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党委领导下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渠道。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可与上级工会同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学校办校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它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4、职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行使指挥职权。
三、学校党委、行政和工会在学校职代会制度建设的责任
1、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领导职代会工作。党委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教育各级干部增强民主意识,研究职代会工作,协调解决职代会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党委要支持职代会在《山东煤炭卫生学校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2、校长要支持和保证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落实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决议,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好职代会征集的提案,自觉接受职代会的监督,为学校民主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3、工会要认真承担起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教育职工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紧紧围绕党的职业教育方针、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献计献策;做好职代会的筹备和闭会期间的工作,认真组织职工代表在其职权范围内,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提案的落实,及时将大会的情况通报职工。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与召开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
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工会委员会负责大会的具体筹备工作。筹备工作主要有:
1、换届时,制订会议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名额分配、代表条件、选举办法、代表团的划分等方案并提交校党政会议研究确定。代表产生后,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2、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归纳、整理、提交校行政审查、立案。
3、工会委员会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大会的议题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4、如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文件、方案应在大会10天前印发给职工代表,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大会审议、通过。
5、参与修改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方案。
6、拟订大会日程和议程,制定会议的经费预算。
7、向学校党政、工会提出书面请示并报告筹备情况。如换届选举时,报告委员会组成及候选人、简历。
8、起草大会通知,由党委委员会下发召开职代会的有关文件。
(二)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职代会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比例应为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30%(最多不超过40%),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1、由工会提出选举职工代表的方案报党政审定。
2、在审定正式代表时应适当注意高、中、初级职称、各党派及群众代表的比例(校级领导比例可相对高一些)。
3、各工会小组根据所分配的名额,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是职工代表。选举时到所联系工作的科室(工会小组)参加选举。
4、各工会小组将选举结果报校工会,由工会委员会和大会筹备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三)职代会会议主要议程
1、校长年度工作、财务报告、新一年度工作要点。
2、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及新一年度工作要点。
3、民主书面评议校级领导,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向大会代表进行通报。
4、部署或表决通过其他事宜。
(四)职代会的决议、决定
1、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大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2、对未获职代会通过而又确需实施的议案,可以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进行复议,提交临时代表会讨论通过。
五、职代会的组织领导机构
(一)大会期间领导机构是职代会大会主席团。
(二)职代会主席团组成及职责
(三)大会主席团的组成与产生
1、每次会议前,由工会根据《山东煤炭卫生学校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要求,应有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和代表团团长组成。主席团成员必须是职代会正式代表,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不设主席团。
2、如设主席团,应将主席团组成人员提交职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3、根据需要可以设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一般由工会主席担任,筹备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六、主席团职责
大会主席团实行执行主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
1、审议大会议题,并提请大会通过。
2、主持会议。
3、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
4、草议大会决议和决定。
5、处理大会期间其它重要事项
七、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八、其它事项按照《山东煤炭卫生学校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执行。
九、职代会的提案
职代会提案是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就学校工作、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生活福利等方面提出的议案。
1、职代会召开前一个月,由学校提案工作小组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提供给全体职工代表。
2、职工代表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交提案小组。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仪表。提案由一人提出后,须有二人附议。
3、立案的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符合学校实际且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
5、提案的处理:提案工作小组(筹备组)将提案汇总后交送校行政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召开有关会议研究,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制订实施方案或落实措施,不能落实的应向代表说明原因。
6、工会应对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在下一届或下一次代表大会上向代表报告提案的落实情况。
工会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工会正常工作秩序,使我校工会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学习制度
1、会员代表大会
(1)会员代表大会可与职工代表大会合并召开,每年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以工会为主体,会员代表参加。
(2)会议内容:
①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行政报告及工作计划,经费收支报告。②讨论决定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③讨论审议奖金分配方案等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④书面民主评议校级领导。
2、校工会委员会
(1)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会员(或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工会主席主持每学期召开一次委员(或扩大)会。
①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和校党、政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②讨论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工会或党委的指示,汇报工作情况、检查工作进度。
③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④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⑤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及重大问题的意见;向行政、职工代表会提出的建议。
⑥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困难补助等。
⑦召开民主生活会。
3、党政工联席会议
(1)由书记、校行政领导、工会主席参加的会议称为党政工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2)党政工联席会议主要内容:A、回顾总结上月工作,讨论安排下月工作;B研究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和人员调整以及人事、财务等有关工作;C、讨论制定和修改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奖罚人员和额度;D讨论年度总结和计划。
(3)党政工联席会议以行政工作为重点,由校长主持会议,遇有不同意见时,应从工作大局出发,党、工应积极配合。
4、工会学习制度
(1)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2)积极协助行政抓好会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
(3)学习的内容主要以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学校党政文件、指示、通报、简报和业务专题讲座等。
(二)工作计划制度
为加强工会工作的计划性,减少盲目性,体现会员办工会,又能有效地指导工会工作。
1、每年一月份根据党政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部署,围绕学校工作安排,针对工会工作的特点,提出年度工会工作要点。
2、工作计划产生的程序是:
①广泛了解职工意愿,结合我校实际拟出初稿。
②下发各工会委员,小组长及职工征求意见,提交校工会讨论。
③征求行党政意见,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审定、上报下发。
3、根据工作计划与各时期的重点工作,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意见,并检查和指导落实情况。
工会办公室于月初提出本月工作要点,责任到人头,月底检查完成情况。
4、工会要根据工作计划,拟出全部工作安排意见或工作进度表,下发工会委员、行政,上报校工会。
(三)工作报告制度
1、工会主席每季度向校党政汇报一次工作,每年底召开委员会扩大会,总结汇报工作,报告内容为本年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2、每学期向校工会汇报一次半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3、年初要在职代会上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上年度工会工作总结,提出下年度工作要点。
4、工会全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规章制度和组织人事,重大活动安排等要事先上报校党政或校工会。
(四)专兼职工会干部培训和理论研讨制度
为适应各新时期工会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实现上级组织的要求:
1、校工会委员会专兼职干部必须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2、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实行两级培训制度。
①校工会委员积极参加上级工会培训班。
②校工会主席负责培训工会组长,同时工会委员也参加学习培训。
③培训必须有计划、有教材或讲稿,培训必须认真备课、讲课、讲课提纲应存档。
④根据工会各个时期工作方针,工会职能,工会地位、作用,结合校工会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专兼职工会干部理论政策学习研讨和工作经验交流会,以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山东煤炭卫生学校实习管理制度
学生校外实习是教育部和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是教学活动的继续,是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教学方式,也是学生与企业接轨的重要途径。依照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加强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切实提高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经监护人同意。
第三条品德评定:在校表现良好,无重大违纪受学校处分的,由学生科核准通过
二、实习组织
第四条实习形式:识岗实习,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不得自主进行;岗位实习,以学校统一安排为主,学生可申请自主实习。
第六条实习管理:学生实习期间兼职两种身份:“中职学生”、“医院准员工”,服从学校与院方的双重管理。
三、实习基本程序
第七条每年岗位实习前2个月将学校实习方案及教学计划,报所属区(市)教体局或教育局进行备案。
第八条每届学生第四学期开始,由教务科、学生科提供即将参加校外实习合格学生的大致情况统计(专业、人数及名单),以便实习管理办公室提前联系合作医院。
第九条实习管理办公室公布实习信息,确定实习人员,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医院材料、上报材料、存档材料)
第十条实习管理办公室为实习学生办理“实习责任险”。
第十一条实习管理办公室同学生科、教务科、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实习前的安全、纪律、心理健康、实习任务、实习指导等方面的培训,对不参加培训的学生不得安排实习。
第十二条被实习单位选定或录用的学生,填写实习就业家长知情书(家长、学生签字),签订实习协议,办理离校手续后由指导教师带队离校入职实习。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要求自主实习学生,必须由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和学校审核同意后,提交自主实习申请单和实习协议,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入院实习。
四、实习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要做好吃苦耐劳的思想准备,实习期间无极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出。
第十五条应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由于违规操作等个人原因出现人身安全问题,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遵守院纪院规,服从校院双方管理、听从分配,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责任感。
第十七条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认真填写《学生实习实训手册》,撰写实习报告。
五、管理与考核
第十八条学生到实习单位后应积极与校院双方指导教师沟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
第十九条确因特殊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的,经学校同意按院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返校,实习办根据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提请教务科安排组织校内学习.(疾病原因须向学校提供县区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第二十条学生在实习期间,若因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被实习单位依规开除、辞退的,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在实习期间未完成实习任务,经查无重大违纪现象的学生,可由学校安排与下一届学生再次实习,或参加由学校核准的自主实习,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第二十二条岗位实习与就业相结合,实习期间,若用人单位同意聘用,学生愿意留任,可在报告学校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实行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岗位实习共同考核制度,考核成绩纳入学籍档案。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成绩纳入学生学业评价。
第二十四条考核成绩评定:1.实习单位评定(实习鉴定表)占总成绩的50%。2.日常表现占20%,指导教师根据平时对实习学生的考察记录进行评定。3.实习实训手册(含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占30%,由指导教师进行评定。
学生请假制度
周日晚返校至周五下午放学封闭管理,学生有事离校需填写正式假条,过夜的一式三份,班级、宿舍、门卫各一,需经班主任和学生科值班老师签字;不过夜的假条一式两份,班级、门卫各一,班主任签字批准即可。有事回宿舍,自己用白纸书写假条,一式两份,班级、宿舍各一。
无假条私自外出,篡改或伪造假条属违纪行为,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视其违纪情节及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每周五下午放学,回家的同学凭班主任签署的假条出校回家,不回家的同学不允许离校。周六、周日休息日,不回家的同学不需请假可以外出,但下午6:00前必须返校。
教务科教师外出培训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培训工作,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
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教师队伍是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学校积极鼓励教师参与各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外出培训要以巩固师德师风为基础,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目标,以学科梯队建设为核心,搭建教师发展平台,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
二、培训原则
1.教师培训是为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适应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适应职业教育自身改革发展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而进行的继续教育。
2.教师培训工作重点着眼于更新和扩展知识,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提高现代教育技术等能力,全面提高教师教育素质和学历层次。
3.教师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通过政策导向,调动和提高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建立有竞争力、良好的培训机制。
4.教师培训工作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中心,充分体现“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精神,坚持“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加强实践、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促进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
5.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培训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使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业务素质的培训要使教师的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的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以及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能力。
6、培训人员以德才兼备,课堂教学质量优先,专业对口的原则,按照专职教师、借用人员、专职行管人员的顺序申报,参加外出培训的老师,如属兼职、借用人员,外出培训时必须经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任何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原则上每项目只选派一人参加,每人只能选一个项目,特殊情况经学校领导同意选派2人,尽量报不同项目,自费培训者不限。
四、总结汇报
培训结束后,参与培训的人员要写出总结或心得体会,上交培训的有关资料,作为报销的前提条件。
五、培训管理档案
六、费用报销
经过申批的培训人员,培训任务完成并且取得合格证,完成教务科布置的总结、存档等工作后,按上级及财务部门的要求履行报销程序。
七、督察程序
设立举报箱,建立督察举报机制,对于培训工作中出现的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就要查证落实,进行处理。
教学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强化教学运行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调课条件
3.因病确实不能坚持上课者;
4.因突发事件确需本人处理者;
5.因个人特殊原因不能上课的;
三、办理调课的程序
1.任课教师在调课前从网上下载电子调课单,按要求填写完毕后,报教务科长签字后方可执行。
2.经教务科审批后,任课教师将调课单一份交教务科,一份送学生所在班级,一份留存本人。
3.调课单必须注明调课理由,否则一律按个人原因处理。
4.因突发事件教师本人不能履行上述手续者,可由家人或学生联系教务科调课。
四、未经批准擅自调课或调课不补者,将按规定作相应处理。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能源集团《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细则》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印发〈枣庄矿业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细则〉的通知》枣矿集团字〔2017〕102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制定本细则目的是,结合学校实际和财务管控需要,使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具有全面、系统、明确的标准,便于执行与考评。
第三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财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分工,管理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
学生实习制度
关于学生考试及成绩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严肃考风考纪,端正学风,加强对学生品德、素质的培养塑造,树立培养品学兼优学生的教育理念,针对学生考试成绩作如下规定。
1、考查课:考试占50分,任课老师掌控50分,根据学生出勤情况,记笔记、做作业、尊敬老师程度,卫生情况,学生品德、素质方面综合打分,前50分是对学习方面的考查,后50分是对品德等方面的考查。
2、考试课:考试占70分,任课老师掌控30分,两者考查内容如上所述。
3、实训考核,由教务科指定考核项目,每项操作满分100分,实训考核均由教务科掌控。另外设部分选修项目,每项满分50分,设若干拓展项目,每项满分30分。
4、选修科目含理论、实训两部分,重点科目成绩按考试课100分计入总成绩,一般科目按考查课50分计入总成绩。
5、考试管理:所有考试科目由教务科负责,要求单人单桌考试,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发现小抄没有实施者扣20分,有利用小抄、手机等任何方式进行作弊者,成绩记0分,不得补考,该门课程直接进入重修程序,两次以上作弊者,不安排实习,不安排就业,扣发毕业证。考查科目可由教研组组织。
6、补考: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必须进行补考,补考试卷难易程度,考场纪律的要求同正式一样。补考成绩低于60分者,进入重修程序。
8、平时成绩,各学科任课老师按年级优秀20%,优良20%,及格40%,不及格20%的比例处理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以上为优良,60分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成绩由任课老师、学科负责人、教研组长、教务科长签字后生效。
9、考查课成绩,各学科任课老师按年级优秀20%,优良20%,及格40%,不及格20%的比例处理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以上为优良,60分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成绩由任课老师、学科负责人、教研组长、教务科长签字后生效。
10、考试课成绩,由考务组按年级优秀20%,优良20%,及格40%,不及格20%的比例处理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以上为优良,60分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成绩由教务科长签字后生效。
11、每年新生开学后进行新生参加的学习竞赛,主要考核语文、数学、英语,目的是组建本科班及建立新生助教队伍。每学期期末考试前进行学习竞赛,在校生按年级报名,取前200名记入该生总成绩。每学年通过实训老师及各班级评比优选出前200名的实训能手,由实训中心培训加试项目并考核,成绩记入该生总成绩。
学习竞赛报名要求年级成绩前300名或班级前10名,总数控制在300人,其他同学报名由教务科严格审核。实训考核选拔方式可参照执行。
奖励: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人,三等奖25人。品德有严重问题或被学校处分者不予奖励。
12、成绩公布,经考务组、教务科长、校领导审核无误后,成绩上网公布。成绩公布后学生反映的问题由教务科研究处理,考务组执行。
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主办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邮政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邮政编号:277800网站标识码:3704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