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基础能力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文员11人。
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4年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毕业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
5.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刑罚的人员,直系亲属在本院工作的人员;
6.与江苏各级法院签订《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且正在履行期内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或其他另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特别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手机端:
3.报名注意事项:
4.报名上传材料:
(以下材料请汇总至一个word文档上传)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两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jpeg/png,4MB以下)。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三)缴费确认
基础能力测试前应聘人员须根据通知缴纳考试工本费100元。
(四)考试方法和程序
1.基础能力测试
基础能力测试采取技能测评加笔试方式进行。技能测评考察应聘人员计算机打字速录操作,要求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准确率95%以上;笔试内容以法律基础常识为主,采用闭卷形式。两者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能力测试成绩根据技能测评成绩和笔试成绩按1:4折合计算(基础能力测评成绩=技能测评成绩×20%+笔试成绩×8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制取整)。
基础能力测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缴费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开考比例。
2.面试
根据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基础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如面试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开考比例。
总成绩根据基础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1:1折合计算(总成绩=基础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制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五)体检、政审
1.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
3.如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结论不宜聘用的,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聘用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按照规定集中办理入职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一)一经聘用,与南京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违反考试纪律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包括取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同时,应聘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将建档入库、将会影响今后招聘考试的报名。
(四)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聘用等情况,调整、取消、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报名咨询、监督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南京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原标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24年政府购岗人员公开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