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招聘格尔木市户籍或持有《格尔木市居住证》,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青海省内《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6.工作岗位需要的其他人员。
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1.已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格尔木市文体街13号(体育场)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市场1号窗口
四、岗位工资及待遇
五、报名所需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第2、3页和第6页复印件。
5.申请人个人简历。
六、招聘岗位及要求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示表
序号
用人单位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
学历
要求
招聘条件
工作性质
1
格尔木市东城区
行委
1人
安全生产
高中及以上
男士优先、能适应上山下乡、吃苦耐劳、熟练操作计算机。
全职
2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字员
大专及以上
能够严格遵守岗位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坚持学习,不断提高工作的准确率和工作效率;工作细心,责任心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有在行政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能及时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3
格尔木市社会保险服务局
养老专干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服务态度佳,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应变能力和协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
工作地点:大格勒乡人民政府
医保专干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服务态度佳,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协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
工作地点:炼油厂社区
4
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人民政府
精准扶贫岗
初中及以上
工作地点:中村
5
格尔木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防疫协理员
本科及以上
动物医学类专业优先,富有责任心,团结同事,吃苦耐劳,协助开展动物疫病检测、动物防疫等工作。
合计
7人
2020年青海三支一扶
2020年青海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
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279号),经研究,启动招募2020年度“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名额
2020年,全省计划招募16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具体招募名额分别是:
西宁市170人,海东市160人,海西州140人,海南州210人,海北州190人,黄南州200人,玉树州270人,果洛州260人。(具体岗位见2020年招募计划表)
二、服务类型、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服务类型
县(市、区、行委)以下乡镇和基层单位支教、支农(含农技特岗、支林、水利)、支医、扶贫开发、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岗位。
(二)招募对象
青海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6月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西宁市、海东市招募对象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所学专业与“三支一扶”服务类型需求一致或接近,并符合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已参加过“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青南计划”(含基层专项)、“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
(四)服务期限
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并可获得相应服务期满证书,并实行自主择业。
(一)宣传动员(7月10日-8月2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8月24日—9月4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8月24日—9月4日)
笔试考试(9月12日)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命题并派专人监督巡视。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
(四)岗前培训(10月8日前)。新招募人员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批通过后,由各市(州)、县(市、区、行委)组织参加全员岗前培训。
(五)派遣到岗(10月10日前)。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办统一安排新招募人员到服务县(市、区、行委)报到。
四、“三支一扶”人员的权利及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支一扶”计划各项管理规定和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岗位分配和基层单位的领导与管理。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完成服务任务。
3、尊重当地风俗和生活习惯。
4、因身体健康、就业、升学等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甲方,并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
青海省“三支一扶”办:0971-8258105西宁市“三支一扶”办:0971-6163992
海东市“三支一扶”办:0972-8611870
海北州“三支一扶”办:0970-8643779
海南州“三支一扶”办:0974-8513856海西州“三支一扶”办:0977-8211575
黄南州“三支一扶”办:0973-8726021果洛州“三支一扶”办:0975-8381281玉树州“三支一扶”办:0976-8832073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0日
青海民族大学
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0〕80号)等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现将我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请见附件《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由青海民族大学资格审查组具体负责,并向应聘人员做好招聘岗位条件咨询解释工作。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加试和面试三个环节。
根据第一轮笔试考核成绩高低,编辑、实验员1、实验员2、基建干事岗位按招聘岗位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加试考核人选;其他岗位均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加试考核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有效考生人数达不到上述相应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加试环节。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相应比例总分(即第二轮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加试成绩*60%)高低排序,所有岗位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最终,根据考核总成绩(即第三轮考核成绩=第二轮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60%)高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加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成绩确定。
各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不予聘用。第一轮笔试成绩、加试成绩、第二轮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政审资格。
(四)政审
政审由学校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五)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以及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
(六)递补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由学校视情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其中,因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产生的空岗只递补一次。
(七)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对国家统一招考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因我校辅导员从事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日常管理、党团和班级建设等工作,心理指导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思想政治引领等工作,结合教育部第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有关要求,报考辅导员和心理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二)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提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外出。确需外出的,落实好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遇有体温异常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防止因为其他原因造成体温过高而不能参加考核的情况出现。
2.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14天内旅居史、接触史,并作出真实性承诺;虚假填报、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应承担相应责任。
3.考生参加考核,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省外考生和报名后、考核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省内考生须出具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须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考生请提前自备2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考核期间须全程佩戴。
5.考核期间,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安排。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联系人:龚老师吴老师
附件: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0年7月18日
青海省2020年常规选调生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及《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20年拟从省内外二本及以上高校2020届应届毕业生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常规选调生考试与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考试一并组织、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范围
计划选调200名,按照公务员考录程序统一招录,全部安排到全省县乡基层工作。其中,从省内高校定向选调90名(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各30名),安排到玉树、果洛、黄南三个州县乡基层工作(全部为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从省内外二本及以上高校非定向选调110名,安排到全省县乡基层工作(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占75%)。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偏远地区工作,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生干部: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团属组织学生干部;担任院系及以上学生会、学社联等学生组织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担任班长、副班长,以及由学校团委管理的社团主要负责人;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年以上。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有参军入伍经历和同时具备两项以上条件的人员报名。
(七)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公安机关印发的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八)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有问题的人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7.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8.现役军人;9.受过处分的人员;10.定向、委托培养生,自考、函授、电大等成人教育毕业生;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报名
2.省内外高校非定向选调生推荐。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党组织严格初审、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并报高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学校官网或就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7月28日(星期二)前向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提供《青海省2020年常规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非定向)》(见附件2,可直接提供盖章后的PDF文档电子版并发送至qhsxds@126.com)。
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选调资格,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值各为12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50%。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行测与申论成绩之和÷行测与申论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统一用普通话作答,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安排。省内高校定向选调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拟选调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拟选调名额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考察;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委托所在高校组织人事部门或学生工作部门考察。进入考察人员根据《青海省2020年常规选调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公告》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审核盖章的《青海省2020年常规选调生推荐表》原件1份,A4纸张正反面打印,套印电子版照片;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打印)1份;
3.选调条件要求中“必须具备的四项条件之一”中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4.学校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九)择岗和递补。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根据总成绩公开择岗并组织到位。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分定向、非定向依次递补。
(十)录用。正式录用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选调生在青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选调生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十一)培养锻炼。选调生到岗后,安排到村(社区)任职,开展2年的驻村(社区)实践锻炼,在村(社区)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四、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不正之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笔试、面试等环节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二)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要坚持原则、把握条件、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真正把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出来。省内高校党委要研究制定定向选调生推荐办法。
五、温馨提示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大美青海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传真:0971—8452320
附件:青海省常规选调生推荐(附件).docx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20年7月8日
青海广播电视台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做好202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290号)、《2020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省人社厅对《青海广播电视台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和《青海广播电视台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审核批复的要求,现将青海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考核聘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按照发布考核聘用公告、领取准考证、进行初试(面试)、复试(实践操作测试)、现场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发布考核聘用公告
四、考核聘用岗位
此次考核聘用的岗位有10类,共招录12人。具体为:
广播电视无人机航拍维护管理岗招聘1人;维修电工岗位招聘1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运行维护招聘1人;音频技术岗位招聘1人;节目包装制作岗位招聘1人;视频技术岗位招聘2人;主持人(采编播一体)岗位招聘1人;电视出镜记者岗位招聘2人;电视文艺编导岗位招聘1人;电视文艺外景主持岗位招聘1人。
五、考核内容和方式
3.确定拟聘考察人员时,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不能确定的,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考生注意事项
九、体检
十、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等进行考察,对曾有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由此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总成绩递补。
十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其他
(四)本通知由青海广播电视台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
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
青海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是我省国有大型政策性融资担保类金融企业,肩负着为全省中小微企业及“三农三牧”提供融资担保,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公司以“增强社会信用、整合金融资源、降低融资风险、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致力于为推动我省“一优两高”战略实施和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目前,集团公司设有职能部门8个,下属子公司5家,主要业务包括融资和非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资产运营管理、商业贸易等,属省管国有企业。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诚邀有志于实现个人价值、勇于挑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士加盟!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业务员岗:10名
(二)风险管理岗:3名
(三)信息科技岗:1名
(四)党务综合岗: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
2.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团队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
4.认同信保集团公司企业文化;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业务员岗:10名
2.具有银行业或担保业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及年龄条件;
4.具有一定金融专业知识、信贷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5.有客户资源者优先考虑;
6.符合公司亲属回避要求。
风险管理岗:3名
2.具有银行业或担保业等金融机构风险、合规、审计部门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一定金融专业知识、风险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5.符合公司亲属回避要求。
信息科技岗:1名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及年龄条件;
4.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党务综合岗:2名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及年龄条件;
3.熟悉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或企业法人治理、办公文秘等工作,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正式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和初步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人选进入笔试环节。
(五)考察和体检。通过面试的人员,由公司对其思想政治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合格者,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六)正式聘用。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将实行为期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缴纳五险两金,我们将提供具有充分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广阔的事业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