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辽宁省新民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8日至2005年11月8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士兵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含);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含);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文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7.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伍士兵优先录取。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照学历评定相应层级,在试用期工资基础上发放层级工资,其中:一级辅警2050元/月,二级辅警1600元/月,三级辅警1150元/月,四级辅警700元/月,五级辅警550元/月,六级辅警400元/月、七级辅警300元/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体能测试
1.报名方式:考生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新民市迎宾街46号沈阳双双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事大厅。
4.所需材料:
(1)考生填写《新民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要求本人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背景颜色无要求);
(2)能够证明新民市户籍的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退役士兵不需提供《备案表》,但需准备高中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外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版)》材料1份,需在工作日到银行办理或在征信中心官网申领;
(6)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体能测试: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先通过体能测试后方可进行报名,体能测试标准为:
6.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
7.确认报名:对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后发放报名回执。
(二)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采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报考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五)考察与公示
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递补仅限一次。政审通过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议人员办理警务辅助人员入职手续;对公示有疑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为警务辅助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为警务辅助人员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新民市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责任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对招聘期间以“交钱,不通过退费款”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所有拟聘为警务辅助人员需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为警务辅助人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