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安全,上班思想集中,组织幼儿在视线范围内活动,不出事故。
2、随时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孩子有病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做好门卫安全工作。
4、做到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
5、执行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6、关心幼儿健康,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适当给幼儿增减衣服。
7、要求幼儿不带危险物品及零食。
8、随时检查园内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9、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防止丢失幼儿。
为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室、办公室、幼儿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师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要专门存放、由两名管理员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幼儿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幼儿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要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幼儿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不得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一、幼儿园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二、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四、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0周岁以下,身强体健,工作责任心强。
七、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确保公共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幼儿在校内、外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分别报教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必要时要报公安机关等,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六、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七、幼儿园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幼儿园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停用,做好警示、提醒工作,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九、幼儿园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园长是全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园内外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交通警察中队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部门对单位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及幼儿活动的周边环境,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6、每学期园长与教师、教师与幼儿家长、幼儿园与校车车主、车主与幼儿家长,层层签订责任书。
7、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8、经常检查园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校园安全无小事,师生安全重泰山。为搞好幼儿园安全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构建平安和谐校园,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本着对广大教职工的生命和国家、个人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水平,提高教职工防范意识,成立了由分管园长、各部主任、班长为成员的安全防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幼儿园安全防范的各项制度,协调处理全园有关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
2.加强安全工作领导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教育师生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幼儿出现的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园级领导;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带班制,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未经幼儿园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幼儿外出参加任何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分管园长要经常检查园内各种大型玩具、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存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排除。
3.幼儿活动安全管理
(1)凡组织幼儿外出活动,应向幼儿宣传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和卫生常识,进行安全教育,并有家长陪同。
(2)活动时班长是各班具体责任人。
(3)活动的具体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所需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6)禁止让幼儿参加有危险性的活动。
4.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幼儿翻窗爬墙;阻止幼儿在楼梯、走廊等处抢跑、追逐、推挤。
(2)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教学要求保证幼儿的安全。
(3)一日活动中,教师不得让幼儿一人离开教室。
(4)教师应重视幼儿一日活动中各环节的.安全教育。(5)行政值周、值班人员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幼儿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5.后勤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幼儿园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幼儿园的园舍、室外玩具、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幼儿园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确保质量,符合有关规定,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6.幼儿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集体活动应由幼儿园保教部负责并责成专人统一指挥,保证幼儿人身安全。
(2)集体活动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幼儿集体活动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长负责,防止幼儿乱串,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7.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制度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水灾、火灾、地震灾害时,应组织幼儿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幼儿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幼儿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幼儿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幼儿人身安全。
8.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
(1)重视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治理,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园长、值日教师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园内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110”或辖区派出所,保护幼儿的安全。
(3)离园时要求家长接上孩子迅速回家。
9.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幼儿园卫生工作管理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幼儿园环境卫生、教卧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园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观念。
(4)加强对师生的饮用水管理,饮用水一定要符合卫生标准。
10.领导岗位责任制
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园长是幼儿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常务副园长负责幼儿食堂、园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幼儿活动设施的安全。教学副园长负责幼儿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
一、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园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
二、幼儿园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防疫部门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检。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三、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学期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及原料。
五、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六、幼儿园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幼儿园卫生及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县幼儿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部门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规范,幼儿园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负责本班的全面教育教学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几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
四、制订学期、月、周、日计划,并结合本园本班的实际情况,做好教材、教具的准备,认真备课,保证计划的落实;
五、认真进行课堂教学,要求用直观的游戏形式,让幼儿多看、多听、多想、多说、多做,调动幼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意个别幼儿的差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游戏的质量;
七、全面了解每个幼儿,负责建立本班幼儿教育教学档案;主动与本班教师及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本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工作及生活护理。培养幼儿文明卫生习惯及良好进餐习惯;
八、对幼儿进行初步的“五爱”教育,培养幼儿优良的品德、文明礼貌的行为、活泼开朗的性格。
九、做好家长联系工作,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与家长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工作是一项长久性基础工作,它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及社会稳定。为确保幼儿在园健康成长,特制定东甸子小学幼儿园安全条例。
一、指导思想:立足于常规教育,定位于安全防范,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安全管理
1、普及安全常识,家长接送幼儿离园时教师要把孩子亲自送到家长手中,坐车的孩子要亲自送到车主手中,住宿的孩子交到邵老师手中,把每一个孩子都安全送走教师方能离校。
2、活动课必须严格按大纲要求,精心备课,严密组织,严禁教师中途脱堂;坚决禁止放羊式体育活动。
3.幼儿户外活动时,老师要在场,指导幼儿自我保护的方法,确保幼儿活动安全.上下楼梯教师要亲自管护,做到有次序,切不可放任,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拉,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4.教师要经常检查活动器材的性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凡因教师违规上课而造成的伤害事故一律由教师本人负责.
5.教育幼儿不随便吃零食,注意饮食安全.
7、下班前严格检查教室内水、电及门窗关闭情况,杜绝事故发生.
8、不得翻越校墙、门、攀爬建筑物,护栏.
9.防止坏人引诱,拐骗.
10.凡由于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利、教育不够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
11.凡因教师违反师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的幼儿伤害,伤亡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并负责对受害人经济赔偿.
.12.室内设备,如门窗,地板,桌椅,房屋,玩具等随时检查,发现损坏迹象,即刻上报学校.
.13.幼儿来园时做好晨检,了解每个幼儿的健康状况,杜绝传性疾病及不安全物品入园.
14.进食时,食物温度要适宜,幼儿座位要固定,专心进餐,带班老师来回巡视指导幼儿细嚼慢咽,不嬉闹,不催促硬塞,咽下最后一口方可离开座位.
15.睡眠前检查幼儿口腔内不含留食物,安睡后班内不离人,值班人员应巡回观察,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即使采取措施.入厕应在教师引领下有次序的`进行,避免拥挤混乱.发生推撞碰跌,要保持地面干燥,有水及时拖干,防止幼儿滑倒.
16.凡幼儿发生过不明原因的昏厥,抽搐或其他严重正症状,要及时拨打120进行急救,并及时上报学校。
17.老师给幼儿吃药时要做到审查认真,反复核对,准确无误后,才可服药,严禁吃错药。
18.活动要适合幼儿年龄特点,教师要参与幼儿活动并进行指导.保持良好的次序,尤其对好动,顽皮的幼儿和体弱儿要注意和照顾,防止摔倒,跌伤,攻击,争夺玩具等现象的发生.
19.在户外活动前,教师要让孩子穿戴整齐,要对活动场地,器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室外活动时带班老师组织好幼儿有秩序进出教室,不推不挤.
20.教师要坚守岗位,全神贯注,不聊天,不干私活.态度和蔼,动作轻柔,严禁威胁恐吓,强行拉扯,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准用被子蒙盖啼哭的小儿头部.
21、各种物品应放于固定安全位置,一般内服药必须有明显标签,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外用,消毒药品及可能有伤害小儿的物品严禁进班
22、小儿在园所内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无论大小,无论后果如何,值班人员都必须如实交班.
23、教师不携带私人用品进班,特别是有尖锐棱角,金属物品,有壳核物,外用化学药水等.个人装饰简单大方。
24、时刻检查幼儿的穿着情况,冷加热脱,杜绝幼儿肚脐眼在外,幼儿指甲过长,老师有责任帮助修剪,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不小心抓碰,抓疼别人)。
25.幼儿若发生传染病或有发热腹泻等可疑传染病症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不得隐瞒,否则后果自负.
26.教师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一旦事故发生,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并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25,教育幼儿要文明玩游戏,不玩危险游戏,不做危险动作.教师要经常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则.
26、教师定期检查室内电器,电线以及一切能引起火灾的设备,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27.教师要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要乱奔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出意外事故.
总之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对师幼的高度负责,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确立'一保安全,二保稳定,协调发展'的工作原则.
一、店子镇中心幼儿园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幼儿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
4、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5、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根据实际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8、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外来人员来访的一律要求实行登记。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
9、严格现金管理制度,支票财务章按规定分开保管,现金保存不超过20__元。教职员工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10、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及时关灯,电视、电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11、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
附: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骨折、缝针、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二、店子镇中心幼儿园门卫制度
2、教职工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园时要下车推行,园外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停放。为幼儿园送拉货物的车辆应在采买人员的指引下方可入园。
3、进入园内的车辆要谨慎慢行,凡撞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坏园门设施。
4、谢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练、闲逛等。严禁商贩,传推销人员进入我园。
5、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做到按时开门、关门。
三、店子镇中心幼儿园外来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进入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四、店子镇中心幼儿园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门卫必须在园门口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店子镇中心幼儿园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保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
2、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师生和幼儿园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店子镇中心幼儿园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幼儿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孩子,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七、店子镇中心幼儿园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大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的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严禁家长的车辆入园。
八、店子镇中心幼儿园接送卡制度
1、为确保幼儿的安全,每天由家长凭接送卡按时接送幼儿。
2、要正确使用接送卡,课前家长把幼儿送入教室教师把卡给家长,放学后家长持卡接人。
3、如接送人有事不能来接送,要委托他人接送,家长应事先通知本班教师,代接人应带好幼儿的接送卡,并在登记本里签名。
4、请家长注意保存好接送卡,不得丢失,万一丢失,家长应在当天放学前到幼儿园(班级)挂失、补卡,以免出差错。
5、要求各位家长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九、店子镇中心幼儿园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节假日、双休日、防汛值班、上课期间的值班(值周、值日)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2、幼儿园安排教师值班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
十、店子镇中心幼儿园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幼儿园每月组织一次全园性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记录,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3、值日行政人员做好事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检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幼儿活场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
5、厨房工作人员每天应检查炉火、柴油、用电以及食品的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
十一、店子镇中心幼儿园安全报告制度
1、幼儿园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性向幼儿园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园长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幼儿园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十二、店子镇中心幼儿园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2、幼儿园教职工要根据幼儿园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幼儿园或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3、幼儿园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十三、店子镇中心幼儿园用电安全制度
1、幼儿园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严禁在幼儿园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3、幼儿园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4、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十四、店子镇中心幼儿园多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幼儿园师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十五、店子镇中心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1、幼儿园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2、指定专人负责园内消防安全,建立园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六、店子镇中心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把好采购关:采购员杜绝买腐烂变质、三无(无厂家、无商标、无生产日期)食品。
2、把好验收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制度,按卫生要求验收保管好购进食品。
3、把好消毒关:搞好厨房清洁消毒工作,炊具、餐具天天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并负责保管好。
4、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确保健康上岗,上班时必须安全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努力提高业务素质,餐点制作过程要确保卫生和安全,杜绝传染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6、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便后要用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做到一人一巾一杯,并天天消毒。
7、预防烫(烧)伤事故,滚烫食物要加盖并放在安全位置。
十七、店子镇中心幼儿园卫生防疫制度
1、幼儿园的'食堂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2、建立幼儿园食堂、餐厅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菜品留样制度。
3、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4、幼儿园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5、幼儿园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十八、店子镇中心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的目的:
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幼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幼儿安全教育:
(1)内容:
a、在公共场所、参加游览、外出散步或户外活动时,应教育幼儿不得随便离开集体有事告诉老师。
b、为了孩子的安全,教育幼儿不要随身携带玩具及锐利的器具,更不应把它放在口、鼻、耳中,以防伤害。
c、教育幼儿在运动或游戏时应按顺序,避免碰撞。没成人带领不能自已过马路,与成人一同过马路时,应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上街走路要靠右行。
d、讲解和宣传科学常识,让幼儿懂得玩火、玩电的危害。
e、教育幼儿没有成人看护不从高处往下跳或从低处往上蹦。
f、教育幼儿不爬桌椅、不爬窗台、扒窗户。不从楼梯扶手上往下滑。
g、开门时要先推门,手不放在门缝中。
h、乘车外出时不在汽车上来回走动、打闹。
i、不使用棍棒在室内外追打。过往楼道要轻声,走路有序。
j、学会保护自己,不轻信生人的话,未经允许不跟生人走。
k、能说清楚自己的姓名、园名、家长姓名、家庭住址和家长所在单位名称。
l、大班幼儿逐步学会要根据天气、身体变化,自己增减衣服。
(2)形式:
A、以生动形象的方法在幼儿一日活动中对幼儿进行教育。
b、模拟演练。
c、利用家园栏、家长学校、家长资源等向家长进行宣传教育。
d、利用社会各种节日,如爱牙日、消防日等重大活动进行教育。
e、创设环境加强教育指导。
3、教职工安全教育:
等多种方式,丰富提高教职工安全知识,提高其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十九、店子镇中心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幼儿园要建立符合园情实际的安全工作考核奖惩细则,安全工作管理员要按照职责要求,认真组织日常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达到每日一检查,每周一公布,每月一总结。
2、幼儿园要对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教师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不负责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层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十、店子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安全制度
(一)预防烫伤
1、幼儿洗手、洗澡、洗脚、洗头前,教师先试水温,调节好后适宜再洗。
2、热汤、热粥等食物,温度适宜再端入班中,并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放在幼儿饭桌上或附近的地上,分发食品不要越过幼儿头顶传递,要从侧面送到幼儿面前。
3、教师提出水壶或保温桶均要加盖,要注意周围的孩子。
4、幼儿不得出入厨房,不得接近有火、有电、有煤气、有热水的地方。
(二)预防外伤
1、教育幼儿不打闹,更不能拿着玩具或树枝等投掷、抡打,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也不伤着别人。
2、教育幼儿不以小刀,玻璃片等危险物品做玩具,晨、午、晚检时,注意发现幼儿衣袋里有无不安全物品。
3、教育幼儿不要背着手走路,以免失去平衡,摔伤面部,体育锻炼或户外活动时,不要穿硬皮鞋。
4、幼儿在大型玩具上活动,教师要注意照顾保护,户外活动时,孩子均要在教师的视眼中。
5、教育儿童不要爬到窗台及楼道栏杆上游戏或向下张望,以免发生摔伤事故。
6、每月检修大型玩具,发现损坏及时修理,修好之前停止使用。
7、对儿童不要拖、拉、抻、拽,防止发生关节脱臼。、1、班上不得存放过氧乙酸、泡腾片等有腐蚀性物品,对上述物品,保健室应采取用多少泡多少,助理教师用完有剩余及时送回保健室。
2、幼儿内服药由保健医生按顿送到班上服用。
(四)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器管
1、教育儿童不要把纸团,扣子等塞到鼻、耳里,也不要把扣子,别针放在嘴里。
2、幼儿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五)预防幼儿遗失
1、传达室门卫注意随时关好大门,防止幼儿出走。
2、外出活动时,教师随时清点人数。
3、交接班时,交清幼儿人数。
4、日托教师下班时,将尚未接走的幼儿交到值班老师手中,并写好名单。
1、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自身要提高安全意识,每时每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早晨入园到晚上离园)保证幼儿都在自己的视线里,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时时提醒幼儿不推人、踢人、咬人、抓人、乱跑、上桌椅等)。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户外游戏),确保幼儿不携带伤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由班级教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教师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大型玩具没有老师看护,禁止幼儿玩耍。
5、户外活动时,班级老师必须站着照顾幼儿的安全。让每个孩子都要在你的视线里。(户外活动结束后一定点清幼儿人数、例:像小班丢了一天晚上接时才发现)
5、教育幼儿不把纸、扣子、小橡皮等危险物品塞到鼻子、耳朵、嘴里。
6、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所以说最关键的幼儿上下楼梯,告诉幼儿要靠右侧走,手扶着栏杆或墙跟着老师慢慢走,必须有一位老师带队,一位老师收尾。从室内到户外或从户外到室内,也必须将全体幼儿照顾在视线范围内。一定要注意安全。)
7、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固定的地方,并远离幼儿,防止幼儿碰到烫伤,喝水、开饭时要有一定的安全程序。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不安全地方。
9、班级物品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板凳桌子衣帽柜)
10、严把幼儿离园关。
幼儿园安全管理是幼儿园管理工作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幼儿园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应当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抓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以对幼儿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一、幼儿园园长和分管领导、幼儿园安全责任区的责任人及安全管理员分别为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二、幼儿园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因公因私请假,幼儿园必须安排该责任区域临时责任人,确保岗位有人,临时责任人负有该责任区域一切职责。
三、幼儿园负责人、分管领导、幼儿园安全管理员、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全园教职工应高度负责,严守岗位,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如园内出现各种事故和体罚幼儿情况,要进行分析,作好记录,追究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五、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幼儿园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六、在幼儿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奖惩分明;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程度,给予事故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以行政处分并给予罚款、调离工作岗位、解聘等处理。
1.对安全工作擅自脱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
2.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厌倦、懈怠情况的。
3.安全工作管理职责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4.对安全事故可预见、可避免而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预见、避免的。
5.对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力,措施不当的。
6.存在安全隐患,经上级有关部门或安全管理员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整改,而无有效改进措施或拒不整改的。7.因保教管理操作方式不当,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被家长投诉,造成幼儿园负面影响的'。
8.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报告不及时或作虚假报告。
9.安全工作通讯不畅,不能做到令行禁止的。
10.因上述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使幼儿生命财产、公私财物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工作的。七、对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重大事故交上级处理。
1、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园产的安全。
2、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
4、外来人员如找园长,请出示证件,再和园长取得联系后,登记方可入园。
5、平时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园或让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儿出入,防止幼儿走失,家长中途接孩子,请出示门禁卡(没带卡、请和班上老师联系)填写会客单,教师签上姓名后、方可带孩子离开,严禁幼儿误接或丢失。
6、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堵到幼儿园大门外,要保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7、如遇到闹事者,可打一键通报警。
8、管理好幼儿园各班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9、每天做好幼儿园安全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二、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500元/次。
四、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五、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六、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七、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九、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十、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十一、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十二、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学期结束,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教师100元。
为进一步规范园内管理,强化教师职责,确保幼儿安全,本园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制度。
二、每天上、下午第一节课的教师到班级一定要进行晨、午检,如发现幼儿有什么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反映,及时诊治,教师要做好晨、午检记录。
三、幼儿在班级做作业、上课时,在岗的.教师要跟班,不私自离开岗位,管好班级纪律,认真上好每节课。课堂上幼儿有什么事故发生,谁上课谁负责,处理办法同上。
四、教育幼儿不要在园内的墙壁和课桌上乱涂乱画,更不能用小刀划桌子。不允许任何幼儿带危险品入园,如小刀、小石头、木竹片等,以免戳伤皮肤。另外,经常提醒幼儿不玩水、不玩火,注意不要触摸电线、开关,不去人多、车多的地方等。同时,不准幼儿带零食在园内吃。
五、发现有事故,值日教师和本班教师要及时处理,需送医院的要及时送、及时治疗,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六、如值日当天发生事故,情节严重的,对幼儿园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值班教师必须自己解决好并离开幼儿园。任何人不得违规违纪,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一、设全年全勤奖300元:无一次缺勤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和其他请假),无一次迟到和中途请假。
二、设安全奖,年奖300元:月奖每月设100元,当月出现小问题,如抓伤,擦伤和家长沟通问题,一次扣10元;如隐瞒不报扣20元,不扣年奖。
如出现大问题,咬伤打针,摔伤缝针,碰伤照CT取消年奖300元和当月安全奖,如重复发生大事故按医药费50%赔付。
三、一人当班出事扣1人,两人当班扣2人,在看孩子时交接班安全要交待清楚,如果在扯不清责任的情况下,各按情节扣款。
四、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得当,和园长讲明事因,如园长不在园,自己和家长沟通好,本着诚恳和蔼的态度道歉,说明事因,取得家长谅解,千万要注意别影响幼儿园形象。
如出现问题,隐瞒,遮掩,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情节重罚。
五、如果在安全上,全年超过三次大事故,全体工作人员取消全年安全奖。
六、缺勤者扣基本工资,上班中途请假无年终奖,全勤奖。
七、每月除老师自己考评外,一切工作情况由副园长记载写出记1
录单,交给园长,做当月计算工资和年终奖的依据。
做到公正,公平如实记录,发现记载不实或不记扣款50元。
八、设每月全勤奖100元,安全奖100元,教学奖100元。
一月中工作人员不打手机,不闲谈,不串班,不看报及其他书籍,不在园内备课,不挑拨是非,不扯东拉西,不说不利工作不利团结的话,完成好工作学习任务,听从园长安排。
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即扣除当月相应奖金。
九、老师和工作人员间有矛盾要和园长交谈,得到解决,不准在园内发生争执,如违反则均扣除当月安全奖。
和家长发生争执另罚50元,当月安全奖无。
十、未剪指甲扣1分;户外活动扎堆、嬉戏、打闹扣1分;体罚、变相体罚、怒斥幼儿扣5分;老师疏忽造成幼儿发生事故扣10分;幼儿发生摔伤、抓伤、皮伤、破皮、渗血等未及时处理引起家长意见的扣1分;各班教师负责门窗开关,离园后发现有窗未关,扣1分;做好晨检、午检工作和教室及辅助用房通风、消毒工作,发现违规1次扣1分。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幼儿园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园长、分管领导、治保主任、保健教师和各组室负责人组成,分工负责园安全工作。
第四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办法和措施。
第二章:培训宣传
第六条:幼儿园将本规定列入教职员工上岗培训必学内容,做到人人知晓,自觉遵守。安全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要熟练掌握本规定要求。
第七条: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教师、幼儿、家长的培训宣传工作。要求教师、后勤、三大员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确保教师、幼儿、家长在出现安全突发事件时的反应、求助和防范能力。
第八条:安全工作小组每年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突发事件演习。各组室根据幼儿和家长特点开展安全主题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并且将安全教育渗透于日常教学中。
第三章:应急处理
第十条: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应当遵循就近原则,所有目击的教职员工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幼儿园主管人员或者值班人员接到应急处理程序规定组织救援,并根据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或者请求当地社会救援机构施救。
5、事件发生后,幼儿园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书面意见上报园长室。
6、具体处理方法按幼儿园各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第十一条: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2、园内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幼儿撤离现场,同时依照有关预案进行处理和汇报。
第四章:结案
第十二条:事件处理完毕后,有关人员应当将事件经过及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园长室。对于情况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作出结案决定。
第十三条:积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及时将幼儿情况和事件处理结果向家长通报。班主任在与家长的沟通中要以事实为依据,全面陈述事件经过和幼儿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公布后,对全园教职工进行本规定的培训。
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重在落实。为了切实落实我园的安全责任制,健全全园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了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一、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年纪组长、保育成员、门卫为组员的幼儿园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园安全工作检查,确保我园的安全工作做好。
二、责任明确,切实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各班主任负责每天检查班级的安全情况(电源插座、剪刀等尖、硬物体的使用情况;环境安全隐患等);保育员负责检查班级的卫生、午睡室的安全十时;门卫分日记录与周记录户外机械的.安全卫生检查;食堂成员每天来园、离园必须做好食堂安全卫生检查,以确保食堂无任何隐患存在。园安全领导小组则作定期与不定期抽查。
三、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园性的安全普查,同时有园分管领导等做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立刻解决。
四、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各负责人对自己负责的范围的安全工作定期向园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发动全园每位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关心幼儿园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汇报。
五、开发家长资源,接受各方监督。坚持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各负责人不得弄虚作假,如实汇报工作,接受领导检查。同时发动家长资源,关心幼儿园,监督幼儿园的卫生安全工作。
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日;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镇教管中心领导批准、园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7、幼儿园还要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镇政府和教育局。
9、幼儿园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五、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臵适当位臵,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八、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十、幼儿在园如发生骨折、缝针等重大事故,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为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得到保证,特制定以下措施,并要求班主任教师定期与不定期向学幼儿进行宣传、教育:
一、不玩火、不玩鞭炮,不随身带小刀、火柴等危险的玩具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