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清风

根据苏州市委统一部署,苏州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11月7日至12月22日对昆山高新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2018年2月26日,苏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昆山高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昆山高新区党工委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区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高效落实。巡察以来,昆山高新区党工委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共立案16起、党纪处理10人,运用“第一种形态”14人。修订完善、制定出台各类制度规定41项,审计资产总额2.5亿元,归并企业38家,归并资产总额68.4亿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依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总体情况

二、已整改落实的问题和事项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在具体工作推进中,存在重经济、轻政治,重速度、轻质效,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巡察整改以来,共安排6次党工委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11项党建工作。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和改进昆山高新区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突出党建第一责任考核导向,完善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机制。

2.关于“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党工委的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3.关于“在推动省委‘两聚一高’、‘一特三提升’,市委‘创新四问’、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等重要战略部署落地生根方面,党工委整体谋划研究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昆山高新区党工委印发《昆山高新区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昆高委〔2018〕1号),紧紧围绕省委“两聚一高”、“一特三提升”,市委“创新四问”、“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等重要战略部署,以争先进位、建设一流创新型特色园区为目标,制定五项主要经济目标、分解17大类87项重点工作,安排8大类18项重点实事工程。

4.关于“在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补生态环境攻坚短板、强民生公共服务弱项方面,系统化思维、规律性把握还需进一步增强”的问题

5.关于“在深化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思路、明确目标靶向、细化工作举措方面,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领导核心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公布的国家高新区排名位列54位,提升9个位次。科技经费年均增长15%,占财政支出比重超10%,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升到3.3%。制定实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机器人产业园载体管理办法》,以高质量、高水平的载体平台推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设立沈阳自动化所(昆山)智能装备研究院、昆山杜克大学计算图像技术研究中心和人工智能研究中心、江苏省产研院生物大分子药物研究所等8个高端科研平台,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39个。加快推进阳澄湖科技园、生物医药产业园、工研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体系,充分发挥“临沪对台”优势,深化与大院大学大所合作,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6.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还不够充分,一段时期内存在“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调研不全面、过程酝酿不充分、决策程序不规范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昆山高新区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提高党工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修订完善《昆山高新区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区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7.关于“党工委及下属党组织对于“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还不够,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在工作中、行动上仍存在偏差,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往往重结果、轻过程,政治思想建设的及时融入还不到位”的问题

8.关于“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优秀党建品牌在面上未能及时有效推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把“红色头雁”工程明确为区党工委书记的“书记项目”,通过选树“红色先锋”,培植“红色基因”,发动“红色引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党建品牌建设,开展“一支一品”党建品牌评星定级工作,目前首批入围17家基层党组织。制作高新区党建地图,印制高新区党建示范点汇编,组织“互帮互检互学”活动,持续扩大高新区党建品牌的“雁阵效应”。今年区非公企业党委“红色齿轮”将争创市级机关四星服务品牌,党群工作部“聚力融合至诚为民”、便民服务中心“高新之窗便民之家”将争创市级机关三星服务品牌。

9.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还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苏组通1号《关于开好2017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区党工委于2018年2月12日、3月22日分别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14个内设机构全部完成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列席联系点民主生活会,指导民主生活会开出实效,会前印发党建工作月度提示清单,会中派员列席旁听“三会一课”,会后集中抽查支部台账记录情况和“昆山市基层党建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10.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档案资料不齐全,整改落实还需进一步深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专人负责,不断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加强党工委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党员领导对照检查,会前印发党建工作月度提示清单,会中派员列席旁听“三会一课”,会后集中抽查支部台账记录情况和“昆山市基层党建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11.关于“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知识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12.关于“党建责任分解不实、压力传导不足,基层党建‘两个全覆盖’落实有差距,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定印发全年组织工作要点,分领域签订党建责任书,分层分类制定印发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百分考核细则。今年年初召开2017年度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会,规建局党委等6位党组织书记代表进行述职,基层党组织全面开展“双述双评”暨基层党建专项述职。推进“三张清单”“书记项目”工作,确定了区党工委14条党建责任清单、4个方面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6项党建创新工作。

13.关于“村(社)党员开会乱发误工费,有的甚至巧立名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农村党员,特别是老党员的党纪党规教育,提高党性修养。严格财物报支纪律,规范报销手续,任何名义的误工费一律不得报支。凡是巧列名目、变通手段继续发放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党支部负责人,并在全区通报。

14.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应有的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未能得到有效体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凸显基层党组织政治属性,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严格按照昆山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以提升党组织组织力为目标,统筹抓好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三项建设,今年重点抓好“六个一”,即一个部门—科技局、一家直属单位—文体站、一家企业—通力电梯、一个创新载体—清华科技园、一个行政村—赵厍村、一个社区—大学园区社区。

15.关于“编外用工随意性较大,个别下属公司存在因人设岗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昆山高新区内设机构“三定”方案》,全面落实人员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控制编外人员数量。指导监督各部门做好各类辅助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已优化《昆山高新集团招聘实施流程表》;严格执行《昆山市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根据集团工作实际需要,经过部门和子公司上报、集团董事会研究讨论,按照因事设岗、由岗择人的原则,制定了《2018年度昆山高新集团人员招录计划》,已报市国资备案。

16.关于“现有考核办法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推行以实绩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在内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把考核结果广泛运用到选拔任用、培训教育、激励约束等环节。坚持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和任职前考核相结合,将干部考核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和单位内部进行适当公开,提升考评过程的民主性和考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公认度。

17.关于“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还不强,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制定了7个方面18条《昆山高新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11条《昆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重点牵头落实机关党委、经发局党委、社会事业局党委等6个直属党委的“书记项目,进一步细化了党建工作责任,强化了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

18.关于“有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变通,“三公经费”管理不严,存在违规借用公车,公务接待执行不严格,出国(境)费用超标等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关于玉山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对各单位财务及预算执行情况常态化检查,促使单位健全内控制度,截至2017年底“三公”经费下降3.7%。制定《昆山高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修订了客情审批表(样表)、接待清单(样表),规范接待标准和审批流程,明确公务、商务接待报销手续。落实专人负责出国团组的申报审批工作,全面清理了2013年以来因公出国经费报销凭证。正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全面清查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公车使用及产权情况,清理拍卖公车11辆,涉及金额394050元。

19.关于“有的单位违规开支公款招待费用,个别单位大额餐费报支不规范”的问题

20.关于“归并企业不彻底,清产核资程序缺失”的问题

21.关于“基金投资不规范,部分项目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公开招聘资深专业风控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及内控制度建设。选择大成等知名律师事务所对股权投资协议进行把关,加强投资咨询委员会建设,围绕高新区主导产业,提高项目投资的成功率。与深创投等知名投资机构合作,采取跟投策略,加强投后管理。

22.关于“违规对民企委托贷款和担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民企委托贷款和担保清理自查,委托律师对逾期贷款主体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判决进行清算。对于没有国资股权参与的民企,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委托贷款和担保;对于有国资股权参与的民企,由下属担保融资公司按公司法和担保法规定市场化运作。

23.关于“国有企业经营活动不规范,有现金支付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昆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从严控制现金支付。明确对于从外部单位采购或购买服务的,单笔金额5000元以上严禁使用现金支付。

24.关于“部分设备采购不符合政府采购要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3月份对101名财务及采购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邀请专人讲解《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关于启用“昆山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采购的通知》。严把采购审批程序关,提高事中事后审查,提高单位采购的主体意识。

25.关于“部分项目存在绿色通道规避招投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除应急抢险及国家规定外的特殊情况,永久终止绿色通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对于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高新区规建局采取抽签方式;对于1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由昆山市招标办采取竞争性发包方式;对于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昆山市招标办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26.关于“未按规定进行项目代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昆办发(2015)26号《昆山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代建,对代建单位实施公开采购。

27.关于“拆迁补偿方面问题突出”的问题

28.关于“违规支付资金,存在寻租空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取消与企业个人签订补偿协议,坚决杜绝将动迁补偿款拆分支付给法人。严格按照标准协议履行情况和动迁实际进度支付补偿款。制定了《昆山高新区动迁资金支付办法》,进一步规范动迁资金管理,加大资金支付审核力度。

29.关于“随意签订补充协议超额补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使用标准协议,明确在具备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的基础上经集体会商审议通过后方能签订补充协议,同时明确补偿项目、内容、金额等要素与基本协议之间的关系,确保协议内容的真实性、连续性。

30.关于“虚列补偿内容给予补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集体讨论会商机制,对动迁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通过集体会商审议确定,减少自由裁量。针对虹口饭店重复补偿951269元的动迁问题,已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追回钱款。通过采用标准协议、补偿项目公开等手段,确保征收项目真实可信、有据可依,特殊问题由动迁联席会议会商审议。

31.关于“集体资产出租不透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要求,昆山市已建立三资管理平台,我区在便民中心开设专门窗口,明确所有集体出租资产必须全部进入平台公开交易,目前已成功交易10笔。

32.关于“村级集体资产存在底数不清、管理不严,土地和房屋出租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33.关于“有的村(社)项目管理不规范,招标过程存在直接发包、议标、邀请招标代替等违规行为”的问题

34.关于“村级财务管理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自2018年起由第三方进行村级财务的日常监督管理、账户处理及货币资金管理等工作。通过第三方记账,保证村级财务在“三资”管理工作中的客观公正,杜绝人情账、权力账,全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权力运行的约束力。

35.关于“部分村社现金交易频繁,金额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村级资金结算管理,全面实行村务卡制度,实现村级资金非现金化管理。针对村级资金结算使用现金较多、较大的情况,高新区22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使用村级公务卡,制定《昆山高新区村务卡管理制度》并在各村上墙公开。截至目前,各村共办理公务卡43张,使用277笔,金额共计38.52万元,从而压缩现金开支范围及额度,确保村级资金进出全过程留“痕”,事后有“迹”可查。

36.关于“财务审批制度不到位,报销审批缺乏监管,普遍存在招待费报销不严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招待费用开支范围、标准,规范招待费用要求及报销手续。招待费用的执行与机关事业单位一个标准,从严控制,做到先审批后使用。2018年第一季度高新区22个行政村共开支招待费0.55万元,同比下降74%。

37.关于“招商协议突破政策,部分优惠条款突破政策范围,有违规减免配套费,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江苏省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的意见》,对2013年至2017年间落户的104个项目协议逐个摸底分析、分类汇总、分类解决。修订完善《昆山高新区关于推进争先进位建设一流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若干措施》,规范政策兑现,减少自由裁量。

38.关于“安环执法存在以补代管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委托管理项目,已停止政府补贴,但同时积极引导企业按照社会化、市场化服务要求,根据自身需求主动采购第三方服务,切实提升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同时,狠抓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利剑高悬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处罚,重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不安全行为,今年以来,已立案处罚12起,处罚金额42.6万元,处罚起数、罚款金额分别占去年全年的42.7%和42.2%。

39.关于“违规出借资金造成国资损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2起违规出借资金问题,已聘请律师事务所,采取法律手段追偿。对科技、人才等企业,明确通过政策、投融资的方式进行扶持,严禁出借资金。

三、已形成制度、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和事项

1.关于“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提出的“强富美高”、“五个迈上新台阶”时,政治站位需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昆山高新区党工委2018年度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全年安排12次专题学习,自巡察以来,已完成4次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5”重要讲话、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专题学习,组织观看《永远在路上》等反腐警示片和《将改革进行到底》等政论专题片,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

2.关于“在商议机构调整、人事任免、动迁补偿、工程变更资金追加、股权投资等重大决策时,未能充分反映‘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过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修订完善《昆山高新区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定要求,完善机构调整、人事任免工作规程。动迁补偿方面,制定了《昆山高新区房屋搬迁项目会商工作办法》,坚持集体讨论会商,对动迁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通过集体会商审议确定,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工程变更资金追加方面,履行工程变更备案程序时,严格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变更备案操作流程的内控制度,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做到有规可依,进一步细化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变更经党工委审议通过后实施。完善投资决策管理办法,规范分步决策机制,由投资咨询委员会、董事会、党工委会议等决策机构进行投资决策。

3.关于“下属部分局办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昆山高新区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议事决策规则》,在基本原则、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从制度上防止了重大事项酝酿不充分、决策不慎重、执行出偏差的现象。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规范,未能很好体现‘四性’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季度督查机制、年度述职机制,重点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2018年一季度以来已对37家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季度抽查,形成情况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5.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尚未做到常态化、制度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带头,6名班子成员全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督促部办局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加强党务公开,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定期检查。

6.关于“普遍存在党委、党支部不按期换届,支部委员不经选举直接任命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着重规范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具体指导落实21家机关党组织选任支委工作。建立党支部委员增补标准化操作流程,指导和监督党组织规范选任支委。重点做好党组织成立、升格程序,指导基层党组织履行党员(代表)大会票选制度。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按期进行换届。

7.关于“有的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三会一课”基本内容、程序和要求,建立“三会一课”督导旁听制度、会前提示、台账抽查、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估机制。严肃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区416个党支部、7066名党员参加评议。

8.关于“组织生活简单化、形式化、随意化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党员之家”建设,统一制作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5张程序图。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学讲话悟初心”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学习习总书记“15讲话精神”、重温入党誓词、集中交纳党费等规定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9.关于“党建资料台账缺失较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记录党支部工作台账的通知》,建立党建工作月度提示清单制度,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建台账和资料季查年考机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台账记录和资料收集情况的指导检查。

10.关于“有的支部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做好党员每月缴纳党费、支部每季上缴党委、党委每半年向区党费帐户汇款的督促工作,印发《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党内公示表》,计划制定党费使用、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11.关于“干部人事任免不够规范,集体讨论不够充分,程序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各项规定。制定《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比选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对动议比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档案审核、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前考试、组织谈话、离任审计等程序的操作,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

12.关于“一度存在领导照顾性安排人员进入管委会内设部门和下属企事业单位、招录程序不规范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昆山高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内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对人员的招聘、管理、调动(借用)及辞职辞退等四个方面进一步理顺人事管理职责,落实人事管理制度。

13.关于“干部队伍梯次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昆山高新区青年人才库,构筑后备干部蓄水池。严格按照《昆山高新区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将通过竞争性选拔等形式,集中选拔10名左右素质过硬、能力突出的“8590”股级干部,使85、90后中层干部占80后比例达40%以上,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结构优、梯队合理的干部队伍。

14.关于“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不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昆山高新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双向挂职力度,严格执行干部退岗制度,从严干部管理,着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我区已派出2名干部分别到市信访局、市府办挂职,接受2名干部挂任区人才办和经发局金融科工作,向科技部选派3名年轻干部、向中科院选派1名年轻干部挂职锻炼。为做好审批事项承接工作,正在选拔一批年轻干部到市级部门交流学习。

15.关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发展要求不够适应”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优化“高新讲坛”干部培训品牌建设,全年安排10场专题讲座,截至目前,已完成《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全国“两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等3场讲座。年内围绕党性修养、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专题,举办三个培训班。完善干部个人自学机制,建立培训考评结果与干部个人年度考核、所在单位绩效考核“双挂钩”制度。严肃学习纪律,强化督查力度,努力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专业型”干部队伍。

16.关于“‘严管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出台《昆山高新区党员干部勤廉谈话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党员干部谈心谈话48人次。开展全区党员干部言行规范活动,制定负面言行提醒清单35项。

17.关于“党内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健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工作落实级级打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开展个人廉洁风险排查和自我防范承诺活动,排查廉洁风险点278个,制定预防措施296条。计划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检查考核,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区党工委扩大会议报告情况。

18.关于“管党治党总体还存在‘宽松软’现象,尤其是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思考不多,措施不具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以党章和“两准则四条例”为重点的党纪条规教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强化党员干部学习。做实做强“玉山廉堂”,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传统方式与创新形式、品牌培育与宣教实效相结合,打造具有高新区地域特色和文化元素的纪律教育文化品牌。持续推进家风家规家训教育,累计发放《亭林先生的廉治观》等7类书籍共2100余册,开展以廉洁为主题的书画、摄影活动,努力构建单位教育与家庭教育联动格局。严格“一案双查”、责任倒查,通过“一案双查”问责党员干部5人。制定出台《昆山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失职问责实施意见》,建立问责情况通报机制,以有力的问责筑牢纪律意识、推动责任落实。

19.关于“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严,特别是对各级‘一把手’的权力制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昆山高新区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暂行规定》,明确8种情形属于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干预重大事项,一旦发生将记录在案。同时,持续强化对各单位“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年内安排12项审计计划,截至目前已完成5项,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监督。

20.关于“个别干部存在带病使用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比选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昆山高新区选拔任用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审查操作办法(试行)》,综合运用信访举报扫描、内部审计、民意测评、个别访谈、廉政谈话、廉政承诺等形式,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21.关于“部分基层干部纪律意识、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22.关于“纪工委‘三转’还不彻底,工作职责尚未充分厘清,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职能履行尚未充分匹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不折不扣执行上级关于“三转”的工作要求,明确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负责纪检监察之外的工作,设立纪工委兼职委员7名,建立纪工委委员扩大会议机制,确保区纪工委落实党内专责监督职能。

23.关于“监督执纪问责整体推进力度还不强,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不够,各类审计成果应用不及时、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出台《昆山高新区农村勤廉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苏州市委巡察、昆山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中关于农村工作的反馈意见,年内实现巡访全覆盖。将巡访、内审、专项督查、约谈、党纪处分等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纳入干部提职、评先评优、绩效考核范畴,倒逼党员依纪履职、依规办事。

24.关于“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通报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健全党工委、纪工委及各内设机构案件通报机制,制定出台《昆山高新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制度》,组织召开昆山高新区党员干部警示会议,今年以来在各党委开展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共计4次。

25.关于“‘四风’问题未得到彻底根治”的问题

26.关于“‘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还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出台《昆山高新区“监审联动”工作暂行办法》,推动内部审计与挖掘案源线索深度融合、同频共振,让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还原露形。推进专责监督与社会监督深度融合,持续发挥“两员”作用,年内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四风”问题开展督查,切实防反弹、防变异。

27.关于“作风建设有待改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2月24日,召开昆山高新区作风和效能建设暨全面推进一流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工作会议,集中表彰了74家企业、40个先进集体、110名先进个人,让干部看到“干与不干确实不一样”,真正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完善年度《昆山高新区内设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推进“共性+个性”模块化考核,按照15%、30%、55%比例确定优胜、优秀、良好等次,统筹推进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等工作,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提职、评先评优、考核奖金等范畴,切实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制定《昆山高新区2018年度督查工作要点》,围绕19个重点领域,切实发挥查问题抓整改、督推进促落实的“利器”作用,以钉钉子精神,有效改变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28.关于“个别部门作风拖沓推诿,影响整体工作效能提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承接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按照“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采用“网上批、集中办、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的行政审批流程,完善《2018年进驻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和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进驻部门“创新服务进步奖”评选活动细则》,力争年内成立行政审批局,提升工作效率效能。启用一站式服务新大厅,“12345”平台受理工单11329件,满意率达99.46%,进一步提升党和政府形象。

29.关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走访调研不够充分,对企业需求、社情民意掌握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收集一批社情民意、促进一批企业创新、推动一批项目建设、化解一批矛盾问题、总结一批基层典型、完善一批政策措施”上发挥党组织优势,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发展共识,根据“四个全覆盖”要求,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区710名机关党员全部参与走访,共计走访家庭4万多户次,走访企业近2万家次,收集企业发展问题、民生问题1万多条,解决率达93.7%。目前,已制定《昆山高新区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化“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工作方案》,紧扣争先进位、创建一流创新型特色园区工作,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一特三提升”理念,开展“大调研”活动。拟定《关于做好建设一流创新型特色园区、实现高质量发展调研工作的通知》,主要包括:研究制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党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后招商时代”的招商引资工作、研究科技创新对接融入上海、研究制定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研究推动人才成为引领高新区发展第一资源等内容,从经济产业、创新转型、农村社会、党的建设等方面,掌握详细情况、透彻研究问题,形成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工作方案。

30.关于“少数党员干部缺乏责任担当意识,争先进位的冲劲与开拓创新的闯劲有所减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要求。强化制度执行,积极实践,进一步形成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的工作导向。发挥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党员干部争先进位的冲劲、开拓创新的闯劲、攻坚克难的韧劲。挖掘梳理一些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集中通报,推动“三项机制”落地生根。

31.关于“个别党员干部作风慵懒散,缺乏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昆山高新区内设部门绩效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对全区各内设机构的专项工作、党建工作、作风效能以及亮点工作等进行综合考核。实现考核结果的透明公开,激发全区干部想干事、会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热情。强化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和问责力度,体现考核工作的导向性、约束性,杜绝出现“庸、懒、散、推”等懈怠现象的发生。

32.关于“有的纪律意识不强乱作为,甚至出现损公肥私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制定出台《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结果运用的实施办法》,在运用纪律手段的同时,积极运用组织手段,确保“双管齐下”“同向发力”。

33.关于“国资经营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关于在集团公司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昆高新集团召开廉政风险排查部署动员会,推动风险排查和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昆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昆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昆高新集团投资咨询委员会制度(试行)》《昆高新集团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昆高新集团资产处置办法》5个工作制度。设立了招标和采购管理工作小组,扎口管理招标和采购事项,促进招标和采购工作规范化、专业化。

34.关于“违规进行企业股权运作,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35.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未经程序,存在低价转让、出租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高新集团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昆高新集团资产处置办法》,结合长效机制建设,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织密制度笼子,规范国资领域权力运行。

36.关于“规划建设和政府采购权力制约缺失”的问题

37.关于“重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做好项目台账整理和项目归档,加强建设项目材料报审和项目管理台账的督查力度。建立安全、质量、进度督查制度,形成督查机制,每月开展一次项目督查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8.关于“项目管理存在不足,项目招标操作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和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项目招标履行OA发包审批,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39.关于“项目管理存在不足,项目招标操作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苏财建(2017)132号文件,已拟订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流程,严格做好项目预算管理和资金支付管理,出台《昆山高新区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办法》。

40.关于“零星工程中存在拆分项目违规发包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建设项目发包规划备案制度,做好项目发包管理,杜绝拆分项目违法发包现象。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提前做好工程发包规划,同一地点同类项目发包间隔不少于6个月。

41.关于“动拆迁过程制度建设不完善,资产评估、协议谈判、设备处置、资金支付等多个环节监督缺失,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政策依据公开、动迁程序及操作方式公开、评估机构选择及评估结果公开、被动迁人权利及义务公开、公示地点载体和时限公开、安置房源及选房情况公开等,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被动迁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开展经常性的督促和教育,做到坚守底线、不碰高压线。出台《昆山高新区农副业搬迁补偿办法》,进一步规范农副业搬迁操作管理。严格执行昆政规〔2012〕22号《关于加强房屋拆除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重点加强对已签订动迁协议企业的监管力度,随时掌握企业搬迁进度,及时做好设备的移交清点工作,完善移交和接收的台账制度。

42.关于“集体‘三资’管理亟需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农村“政经分开”改革后经济服务中心和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能分工,制定出台《昆山高新区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意见》,在考核意见中增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力度。修订《昆山高新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中明确现金使用、资产、资源出租、招待费开支等规定,完善或重新制定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出台《昆山高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细则》,促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章可循,发生问题有据追责。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43.关于“工程审计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昆山高新区零星工程审计暂行办法》。对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全程跟踪,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44.关于“富民公司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

45.关于“招商服务和民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成立了昆山高新区工业用地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昆山高新区工业用地项目评审办法》,从源头上把好新增工业用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关,形成项目评审、开工建设、投产经营、产出效益的完整“闭环”监督约束链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流程、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工作制度、检视责任死角、修正工作规范、完善程序漏洞,形成以规范管理、压实责任、转变作风为目的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切口小、实战性、闭环化、重创新”的工作方法,建立了《高新区企业服务问题转办单》工作机制,梳理汇总22个企业发展问题,解决率达100%。

46.关于“土地管理不严格,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昆办发〔2015〕17号《关于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执行,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落实建设用地“净地出让”(地面净、地下净、权属净),做好后续合同跟踪监督,及时收缴土地出让金,严格出让合同违约责任追究。

四、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目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看到,巡察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昆山高新区党工委将继续贯彻苏州和昆山市委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再发力。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五个必须”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昆山高新区党工委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示范,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区纪检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切实执好纪、把好关,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常态化。

二是强化担当抓落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再深化。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大走访大落实”活动,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对分步推进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驰而不息强化跟踪落实,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加紧办理;对巡察指出的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同时,深挖问题根源,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宏观设计,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强化标本兼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迎接苏州市委巡察组的“回头看”。

三是对标找差促发展,推动昆山高新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以此次巡察为动力,提高站位,对标找差,争先进位,自觉把整改落实同全区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凝心聚力谋发展,深化改革促提升。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系统化思维,注重规律性把握,贯彻“一特三提升”发展理念,坚持“三个强化”“五个牢牢把握”工作导向,自觉践行“责任、落实、创新、清正”要求,推动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发展,以全市建设“生产先进、生活美好、生态宜居、生机勃勃”的新昆山为契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做大高新份额,对标一流创新型特色园区,全力打造引领创新发展的策源地,建设美丽宜居的未来科学新城,争当县级市国家级高新区领头羊,向苏州、昆山市委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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