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场、库、区)民政经办机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重新分工,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信访办)
黄敏任办公室主任、信访办主任。
吴芳任党建办主任、信访办干事。
刘雅琴任宣传办主任、妇委会主任、民政社会信用干事、财务出纳、工会干事、计生办主任。
姚刚任保密干事、办公室工作人员。
赵敏任退役军人干事、救助站干事、机关小车司机。
贾敏健任宣传干事。
陈珍任办公室打字员。
王海燕任彩票工作人员。
二、财务股
王军任财务股股长、老干办主任。
黄明任财务股干事。
三、社会救助中心(低保、核对、临时救助、扫黑除恶)
黄海英任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临时救助股股长。
夏永芳任低保股股长。
吴丹、潘玺屹任低保股干事。
兰杨杨任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干事、临时救助股干事。
四、养老服务股(社会化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建设管理等养老综合协调)
黄绍清任养老服务股股长。
黄宗涛任养老服务股干事、纪检干事。
万文任养老服务股工作人员。
五、老龄工作股(老龄办,特困人员身份认定、资金发放及监管、照料护理、关心关爱,高龄津贴,意外伤害保险)
金学华任老龄工作股股长。
周芳任老龄工作股干事。
六、市福利院(养老服务中心,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建设和日常管理[财务],护理员培训,安全生产)
王伟任市福利院院长、养老服务中心主任。
雷小平任养老服务中心成员。
潘小慧任养老服务中心干事、专债项目干事、安全生产办公室干事。
七、儿童福利股(未成年人保护股)
江国旗任儿童福利股股长、未成年人保护股股长。
况多英任儿童福利股、未成年人保护股、救助站工作人员。
八、社会事务股(移风易俗、婚姻登记处、殡葬服务、残疾人福利、基层事务)
周建华任社会事务股股长。
刘浩堂任婚姻登记处主任、综治(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
付惠美任社会事务股干事、共青团干事。
何丽华、况萍萍、金霄、黄佳敏任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
九、救助站
陈勇任救助站站长。
周兴旺任救助站副站长。
十、社会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慈善股)
杨云峰任社会组织管理股股长、区划地名股股长、法制建设办公室主任。
黄娟任慈善股股长。
缪武任社会组织管理股干事、综治(扫黑除恶)办公室干事。
十一、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陈娇妹任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首席代表、社会组织管理股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