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不少在校大学生选择兼职打工,这本是既锻炼学生社会能力,又能劳有所得的好机会,但不少学生在暑期打工中遭遇重重套路,或是拿不到工资,或是保证金被骗,又或是同工难同酬。
很多受到不公待遇的大学生发现,维权比他们想象的艰难。
用工陷阱多待遇难保障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大学大三学生张斌(化名)在乌鲁木齐市西山路满头大汗地发放传单,一天日结80元工资。就在几天前,他刚辞去上一份兼职。
“在婚庆公司打杂,干了一周。”张斌告诉记者,上班前说好周结薪水,可一周过去,经理说老板不在,工资发不下来,他只好放弃了这份兼职。张斌说,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被恶意欠薪。
让人意外的是,张斌并不打算去讨薪,他坦言“入职的时候提交了个人信息,害怕被报复”。
张斌的同学刘武(化名)在暑期打工时也遇到了不公待遇。今年暑假,刘武通过某网站找到一份兼职,双方约定每小时10元薪水。刘武按照对方要求支付了100元中介费,并提交了个人信息,随后在该企业后勤部打杂。工作后刘武发现,其他暑期工工资是每小时15元。
“显然有部分钱被中介抽走了,但没办法。”刘武说,自己的薪水还要等中介代发。
张斌和刘武告诉记者,不少同学都遭遇过暑期打工时被恶意欠薪、修改工时、同工不同酬等情况。
用工成本低受企业青睐
当记者以大学生身份联系时,发现不少以企业为名的招聘单位实际上是中介机构,面试只需要身份证和中介费,不需要简历,也不需要签合同。
“大学生暑期工社会经验少、成本低、听指挥,维权意识淡薄。”新疆乌鲁木齐市某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人透露,企业在暑期大量招收暑期工,主要是在校大学生人力成本低,素质却相对高。该负责人举例说,一名从社会上正式招收的员工,不但要与其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在支付最低工资以上的薪酬外,还要负担相应的社保等费用,并承担其他责任。相比之下,暑期工的用工成本低一半。
不受劳动法保护维权尴尬
“由于学生兼职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也就不受限于最低工资标准,报酬完全由双方自行约定。”王昭说,但暑期工与用工单位间因劳动报酬产生纠纷,而暑期工确实提供劳务的,用工单位也应当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就劳动报酬标准产生争议,首先应以双方约定为准,各执一词的,可参照同工同酬,这也符合公平原则。
“如果学生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则可受合同法保护,并以此起诉。”王昭说。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法官张熠说,暑期工可通过诉讼进行维权,但这对学生群体来说,将面临诉讼周期长、诉讼成本高等问题,因此暑期工起诉维权的案例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