的劳务协作方负责。

第十九条临时用工安排人必须及时签认临时用工单,临时用工单持有人为被调用者。临时用工单持有人若发现临时用工安排人没有及时签认,应及时要求临时用工安排人予以签认,若临时用工安排人对属实的零杂工拒不签认,被调用者可向项目部举报,项目部查证后将视情节对拒签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临时用工安排人在安排临时工程是施工之前,应及时与主管生产的领导进行沟通,以验证临时工程的必要性,并寻求最佳施工方案和施工者。

第二十一条所有零星用工和已完临时工程必须做到月清月结。对于因临时用工安排人的原因未做到月清月结的情况,项目部将根据

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因临时用工实施者的原因未做到月清月结的情况,临时用工安排人可以拒绝给予结算。判定是否做到月清月结的标准为临时用工签认日期和工程结算报告单出具日期,而两日期之差是否超过一个月。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项目经理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防范重大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的要求,整合力量、综合施策,纠正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和企业不合理送工用工模式,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全区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经营行为和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总要求,坚持依法行政、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和精准施策的原则,进一步净化全区人力资源市场招用工环境,指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用工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就业用工保障。完善“1+2+X”一体两翼双引擎人力资源保障模式,指导保障企业用工人力资源服务联盟成员单位主动进企“问诊把脉”,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用工服务。发挥“乐业吴江”就业协作联盟作用推动劳务输出集中地和职业(技工)院校与吴江企业合作,形成产学研合作良好态势。提升用工监测服务平台和“用工速递”功能,加强用工形势分析,推动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升级线上线下一体人力资源市场,打造直播带岗、商业综合体招聘、社区直招等新模式,多元化推进市场招聘。

(五)强化主动服务指导。区镇两级人社部门要对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加强指导,依法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用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等权利义务和行为。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择业观,不盲目逐利性频繁跳槽。推动用工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企业转变送工用工合作模式,缩减劳务派遣等辅助性用工体量,厘清明晰实际用工企业劳动报酬支付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用人留人和育才机制,指导建设企业内、行业内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畅通员工诉求表达通道和矛盾化解渠道,构建长期稳定劳动关系。制定业务规范指导手册,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企业合规经营。定期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培育评定劳动保障诚信单位,发挥信用“红名单”正向激励和“黑名单”负面警示作用。

三、工作要求

1、为维护项目部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临时用工单位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3、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有临时用工。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

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人员。

第二章临时用工录用

1、因施工生产的'需要招收临时工,由项目经理对招用临时工的劳资,技术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考核,技术工人必要时需进行理论,实践考试和体格检查,符合录用条件的,填写临时用工登记表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要求当临时工应具备的条件:身体健康,出示身份证和原籍村,派出所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及计生情况证明,遵纪守法,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服从统一调配安排。

第三章临时用工管理

1、临时工为施工生产提供技术和劳务,可根据被招收人员特长安排,禁止以普代技,不得单独承包工程。

2、招用单位为临时工创造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安全设施。对临时用工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事故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临时工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公司只承担国家法律规定的必要义务。

3、招用的临时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参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并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临时工必须持证上岗。被录用的临时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听从调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劳动纪律。

4、招用的临时工经教育培训后,尚需向临时工带队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临时工带队人对所带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使他们熟悉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常识和本工种的安全知识。

5、招用人员上岗后应等同在册人员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对不守纪律,不服从指挥,盲目蛮干者按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处理清退。

6、对临时用工因意外给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用工部门负责追索赔偿,赔偿额度视事件大小由用工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部门、财务部门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决定。

7、对临时用工给公司因盗窃、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而造成的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的损失,公司将严厉处罚,同时追究用工部门有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9、对因临时用工发生的其他开支,由用工部门制作预算并根据实际支出的票据进行报销。

10、公司不负责临时用工除用工合同规定的工资和开支以外的费用开支。

1、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责解释。

2、本制度经报项目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为解决贵公司员工及保安人员工作期间就餐问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食堂经营管理提出以下管理方案:

一、经营管理方式:

1、贵公司提供厨房、餐厅、厨具设备;免费提供水、电、燃料费用(我方管理必须节约不得浪费杜绝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等浪费现象);向我(韦莲美)提供食堂职工工资及管理费。食堂用具及设备由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今后公司员工增加所增加的用具及设备再确认入账。

2、根据公司目前就餐人数约80人左右,计划配置厨师2人、主管1人、服务员3人(以后贵公司职工增加,食堂的工作人员也相应增加,增加方案是)。这些人员为劳务工,由公司提供就餐及住宿问题。

3、目前员工待遇具体分配由韦莲美定:大厨工资2800元/月/人、厨师2200元/月/人、服务员1200元/月/人、主管2400元/月/人,合计11000元,管理费=11000X10%=1100元,总计12100元;此费用不含税费、水、电费;工资的浮动应比照物价的浮动或厂内职工工资浮动比例协商调整。

4、新招聘的职工和在职职工每年的体检费由公司报销,为了食堂员工形象有统一的着装,公司应为每个员工发配工作服。

5、食堂的所有物料采购由公司负责,并且对所采购的所有物料的质量和安全负责。所采购的物料要双方协商同意方可。

二、员工用餐方式、标准及补贴(具体表格附后,表2)

2、用餐标准:(具体表格附后,表3)

早餐供应:白(肉)粥、豆浆、粉、面、鸡蛋、包点等轮流供应。标准每人每天2元。

午餐、晚餐供应:员工套餐按每人每餐6元,标准供应二肉二菜一汤,米饭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装盛(二至三两)。食堂另外可根据需求量做1~2个肉菜供员工自购。

临时接待用餐:根据实际用餐人数由办公室安排用餐标准。

三、食堂财务管理及监督:

1、公司食堂设立专用账户,财务开支由后勤管理科、财务科、企管科监督。

四、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与管理部门领导协商后确定。上述方案经审批后即日执行。

1、临时用工是指为公路,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和民工。

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定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事故者禁止招用。

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工花名册及有关台帐。

6、招用的临时工,用人单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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