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是2005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2014年5月经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设立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学院始建于1999年2月,以启东校区为主体办学校园,校区坐落于经济发达的江苏省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
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岗位描述
人数
专业要求
其它说明
1
专职辅导员(男)
男性,需入住男生公寓,限男性。
2
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9
不限
3
专职辅导员(女)
女性,需入住女生公寓,限女性。
4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本次招聘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
(八)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校就读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验。
2.有1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学工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三、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二维码登记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X45毫米,jpg格式)。
1.报名登记:5月20日9∶00-6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0日9∶00-6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23日-6月2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3日9∶00-6月26日16∶00;
5.确认缴费:5月21日9∶00-6月2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岗位1号、3号岗不设开考比例,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参加笔试;2号、4号岗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对招聘岗位和数量进行调整。变动的情况在杏林学院网站主页公告。
4.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心理测试。其中笔试部分采用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一)笔试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包括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
1.有效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面试与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五、体检、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院依次递补。我院学生工作人员(含院学生工作处、团委、辅导员)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因回南通大学或离职考取其它编制的,其所空缺的岗位可以从本次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序增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工作地点在南通大学启东校区。待遇按照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相应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2.特别说明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请与公告中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装订成一册(请按公告中材料顺序装订),参加笔试时提交,恕不退还。上述材料的原件在资格复审时现场查验、当场退还。
九、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十、招聘工作监督
为防止简历投递丢失请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职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中国-博士人才网发布
技术支持:北京神州硕博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JN6618;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0900001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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