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座席员、打字员、驾驶员,由派遣机构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工作。招聘的人员不占编制,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派遣制人员10名,其中:
书记员5名(男性3名)、座席员3名(女性)、打字员2名(女性)。
2、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派遣制人员5名,其中:
书记员3名、驾驶员2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驾驶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退役军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1990年8月1日出生),应聘驾驶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8年8月1日出生);
4、书记员和打字员职位应当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进行文字录入、编辑等。文字录入速度要求每分钟60字以上、正确率达95%以上;
5、座席员职位应当为法律专业大专以上文化,普通话标准流利,有一定的沟通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及文字录入;
6、驾驶员职位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机动车驾龄,B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对贵阳及省内道路熟悉,驾驶技术熟练;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8、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肢体残疾、无听觉障碍、无纹身,身高要求男性165厘米以上、女性155厘米以上。
3、资料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分布及投档情况等,择优甄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凡在网上进行投档的人员,初审合格者于8月24日(星期三)上午09:30时至下午16:00时止到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九楼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复审人员须带本人学历证书或退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下载打印1份网上报名信息表、驾驶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驾驶员)。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考试内容:书记员、座席员、打字员职位主要采取运用办公软件进行文字录入测试、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文字录入测试占总成绩40%,笔试占总成绩20%、面试占总成绩40%。驾驶员职位主要采取笔试、面试和驾驶技能测试。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40%、驾驶技能测试占20%。(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