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资本“围猎”公权力,导致权力寻租变色。“两栖干部”的出现,意味着一些党政领导干部手中的公权力已经被资本俘获,多重身份获取的报酬已经成为一些商人捕猎的诱饵。所谓的“酬劳”本身并不是劳资双方基于正常劳动的公平取酬,而是权力寻租的交易砝码。有些“两栖干部”被查处后,信誓旦旦地说:“我给企业提供的指导和意见完全是知识入股,符合市场交易规则,没有利用国家权力谋取一丝利益。”然而,难道这些商人真的认为,这些官员比行业专家更懂技术、比职业经理人更懂经营之道吗?商人为什么喜欢找领导干部为自己站台?真正的意图还是看重这些领导干部身上的权力光环能够带来好处。其一,这些领导干部大多曾主政一方,人脉关系广阔,以后办起事来能够通行无阻;其二,领导干部身份是企业生存的保护伞,利用其身份,生意场上的大事小情都会更容易摆平,这是企业在地方的靠山;其三,“两栖干部”也是一条由商到政的利益纽带,一些商人借此可能接触到更多的领导干部圈子,方便资本进一步“围猎”和权力寻租,达到政商圈子的深度融合,从而搭建起利益输送的通道。
第二,官商结成利益圈子,破坏公平交易规则。许多“两栖干部”,尤其是一些退休人员到企业兼职取得报酬时,大都会辩解自己是退休后希望找点事做,发挥余热,既能利用自己人事管理的经验帮助企业,又能获得额外的酬劳,从而体现自我人生价值。不可否认,一些老党员、老干部确实能够做到高风亮节、不唯私利,真正想服务于社会,希望利用自身的经验帮助企业发展。但是,领导干部的“两栖”身份很难不影响到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如果都拉拢领导干部为自己企业站台,领导干部的级别、人脉、圈子等身份附带而来的无形优势必然会异化为企业的边际效益,从而导致企业间的不良竞争。官商利益圈子一旦形成,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受到破坏。
第三,腐败形态异化,形成隐形利益输送。“两栖干部”现象的出现,其实是腐败的一种变异形态。这些“两栖干部”名义上追求的是“按劳取酬、取财有道”,但其实忽视了公与私的界限,导致公权私用的利益输送。这种利益输送的最大特点在于“权钱交易”,即“两栖干部”利用领导干部的地位或身份,向所任职或兼职的企业、团体等输送公共利益,而其回报就是对方给予的报酬。被输送的公共利益与被回馈的私利酬劳之间原本就不应该形成关联关系,更不可能实现等价交换。这种变异形态腐败的显著特征在于官与商之间的双向利益输送,“两栖干部”得到所谓酬劳或空饷,而商家则把公共利益私有化,得到最大的实惠。正因为这种行为的腐败特点,在行为最终定性上往往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仅被视为违纪,情节严重的更构成了刑事司法领域的受贿犯罪。这种利益输送型腐败滋生了官商勾结、沆瀣一气,不断通过权力变现的手段,侵占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从而严重损害了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些“两栖干部”以公权谋私利,直接破坏了行业生态,利益输送渠道一旦生成,会形成攻守同盟的地下腐败产业链条。倘若任其滋生蔓延,将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导致市场经济的崩溃,民生凋敝。
第四,官商身份混同,腐蚀干部清廉作风。《史记》所言:“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官吏“不与民争业”历来作为古代官员必须恪守的政治伦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会允许商人买官的“红顶商人”的存在,更不可能放纵亦官亦商的“两栖干部”为所欲为。亦官亦商的身份混同的后果是必然会忘掉初心,心理防线崩塌。一些领导干部与商人接触多了之后,腐化的生活方式会使这些干部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从而疯狂敛财,走上贪污腐败之路。
“两栖干部”的四种伪装
其一,挂证取酬,空手套白狼。实践中,有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将自己的资格证书挂靠到非供职企业名下,实际未到挂靠企业工作而违规获取报酬即属于“挂证取酬”行为。挂个证、吃空饷,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手段,看似没有什么危害,但其实影响极坏。“挂证取酬”的当事人把证书或印章当作商品出租、出借给有关单位,获取不当报酬,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玷污了党员干部的纯洁性,本质上属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令禁止的行为。
其二,隐形兼职,柜台下交易。党内纪律和国家法律都不允许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为了规避党纪与国法的禁令,一些党政干部转而藏起了猫猫,搞“隐形兼职”,暗地里收取企业的报酬,从事柜台下面的交易。隐形兼职花样繁多,当事人采用各种手段来逃避监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一些违纪情况发现,有些领导干部以假身份在企业任职,平时不直接与企业一方往来,私下取酬,逃避监管;有些领导干部以低价购得公司股份形式,折现其隐形的酬劳;还有些领导干部通过低价租用企业的名车、别墅等形式逃避监管。
如何对症下药?
“两栖干部”现象屡禁不止,个别领导干部热衷于兼职赚外快,无外乎“利益”二字,占着体制内的位子,拿着体制外收入,里外通吃、利益均沾。“两栖干部”的存在及其形形色色的隐身手段,都使我们认识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长期性。廉政建设还有一些“顽疾”有待攻克,作风建设需要久久为功,坚持惩防并举,实现靶向精准、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