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度新闻专业中(初)级
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区市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海新区外宣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0年度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新闻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范围是全市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其他新闻媒体的现职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新闻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范围是市直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新闻媒体的现职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2020年度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严格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执行。
(一)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医疗卫生专业除外)申报职称评审时,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二)申报由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函〔2011〕24号)和《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由各区市和市直部门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要求,并填报《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1)。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即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申报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申报职称,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9〕137号文件进一步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8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七)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九)援藏援疆援青人才、扶贫协作重庆人才、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政策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要求
1.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时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请认真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牢记本人用户名和密码。
4.已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事业单位,应由用人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
5.改系列评审的还需呈报《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及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以上2份材料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签字、加盖印章后,扫描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不再报送纸质版。
6.《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1,仅事业单位上传)《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可在“上传其他附件”栏目上传,并请规范命名。
7.各呈报单位请及时向评委会办事机构“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申请申报路径,并要求下级单位依次向上申请申报路径。
(二)纸质材料填报要求
2.《“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
3.《***同志年度考核情况》1份(A4纸型,须签署单位考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原则上除上述材料外不再提交其他纸质材料,著作等另有要求的除外。
四、推荐审核工作要求
2020年度新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推荐、公示、审核等要求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一)单位审查、民主评议推荐、公示
1.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科研成果、受奖项目、论文、著作、作品等内容。要对申报人提交纸质原始材料和网上申报数据进行一一对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完全一致。要按“六公开”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
2.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提交《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民主评议推荐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的审核监督。非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1.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
2.呈报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由申报评审系统生成、加盖呈报部门公章的《申报人员花名册》。申报推荐材料中的所在单位、呈报单位和主管部门,须使用法定规范全称,与所盖公章名称一致。
为便利申报人员申报,提高申报工作效率,今年职称申报采取先网上申报、再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关于网上申报。各呈报部门务于10月22日前,将所有网上申报材料通过职称评审系统提交至评委会办事机构“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
(二)关于纸质材料报送。对于通过了评委会办事机构“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审核的,各呈报部门于10月30日前,安排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到指定地点,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威海市新威路1号市委宣传部政工科(1112)
附件:1.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
2.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3.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
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
5.***同志年度考核情况
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
2020年9月28日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
被推荐
申报人数
“六公开”
内容
1、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4、公开申报人述职
2、公开任职条件5、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
3、公开推荐办法6、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如果认为单位做到了上述要求,请在下面栏目中签名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单位人事
部门负责人
单位领导
附件3
附件4
附件6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各区市也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我市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通知发布
1.省高评委申报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9000/rsrc/ww/login_gg.html,下同)”-“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我市转发省高评委申报通知可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同)-“服务直通车”-“职称评审”栏目查询。
2.我市组建的高、中、初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地市公告”-“威海”-“通知公告”栏目或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服务直通车”-“职称评审”栏目以及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官方网站查询。
3.各区市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申报通知,由各区市分别负责发布。
四、标准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标准条件
1.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职称标准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对省里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医疗卫生专业除外)申报职称评审时,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3.申报由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4.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函〔2011〕24号)和《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政策
1.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号)、《关于做好威海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意见》(威人组发〔2019〕11号)等规定执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服务期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可以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2.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
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
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由各区市和市直部门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要求,并填报《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1)。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即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申报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申报职称,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9〕137号文件进一步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8号)有关规定执行。
5.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8.援藏援疆援青人才、扶贫协作重庆人才、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申报人员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严禁他人代签。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7号)要求,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可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
(二)单位审查、民主评议推荐、公示
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按“六公开”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成立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提交《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民主评议推荐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的审核监督。非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等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四)呈报部门呈报
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
1.申报评审初级职称,由单位主管部门呈报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
3.申报省高评委评审高级职称,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呈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呈报省各高评委办事机构。
4.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六、评审组织
(一)动态调整我市评委会、办事机构和范围权限,并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可参照《关于公布威海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及办事机构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应将本区市组建的评委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各评委会组建部门要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评审工作方案、遴选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应结合实际创新评审评价办法,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对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对不具备组建评委会条件,或因工作性质特殊在规定范围内的评委会不能评审的,可委托相应的评委会代为评审。
(三)驻威单位和外市委托我市评审职称,以及我市相应评委会之间需要委托代评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应的评委会组建单位方可受理。评审结束后,及时反馈评审结果给出具委托函的部门(单位),由其按规定核准公布和发放证书。区市之间可探索开展片区式联合评审。
七、评审结果核准公布及发证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职称评审工作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职称评审申报通知、申报政策和评审结果等信息,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渠道,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非公组织、新兴社会组织推荐评审,切实让各类人员知晓职称政策。
(五)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2020年9月7日
附件7
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使用操作指南
2020年6月
2020年度高、中、初级职称申报都须使用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一、系统网址
建议使用IE11或谷歌浏览器,否则容易出现评审表无法生成打印、附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显示等问题。如果无法生成一览表,请查看是否存在系统自动拦截弹出窗口的现象,取消拦截,即可预览或下载、打印一览表。
二、个人注册及注意事项
如上图为登陆界面,点击“个人注册”,进入个人注册页面,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账号,每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信息填写完成之后,点击“立即注册”按钮,系统提示注册信息,确认无误之后,点击‘确认’,注册成功。
注意事项:
1.带有红色*号的信息项必须填写,信息无误点“确认”,确认之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无法修改。
三、个人职称申报
1.“年度”填写“2020”。
2.“单位推荐排序”。填写申报人经单位推荐后的排列位次,格式“*/*”。例如:某单位张三在5人中排第3名,应填写“3/5”;单位仅推荐1人的,应填写“1/1”。
3.“申报级别”、“申报系列”、“申报职称”、“现从事专业”须按照系统下拉框中所列的项目选择,例如:申报档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级别”选择:中级,“申报系列”选择:档案专业,“申报职称”选择:馆员,“现从事专业”选择:档案管理。
4.“申报方式”分为:正常晋升、破格、改系列、复合型人才评审、高层次人才直评、非企事业单位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等方式。其中“申报方式”为“破格”,则还须选填“破格情况”:学历破格、资历破格、学历资历双破格、改系列破格。
5.“申报单位”须选择与本人建立正式人事劳动关系的单位名称。“申报单位”须通过“下拉框”中查找所在单位名称(系统提供模糊查询功能)。如果无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请及时与所在单位联系,确定是否已经注册并提交成功。
6.“是否是工作单位”。如果“申报单位”是本人的实际工作单位,就在“是否是工作单位”下拉框中选“是”。否则下拉框中选“否”,然后在“工作单位”栏目填写实际受聘工作单位(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单位)。例:填报系统时,“申报单位”选择:威海富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是否是工作单位”选“否”,“工作单位”填写:*****公司(劳务派遣)。
7.“是否委托评审”。一律选择“否”。
9.“学历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全日制学历”、“评审依据学历”。
其中,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学历学位查询网址: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教育网(#)
山东党校干部继续教育网(#)
(1)“现专业技术职称”按现资格名称如实填写,无现专业技术职称,可在“现专业技术职称”直接填“无”。
(3)“聘任年限”填写聘任累计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例:2015年12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5年,填5;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4年,填4。如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是通过改系列评审取得,还应再“新增”改系列前的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和聘任情况。
上传材料:①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其中,由外地调入且已办理调入认定手续的人员,还须提供《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②聘书或聘任文件(与所填聘任年限相符)。未实行聘任的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需要提供聘书或聘任文件,省另有要求的除外。
12.“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年份”、“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考核等次”和“考核单位”。
上传材料:上传相应证书。
上传材料:《威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书》(原件,由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省有关高评委或教育、卫生、会计单位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所任职务”一般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行政职务的也可一并体现。
注:工作经历如实填写,应连续填写,不得间断。其中,有援外、援藏、援疆、援青等经历的应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并上传至“上传其他附件”中。
①“成果名称”填写格式:“论文:《论文全称》”;或“著作:《著作全称》”;或“作品:《作品全称》”等。属于主编、副主编或编委应在括号内注明。
③“位次”。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是第2位完成人,共3人合作完成,应填写“2/3”。
④“报刊或出版社”填写载有该作品的刊物或出版专著的出版社的法定全称,刊物加书名号;若为发表于刊物上的论文,要填写论文所在刊物的期数,如:刊物+xx年第xx期。
⑤“转载刊物”。如同一论文在其他刊物上发表,按照上条要求如实填写。
上传材料:期刊、著作等出版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内容和合法性检索打印页面及检索证明。其中,“著作(专著)、教材等”页数较多的,须上传封面、编委会页、目录页、封底页,有参编章节在“目录页”予以注明或上传参编章节页面,申报材料时须提交原件。各单位对著作、论文的真实性及发表情况进行验证、查询,论文发表期刊应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期刊社查询检索结果,并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名并盖单位印章。
①“成果名称”填写时按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③“位次”。成果、受奖等是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是第2位完成人,共3人合作完成,应填写“2/3”。
④“批准机关”填写证书落款单位或部门的法定全称,不得删略和简化。
⑤“等级”填写“国家级、省级、市级等”
17.“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主要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情况。填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成绩要具体明确。
19.上传其他附件。凡系统中无对应栏目、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可在本栏目中规范命名上传相应佐证材料。《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上传到该栏目。
四、单位(部门)注册及数据审核
3.联系方式尽量填写山东省内的手机号码,如果密码丢失,可以通过手机号码找回。
4.注册成功后,要及时申请“职称评审”的权限审核。申请权限审核时注意,一是要填写准确的社会信用代码,二是要详细准确的填写所属地区,区市及区市以下的单位要填写山东省威海市**区(市),市直部门及市直部门的下属单位可以填写山东省威海市。单位信息提交审核后,首先进行自动校验,自动校验不通过的,根据单位填报所属地信息,提交对应区划人社局后台审核。若点击“保存申请”提示“已经存在有权限的同名单位”的,即为重复注册单位,请联系所属地人社局进行账号查询,使用之前的账号进行登陆。
6.数据上报。审核完下一级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的职称数据后,将某一级别、某一系列的职称数据上报到主管部门或呈报部门,并通过“路径申请”功能建立该系列、该级别的数据上报路径。
注意:(1)区市用人单位,①有主管部门的与主管部门建立“路径申请”,主管部门再与区市人社部门建立“路径申请”;②无主管部门的与区市人社部门建立“路径申请”。(2)市直用人单位,①有主管部门的与主管部门建立“路径申请”,主管部门再与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或呈报部门建立“路径申请”(详见下表);②无主管部门的直接与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或呈报部门建立“路径申请”。
数据上报后,单位审核人员应随时登陆系统,查看审核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