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按照市委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要求,市委能力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推出“晒业绩比作为”第四期,组织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等16家单位晾晒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市委办
一、高质量做好政研及改革工作
责任人:张勇
二、充分发挥督办督查利剑作用
认真抓好市委重点工作、领导交办工作的督查督办,精心做好市委常委会议筹备和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以高质量督查助推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攀霄
三、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做好国家安全协调机制落实、风险排查、情报搜集研判、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督办推进安全稳定工作。国家安全单项工作十堰考核第一,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前二(2023年12月底)。
四、强化密码通信服务保障
开展紧急重要电报办理通信演练,按要求完成UPS电源系统、网络设备设施等年检工作。值班值守、电报办理无差错。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安全畅通,故障排除及时(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胡刚
五、提升保密工作质效
常态化组织开展保密工作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保密法》《密码法》知晓率,开展机关单位内设科室保密工作自查自评(2023年12月底)。
六、综合协调全市重大活动、重要接待、大型会议
超前谋划,精细安排,加强综合协调,高质量完成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服务工作和各级领导莅丹检查、调研的接待服务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高勇
七、扎实做好党委信息工作
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激励机制,提升工作质效,确保2023年党委信息工作在全省排名进入前十(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杜婧
市人大办
一、机关党建
全面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强化理论武装,全方位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机关管理制度,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严肃工作纪律,推动能力作风建设任务落地见效(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尹礼辉、周洁琼
二、服务“三会”
扎实服务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计划召开1次人代会会议、7次常委会会议、14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25个,认真完成好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尹礼辉、潘相群
三、专项工作评议
制定评议工作方案,在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专项工作评议情况报告(2023年7月底)。
四、代表行动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制订“双联”工作方案,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开展代表行动(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尹礼辉、陈琪
五、视察工作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1月份分类整理人代会代表建议,转交“一府一委两院”等有关机关办理;2月份确定重点建议;4月份制定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方案;9月份开展人代会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视察工作(2023年9月底)。
六、执法检查
开展《湖北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在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湖北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2023年11月底)。
七、专题调研
围绕“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调研,在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全市“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专题调研报告(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尹礼辉、王勇
八、招商引资
每季度外出招商一次,完成全市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任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尹礼辉、王拥军
九、制度建设
巩固提高5个试点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成果,总结推广市镇两级人大创新经验,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核心,继续实施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在建设资金上倾斜支持,着力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增进民生福祉,增强发展后劲(2023年12月底)。
十、干部工作
1.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长期坚持);
2.用心用情做好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保障工作(长期坚持)。
责任人:周洁琼、张强
市政府办
一、会议筹备及值班值守
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规范市政府会议议事规程、完善会前学法制度、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关,提高议事决策效率;做好值班、来访接访工作。(长期坚持)
责任人:习伟、刘云波
二、公文处理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做好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工作,确保公文安全、高效运转(长期坚持)。
责任人:习伟、张传鹏
三、督办检查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十件民生实事及文件等落实督办工作,及时下发《督办通报》(长期坚持)。
责任人:习伟、卢毅
四、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组织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提高议案、建议、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2023年87件人大建议和98件政协提案高质量办结(2023年12月底)。
五、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
负责对热线诉求的记录、答复、交办等工作,及时报送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确保十堰考核排名靠前(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习伟
六、调查研究
责任人:王家生、王洪
七、政务信息
建立“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多报快报实报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保持十堰市第一,力争进入全省前三。推进政务公开,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习伟、丁根梁
八、金融工作
承担丹江口市金融监督、协调、服务等工作,抓好企业上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创建全省金融信用十强县(市)。聚集多方金融资源,促进资金畅通(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习伟、王涛
九、协调调度
做好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服务工作,履行好统筹协调、参谋助手工作职责。协调督办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工作,重点推进营商环境、文明城市巩固等。围绕赛迪全国百强县4个维度、8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做到精准调度、高频督办(长期坚持)。
责任人:王家生、各秘书股负责人
十、政府机关建设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核心任务,做好政府机关建设各项工作(长期坚持)。
责任人:习伟、王东
市政协办
一、思想政治引领
1.广泛凝聚思想共识,多形式、多元化开展政协委员读书活动,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2023年12月底);
2.坚持创新理论武装,深化书香政协建设,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和水平(2023年12月底);
3.落实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探索政协特色党建工作(2023年12月底);
4.深化群众工作实践,健全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机制(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兴、汪光军
二、协商民主实践
1.构建区域协商合作平台,探索跨区域协商合作机制,加强同邻近县(市、区)政协的交流互动,开展区域协商合作,服务高质量发展(2023年5月底);
2.围绕“聚焦要素保障,推进‘六丁浪’应急救援专用车之乡建设”召开专题议政性政协常委会议,助推“一主三优多特色”产业体系建设(2023年6月底);
3.围绕设施渔业发展、城乡公交一体化、水质提升工程、高中办学质量组织专题协商活动(2023年9月底);
4.围绕营商环境建设和十大民生实事办理情况,开展市政协和市纪委联合专项监督(2023年10月底);
5.持续深化“一线协商·共同缔造”行动,各专委会至少开展2次对口协商;各界别活动小组开展界别协商至少1次;各镇办活动小组组织乡村或社区民意恳谈会至少2次(2023年12月底);
6.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创新,坚持党政主要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和提案办理新闻发布会制度,创制《政协提案追踪》电视专栏节目,完善提案办理考核评价办法(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王兴、范昌炜、汪光军、赵全富、王家胜、田李奇、朱虹、陈信斌、熊飞
三、团结联谊工作
1.刊行第十四辑《丹江口文史资料》,发挥好政协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2023年11月底);
2.密切同各党派团体、各界人士的团结协作和联络联谊,联动民盟丹江支部、民进丹江口总支、市工商联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各1次;健全新经济、新媒体等各界人士联络联谊工作制度(2023年10月底);
3.落实上级联动调研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完成上级政协联动课题任务,为助推发展畅通渠道优势(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兴、陈信斌、赵全富、熊飞、田李奇、朱虹、王家胜、汪光军
四、加强自身建设
1.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协系统联动工作载体和机制,有序推进“界别协商平台”“基层协商阵地”建设,实现22个界别和20个镇(办、处、区)全覆盖。发挥专委会基础作用,构建上下衔接畅通的工作机制(2023年6月底);
2.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宣传工作在国家级媒体平台上有新突破,继续争当十堰各县市区第一、全省先进;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争取全省前列、十堰第一(2023年12月底);
3.深化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在招商引资上,实现新突破;在乡村振兴上,争当牛河林区第一、全市先进;在季度绩效考核中,争当先进(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兴、范昌炜、何启斌、高飞、朱庆阳
市纪委监委机关
一、践行“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
1.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实(长期坚持);
2.开展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进监督(长期坚持);
3.对以流域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四化同步发展、“三高地两基地”建设等重要部署全程监督(长期坚持)。
责任人:刘传林
二、强化保障中心工作,护航重点工程有序推进
1.对全市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长期坚持);
2.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招商引资事项、营商环境改革等开展跟进监督(长期坚持)。
三、加强作风建设
1.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长期坚持);
2.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长期坚持);
3.持续深化“庸懒散慢搪浮”专项整治成果(长期坚持);
4.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长期坚持);
5.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大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长期坚持)。
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1.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长期坚持);
3.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长期坚持)。
五、一体推进“三不”
1.查办一批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遏增量,清存量(长期坚持);
责任人:陈崇山
六、深化拓展清廉丹江口建设
1.开展“清廉载体大升级、监督保障大护航、政商亲清大促进、廉洁文化大发展”等“四大清廉建设行动”(长期坚持);
2.指导牵头单位各打造3至5个示范点,争创7个以上省、市典型示范点(长期坚持)。
市委组织部
一、推进“共抓大保护、当好守井人”党建示范区
1.健全“123”守井队伍。每村有1支不少于10人的护水队;配齐林长、河长,实现森林、河流(湖泊)管理全覆盖;配强产业发展指导员、村庄规范指导员、生态环保指导员(2023年3月底);
3.开展“五个一”活动。召开1次现场推进会;2023年4月中旬举办1期示范培训班;2023年4月、8月分别开展1次北京对口协作和市直共建单位对接活动;2023年10月开展1次“最美守井人”评选活动;2023年12月开展1次创建验收,对照制定标准,对“共抓大保护、当好守井人”党建示范村开展验收(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杨青松
二、“2345工程”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
1.贯彻落实共同缔造和基层治理积分制管理两大机制。在全市2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深入实施“共同缔造”工作;推进农村全域积分制管理,实现194个村积分制管理全覆盖;在5个街道(管理处)探索社区积分制管理路径,建设5个社区积分制管理试点(2023年12月前);
2.开展城市基层治理“三大提升行动”。“党建+邻里中心”提档行动,2023年3月对已建成的69个“党建+邻里中心”实行分类管理;物业管理服务提质行动,每季度召开物业行业党委联席会议,2023年9月底前建立“红色物业”示范点2个,指导物业小区全覆盖成立物业监督委员会;小区治理提效行动,建强网格党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开展“五亮五共”活动,持续开展“认岗、认事、认亲”活动,形成“因人设岗、因需领岗”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下沉党员干部能力、特长,全程参与到小区治理工作(2023年12月底);
3.围绕“四比四看”开展乡村振兴“擂台比武”活动,每季度组织各镇(办、处、区)开展村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活动(每季度开展);
4.育强村(社区)干部队伍、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村级顾问、村级四员、“五老”等5支基层治理骨干队伍。(2023年4月底)
三、年轻干部成长工程
1.组织年轻干部以年轻干部成长日活动为载体,按照“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活动”“一月一排名”要求,对年轻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搭建年轻干部成长平台,动态发现掌握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常态化年轻干部识别培养机制(2023年12月底);
2.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坚持选调生工作交流、定期谈话制度,及时落实选调生待遇保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实施攻坚大比武(2023年12月底)。
四、干部能力大提升工程
1.聚焦发展强本领。举办3期领导干部大讲堂,推动领导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全年计划举办各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7次,预计培训1000人次(2023年12月底);
2.聚焦实干强基础。继续深化岗位大练兵,各地各单位全年开展不少于12次专题培训,推动业务能力大提升(2023年12月底);
3.聚集成绩抓落实。实行干部学习积分制管理,参与党校集中培训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党校统一进行积分排名,其他干部以本单位组织的专题培训综合成绩为积分进行排名,学习积分与考核、晋升、评先评优挂钩(2023年12月底)。
五、“银龄先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品牌创建
以“组织设置好、班子建设好、党员队伍好、学习活动好、作用发挥好、制度坚持好”‘六好’为标准,深入开展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力争培育1个省级、4个十堰市级示范党支部,全面提升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创建水平,增强离退休党组织的有形覆盖和示范引领(2023年12月底)。
六、实施“123”人才工程,落实人才强市战略
1.完成“1项目标”:全力完成3800名大学生留(回)丹任务(2023年12月底);
2.实现“2个提升”:打造“水都人才服务”APP,提升人才服务手段智能化水平;对人才成员单位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提升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2023年12月底);
3.开展“3大行动”:持续开展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培育10000名乡村振兴人才;民营企业聚才行动,引进600名企业产业人才;双创平台能级提升行动,培育1家国家级、2家省级双创平台(2023年12月底)。
七、持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全员积分制管理绩效考核
1.持续推进全员积分制管理,优化“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镇(办、处、区)党政负责人、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区)党员干部等各层次绩效考评体系(2023年12月底);
2.按照“月调度、季评估、年考核”的方式对镇(办、处、区)、市直单位分层分类进行绩效目标考核(2023年12月底);
3.综合运用绩效考评结果,对排名靠前的单位颁发“红旗”,对排名靠后的颁发“黄旗”,对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突出单位授予“立功单位”,建立健全每月全市重点工作(项目)考核情况信息收集机制,对排名靠后单位实行干部召回管理(2023年12月底);
4.健全绩效考评情况反馈机制,及时向各单位反馈考评情况,持续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考核有位次、问题有反馈、整改有落实、目标有提升的考核工作机制(2023年12月底)。
市委宣传部
一、加强网络管理
全市网上不出现重大负面炒作事件,工作位次力争保持在十堰市县区前三名(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潘相国
二、深化理论武装,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
1.积极服务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2023年12月底);
2.加强对各地各单位理论学习工作指导、督办(2023年12月底);
3.做实做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分析研判(2023年12月底)。
三、强力推进“扫黄打非”工作
1.巩固基层基础站点管理成果(2023年12月底);
2.认真开展“正道”“新风”集中行动,深入开展“清风、固边、净网、护苗、秋风”五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政涉黄非法信息传播行为,切实扫除文化垃圾(2023年12月底)。
四、统筹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健全工作机制,以优质企业进规为重点,力争文化产业规上企业数量和营业收入完成十堰市下达指标,保持在十堰市县市区前三名(2023年12月底)。
五、加大新闻外宣力度
1.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发稿300篇,在省级主流媒体发稿4000篇,工作位次保持在十堰市县市区前三名(2023年12月底);
2.圆满完成上级媒体来丹采访任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周玉娟
六、新闻发布
1.完成四场市级新闻发布任务(2023年12月底);
2.配合全市文旅活动,适时发布重大文旅赛事或节庆活动(2023年12月底)。
七、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1.培育品牌,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2023年12月底);
2.常态长效,高标准推动文明城市创建(2023年12月底);
3.移风易俗,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2023年12月底);
4.立德树人,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2023年12月底);
5.崇德向善,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程(2023年12月底);
6.组织开展各类百姓宣讲活动和百姓宣讲大赛,选拔优秀百姓宣讲员(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进军
市统战部
一、服务中心大局
持续开展无党派人士“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宗教界人士“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两支队伍”下沉一线参与安全排查、文明创建等工作,在十堰效能考核,各县市区排名中“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杜昕、赵大林、冯功文、武大军
二、民主党派工作
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打造基层组织亮点。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开展政党协商、汉江生态保护民主监督等调研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在十堰效能考核,各县市区排名中“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冯功文
三、民族工作
以移民文化为载体,创建1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1个镇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1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同时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在十堰效能考核,各县市区排名中“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武大军
四、宗教工作
1.每季度组织宗教团体开展1次爱国爱教主题教育活动。打造第二批省级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点1个、首批十堰市级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点1个(2023年12月底);
2.支持推动武当山道教学院打造全国一流宗教院校(2023年12月底);
3.完成市伊斯兰教协会换届(2023年12月底)。
五、民营经济统战工作
1.以光彩会为载体,召开1次民营企业座谈会,帮助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实际问题(2023年12月底);
2.推动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实现乡镇(街道)基层商会建设85%以上(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赵大林
六、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打造1家党外知识分子教育实践基地、1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示范基地。抓好市知联会、新联会换届工作。在十堰效能考核,各县市区排名中“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七、港澳台侨海外统战工作
1.做好“第八期台湾道教宫观负责人培训班”筹办工作(2023年12月底);
2.配合参加2023年华创会、湖北·武汉台湾周活动(2023年12月底);
3.完成侨联换届工作(2023年12月底)。
八、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
组织1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培训和调研活动,在十堰效能考核,各县市区排名中“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九、基层统战工作
1.加强基层统战组织建设。实现县级知联会(新联会)全覆盖;85%以上乡镇(街道)有基层商会组织,至少有1个乡镇(街道)或学校、企业、医院、园区建有知联会、新联会分会组织;70%以上的村(社区)有运行良好的基层统战性组织;全市不少于10个基层统战示范组织(2023年12月底);
2.巩固提升各镇(办、处、区)统战平台阵地。在经济开发区、六里坪、浪河、丁家营等工业园区建设相应的活动阵地,每个村(社区)乡贤活动室或统战成员活动室实现全覆盖(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杜昕、赵大林、冯功文、武大军、高霞
市委政法委
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省级评审
查漏补补缺,完善佐证资料、汇报PPT以及专题片,顺利通过省级评审、中央复查(2023年3月底)。
责任人:谭成峰
二、平安建设考核
压降负面清单事项,抓细任务清单,抓好激励清单,抓紧评价清单,在十堰市年度绩效考核中“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三、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
健全治理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城市,推进“微视频”建设,深化“雪亮工程”建设应用。在十堰市年度绩效考核中“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四、“户户走到”保平安
双月入户走访、解决低风险问题,单月解决中高风险问题,集中督办评估,提高矛盾化解率、隐患整改率,防命案、防事故,确保社会平安稳定(2023年12月底)。
五、加强政法队伍作风能力建设
重点开展政法系统政治督查、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为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和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队伍保障(2023年12月底)。
市委编办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统战与民族宗教等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党的规范化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金立、冯琴、高凌云
二、事业单位改革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小弱散”事业单位撤并整合,精简机构、整合编制资源(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金立、冯琴、杨浩
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规范执法主体、整合执法事项,完善执法权责清单,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提升执法效能(2023年12月底)。
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强化乡镇调研,科学界定乡镇类别,调整理顺乡镇职责,出台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规范设置乡镇机构设置,推动编制资源下沉和人员转隶工作(2023年12月底)。
五、国防动员体制改革
出台深化国防动员改革方案,调整优化涉改单位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推动人防机构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2023年2月底)。
六、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建立行政、事业编制“周转池”,优化全市编制资源科学合理配置;探索人才引进管理新模式,集中全市人才资源,实行人才“一站式”管理,派单式服务,完善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使用与考核制度,推动人才平台建设(2023年10月底)。
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建立机构编制督查制度,学习省委、十堰巡视巡察方式,抽调编办专业督查人员派出督查组,集中力量对审计、巡察单位开展机构编制全方面督查,狠抓问题整改,发挥机构编制督查作用;开展人社、林业、农业、住建四个部门“小弱散”事业单位撤并、整合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均州、大坝、丹赵路、三官殿四个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情况监督检查(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金立、冯琴、邹书红
八、完善权责清单建设
加强对全市执法队伍和行业监管部门调研,建立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边界清单,避免交叉执法、多头执法问题发生;根据省级下发的各级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完善市直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王金立、冯琴、郭修全
九、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抓好“减材料、减时限”的“双减”服务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登记、变更工作,夯实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12月底)。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一、落实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制定机关党组织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建立机关党建考评体系,分层分类进行考核,做好问题反馈、跟踪、整改;开展季度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调研考评(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艳艳
二、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组织市直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市直机关党员春季轮训,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做好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主题党日、双十星争创等组织生活;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的学习,举办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2023年12月底)。
三、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功能
四、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功能
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搞好服务,事业单位党组织围绕深化分类改革、促进事业发展搞好服务,创建党建服务品牌;围绕“绿色低碳发展新水都”开展支部创新案例评选,举办党建成果交流展示活动(2023年12月底)。
五、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功能
做细做实市直机关党员下沉工作;常态化开展“认人、认事、认亲”活动(2023年12月底)。
六、深化“清廉机关”建设
形成《2023年度清廉机关建设创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重点工作内容;按照“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典型示范”的工作思路,抓点带面,培育3至5个特色鲜明的的清廉机关建设创建单位;争取在2023年度十堰市清廉机关建设考核评比中位列前三(2023年12月底)。
市委巡察办
巡察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巡视巡察的新精神新要求,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巡察工作任务。拟对16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和8个镇(办、处、区)党委开展常规巡察,采取“一次启动、多轮连巡”的方式,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其中3月上旬—5月上旬开展第三轮巡察,7月—8月开展第四轮巡察,11月—12月开展第五轮巡察,确保在十堰市巡察工作考核中排名前列(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何立赟
市信访局
一、全口径按照人口比例控制信访比例
加大矛盾化解力度,严格控制网、信、访增量,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镇、矛盾不上行。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在十堰市、丹江口市年度考核中“保三争一”(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柯美然、余莲、李雪芹
二、提升信访事项的办理质量
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减少重复事项的发生;力争受理率、办结率、参评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在十堰市、丹江口市年度考核中“保三争一”(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柯美然、余莲
三、提高各类矛盾的化解力度
结合“户户走到”,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密度,加强“五类”人员的管理,强化信息预警机制,规范正常信访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柯美然、李雪芹
四、严防网络舆情负面炒作
加强舆论引导防止负面炒作,强化思想疏导和教育转化(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张凯、温涵捷
五、加强内宣外宣
成立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信息宣传工作(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张凯、黄啸
市总工会
一、劳模先进选树
4月15日前,评选推荐出十堰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5月1日前,评选出丹江口市级劳动模范人选,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氛围,激励全市职工奋勇争先、建功立业(2023年5月)。
责任人:秦国瑞
二、职工技能竞赛
持续深入开展职工劳动技能竞赛,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及创业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丹江口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水都”贡献智慧力量(2023年12月底)。
三、职工关爱帮扶
大力开展职工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四送活动”,不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把关怀送到职工的心坎上(2023年12月底)。
四、职工维权服务
持续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确保成功率达到50%,启动“人社+工会”裁调对接工作,全力保障职工权益(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娟
五、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全市新就业形态企业建汇率达到60%,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率达90%(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艳
团市委
一、深化“才聚丹江口”系列品牌
定期规律性举办青年创客大赛、青年人才交流、水都学子看家乡等系列活动不少于10场,完成大学生留(回)丹工作任务30人,招引优秀人才回丹,服务青年群体5万人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肖鹏飞、鲁琴、余凤娇
二、开展“美丽小天使绿色低碳发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打造以亲子旧物集市+少先队校外特色争章的主题活动,推报社区计划项目社区5个以上,凝练1-2个丹江口特色绿色低碳志愿服务项目,向省级以上志愿服务大赛推介(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鲁琴
三、拍摄“团团帮就业创业”系列指导微课
组织青年文明号、青年创业者等集体面向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群体,拍摄微视频10期,为青年创业者和就业者等提供服务,引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肖鹏飞
四、打造“丹江口特色”三色少先队实践地图
围绕绿色低碳、红色文化、生态环保三大主题,打造三条少先队实践教育打卡路线,建设2个以上特色少先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余凤娇
五、开展青创贷、新农人等贷款项目
联合金融机构推广青创贷、新农人等低息、无息贷款项目。为青创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全年重点扶持30个以上青年创业者,跟踪服务10个以上青年创业项目(2023年12月底)。
六、开展精品团课观摩交流活动
选拔一批优秀精品团课课程,通过线下观摩组织全市各学校、乡镇团组织参与学习,丰富全市思政课网上资源库,打造2部以上精品系列团课,并在全市各中学(中职)分领域宣讲10场,覆盖团员2万人(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李晓莉、罗丽月
七、开展少先队活动课案例征集活动
征集全市各学校、乡镇、村(社区)关于校内校外少先队活动课优秀案例,提升我市少先队活动课专业化水平,编写少先队优秀案例选集20篇(2023年9月底)。
八、争取承办姚基金希望小学篮球季全国联赛
争取承办姚基金比赛全国联赛在丹举办,进一步推介丹江口,吸引22个省34个县560余支青少年篮球队来丹比赛、观摩,通过赛事经济带动发展(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吴蕊
九、志愿者能力提升大轮训
采取线上线下模式,组织医疗、礼仪、会务等专业队伍赴高校等单位开展志愿服务能力培训10场以上,覆盖3万人次;梳理整合8+N志愿服务队,储备各方志愿服务力量2万人(2023年12月底)。
十、开展“青菁荟·年轻干部主题沙龙”活动
联合组织部门遴选100名年轻干部,每2个月组织开展1次主题沙龙活动,涉及6个方面,邀请分管领域四大家领导参加,并分别拟举办招商产业链大赛、乡村振兴品牌建设大赛等(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汪鑫
十一、紧盯“保一争一”目标
加强十堰市团委、市绩效办目标考核调度,推动各项指标争先进位,实现十堰共青团系统考核“保一争一”,市级考核争先进位(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胡婷、汪鑫
市妇联
一、深化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工作
与海淀区妇联、仙桃市妇联的交流合作常态化,链接更多力量资源;继续实施“文化振兴助力乡村振兴”项目;推进巾帼创新创业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成大学生留丹服务任务,服务妇女创新创业;培树更多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等巾帼典型,为“绿色低碳发展新水都”贡献巾帼力量(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陆彧
二、纵深推进妇联改革
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妇联干部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尽快运转,挖掘新领域妇联组织,链接社会组织,继续做大“朋友圈”,强化能力作风建设,纵深巩固改革成果(2023年12月底)。
三、“姐妹共建幸福家园”共同缔造工作
在总结2022年7个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分层分类指导基层妇联全覆盖开展“姐妹共建幸福家园”活动,发挥妇联组织在乡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力争每个镇办处区至少打造1个妇女活动示范点(2023年12月底)。
四、持续打造“水都巾帼宣讲队”工作品牌
在2022年取得“全省基层理论宣讲先进集体”的基础上,强化妇女思想引领,继续做事做细宣讲活动,深入城乡社区、线上线下广泛开展分众化、小型化、多样化的“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万家”“我奋斗家国美”等各类巾帼红大宣讲活动(2023年12月底)。
五、推进实施丹江口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对2个规划重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对2021、2022年重点指标进行督办,开展年度评估工作;市妇儿工委成员各单位加强协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序实施,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六、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
对3.6万名35-64岁城乡妇女进行宫颈癌筛查,并同步提供乳腺癌检查服务,加大对困难宫颈癌和乳腺癌患病妇女的关心救助(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陆彧、姚燕丽
七、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挥巾帼维权志愿者作用,深入群众广泛开展巾帼“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用好12338妇女维权热线,为妇女群众提供便捷畅通的普法宣传和维权咨询服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田蓓
八、推进平安家庭建设
履行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建设组组长单位职责,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工作联动机制,推动解决维权重难点问题。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矛盾风险隐患“三级联排”,推动规范建设各级家调组织、基层妇女维权阵地和妇女议事会,为妇女和家庭提供矛盾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2023年12月底)。
九、深入推进全市清廉家庭建设
扎实开展廉洁家风文化主题活动,大力培树、宣传先进典型,建好、用好清廉家风宣传阵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为丹江口建设贡献家庭力量(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姚燕丽
十、持续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文艺活动、文化讲座、家风故事宣讲;结合共同缔造,积极发挥妇女在弘扬家庭美德方面的独特作用,培树“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廉洁家庭”等各类典型(2023年12月底)。
十一、开展各类公益项目和活动
持续开展“水润心乐成长——水都家长学堂”“把爱带回家”“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彩虹行动”“留守妇女暖心到家行动”“护蕾行动”“母亲健康快车”“巾帼志愿服务”等公益项目和活动(2023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