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道路交通秩序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黄石市道路交通秩序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化,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总体上呈现稳中有降的态势,但近期我市较大交通事故发生率有所抬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面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秩序百日大会战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以集中治理为导向,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建管并重、依法治理”原则,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为我市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营造畅通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目标
重点解决“交通违法行为多、道路隐患存量大、农村道路管控力度差、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弱”等四大问题,实现“三升一降”,即:路面交通秩序有提升,全市国道省道、县乡村道、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规范,文明有序;协同共治能力有提升,上下协作更加顺畅,部门联动更加密切,群防群治氛围更加浓厚;群众交通安全守法意识有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氛围逐步形成;交通违法行为有下降,超速超员、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道路及路段
1.黄石境内国道:G106、G351。
2.黄石境内省道:S315、S237、S349。
3.9条市级挂牌督办隐患整改路段(315省道金湖华鑫公司路口、乾塔西路与罗家桥十字路口、237省道与112省道交汇处十字路口、351国道阳新段三溪乡博园路口、S349棋金线章山街办汪仁路口、东方山西线(靠天池边)路段、315省道太子加气站至法庭路段、迎宾大道物流园鄂城大道、351国道武阳公路荆头山路口)。
(二)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一货(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
(三)重点违法行为。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上路行驶,无证驾驶、假牌套牌假证,酒驾醉驾毒驾,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
四、工作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1月13日-2022年1月31日)。围绕整治重点,大力开展源头清理排查整改、交通设施建设、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2月1日-2022年2月10日)。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加强精细化和常态化管控,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秩序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加快重点路段隐患治理。对全市重点路段、挂牌督办隐患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桥梁、涵洞等改造整治,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动加装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让行标志;公路隧道和弯道路段,施划中心实线,增设严禁超车标志标牌、加装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市级挂牌督办隐患路段2021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
2.加快农村道路平交路口改造建设。根据省公安厅《全省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实施以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照明灯、减速带、自动声光提示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提升工程,改善平交路口交通安全条件,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二)开展重点车辆交通隐患排查整改
4.集中清查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2021年11月底前,对本地登记的“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校”等重点车辆开展一次隐患清零。通过交管大数据系统,突出抓好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治理逾期未报废和未检验车辆隐患,整顿“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2021年11月底前,深入推进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全面推广车驾管业务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规范标准,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办理登记。加强驾驶培训机构监管;2021年12月底前,规范县级车管所业务办理。对全市客运、货运等企业驾驶员进行登记审查并动态管理,依法依规限制或禁止从事客货运行业资格。(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5.开展违法生产销售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为整治。11月底前,对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机动车(含二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和四轮电动车)开展排查及后续管理工作。2021年12月底前,依法对全市电动自行车,二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四轮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商户登记注册。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经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坚决制止拼装车、改装车上市流通,依法查处非法改装、拼装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商家主体责任,禁止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督促商家加强对前来购买车辆人员的宣传,在个人购买车辆后指导其及时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三)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7.推动农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大冶市、阳新县和开发区·铁山区要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压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持续推进《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农村派出所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的意见》落实落地,完善“派出所管交通”工作机制,破解农村集中安全出行难题,补齐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短板。(牵头单位:大冶市、阳新县、开发区·铁山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8.深入推进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大冶市、阳新县和开发区·铁山区要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清理“马路市场”、“占道摆摊”等现象,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推动落实整改。2021年12月底前,对2018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18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震荡线)、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牵头单位:大冶市、阳新县、开发区·铁山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9.深入推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理。强化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提高“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对面包车加大源头隐患清理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促提醒,力争实现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超过90%,违法处理率超过98%。加强县级车管所驾驶人考试管理,2021年12月前,所有县(市)考场要配齐人脸识别、二代身份证读卡器等身份认证设备,安装使用音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充足的专兼职考试员,确保业务下放后监管到位。(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10.深化农村“两站两员”等管理力量融合应用。贯彻落实公安部、银保监会《关于深化警保合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争取属地政府、银保监部门政策支持,健全完善劝导站运行机制,推动建立长期经费保障机制。
大冶市、阳新县、开发区·铁山区要采取有效方式推动农机部门协理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一村一辅警、农村基层干部兼职“两员”等工作,融合力量、长效运行,制定完善考评标准,持续组织开展劝导活动。2021年12月底前,大冶市、阳新县、开发区·铁山区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完善劝导站类别、位置、图片等具体信息;警保合作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至少8天以上。(牵头单位:大冶市、阳新县、开发区·铁山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银保监会)
(四)全面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15.常态化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一是强化交通路口、主次干道交通秩序管理。对集贸市场、背街小巷等重点点位,督促业主单位聘请保安人员落实“门前看管”制度,指导社区、单位合理施划停车位,加强违法停车整治,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二是加快电动车上牌。设置电动自行车上牌点,通过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方式,切实提高上牌率。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实施带牌销售政策,从源头上减少无牌电动自行车的“增量”。三是加大“四车”交通违法整治。查处一批二轮摩托车、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全市交通秩序。四是不断完善交通设施。加大日常交通设施维护力度,对城区交通标志、标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设置科学、合理、美观、统一。五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企业、工地、外卖快递行业上门开展宣传。组织开展夜查酒驾、“四车”整治等执法行动现场直播。利用辖区商圈、广场LED屏,滚动刊播事故警示案例、文明交通宣传片,营造良好宣传氛围。[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6.推进智慧交通项目建设。按照“边建边用,边用边完善”的理念,谋划一批技术成熟、利于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和日常排堵保畅的项目,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力争早日惠民利民。(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9.单位行业全覆盖。发动各类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百日会战行动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主动担责,制定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道路交通秩序百日会战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次百日大会战行动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按照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切实形成治理合力,顺利推进各项工作。
(三)严格执法,高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决不姑息,努力营造依法严管严治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四)加强督办,严格问责。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日常检查督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凡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由市安委会在年终各单位综合治理考核中予以扣分。对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由各级纪委监委部门依法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