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离职的时候,很多公司都是按公司固定发薪日来结算工资。
所以很多人会问,员工离职了,是等每月发薪日结算工资?还是在离职后支付工资?工资是必须一次次付清的吗?
1、很多小伙伴在离职时,都有这样的疑惑:离职的时候还没有到公司发薪日,对于尚未结清的工资,公司是否应当在离职当天结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据此,如果当地没有特殊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但在具体实践中,很多省份都出台了关于工资支付的具体规定。其中,多数省份都与前述规定保持一致,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当日一次性付清,如北京、广东等。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有其特殊规定。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2、怎么支付?
根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当天,以货币形式,一次性付清其工资。
(注:部分公司除了拖延支付,甚至还会有以公司产品抵消工资的情况,这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离职单位所在地,没有具体的关于工资支付的办法,则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执行;但是如果各省市有具体的自己的规定的话,则依照当地规定执行。
3、部分省市工资支付规定
关于工资支付,全国不同省市可能有不同的地方法律规定,进而使得各地薪资发放日期也不尽相同。
20个省市的规定如下:
虽然各地薪资发放日期不同,但是在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都不得拖欠员工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离职协议上写了工资补偿都已结算清楚,实际上HR说是下个月跟公司一起发的情况?
通常来说,合同终止当天就需要将工资、经济补偿、加班费等条目都结算清楚并让求职者在离职协议上注明【已结清】并签字。
千万不要害怕影响离职证明而不敢去问。
尤其是看到像【已全部结清】、【确认签署协议后不存在纠纷或争议】这样的条款,一定要在当时就仔细斟酌后再选择接受。没写清楚结算金额的,就不要签字。
如果实际工资没有结清,公司构成拖欠工资的,已经违反法律法规,即使签了已全部结算也是不作数的。就是后续发生纠纷,可能就需要你提供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比较繁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十条: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员工工作未满一年离职,要发年终奖吗?
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和劳动者工作表现,向劳动者支付的奖金,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
6、员工只工作了几天,离职后还要发工资吗?
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基本劳动,就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也是其法定义务。
7、离职提了五次,一直不让走,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记得开具离职证明离职时开具离职证明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已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劳动者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8、什么情况下离职能获得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背员工真实意愿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安全,存在上述情形的,符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范围。
9、合同约定“工资包含加班费”,离职时还能主张加班工资吗?
能不能主张加班工资,应该区别三种情形来具体分析。
第三种情形: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条款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悖,那么无论条款约定的多么具体、明确,都是无效的条款。
10、员工离职影响项目进度,公司可以扣工资吗?
一般情况下,员工说走就走,用人单位扣员工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义务。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对于那些违法违约擅自离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简单来说,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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