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直接持股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直接持股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2、发行人间接持股的子公司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间接持股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四、瀚华金控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隆鑫控股直接持有瀚华金控26.1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公司情况如下:
(二)实际控制人
涂建华持有隆鑫集团98%股份,持有隆鑫控股2%股份,通过隆鑫集团间接控制隆鑫控股98%股权,通过隆鑫控股控制瀚华金控26.13%股权,并通过慧泰(持有瀚华金控270,269,848股股份)控制瀚华金控5.88%股权(自2013年至H股上市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慧泰同意根据与隆鑫控股订立的协议,确定将跟随隆鑫控股,对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所有事项行使相同意见的表决权。),共计可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为32.01%。另外,涂建华持有北京盛世华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9%股份。涂建华不直接持有瀚华金控股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瀚华金控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具体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五、瀚华金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瀚华金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瀚华金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国祥自2005年起任重庆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副会长,2008年起任重庆市新专联副会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评审与咨询专家,2008年及2011年获选为“重庆市十大年度经济人物”,2009年当选为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领军人物,2010年11月获选为全国工商联经济委员会第十届成员,同年荣获“新阶层重庆首届十佳英才”称号,2011年荣获重庆市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称号和2011年“中国小额信贷年度人物”,2011年起任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第一届副会长,2012年起任重庆市工商联执行委员,2013年1月任中国融资担保协会副会长。
张国祥自2007年12月至2013年1月期间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013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第四届委员会员委员。
涂建华:涂建华,男,52岁,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于2013年2月加入本集团,并自2013年3月起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涂建华1998年12月获得重庆市委党校经管专业学士学位。涂建华自1991年至1993年担任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金属厂董事长,1993年至1995年担任重庆隆鑫交通机械厂董事长,1995年至1996年担任中美合资重庆隆鑫汽油机公司总经理,1996年2月起担任隆鑫集团董事长,2002年12月至2010年6月期间及自2013年2月至12月期间担任隆鑫控股董事长,2008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0年10月起担任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3年2月至3月在瀚华担保有限公司任职董事长。自2013年12月至今任隆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自2014年4月至今任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涂建华曾担任第十一届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届及第三届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涂建华现担任第四届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刘骄杨:刘骄杨,女,36岁,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自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刘骄杨2002年9月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技术大学获得世界经济学学士学位,2003年10月至2009年8月在重庆茂华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9年10月加入本集团,担任瀚华担保股份董事,为非行政职位。
刘骄杨是涂建华(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一、实际控制人)的表妹。
刘廷荣:刘廷荣,女,40岁,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自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刘廷荣1991年6月从城口职业中学毕业。刘廷荣1996年9月至2007年11月任重庆泰正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1月起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3月加入本集团,2011年3月至2015年5月在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为非行政职位。
王芳霏:王芳霏,女,29岁,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自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王芳霏2006年7月取得重庆大学商务管理专科学位,2009年10月取得谢菲尔德哈勒姆大学硕士学位,主修国际商务与管理。王芳霏2009年9月至2010年10月在重庆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担任外贸员。2010年11月加入本集团,担任瀚华担保股份的项目经理、业务管理岗主管兼综合管理岗主管、评审经理等职务,2011年4月起担任重庆九龙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13年10月起在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王芳霏持有本公司其中一名少数股东重庆九龙投资有限公司55%的股权。
刘博霖:刘博霖,男,30岁,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于2013年6月加入本集团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刘博霖2006年7月获得深圳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2008年12月获得纽约州立大学宾汉顿分校会计学硕士学位。刘博霖2013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其中一名少数股东四川泓润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邓昭雨:邓昭雨,男,69岁,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自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邓昭雨2009年8月加入本集团,担任瀚华担保股份独立非执行董事。邓昭雨1968年从株洲航空工业学校工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毕业,1984年参加北京市成人高考,获得党政干部基础科专科学位。邓昭雨自1978年至1998年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局长、局长,1998年至2001年担任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组织部部长,2001年12月至2006年8月期间担任中国人保控股公司(现称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多个职位,2003年7月至2006年10月,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
袁小彬曾于2009年9月获得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的“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010年2月获得市委统战部授予的“十佳专业英才”荣誉称号,2011年12月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的“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12年2月获评为“2011十大重庆经济年度创新人物”。
周道学:周道学,男,55岁,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自2013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周道学1991年12月至1999年11月期间担任重庆渝江压铸厂厂长,1999年12月起出任重庆渝江压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8月加入本集团,并担任瀚华担保股份监事。
陈中华:陈中华,男,41岁,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自2013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陈中华1994年7月从四川银行学校毕业,1995年6月取得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科学位,2002年7月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会计专业。陈中华于1994年7月至2005年1月出任中国银行重庆万州分行分理处主任,2005年1月加入本集团,担任的职务包括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和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09年8月起担任瀚华担保股份监事,2013年1月担任四川小额贷款常务副总经理及四川瀚华副总经理。
王大勇:王大勇,男,48岁,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自2013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王大勇1988年7月获得辽宁大学计划统计专业学士,1998年7月获得辽宁大学国际经济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现攻读由国立台湾大学及复旦大学联办的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课程,并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获中国工商银行专业技术部评估及批准委员会认可)。王大勇1988年7月至1998年9月在中国工商银行辽宁分行担任计划处综合科长,1998年9月至2000年1月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6年9月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银行总部创新业务部总经理等,2006年10月加入本集团,2006年10月至2009年8月担任信贷市场总监,2009年8月起担任副总裁。
周小川:周小川,男,41岁,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自2013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上海、江苏省及安徽省的子公司的业务运作。周小川1995年4月获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大专文凭。周小川1995年1月至1999年1月在重庆五洲阿里斯顿电冰箱厂工作,1999年3月至2004年11月以及2007年5月至2008年2月期间在隆鑫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担任不同职务,包括重庆劲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南劲隆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和重庆隆鑫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改良部副主管及国内业务营运部的副部长等,2004年12月至2006年1月担任西藏新珠峰摩托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1月在隆鑫通用动力担任总经理助理,2008年加入本集团,担任的职务包括财务总监,2013年1月起担任瀚华担保股份的副总裁。
罗小波:罗小波,男,36岁,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自2013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的副总裁。罗小波2002年6月获西南农业大学(现称西南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和工商管理学士学位。罗小波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重庆铂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评估助理,2004年6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重庆汇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1月加入本集团,担任的职务包括运营总监,2013年1月起,担任瀚华担保股份副总裁。
任为栋:任为栋,男,37岁,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自2013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215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为栋1999年6月获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现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审计学学士学位,2000年5月取得初级会计师资格,2008年4月成为国际会计师公会附属会员(获国际会计师公会认可)。任为栋2000年7月至2005年5月在隆鑫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担任不同职务,包括重庆劲隆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和会计师、重庆劲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湖南劲隆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财务课长,2005年10月至2009年1月担任重庆杜克高压密封件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年2月加入本集团,并曾先后担任瀚华担保股份财务总部总经理助理、财务总部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书出具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瀚华金控股票的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瀚华金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瀚华金控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瀚华金控是中国领先的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综合信用担保及融资方案供应商。瀚华金控拥有广泛的业务平台、强大的品牌知名度及稳健的信用评级,提供各类信用财务方案,以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及业务需求。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尤其是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的数量近年来呈井喷式发展。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数据统计,自2007年6月至2012年6月,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对企业总体数量增长贡献率达到89.1%。
尽管中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增长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其融资需求经常无法获得满足。公司专注服务于中小微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和直接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及委托贷款服务。凭借多年在信用担保以及小微贷款行业的发展,瀚华金控已成为中国领先的全国性综合金融服务集团,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一)信用担保业务
公司通过其设立的信用担保网点开展信用担保业务,为中小微企业偿还融资或履行其他责任提供担保。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共拥有4家信用担保子公司和27家信用担保分支机构,担保网点遍布全国20个省份,担保客户数量逾2,340家。目前公司担保业务主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担保业务收入如下表所示:单位:千元
(1)融资担保
公司向需要通过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或融资的客户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如果借款人发生违约,公司将代替借款人优先偿还所欠本息后,向借款人追偿。
①银行融资担保业务
银行融资担保业务是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的核心,公司主要为金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上述贷款的担保期限绝大部分不超过1年。公司银行融资担保业务交易流程如下图所示:
为控制及降低担保风险,公司通常要求借款人提供一个或多个反担保人,反担保人通常为1、借款人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能够对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个人,一般应为管理团队人员,例如首席执行官或财务总监;3、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关联第三方,如配偶、子女或其他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
根据公司对上述人员的信用评估,公司同时可能要求借款人及/或反担保人提供抵质押物,目前公司能够接受的抵质押物包括土地使用权、股权及应收账款(少数情况下)。
银行融资担保业务的发展依赖于公司与各贷款银行的合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已经与全国各主要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瀚华金控已与全国68家商业银行合作,该等银行已同意向瀚华金控所担保的借款人授出合计超过400亿元的信用额度。公司信用担保能力逐步提升并获得更多银行的认可。
②非银行融资担保
公司非银行融资担保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回购交易担保、保本公募基金担保、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担保、中小企业私募债担保、保证险等。公司非银行融资担保业务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2)非融资担保业务
公司非融资担保业务主要包括工程担保业务及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由于上述业务不属于融资性担保业务,因此并不受融资担保业务的净资产杠杆比率限制(根据7部委联合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①工程保证担保
工程保证担保主要应用于建筑业,公司将会与项目方、承建方签署三方协议(协议将约定可确定的赔偿金额或确定赔偿金额的方法),保证承建方将会履行合约责任。公司将信誉良好并确信能够履约的承建方作为目标客户。一旦承建方未能履约,项目方将有权选择要求公司履行工程保证担保,如果公司负责赔偿,将向项目方支付协议约定的金额,并有权代替项目方向承建方提出申索。公司工程保证担保的主要产品如下表:
②诉讼保全担保
自2012年以来,公司已经逐步减少诉讼保全担保业务,以专注于利润较高的其他担保业务。
(3)咨询服务
(二)贷款业务
作为中小微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公司同时提供快捷简便的小微贷款及委托贷款服务,为公司客户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可在重庆、成都、天津、沈阳、南宁、吉林、西安、昆明、贵阳、南京及哈尔滨11个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营小微贷款业务,小微贷款客户数量由2011年度的4,800名增加至2015年上半年的约12,000名。
报告期内,公司贷款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1)小微贷款业务
公司目前通过小微贷款网点向小微企业及个人提供直接贷款。公司提供的小微贷款具有单笔额度较小、期限较短(大部分小微贷款期限小于1年)以及放款速度较快等特点。根据客户以及贷款金额的不同,公司的小微贷款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公司小微贷款业务提供多种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具体产品如下表所示:
与担保业务类似,为降低贷款违约风险,公司一般要求借款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全部财产对所贷款项进行担保,贷款人及担保人将共同或单独对贷款本息负责。如果贷款人要求更高的贷款额度或更长的贷款期限,经公司信用评估后,公司可能要求借款人或担保人追加提供可接受的抵押物,如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对于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在贷款金额小于50万元,期限短于12个月的情况下,贷款人无需提供担保人或抵押物,但公司通常要求借款人的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
(2)委托贷款业务
为满足部分客户对贷款期限要求较短但额度较大的特殊需求,公司主要通过担保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上述客户提供委托贷款服务。公司经营委托贷款业务,在满足客户融资需求的同时,亦实现了公司对资产流动性主动管理的要求。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1年,贷款额度在5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
(三)互联网金融业务
2015年年初,公司成立互联网金融集团。互联网金融业务与本集团传统金融业务互为依托、互相协同、一体化推进。目前,主要通过“瀚华云”资产信息服务平台和“来投”个人金额综合服务平台向客户提供服务。
“瀚华云”目前提供的基本服务有:账户管理、资产信息管理、资产信息撮合服务等,未来还将开发资产评估评级、产品设计支援、资产证券化支援等增值服务。现阶段主要通过定向推送的方式进行交易撮合,未来还将开发竞拍、抢拍等多样化的服务方式。“瀚华云”平台于2014年12月28日上线运营,于2015年6月30日,“瀚华云”平台签约合作机构45家,其中资金提供机构25家,资产提供机构20家。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累计撮合交易金额约人民币12.7亿元。
“来投”于2015年1月15日上线,平台发布的产品主要是收益权转让类产品和满足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小额贷款投融资产品,所有标的均由集团认可的增信机构提供全额本息担保。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万到人民币500万之间,期限最短不足1个月,最长为12个月,平均年化收益介于8.0%至12.0%之间。截至2015年6月30日,“来投”的注册用户为2,497人,实际投资人数636人,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9,016万元。
(四)金融保理业务
公司于2014年8月1日收购重庆长江金融保理有限公司,公司开始涉足金融保理业务。
长江保理作为全国首家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成立获准经营金融保理业务的专业化公司,集金融保理、票据保理、商业保理、再保理、租赁保理、国际保理为一体,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者。长江保理在为具体客户提供金融解决方案的同时更致力于促进产业链的协作与整合,运用创新型的金融产品综合解决方案模式助推企业有序的发展。2015年1-6月,长江保理累计发生业务人民币5.1亿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长江保理累计资产余额人民币3.1亿元,存量项目50个,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1,170万元。
(五)资本投资及管理业务
2015年年初,公司开始涉足资本投资及管理业务。公司与有志于服务中小企业的外部机构合作,以基金的形式募集资金,主要向现有客户群体中那些在自身所处行业中处于前茅、具有稳定的经营管理团队、行业及自身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资本投资服务。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公司已成功与外部投资者合作成立了一支人民币1.2亿元的基金,将投资于中小微企业。
七、瀚华金控的主要竞争优势
(一)领先的全国性综合金融服务公司
发行人是行业内最具影响力的两家机构——中国担保协会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唯一的民营副会长单位。公司曾经多次受邀参加全国性行业会议并积极参与信用担保行业国家标准的制订。公司业务涵盖信用担保、中小企业贷款、互联网金融、金融保理、资本投资及管理五大模块,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金控集团。
(二)稳健的财务营运实力
公司稳健的财务及营运实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稳固的平台,并为公司扩展业务及产品创新提供有力的保障。公司通过历次增资及海外上市,快速扩充净资产,资产负债率不断降低。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以及2015年6月末,公司净资产分别为25.08亿元、54.58亿元、75.76亿元以及73.39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52%、36.74%、36.54%以及41.30%。
根据欧睿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以国内信用担保业务及小微贷款业务实收资本计算,公司分别位列行业内第五及第三位。
(三)广泛的营业网点布局
公司已建立广泛的营业网点。根据欧睿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以信用担保网点覆盖省份数目计算,公司是全国最大信用担保公司;以小微贷款网点覆盖直辖市及省会城市数目计算,公司是全国第三大小微贷款公司。
目前,公司的信用担保网络已覆盖全国20个省份,小微贷款网络覆盖11个直辖市及省会城市。公司能够成功在国内主要经济地区扩充营业网点,主要由于公司能够迅速复制业务发展成熟地区的成功经验,并能因地制宜,扩充发展;公司广布全国的业务网络形成了较高的行业竞争壁垒。
(四)与众多金融机构保持良好而密切的合作关系
商业银行方面,公司与商业银行的有效合作对公司的银行融资担保业务发展至关重要。良好的经营业绩、雄厚的财务及营运实力、良好的品牌使公司获得众多商业银行的信任并建立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目前全国已有68家商业银行同意向瀚华金控所担保的借款人授出信用额度,该等信用额度合计超过人民币400亿元。
另外,公司拥有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扩大合作的巨大潜力。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与众多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以及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合作,向客户提供各类非银行融资担保。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的非银行融资担保余额(含保本基金及债券融资担保)由2012年12月31日的14.79亿元增至97.57亿元。
公司能够利用遍布全国的营业网点,根据不同地区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要。这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品牌知名度。2015年上半年,公司服务约2,340名担保客户及约12,000名小微贷款客户。
(五)优异的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主要通过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用以提高对客户质量的筛选,同时公司通过控制单笔业务规模以及分散客户集中度等方式来控制及分散其面对的各种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担保及小微贷款,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客户信用风险、组合风险、操作风险等,其中客户信用风险是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公司根据旗下各业务条线的特征制定了风险管理体系,重点是通过全面客户尽职调查、独立信息审阅及多层审批控制风险。
从客户个体风险集中度来看,公司融资性担保单笔业务最大担保额度一般不超过注册资本的10%(即单笔最高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多数客户担保额在10,000万元以内。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最大单一客户集中度为2.11%;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为7.09%。
小额贷款业务客户集中度方面,截至2015年6月末,0~10万元(含)贷款余额合计2.01亿元,占期末贷款余额的.4.4%;10~50万元(含)贷款余额合计10.84亿元,占期末贷款余额的24.0%;50~100万元(含)贷款余额合计6.95亿元,占期末贷款余额的15.4%;100~300万元(含)贷款余额合计10.27亿元,占期末贷款余额的22.7%;300万元以上贷款余额合计15.18亿元,占期末贷款余额的33.5%。
(六)稳健的外部信用评级
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稳健的财务运营实力、广泛的营业网点布局、与众多金融机构保持良好而密切的合作关系以及优异的风险控制能力获得了多家外部独立评级机构的认可。公司已经获得中诚信给予的主体AA+的信用等级,此评级为国内同行业中获得的最高信用等级。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瀚华担保股份于2014年分别获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诚信、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AA+,和“稳定”评级展望,这将有助于公司为国内发行的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进一步提高公司与非银行业务伙伴的合作能力。
(七)经验丰富和积极进取的管理及执行团队
经验丰富和积极进取的管理及执行团队是公司成功发展的保障。
1、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知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银行、证券及保险等行业拥有平均超过15年的从业经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国内或国际著名金融机构的履职经历,丰富的从业经验为公司带来宝贵的先进行业管理模式及风险管理技巧。
2、良好的行业信誉: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信誉。公司总裁张国祥于2009年获选为“2009年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领军人物”、2012年获选为“中国微型信贷行业(2011)年度人物”、2008年及2011年获选为“重庆市十大年度经济人物”、2015年上半年被评为“品牌企业家”奖。
4、与股东拥有共同利益:公司大部分高级管理团队成员持有公司股权,公司与股东拥有共同利益。
5、有效的培训及员工绩效措施:公司员工定期获得适当的培训,并设有绩效鼓励措施,以提高员工自主工作及发掘培育客户的能力。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内容主要摘自发行人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其中,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三年的财务报告(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401760号、第150098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以及2015上半年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数据摘自上述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利润表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201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5年上半年合并范围增加情况
2015年上半年合并范围没有减少情况。
(二)2014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明细如下:
2014年合并范围增加情况
注1:当期持股比例指瀚华金控直接和间接持有子公司股权比例的总计值
2014年合并范围没有减少情况。
(三)2013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明细如下:
2013年合并范围增加情况
注:当期持股比例指瀚华金控直接和间接持有子公司股权比例的总计值
2013年合并范围没有减少情况。
(四)2012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明细如下:
2012年合并范围增加情况
2012年合并范围没有减少情况。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注:上述指标除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2015年1-6月的指标均未年化。
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一年内的金融资产
流动负债=一年内的金融负债+预收账款+应交税费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1、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12、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营业收入
13、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总额+期末总资产总额)/2]
1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全部债务比=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全部债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未进行年化处理。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第六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发行人是中国领先的专门面向中国中小微企业的综合信用担保及中小企业融资方案供货商。因此,发行人拟通过在境内资本市场公开发行中长期公司债券,以能够满足公司在小微贷款等业务的中长期资金需求,提升公司小微贷款等业务规模与市场地位,还可拓展公司信用担保业务并提升信用担保业务的竞争优势,同时还能有效缓解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资金压力,降低对金融机构融资的依赖。
2015年4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78号”核准,发行人获准于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29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瀚华金控对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发行人为控股型公司,自身不经营实际业务,目前母公司无对外借款。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9亿元,将主要用于对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协助其偿还其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其营运资金。
未来各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将各期募集资金用于对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偿还子公司和/或母公司新增的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子公司各类借款明细如下:
银行借款明细表
单位:亿元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借款明细表
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偿还上述各类借款。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一)对于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2015年6月30日的41.3%增加至45.2%。本期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的比例仍处于合理范围。
资产负债率的适当提高有利于发行人合理利用财务杠杆,提高股东权益报酬率,改善发行人债务结构。
(二)对于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报表的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将分别由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3.83倍及3.83倍提高至4.14倍及4.14倍。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瀚华金控对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能够满足公司中长期融资需要、完善公司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盈利能力。
第七节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2015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其他文件。
查阅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东塔1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