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民警详细讲解毒品种类与危害,并发出忠告——坚决对毒品说“不”!
核心提示
嘉宾
沈阳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支队长关铁宏
沈阳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情报信息大队大队长王勃
沈阳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大队大队长王显光
沈阳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缉毒一大队大队长张强
沈阳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禁毒社会工作室主任佟强
第一发布
沈阳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1.整治毒品危害问题
2.完善社会化服务管理
2022年以来,沈阳市禁毒系统严格落实“清隐”“重嫌必检”、涉网吸毒人员清查管控工作,及时发现、准确登记吸毒人员,严格落实“三清一收”,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吸毒人员按照高、中、低风险进行分级分类,实现吸毒人员精细化管控。通过属地化社区民警检测管控和禁毒社工服务疏导,推动社会面吸毒人员常态化见面写实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运用“互联网+”科技化手段,实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实时管控,全力提升对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服务效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持续保持100%。二是持续常态化开展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不断优化社会资源整合机制,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三是压实管控责任,实施“扁平化”指导,“精细化”管理,实现新增人员落责管控日清,成瘾人员报到入所月清,脱失人员查找到位季度清,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零发生”。四是在戒毒康复人员服务管理方面,依托自建的管理平台及App移动终端智能化管理,App报到执行率与毛发毒品筛查率连续两年实现100%。
3.消除涉毒风险隐患
2022年以来,沈阳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可追溯监管制度,推进销售核验、购买运输核销、跨地区运输协查、异地存储监管机制。去年共审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证明4102件,实现了审批“零投诉”和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案件的“零发生”。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深入推进禁毒宣传预防教育“6·27”工程,实现了创建“无毒校园”活动全覆盖、创建“示范学校”全覆盖。狠抓禁种铲毒工作,对全市各乡镇、社区开展了滚动式实地踏查,实现了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零产量”。同时,不断丰富拓展禁毒宣传模式,通过摆展板、发传单、云直播、融媒体等线上线下方式,累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336场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4万余份。群众禁毒知晓率达到98.75%,同比前三年均值上升6.35%。
毒品的基本常识
1.什么是毒品?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具有哪些特征?
毒品具有人体依赖性、具有社会非法性和严重危害性。
3.毒品怎么分类呢?
(1)传统毒品:鸦片、海洛因、杜冷丁、海洛因勾兑液、大麻等;
(2)合成毒品:冰毒、麻谷丸(冰毒片剂)、K粉(氯胺酮)、摇头丸等;
(3)新精神活性物质:咔哇潮饮、紫药水、芬太尼(强效麻醉剂)等。
4.“药品”和“毒品”有什么区别?
“药品”和“毒品”具有双重性质,违背法律规定生产、使用的药品就是毒品,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就是药品。合理用于医疗目的、用以为病人解除病痛的就是药品;反之,滥用的就是毒品。麻醉性镇痛剂与部分精神药品就属此种情况,如吗啡针剂、复方桔梗散、可卡因、杜冷丁等。
药品是出于医疗的需要,具有医疗价值,而毒品本身不具有药用价值,不是出于医疗目的而生产或使用。如海洛因、大麻、冰毒及摇头丸等,它们在临床上不具有任何药用价值,仅有毒品单一的属性。
形形色色的新类型毒品
1.植物类:娜塔莎、恰特草、迷幻蘑菇等。
2.食品和饮料类:神仙水、咔哇潮饮等。
3.胶囊和药片类:聪明药、蓝精灵、零号胶囊等。
4.其他类:小树枝、G点液、笑气等。
近年来又出现了新类型的毒品,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隐蔽性,如“浴盐”“小树枝”“奶茶”“邮票”“大麻油”“犀牛G点液”“神仙水”“上劲饼干”等伪装性更强的新型毒品。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毒品无论如何变化,它都是毒品。
截至目前,我国共计列管449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整类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合成大麻类物质。
“笑气”是什么?
“笑气”,化学名称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这种气体能起到轻微麻醉作用,最初代替麻药,日常生活中用于蛋糕、咖啡店的奶油起泡器。
2016年以来,公安机关发现在沈阳市部分娱乐场所内,一些年轻人用奶油枪抽出“笑气”,注入气球后吸食,即俗称的吸“笑气”(也叫吹气球),吸“笑气”后有短暂的愉快感和眩晕感。“笑气”虽不属于毒品范畴,但如果长期吸食会对人体造成缺氧,对人的多种神经有较大的损伤。如果大量吸入了“笑气”,气体进入血液后会导致人体缺氧,超量摄入甚至会因缺氧最终导致窒息死亡。尤其是有心脏病等疾病的人群,吸食“笑气”有很大的风险,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我国目前未将“笑气”纳入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管制范围。
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丰富多彩
6月是全民禁毒宣传月。在此期间,沈阳市公安局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组织禁毒社工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开展禁毒宣传。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向社会发布了沈阳2022年以来在禁毒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发布了一起侦破的重大刑事案件。6月18日,沈阳市公安局在中街步行街开展了“忠诚履职勇担使命——沈阳禁毒向党和人民汇报”暨“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展示了近年来在禁毒宣传方面取得的成果,并通过与市民互动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人们对毒品的认知率、识别率。
连线实录
问:如何识别吸毒者?
答:经验告诉我们,根据吸毒者的外在形象及内在心理,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识别。第一,精神恍惚无常,生活无规律,该睡时不睡,昼夜颠倒。有时喜欢胡思乱想,精神不集中,有时又得意忘形,想入非非。第二,食欲减弱,身体逐渐消瘦,脸色发黄,双眼无神,体力下降,皮肤干燥无泽,身体常发痒。注射毒品者,即使在炎热的夏天,也常穿长袖长裤,生怕露出布满针眼的胳膊和小腿。第三,行为诡秘,习惯撒谎,经常花言巧语或软硬兼施向父母要钱,死皮赖脸地向亲朋好友借钱,但借钱不还。第四,在其居住的卧室,隐藏有被烧的锡箔纸和吸管,或者是注射过毒品的注射器和针头。有上述这些情形,这个人就很可能是涉毒人员。
问:毒贩子经常采取哪些招数诱导人们吸毒呢?我们又该如何抵御毒品呢?
答:声称“吸一次不会上瘾”;让你免费尝试;声称“吸毒治病”;鼓吹“吸毒是身份的象征”;编造“吸毒可以减肥”的谎话。这些我们绝对不要信,都是哄骗你的。最关键的,就是对毒品说“不”,永远不沾第一口。
问:吸毒成瘾如何认定?
答:经血液、尿液和唾液等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分;有证据证明有使用毒品行为;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曾经进行自愿戒毒、人体毛发样品检测出毒品成分等情形。
问:吸毒为什么会成瘾?
答:吸毒成瘾是服用毒品后人的机体生理和心理发生某种变化的一个过程。有的专家将吸毒成瘾视为一种脑疾病。人吸毒后,毒品物质会迅速传递到人的脑部,并与人的某种受体物质结合,反复多次后,人体对毒品的耐受性提高,药物的作用逐渐减弱,吸毒者只能以更大的剂量连续不断地来抑制身体反应,满足生理渴求,从而愈陷愈深不能自拔。吸食毒品,使人在生理上形成“奖惩性强化”的后果,导致在心理上产生依赖性,即强烈的渴求感,也称为“想瘾”或“心瘾”。人一旦吸毒成瘾,生理依赖与心理依赖又互相强化,因心理依赖而加重生理依赖,生理依赖产生的戒断症状又反复加重了心理上的依赖。
问:吸毒如何处罚?
答: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吸毒的,一般予以拘留、罚款。两次因吸毒被行政处罚的或吸毒成瘾的,要责令进行强制戒毒和社区戒毒,强制戒毒期限为两年,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问:社区里有居民种植罂粟花,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居民遇到这种情况,如何举报?
问:怎么当禁毒社工?去哪里报名?
答:禁毒社工由政府统一招录,根据需要情况发布招录公告,具体报名方式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