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19日,2020年国际调解高峰论坛在东莞顺利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贸促会主办,中国贸促会商法中心、广东省贸促会、东莞市人民政府承办。
论坛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北京知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全程全球直播并同声传译,国内外嘉宾未能抵达现场的,将通过远程方式参会发言。来自各地区的调解专家、调解员、仲裁员、法官、法学专家、律师及企业法务代表等近400人现场参会,同时逾三千人次在线观看了活动直播。
11月18日上午,论坛在中国贸促会商法中心党委书记陈正荣主持下正式开始。中国贸促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卢鹏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章靖忠、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林积、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晃浩、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安娜·茹班-布雷分别进行了致辞。
(开幕式)
(中国贸促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卢鹏起)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罗厚如)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罗厚如指出,商事调解因其具有非对抗性、专业性、保密性、便捷性等独特的优势和价值,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化解国际商事争端的重要方式。中国司法部高度重视调解工作,积极履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指导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加强商事调解特别是涉外商事调解工作,指导和推动设立了一批商事调解组织。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商事调解,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二是完善制度供给,健全商事调解工作制度。三是深化交流合作,讲好中国调解故事。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就加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出几点建议:一是持续深化对国际商事调解制度的研究。要积极借鉴现行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的有益做法,深入研究条约的缔约国多样性、纠纷类型的复杂性以及各国立法、司法、法治文化的差异性,培育并完善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争端解决服务保障机制。二是持续推动国际商事调解的交流与合作。共享仲裁员、调解员和专家,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争端解决效率,建立便捷、高效、灵活、有效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三是理性对待条约履行过程中的争议。条约的签署来之不易,履行过程中还会出现各种纷争,这都是正常的。各缔约国应理性看待这一现象。我们支持中国贸促会针对条约实施中的问题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交流活动,努力使这些活动成为化解分歧、凝聚共识的平台,不断推进公约的有效实施。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章靖忠)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章靖忠指出,全球化大趋势下,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对于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对于高效低成本快速便利解决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构建最佳的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中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当中,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制度创新,那就是律师调解制度,律师调解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促进经济繁荣发展,师调解是调解工作当中的最重要的一个主体,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包括参与多元化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商事纠纷不产生生产力,一定程度上妨碍生产力的发展。而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发展就是发展生产力,为全球化新形势下商事纠纷的有效解决,促进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贡献更多中国律师的智慧。相信通过本次论坛一定会找到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最佳路径和最佳实践。
(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林积)
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林积指出大力加强商事调解特别是国际商事调解工作,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不仅是完善国际贸易纠纷多元化的机制,满足企业选择最优矛盾解决方案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强法制建设,服务一带一路良好商业秩序的重要保障。广东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开放领域中取得更大的突破,为全国创造更多的先进经验。希望受邀参加本届论坛的各位专家和嘉宾们集思广益,共同为广东的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贡献更多的经验和智慧。
(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晃浩)
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晃浩在致辞中指出,东莞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篇地,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也是国际制造业名城,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地带,是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重要节点城市。当前国际经贸摩擦不断,建立健全国际调解机制正当其时,新加坡调解公约正式生效,这是国际多边合作的标志化的成果。今天各位嘉宾齐聚一堂,围绕全球化背景下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路径探讨主题进行交流探讨,本届论坛放在东莞举办,将进一步推动东莞用好调解手段,解决跨境投资贸易增益,创新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我们将以本届论坛为契机开拓创新,扩大开放,持续打造更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不断加快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建设。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安娜·茹班-布雷通过视频方式进行致辞。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安娜·茹班-布雷)
开幕式上,现场还举行了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主席聘书颁发仪式、东莞市调解中心合作机构线上签约仪式以及《商事调解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发布仪式。
(聘书颁发仪式)
(签约仪式)
(《商事调解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发布仪式)
开幕式结束后,会议进入主题研讨环节
议题一: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制度的现状和未来
第一议题由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二级巡视员闫晋东主持,参与演讲的嘉宾有: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国际商事法庭协调指导办公室副主任龙飞、广东省司法厅处长都贵均、商务部条法司二级巡视员温先涛、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主任刘敬东、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沈四宝、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秘书长黄淑禧。
(本环节主持人: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二级巡视员闫晋东)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国际商事法庭协调指导办公室副主任龙飞)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国际商事法庭协调指导办公室副主任龙飞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和自贸区建设的推进以及《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生效,商事调解的价值理念越来越多地被世界所认可,已成为各国解决跨境国际贸易争端的重要方式。在我国调解是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民间性自治性基础,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协商文化,呈现精神和调解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培养和普及。
(广东省司法厅处长都贵均)
广东省司法厅处长都贵均在中对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的定位与发展以及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的重点工作汇报。粤港澳大湾区的独特性,决定了大湾区建设中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时代的机遇,也是我们工作动力。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要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粤港澳三地商事争议,是历史的选择更是时代的潮流,为推动大湾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作出应有的努力。
(商务部条法司二级巡视员温先涛)
商务部条法司二级巡视员温先涛指出,仲裁、诉讼和调解这三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应该说是囊括了所有的争议解决方式,但是《纽约公约》和《新加坡调解公约》必然就会导致各个国家的仲裁机构和调解机构大力的发展。调解就是使得双方的利益实现最大化,如果说仲裁与诉讼是对过去已经发生的事实给予一个定性来断是非解决他们的矛盾的话,调解就是通过对于过去我们发生的事情不需要再进行谈论,我们目光应该放到未来。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主任刘敬东)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沈四宝)
(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秘书长黄淑禧)
议题二:不同国家商事争议解决制度的比较(东南亚场)
第二议题由马来西亚大律师公会专家DatukKuthubul主持,该议题演讲嘉宾分别是汇仲律师事务所律师费宁、马来西亚调解中心MMC、新加坡调解中心SMC调解员ShantiAbraham、印度尼西亚调解中心PMN调解员RaymondLee、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亚太仲裁与调解中心APCAM主席AnilXavier、泰中国际仲裁调解中心TCIAC秘书长史大佗。
(本环节主持人:马来西亚大律师公会专家DatukKuthubul)
(汇仲律师事务所律师费宁)
(马来西亚调解中心MMC、新加坡调解中心SMC调解员ShantiAbraham)
(印度尼西亚调解中心PMN调解员RaymondLee)
印度尼西亚调解中心PMN调解员RaymondLee围绕一旦事情出了问题双方是属于一个什么样的状态,阐述在印尼或者是国外的法院进行诉讼或其他的争议解决的一些原因,比如说是不是国内资产还是国外资产在处理上的不同,五个进行调解或者不进行调解的原因,印尼本身文化上对于调解的一些根深蒂固的观点,不愿意进行调解。强调必须提醒他们调解并不是表示非常虚弱,而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向与会嘉宾介绍中外仲裁的意图并且就我国仲裁的发展进行一个简要地评价。对比中外仲裁意图的不同,他认为主要有四方面的不同:一是从国际机构仲裁来看,一个方面就是机构的作用不同,它表现为如果在案件的过程当中当事人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质疑,谁来做管辖权决定?二是经办人作用的不同,三是仲裁员作用的不同。四是没有英美法严格的交叉盘问程序。他指出,与国际仲裁相比,中国的机构仲裁可以说是一种深度的管理,正因为我们对仲裁进行深度的管理,我们面临的问题就是一定要处理好仲裁庭和仲裁机构之间的关系,必须恪守政治理念,理清仲裁庭仲裁职责,制度规范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制约,实现机构管理和仲裁庭独立裁决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我国仲裁的公信力,发挥我国机构仲裁的优势,来促进我国仲裁的健康发展。
(亚太仲裁与调解中心APCAM主席AnilXavier)
亚太仲裁与调解中心APCAM主席AnilXavier指出:争议解决机制的多元化非常的关键,特别是在跨境的和国际的纠纷当中,印度成为很多的全球的企业家解决纠纷的一个地方,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的争议解决方式是非常高效的,用最佳的、最经济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无论是选择调解或者是仲裁,在解决国际跨境冲突当中都有独特的好处。当事人选择某一个仲裁或者是调解中心,他所面临的是同一个体系之下进行的仲裁和调解。不管是这个体系的使用者还是在这个体系当中工作的仲裁员和调解员都会从中受益。它不仅仅是会提升仲裁和调解的质量,而且也能够鼓励当事人选择其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调解的角色不仅仅是作为其他的法律争议解决方式的补充而已,它将会成为替代争议解决方式当中的主力。
(泰中国际仲裁调解中心TCIAC秘书长史大佗)
议题三:建立和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对于经济全球化的作用
第三议题由米兰商会、意大利中国商务调解中心调解处(CCPIT北京/米兰)调解员StefanoPavletic主持,演讲嘉宾分别是中国贸促会调解员、独立仲裁员陶景洲、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委员会成员,内殿荣誉协会主席RobertRhodes、UIA世界论坛调解中心主席FabiennevanderVleugel、米兰仲裁院,中意贸易纠纷调解专家RobertaRegazzoni、英国建筑法协会前任主席,国际商会国际调解竞赛联合主席ChristopherMiers、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主管黄一文、马来西亚梁潘黄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及高级合伙人梁柏林专家梁柏林。
(本环节主持人:米兰商会、意大利中国商务调解中心调解处(CCPIT北京/米兰)调解员StefanoPavletic)
(中国贸促会调解员、独立仲裁员陶景洲)
中国贸促会调解员、独立仲裁员陶景洲指出《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签署,这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使调解有了强制执行力,中国在这方面需要首先要批准,正式批准生效之后还有配套法律。未来的、国际公约应该对关于是不是得到了公平公正待遇,对它能够提交国际纠纷的范围扩大。这样对我们在一带一路项目中在非洲、拉美等等经济欠发达的地方或者法制不太健全的地方才能够有一个超国家的国际法的这样一种保护的可能性。
(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委员会成员,内殿荣誉协会主席RobertRhodes)
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委员会成员,内殿荣誉协会主席RobertRhod对诉讼及仲裁带来的不利影响发表自己的见解。通过独立的第三方来作为一个调解员来调解解决争议是需要展望的未来,在选择时也要考虑到调解的成本、实用化以及执行的问题。
(UIA世界论坛调解中心主席FabiennevanderVleugel)
(米兰仲裁院,中意贸易纠纷调解专家RobertaRegazzoni)
(国际商会国际调解竞赛联合主席ChristopherMiers)
(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主管黄一文)
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主管黄一文围绕《新加坡调解公约》对于经济全球化的影响进行发表发表自己的见解。她指出,《纽约公约》的存在使得国际仲裁裁决可以在160多个国家里执行,它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新加坡调解公约》不但不会增加案件压力,很可能会在很大一部分程度上来说节省国家的司法成本,也会来积极的推动整个国际领域的发展。《新加坡调解公约》对于经济全球化好处总结来说有以下两点:第一,《新加坡调解公约》诞生可以让调解更多的被使用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当中,以此来对于商业界并且对于公司层面都会有非常好的优势。第二它也可以极大的来推动整个调解事业的发展。
(马来西亚梁潘黄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及高级合伙人梁柏林)
议题四:律师在调解中帮助当事人应具备的能力和技巧(美国场)
第四议题由ADR技能项目主任和纽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PeterPhillips,演讲嘉宾分别是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张万春、GeraldL.Shargel律师事务所,纽约州纽约市合伙人DanielleShalov、香港调解联盟会长陆庭华。
(本环节主持人:ADR技能项目主任和纽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PeterPhillips)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通过四部分介绍在调解当中律师所应该具有的技能:包括不同人对于调解有不同的理解、律师调解工作的6项内容、调解律师什么时候应该参与调解的15个方面以及作为一个调解律师应该有什么样的资质或能力。对调解律师应该有什么样的资质或者是能力,她表示:一是要尊重他人,尊重其他人的想法。二是耐心,耐心是作为律师尤其调解当中律师非常重要的资质,三是要有说服的能力,四是要有破冰的能力。
(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张万春)
(GeraldL.Shargel律师事务所,纽约州纽约市合伙人DanielleShalov)
GeraldL.Shargel律师事务所,纽约州纽约市合伙人DanielleShalov在发言中表示纽约州法学院会有各种各样的法学诊所,旨在培养学生如何成为一个调解员,让学生能够在学习过程中不仅仅是做一个律师的角色,同时也是一个调解员的角色。在导师指导之下能够和一个客户或者是一个法院直接进行联系。他们在导师律师指导之下进行实践。现在美国越来越多的年轻律师被培训成为一个调解员,既可以作为一个诉讼律师,也可以作为调解员。
(香港调解联盟会长陆庭华)
香港调解联盟会长陆庭华指出每一个调解员、律师,每一个小环节的目的、意义存在、效果和结果能达到,这是衡量调解能不能成功、进展能不能有效的一个状态、一个评估,你有能力把事情放大,利益放大,同时也有能力把事情解决,大事化小。放大到看不到的地方,也要懂得怎么收起来,把事情分歧缩小。我们强调调解优点是双赢,这不是我们调解想达到的结果,更重要的时候他们的纠纷被我们解决掉后,他们的合作关系能够延续下去
第五议题由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范愉主持,演讲嘉宾分别是北京仲裁委/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尹通、云南昆明官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缪宇、中国贸促会专家调解员连捷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副巡视员李薇、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戴勇坚、粤港澳大湾区联合调解研究院院长徐晶。
(本环节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范愉)
(北京仲裁委/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尹通)
(云南昆明官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缪宇)
(中国贸促会专家调解员连捷)
(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副巡视员李薇)
(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戴勇坚)
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戴勇坚指出谈判和调解有时候像放风筝一样,一个是利益的线,一个是关系的线,需求是谈判的起点也是谈判的终点,利益是用来解决各种矛盾的,利益不同取决于矛盾不同,最关键的是寻求共同利益。有效的沟通、有效的谈判就不需要调解,谈判不成才会引入独立的、中立的第三方调解员,协助我们的谈判,调解是一个第三方干预的协助性谈判。
(粤港澳大湾区联合调解研究院院长徐晶)
闭幕式
(东莞市贸促会会长曾民盛)
东莞市贸促会会长曾民盛在闭幕致辞中指出,当前国际经贸人文交流日益频繁,跨地域、跨规则、跨法律、跨文化的国际纠纷日益增多,作为国际纠纷柔性的解决机制,国际商事调解正日益受到重视,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兴起。今年恰逢是新加坡调解公约正式确属一周年,国际商事调解事业迎来了高速发展期,我们坚信国际调解高峰论坛必将成为促进商事矛盾纠纷化解、推动商事调解事业发展、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平台。让我们携手努力,用我们对调解事业的满腔热情,用我们的聪明智慧,为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作出应有的贡献。同也非常的欢迎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常来东莞指导工作,给我们更多支持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