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现将《苏州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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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7日
苏州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应急管理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苏应急〔2019〕11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府办〔2019〕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我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要求
????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底,重点在化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涉爆粉尘和涉氨制冷等高危行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提升。
(一)突出培训重点
(二)培训实施载体
????企业是安全技能培训的主体,在职工安全技能培训中发挥主导作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发挥基础作用,纳入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培训机构是安全技能培训的重要力量,发挥支持作用,依法设立可提供职业安全技能线上培训的远程网络服务公司作为补充。
(三)创建示范单位
(四)完善培训机制
安全技能培训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各类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部门协调配合、政府激励推动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格局初步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1.强化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
高危企业是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的责任主体,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监督指导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培训对象覆盖企业在岗全员(包括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培训内容和课时除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要围绕提升职工安全技能水平和操作规程执行、岗位风险管控、安全隐患辩识及初始应急处置能力等开展提升培训。企业要制定计划,2021年前安排15%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职能部门:应急管理局、人社局、财政局。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
3.严把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关
4.加强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
5.加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后,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或主管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高危企业和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的安全总监,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对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屡次造成较大安全隐患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强制性封闭培训。职能部门:应急管理局。
(二)提升安全技能培训基础支撑能力
1.加强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机构建设
设有考试考核点地区的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实施特种作业实操考点创优提升计划,围绕特种作业考官和考核人员队伍建设、实操考试设备配备标准,配齐配强,以满足考试考核需求,取消以问代替实际操作的考试方式,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参与特种作业实操设考核设备研发,针对危险性较高操作项目,各考试机构要优先采用智能化实操考核设备,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实操能力。职能部门:应急管理局。
2.鼓励大中型企业开展安全技能培训
????鼓励有条件的高危企业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机构,自主组织安全技能培训,并面向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提供培训服务。对培训开展较好且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安全技能实训示范基地。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共建实训中心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遴选一批安全技能培训示范企业,推荐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按规定给予政策激励。加强规划布局和投入,支持在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新建或提升改造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其中2021年底前实现所有化工园区都有自建共建或委托具备实训条件的专业机构、实训基地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服务。职能部门:应急管理、人社局等。
3.推动职业院校开展安全技能培训
????应急、教育和人社等部门要引导职业院校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遴选培育一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共建一批安全生产特色职业院校,举办高危行业产教融合对接洽谈活动,推动一批化工园区与职业院校建立产教联盟,推动一批职业院校在高危企业设立培训点或分校区,推动一批高危企业依托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机构、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与高危企业合作开设专业培养人才。推动职业院校增设安全技能培训内容。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内容编入各类人员职业培训标准和教材、教案之中,保证必要的培训教学课时。职能部门:应急局管理、教育、人社局。
4.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技能培训
????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进一步推动培训机构加强场地、人员、设备、管理、施教模式等五项建设。社会培训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享受同等政策,支持培训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定期进行清理整顿。职能部门:应急管理、人社局。
5.搭建高危企业安全技能培训网络平台
????大力推动互联网+安全技能培训发展,应急管理、人社、教育等部门要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企业安全培训网络学院和各高危行业分院,建立课程超市和自主选学机制。探索建立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学习培训学分银行制度,有序开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转换,制定线上学习课时按比例计入培训总课时的比例和标准,逐步实现知识更新再培训以线上培训为主。探索为每一位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建立安全技能培训学习个人终身账号和档案,存储个人学习、培训、从业等信息,一人一档、终身有效。职能部门:应急管理、人社、教育局。
6.建设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
????高危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培训师选拔、考核和退出机制,组织遴选高危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上讲台,并给予授课技巧培训和基本课件、通用案例等支持,逐步实现企业在岗培训以企业内训师承担为主。各类安全培训机构要制定师资培养培训计划,加强专业和知识更新培训,组织安全培训教师每年到企业实践或调研,提高授课针对性和感染力。职能部门:应急管理。
(三)落实安全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1.有关资金补贴
(1)个人类补贴。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在本市范围内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延期换证培训考核合格的,给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操作项目初次取证和复审、延期换证不得重复享受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超过3次。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岗前培训,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提升晋级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2)实训基地建设类补贴。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范围。各市区要制定激励措施支持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机构建设,鼓励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安全生产产教融合型企业。
(3)培训项目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总监和班组长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技能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对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数字资源建设等给予支持。
2.有关政策措施
(2)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提取工伤预防费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各市区要统筹地区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3%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要根据工伤事故伤害、高危领域的行业、企业、工种、岗位等情况,统筹确定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的重点,要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的积极性。
(3)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机构为参保企业提供安全技能培训服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构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基本规范》(DB32/T?3609—2019),对参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日常培训和专项培训,根据服务对象所属区域或行业,分地区、分行业进行集中培训或针对性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政策宣传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把企业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计划中。日常执法检查时,要将抽查持证情况、抽考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作为重要方式,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停止作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对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教考不分、乱办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