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忠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忠人社发〔2023〕135号)文件有关规定,并报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公共就业服务人员1名,在忠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工作,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0-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至2004年12月出生人员);
6.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复员退伍军人等〕;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忠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负责:
1.工资标准按当前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2000元/月);
2.缴纳五险(个人部分由自己承担);
3.职工食堂(早餐、午餐)。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报考人员身份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凡审查不合格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六、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电脑操作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向临聘人员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同意后可放宽比例。
(一)现场测试
1.现场测试考生电脑操作能力。现场测试满分100分,测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二)面试
1.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现场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忠县就业和人才中心)以公益性岗位形式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
十、纪律要求
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应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附件:《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