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海口市南沙路
号通信广场二楼)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年月日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一、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20年9月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63号注册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二、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345,954.42万元(截至2020年
月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64.42%,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6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8,815.00万元(2017-201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上市,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不满足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无法进行质押式回购。
八、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考虑到资信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九、发行人因融资等事项,部分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截至2020年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为43,188.52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重12.48%,存在一定规模受限资产。若未来发行人因债务违约导致受限资产被强制执行等情况,则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涉及
起涉案金额大于100.00万元且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事项,涉及诉讼金额合计6,088.64万元,占最近一期净资产比重为
1.76%,由于未决诉讼的案件审判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可能会对发行人正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以及对发行人声誉造成损坏的风险。
十一、截至2017-2019年末及2020年9月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133,888.57万元、171,806.74万元、155,539.95万元和301,009.12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9.52%、30.43%、28.51%和40.42%。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构成,总体维持在较高水平,如果未来发行人因市场价格等因素波动造成存货跌价损失,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截至2017-2019年末及2020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06,296.56万元、248,502.63万元、250,719.12万元和230,113.86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比重分别
为45.49%、44.02%、45.96%和30.90%,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占资产比重较高。截至2020年
月末,发行人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为65,831.80万元。虽然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计提了坏账准备,但若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动,下游行业受到不利影响,公司仍存在发生坏账以及坏账计提不足的风险。
十三、2017-2019年及2020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293.59万元、-8,113.52万元、-25,498.38万元和-217,781.19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呈下降趋势,并出现净额为负的情况,主要系公司受中美贸易战影响,市场环境较差,回款速度较慢。2020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较大系本期数据集成系列项目采购支出增加所致。若公司未来经营业务现金回流不及时,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将可能出现持续为负的风险。
十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六、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
责任,公司聘任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七、截至2020年
月末,公司总资产为972,211.25万元,较2019年末增长
27.52%;净资产为345,954.42万元,较2019年末增长1.10%;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894.88万元,同比下降
19.68%,净利润
950.29万元,同比下降
91.09%,主要是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产能发挥及订单均受到重大影响,以及免除自有园区民企租户本年度二月、三月、八月份租金,导致报告期收入同比减少。
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发行人拟采取如下措施:
(二)积极参与竞争,稳定传统市场份额,努力开拓新市场、新产品全力做好传统运营商客户、电力客户及重点设备厂商的光通信产品的集采及招标工作,保证订单份额,确保质量与交付,稳定市场份额;继续加大拓展广电市场的业务版图,为接下来全国广电垂直整合打市场基础;重点推进轨道交通行业专网的纤缆业务;在石油、军队、公安等行业专网市场,以光缆为切入口,全面参与投标。实现专网市场突破;重点突破互联网商市场,基于互联网商的数据中心的建设需求,做好阿里、腾讯等已入围厂商的招标及业务交付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其他互联网商的商务市场工作,争取更多的互联网商的合作计划;聚焦“5G”前传,加快光模块产品市场布局,拓展国内运营商及设备商、互联网商市场,继续扩大销售规模;军工信息化板块,紧盯JC项
目进展,确保年度内形成收入;加快军工信息化板块的产品整合,持续重点军工研发项目的投入,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与产品结构,深挖客户的项目需求,打开潜在市场;同时,加强军工产业平台协同合作,实现客户资源、市场资源共享。
(三)管理提升:继续坚持精益生产项目,挖掘内部潜力,降低生产成本;重视产品质量,保质量保交付,并压缩非必要性开支,降本增效。
(四)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重点板块、重点经营单位的长期激励方案,加强经营活力。
(五)研发工作:继续强化创新载体建设,增强创新研发能力,并逐步建立研发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研发项目的成果转化,增加新的市场增长点。
十八、发行人于2020年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8号),核准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5,000万元拟用于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城市创展基地建设项目,10,00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7日成功发行,自2020年9月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特发转2”,债券代码为“127021”。
二十、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新增借款主要用于采购鹏城云脑Ⅱ项目所用设备及软件。
发行人分别于2020年10月30日和2020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
披露了《关于公司参与项目公示中标结果的公告》和《关于公司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发行人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智城”,深圳市国资委100%控股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被确认为鹏城云脑Ⅱ扩展型项目信息化工程第一阶段项目的中标人,联合体中标金额为
28.18亿元。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
日发布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发行人与深智城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采购人鹏城实验室签订了《鹏城实验室鹏城云脑Ⅱ扩展型项目信息化工程第一阶段项目合同》,联合体主要向采购人提供设备、软件和服务,即计算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软件等产品。根据发行人于2021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发行人与深智城签署了《鹏城云脑Ⅱ扩展型项目信息化工程第一阶段项目供货份额补充协议》,发行人从上述项目合同共取得
24.97亿元。根据发行人于2021年
日发布的《关于重大合同进展暨收取项目款的公告》,发行人牵头组成联合体中标的鹏城实验室鹏城云脑Ⅱ扩展型项目信息化工程第一阶段项目已经实施,发行人收到项目款人民币
20.20亿元。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发行人开拓“新基建”领域业务的发展方向,将有利于公司积累“新基建”工程建设经验,提升发行人“新基建”项目实施能力。中标项目的履行将对公司2020年度及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十一、2020年1-9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44,894.88万元,利润总额为1,023.20万元,净利润为
950.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87.24万元,发行人盈利能力下降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产能发挥及订单均受到重大影响,以及免除自有园区民企租户三个月租金导致收入减少所致。若发行人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未得到明显改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存在持续为负的风险。
二十二、根据发行人公告的2020年度业绩快报,受新冠疫情及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00-48.00亿元,上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46.5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08-0.1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7.52%-96.29%。业绩快报显示,2020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虽有波动,但发行人仍符合发行及双边挂牌条件。
......2重大事项提示......4
目录......10
释义......12第一节发行概况......15
一、发行人简介......15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条款......16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19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19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24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25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25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25
三、发行人主要资信情况......28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3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34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38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54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57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62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77
八、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92
九、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93
十、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
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100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101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101
二、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116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117
第五节募集资金运用......120
一、募集资金规模......120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120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120
四、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121
第六节备查文件......123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若出现加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中文名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SDGInformation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216326
4、成立日期:1999年7月29日
、注册资本:
81,657.82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蒋勤俭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
楼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条款
(一)本次债券发行和注册情况
1、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发行人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批准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
年(含
年)。
、2020年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在中国境内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
亿元)。
4、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年期,附第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或减发行人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年固定不变。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年末调整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1个交易日,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个交易日,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将于回售登记期申报起始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具体回售安排的公告。发行人发出回售提示性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回售登记期申报期为5个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安排回售登记期申报日)。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交易与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发行日期:本期债券发行日期共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
日。
、计息期限:计息期限自2021年
日至2026年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1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5日。
1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3月26日。
16、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兑付,债权登记日以兑付登记日为准。
、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6年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登记日:兑付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2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6年3月2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2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4、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9、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0、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无法进行质押式回购。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年3月22日。
、发行首日:
2021年
3、网下发行期: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6日,共3个交易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法定代表人:蒋勤俭
联系人:姚刚
传真:0755-26506800邮政编码:518000
518001
(三)联席主承销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海口市南沙路
0755-82830333传真:
0755-25842783邮政编码:518040
(四)发行人律师: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6号科技园金融基地2栋11楼负责人:李亚飞
100048会计师事务所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号院
号楼
010-88091199邮政编码:
100077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楼法定代表人:张剑文经办人员:张颜亭、张晨
(八)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负责人:芦苇
联系人:罗宇波
0755-82497753
邮编:
518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营业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
号金融科技大厦一、二层
负责人:周晓峰
联系人:石建军
13510142853邮编:518000
0755-88668888传真:0755-82083164
0755-25938000传真:0755-25988122
(十一)主承销商收款银行户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
账号:4000029129200281834大额支付系统号:10258400291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牵头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深投控持有特发集团
19.49%股权,国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中证鹏元出具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上述信用等级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次债券债务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优势(
)公司股东背景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背景较强。
(
)公司光纤光缆业务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盈利表现平稳。光纤光缆业务为公司传统业务,公司仍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虽受行业低迷影响近年收入有所下滑,但毛利率水平较为平稳,2017-2019年和2020年1-9月公司光纤光缆毛利率分别为18.65%、20.40%、
22.21%和
21.30%。
(3)军工电子设备业务盈利能力较好,投资性房地产位置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近年公司军工电子设备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毛利率均在40%以上,盈利能力较好。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特发信息科技大厦、特发信息港大厦等物业,位置较好,出租率较高,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
(4)公司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获得银行授信额度84.49亿元,尚未使用
48.25亿元,具有一定的财务弹性。2018年
日,公司成功发行“特发转债”;2020年8月7日,公司成功发行“特发转2”,融资渠道畅通。
(1)公司营业收入增速持续下滑,净利润有所下降。近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速持续下滑,2017-2019年及2020年1-9月同比增速分别为
18.66%、
4.26%、-18.40%和-19.68%;公司净利润亦呈下降趋势,叠加疫情影响,2020年1-9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91.09%,根据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97.52%-96.29%。
)公司通信设备业务收入存在波动,盈利能力不强。公司通信设备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对主要客户依赖性强,2017-2019年该板块实现收入分别为31.62亿元、34.40亿元和
26.78亿元,受大客户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康讯”)等采购减少的影响,叠加行业竞争加剧及中美贸易战,2019年订单量下滑明显,收入有所下降;同时,行业竞争激烈,公司产品技术水平不高,利润率偏低,近三年毛利率分别为12.54%、10.67%和11.48%。
(4)营运资金占用明显,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弱化。2020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为
23.01亿元,占总资产的
23.67%,存货为
30.10亿元,占总资产的
30.96%,应收账款和存货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占用明显;2017-2019年及2020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53亿元、-0.81亿元、-2.55亿元和-21.78亿元,经营性现金流表现持续弱化。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报告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四)其他重要事项
2018年4月17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9年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18年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年6月22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18年深圳市特发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20年7月15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除上述评级之外,最近三年,发行人未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
三、发行人主要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的情况发行人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截至2020年
月末,公司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84.49亿元,尚有48.25亿元额度未使用。
截至2020年
月末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违约情况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过重大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未到期的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发行人未到期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其偿还情况
单位:亿元
(四)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偿债指标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4、EBITDA=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7、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应付利息×100%;
8、2020年1-9月数据为非年化数据。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一)历史沿革
1、1999年7月,公司设立1999年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此次出资业经深圳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
具“验资[1999]0008号”验资报告。
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18,000.00万元,总股本为18,000万股,持股情况如下:
2、2000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1999年
日,发行人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增发7000万股社会公众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全部为A股。2000年3月2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0]25号),同意发行人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和上网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此次出资业经深圳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2000]0023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5,000万元,总股本为25,000万股,持股情况如下:
、2006年
月,股权分置改革经发行人于2005年
月召开的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于2006年
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以持有的部分股份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安排,以换取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东支付
3.8
股股份对价。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2013年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64元。发行后,发行人股本和注册资本增至27,100.00万元。上述事项已于2013年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5、2015年11月,第二次定向增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68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陈传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发行人向深
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月16日名称变更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和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傅立叶”)原股东陈传荣等8名自然人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5.49万股,向由发行人
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
名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全部认购的长城特发智想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4.25万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数量合计4,249.7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53元。发行人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分别以19,000.00万元和25,000.00万元的交易价格购买特发东智
100.00%股权和成都傅立叶
100.00%股权,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分别于2015年11月4日和5日完成。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5年12月18日。发行后,发行人股本和注册资本增至31,349.74万元。上述事项已于2016年
6、2017年6月,第一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发行人于2017年5月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于2017年
月实施如下分配方案:公司按总股本31,349.7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送红股
股(含税),派发现金红利
0.75元(含税),合计利润分配总额为11,756.15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实施上述方案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62,699.47万股,注册资本增至62,699.47万元。上述事项已于2018年
7、2019年5月,第二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发行人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于2019年
月实施如下分配方案:公司按总股本62,699.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实施上述方案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75,239.37万股,注册资本增至75,239.37万元,公司上述股本变更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2019年
月,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
2019年5月22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特发转债”进入转股期。2019年第二季度至2020年第四季度,特发转债因转股减少36,007.89万元,转股数量为6,418.45万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特发转债余额为59,321,100元。转股后,公司股本变更为81,657.82万股。
(二)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变化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其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会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合井、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决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17)审议并决定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金额超过30万元以上,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审议并决定《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应由股东大会决定以外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
(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向董事会提出涉及总经理职权范围内事项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依据劳动法等法规和公司的经营状况,拟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职工的薪酬和福利政策,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解聘和奖惩;
(11)《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治理结构图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具体治理结构见下图所示:
发行人根据战略定位和管理需要,共设
个职能部门,分别为:董事会秘书处(战略投资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技术中
心、信息技术部、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发行人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三)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有关法规和业务实际情况,发行人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重大投资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对下属公司管理、安全生产、关联交易以及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
1、在重大投资管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现行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特发信息投资管理制度》对经营决策审批权限作出了规定;明确投资项目要求、内部决策程序、审批程序,担保条件和限制、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借款要求及审批程序,股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等细则,规范了公司经营决策行为,加强公司经营决策审批权限和程序的监督管理,控制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在财务管理方面:发行人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的要求,制定了较完整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特发信息财务报告制度》、《特发信息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特发信息关于预算调整及年终绩效考核调整事项的工作指引》、《特发信息费用开支管理办法》、《特发信息内部借款管理办法》、《特发信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特发信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特发信息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近年来,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及时完成纳税义务,规范公司财务行为。
、在风险控制方面: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风险管理指引》和公司管理政策的要求等,发行人制定了《特发信息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并且建立了符合公司自身特点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组织架构包括审计委员会、风险内控管理委员会、风险内控
管理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含事业部)。其中各分子公司、职能部门和风险内控管理委员会分别构成风险管理的第一、二、三层防线。在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应对与控制、监督与考核等方面,公司均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和标准。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发信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特发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特发信息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了各机构工作内容、职责和权限,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的流程。
7、在关联交易方面:为了更好地规范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特发信息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关联交易中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关联交易的披露等。
、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安排:为规范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特发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特发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有关人员将按照上述制度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并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的监督,维护本次债券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基本情况
、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
月末,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光网”)成立于2007年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16,409.08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2)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光电”)成立于2009年
23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3,760.0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51.00%的股权。特发光电经营范围是软件工程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光纤、光缆及附件、预绞丝金具、电力、通信及铁路的金具和附件、高压光电一体化产品的研发、销售、生产及工程设计、安装、咨询、维护;通信设备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调试及技术咨询。
截至2019年末,特发光电总资产为10,828.79万元,负债总额为5,011.4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817.30万元;2019年度,特发光电实现营业收入9,756.68万元,净利润1,522.55万元。
(3)广东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广东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光缆”)成立于2008年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3,7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100.00%的股权。特发光缆经营范围是生产光缆;光纤光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自用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9年末,特发光缆总资产为8,457.16万元,负债总额为4,856.9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600.23万元;2019年度,特发光缆实现营业收入687.48万元,净利润155.56万元。
)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泰科”)成立于2012年12月26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5,050.0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51.00%的股权。特发泰科经营范围是通信设备、网络类设备、电器类设备、自动化设备、电网检测及监控设备、视频及图像监控设备系统与应用软件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报务;软件开发、销售与维护;通信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与技术咨询;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信息通
信工程、电力工程、电子设备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装服务;信息通信设备修理、维护。该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是:通信设备、网络类设备、电器类设备、自动化设备、电网检测及监控设备、视频及图像监控设备系统与应用软件的生产。
截至2019年末,特发泰科总资产为34,600.26万元,负债总额为27,888.1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712.07万元;2019年度,特发泰科实现营业收入23,572.11万元,净利润2,090.64万元。
)重庆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重庆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特发”)成立于2013年4月12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6,210.0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100.00%的股权。重庆特发经营范围是生产光缆;光纤光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
截至2019年末,重庆特发总资产为9,448.87万元,负债总额为2,512.0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936.79万元;2019年度,重庆特发实现营业收入9,032.56万元,净利润-632.74万元。
(6)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
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光纤”)成立于2000年8月30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38,651.83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64.64%的股权。特发光纤经营范围是光纤、通信产品、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纤、机械设备的生产。
截至2019年末,特发光纤总资产为60,504.33万元,负债总额为14,809.8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5,694.48万元;2019年度,特发光纤实现营业收入24,162.69万元,净利润-1,865.04万元。
(7)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华银”)成立于2007年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5,030.09万元,发行人持有其67.80%的股权。特发华银经营范围是铝包钢单线、铝包钢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架空绞线、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架空相线(OPPC)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咨询;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9年末,特发华银总资产为19,030.14万元,负债总额为12,170.5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859.62万元;2019年度,特发华银实现营业收入31,028.94万元,净利润1,019.02万元。
(8)山东特发光源光通信有限公司
山东特发光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光源”)成立于2015年11月17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55.00%的股权。特发光源经营范围是光纤、光缆、光纤预制棒、通讯设备、光器件、配线产品、宽带多媒体设备、光网络单元、高低压配电产品、开关电源、智能终端产品、数据中心系列产品、综合布线产品、电力电缆、电力通信光缆的生产;通讯设备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调试、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软件工程的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通讯信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自动化设备应用技术的开发。
截至2019年末,特发光源总资产为14,929.48万元,负债总额为4,282.8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646.66万元;2019年度,特发光源实现营业收入10,329.00万元,净利润107.76万元。
(9)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傅立叶”)成立于2001年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5,380.0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100.00%的股权。成都傅立叶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手机、测控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和技术服务;电缆、光缆、光纤、光配线产品、仪器仪表、通用机械设备、专用机械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工具量具的销售和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集成。截至2019年末,成都傅立叶总资产为36,540.64万元,负债总额为17,671.9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8,868.73万元;2019年度,成都傅立叶实现营业收入14,212.90万元,净利润1,486.44万元。
(10)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成立于2004年4月15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22,0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的股权。特发东智经营范围是电源变压器、网络变压器、ADSL分离器(板)、模块电源、手机配件、家庭网关、光网络单元、ADSL调制解调器、ADSL(有线\无线)的加工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经营进出口业务;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二类医疗器械及原材料的购销;医用医疗防护制品的研发和购销。
截至2019年末,特发东智总资产为251,571.97万元,负债总额为182,007.9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9,564.02万元;2019年度,特发东智实现营业收入206,417.41万元,净利润1,033.94万元。
(11)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飞航”)成立于2004年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428.57万元,发行人持有其70.00%的股权。神州飞航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截至2019年末,神州飞航总资产为24,532.33万元,负债总额为11,823.7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708.56万元;2019年度,神州飞航实现营业收入15,944.86万元,净利润4,291.02万元。
)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数据”)成立于2018年12月24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92.20%的股权。特发数据经营范围是实业投资,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在信息技术、通讯设备、通信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应用管理技术专业、新能源应用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物业管理;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器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创业投资业务;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服务和云计算机技术服务,宽带接入技术、弹性计算云技术、存储云技术、虚拟数据技术的技术服务;云计算技术的技术服务,创新节能技术的技术咨询。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电信业务,人才中介(人才培训),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通信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维护(除特种设备);网络工程。
截至2019年末,特发数据总资产为4,693.49万元,负债总额为
492.2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201.25万元;2019年度,特发数据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08.75万元。
)SDGIINDIAPRIVATELIMITED
SDGIINDIA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SDGIINDIA”)成立于2019年6月3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80,000.00万卢比,发行人持有其
90.00%的股权。SDGIINDIA经营范围是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的制造。
截至2019年末,SDGIINDIA总资产为1,762.51万元,负债总额为
66.2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696.29万元;2019年度,SDGIINDIA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74.73万元。
)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末,四川华拓总资产为17,764.69万元,负债总额为11,995.3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769.33万元;2019年度,四川华拓实现营业收入16,299.26万元,净利润1,009.12万元。(
)深圳市特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技术”)成立于2019年4月4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4,0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2、发行人主要的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
月末,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合营和联营公司情况
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富海”)成立于2015年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40.00%的股权。远致富海经营范围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银行及其他金融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截至2019年末,远致富海总资产为19,847.42万元,负债总额为5.1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9,842.28万元;2019年度,远致富海实现营业收入
0.00万元,净利润
27.45万元。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月末,特发集团持有公司29,481.8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1%,并通过子公司汉国三和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1%股权,合计持有公司37.3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特发集团的前身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及1981年
日广东省委书记办公会议决定于1982年
日成立的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截至2020年9月末,特发集团注册资本35.83亿元,实收资本35.83亿元,其中深圳市国资委、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深投控分别持有特发集团
43.30%、
28.87%、
8.34%及
19.49%的股权,深圳市国资委为特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特发集团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旅游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9年末,特发集团总资产为
261.89亿元,总负债为
120.20亿元,净资产为
141.69亿元;2019年度,特发集团营业收入为
84.17亿元,净利润为
8.53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权属争议的情况。
(二)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在主营业务方面,公司以“光纤光缆+智能接入+军工信息化”三大产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4、在机构设置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构建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及运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执行,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
、在财务关系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了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其他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纳税义务。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不存在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受控股股东干预的情况。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证券情况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由
1、董事发行人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蒋勤俭先生,1962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审计师,公司董事长。历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目前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明俊女士,1965年12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公司董事。历任深圳特力集团计划财务部经理,特发小梅沙旅游中心财务总监,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杨洪宇先生,1978年
月出生,硕士,中级经济师、CFA特许金融分析师,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职员、副部长,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一部副部长、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目前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特发信息印度光缆公司董事长,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树娥女士,1975年6月出生,硕士,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公司董事。历任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证券事务代表、职工监事,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副部长。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李增民先生,1978年8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历任佛山中油高富石油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负责人,深圳优普泰服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目前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监事,重庆市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监事,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特发光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韦岗先生,1963年
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法国南特大学一级教授。曾任TCL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技术顾问,华为国家宽带移动通信核心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广州丰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广东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移动超声探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近距离无线通信与网络工程中心主任、广东省短距离无
线探测与通信重点实验室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目前兼任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自助金融服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技术委员会主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王宇新先生,1966年
月出生,硕士,律师,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合伙人,广东闻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现任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律师,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唐国平先生,1964年
月出生,博士,注册会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兼学校MBA教育中心副主任、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MBA学院院长。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会计研究中心主任。目前兼任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研究课题组组长,财政部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资深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发行人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监事成员情况
发行人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罗伯均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会计师,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深圳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人事部副经理、人力资源交流培训中心主任、副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
吴锐楷先生,1971年7月出生,硕士,中级经济师、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公司监事。历任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党群人事部经理,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二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
张虽女士,1985年
月,本科,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历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光缆分公司人力行政助理,现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企业文化专员。
3、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6名,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杨洪宇先生,详见董事会成员介绍。刘阳先生,1962年4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公司副总经理。历任电子部36所通信事业部副主任、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总工程师,深圳市特发光纤有限公司(筹)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目前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董
事;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黄红女士,1966年11月出生,本科,助理政工师,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深圳市旅游(集团)公司物业部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欧维朗商贸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贸促会品牌促进会副秘书长,深圳市特发小梅沙旅游中心副总经理。目前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涛先生,1967年11月出生,本科,工程师,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泸州化工厂中心理化研究所研究室助理工程师,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光缆事业部检验主管、销售业务员、销售大区经理、销售副经理、光缆事业部副总经理、光缆事业部总经理,特发信息印度光缆公司董事,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大军先生,1965年5月出生,硕士,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历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职员。目前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增民先生,详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光纤、光缆、光纤预制棒、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光器件、配线产品、宽带多媒体设备、光网络单元、高低压配电产品、开关电源、智能监控产品、在线监控系统、光纤传感系统及设备、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销售;消防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及系统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电器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信终端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数据中心系列产品的研发、销售、安装和维护;智能弱电及数据中
心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施工及维护;综合布线产品、电力电缆、电力通信光缆、金具及附件、导线、铝包钢绞线、光纤复合电缆的生产(生产项目另办执照);通信设备系统工程(含物联网智能管理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调试,咨询,计算机软硬技术及软件工程的开发、销售、服务;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和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通讯信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节能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输变电、配电、通信工程总承包;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动化设备应用技术的开发;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机动车辆停放服务。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分析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结构分析发行人是国内最早开拓并专注于光纤缆、配线网络设备及通信研制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之一。目前,发行人以光通信产业为基础,在纤缆、智能接入和军工信息化等领域积极发展,已形成了多元的产业格局。业务涵盖产品研制、生产、销售、建设以及后续保障等环节,并向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发行人拥有华南、东北西多个产业基地,全资、控股子公司十余家;拥有面向全球的专业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产品远销欧美、中东、亚洲、非洲、澳洲等多个国家及地区。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润构成情况
注:毛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率构成情况
单位:%
注:毛利率=毛利润/营业收入*100%
94.40%、
92.85%、
90.62%和
89.66%。
2017-2019年及2020年1-9月,公司电子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18,340.72万元、28,077.93万元、28,340.06万元和15,094.34万元,2018年发行人该业务板块收入存在较大提升,主要系由于并入神州飞航。
2、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
发行人主要产品如下:
3、主要经营模式
(1)光纤光缆业务
1)采购模式
因客户指定,或生产设备配套或其它特殊原因指定厂商、品牌、原材料、产品的采购,以及对于半年内已经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固定资产,再次采购同规格产品时,可进行招标采购,也可在不超过上次采购数量的情况下,通过谈判的方式以不高于原中标价格的条件向原中标单位进行指定采购。
②供应商管理:
发行人有规范的供应商引入制度,并定期进行绩效考评。
发行人采购中心对合格供应商采用季度考核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考核评价主要从价格、质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及售后服务等五个维度进行。
发行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制度,针对关键材料选择合适的战略合作伙伴,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
)销售及服务模式
对于发行人的光纤光缆产品,国内及海外均采用直销模式。发行人的纤缆产品销售主要采取招投标的模式进行,也有极少量的客户无需招投标,发行人根据客户各项要求进行报价。
光纤光缆行业主要经营模式为上游厂商通过采购原材料制造光纤预制棒,并售予光纤制造企业,光纤制造企业将生产的光纤售予光缆制造企业,再由光缆制造企业通过加工生产出光缆产品,最终销售给终端客户。
终端客户通常采用公开招标模式进行产品采购,三大运营商通常每年公布其年度采购计划,并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公布未来
个月所需的各类产品总额和详细的产品规格。运营商通常分别就产品质量、产品性能、品牌信誉、营运纪录、竞标价格及售后支持等多项指标进行对光纤光缆供应商产品的审核。
三大国有电信运营商将与中标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确定全年的采购总额,将实际采购额分派至运营商下属的不同省份的附属公司或分公司,具体由上述附属公司或分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详细的采购合同。公司根据客户对产品规格和产品性能的需求生产产品,做好产品交付;产品交付后,运营商客户对产品评估后进行打分,公司针对客户建议进行产品的改进。
发行人设立了专门的技术服务团队,团队所有成员均具备多年光纤光缆行业从业经验,能够向用户提供有关通信工程系统设计、施工和应用的信息和建议,可以帮助用户解决施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生产模式
发行人具有光纤-光缆-终端的生产体系,结合各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及公司产能而确定生产计划。
发行人下达光纤生产计划后,由采购中心对光纤预制棒、涂料等原材料进行采购,
再由制造中心按计划生产光纤、光缆产品。光纤光缆产品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2)通信终端业务
)采购模式
①采购流程A)由特发东智业务部提交客户订单;B)研发部提供成品编码给到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将订单信息录入系统;C)研发部门工程师将物料清单发给请购员;D)请购员提交请购物料的种类和数量;E)采购部领导签批;F)财务部审订请购单价,提交总
经理审批;G)总经理审批后,财务审单会计审核正式订单;H)正式订单无误后,采购经理再次审核后发给各供应商下单。
特发东智的主要客户为中兴、烽火通信、华为等知名企业,特发东智的销售均采用直销模式。
3)生产模式
①无源光纤网络终端系列产品工艺流程图
②无线路由器系列产品工艺流程图
③IPTV机顶盒系列产品工艺流程图
④分离器工艺流程图
⑤智能路由器系列产品
注:1.QC是QualityControl的简称,即质量控制;
、PCBA是英文PrintedCircuitBoard+Assembly的简称,是PCB空板经过插件的整个制作过程。
5、发行人各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情况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发行人光纤光缆产品销售量、生产量于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有所下滑,主要原因为:
①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受光纤预制棒反倾销政策的影响,光纤主要原材料光纤预制棒供不应求。据此,公司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
月达成合作协议,拟设立光棒合资公司,公司持股35%,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5%。光棒合资公司主要经营光纤预制棒的生产和销售,预计合资公司将逐步形成年产600吨光纤预制棒的产能,以满足光纤光缆的配套生产。2019年
月光棒合资公司成立,公司名称为长飞特发光棒潜江有限公司。
②2018年下半年起,随着4G网络大规模铺设接近尾声,5G网络建设尚处于标准统
一、技术制定的探索期,完美应用场景尚未出现,虽然5G牌照发放时点超市场预期,但通信运营商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在投资上仍然保持谨慎,5G投资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国内厂商在前期进行了棒纤缆的大规模扩产,自2018年下半年起,光纤光缆行业整体已经呈现供过于求的态势。光纤光缆市场目前正面临着产能过剩、需求增长放缓、出货量下滑等情形。
2018年发行人智能通信设备销量较2019年有所上升,主要是发行人2015年底并购特发东智并推动其产能扩张,实现了通信设备产销量在2016年至2018年的稳步上升。2019年由于特发东智的中兴等主要客户订单减少,公司智能通信设备的产销量有所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产品的整体销售情况良好。部分产品销售量高于生产量,主要原因系当年销售了上年度库存产品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分别为268,789.96万元、264,989.49万元和174,232.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分别为
49.11%、
46.44%和
37.4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相对集中且合作稳定,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为稳定。
2019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及销售情况:
2018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及销售情况:
2017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及销售情况:
6、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燃料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供应量及供销结构较为稳定,公司不存在对单一供货方依赖及主要原材料生产受制于垄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134,495.88万元、142,447.08万元和79,598.31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9.47%、28.07%和24.0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超过50%的情况。
2019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及采购情况:
2018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及采购情况:
2017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及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超过50%的情况。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公司主营业务为光纤光缆、智能通信设备及军工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一)行业概况与发展规模
1、光纤光缆产业(
)产业发展概况光纤光缆作为目前国际、国内通信传输最重要的载体之一,在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关系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产业。
自光纤通信实用化应用
余年来,光纤光缆的制造技术突飞猛进。由于规模化应用、生产效率的提升,使得光纤光缆产品在性能指标不断提高的同时,成本在不断降低,从而带动了光纤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和产品品种的日益丰富。目前国内的光纤光缆产业已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包括以光预制棒制造、光纤拉丝和光缆制造为主要构成的主产业链,以及扩展外延形成的海底光纤光缆等各种分产业链,这个产业链随着光纤应用领域的扩展还在不断延伸。
光纤光缆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战略产业。随着光纤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光纤通信被应用于日益众多的领域,使得光纤光缆需求量快速增长。近
年间,全球光纤市场规模保持15%复合增长,我国保持25%复合增长,过去
年在流量需求增长以及基础网络建设共同驱动下,是光纤市场快速发展的10年,而我国需求占比也从20%提升至58%。
近年来,为加快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推动信息通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出台多项有利于光纤光缆发展的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7年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动高速光纤宽带网络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先进泛在的无线宽带网,促进城市和农村地区无线宽带网络的协调发展,现4G网络深度和广度覆盖。2017
年1月16日发布《信息产业发展指南》,要求开发高速光传输设备及大容量组网调度光传输设备,发展智能光网络和高速率、大容量、长距离光传输、光纤接入(FTTx)等技术和设备。积极推进5G、IPv6、SDN和NFV等下一代网络设备研发制造。
2018年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提出要深入落实“宽带中国”战略,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光纤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深度覆盖,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标准研究、技术试验,推进5G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工程。2018年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方案中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商用。政府对5G的支持力度不断加码。需求方面,随着4G网络建设覆盖率增长见顶,以及光纤到户到村的成功覆盖,自2018年下半年起光纤光缆需求量逐步放缓。供给方面,因2016-2017年运营商集采价格较高,光纤光缆盈利能力上佳,行业内企业普遍扩产,努力提升全产业链一体化能力。
图表:国内光纤供需情况(芯公里)
331.20万皮长公里(折合
1.05亿芯公里),但价格同比去年的
多元直接跌
到了30多元,价格已经逼近厂商成本。2020年初,受疫情影响,供需两头都受到冲击,随着新基建的开启,需求端有望上行。并且伴随着5G的商用化进程,2020年5G商用后将进一步推动流量高速增长,网络升级扩容压力持续加大,对光纤光缆的需求形成长期持续拉动。2020-2021年,国内将仍然处于5G投资的增长阶段,5G无线接入初步建成后,光纤光缆作为基础产品,将迎来需求再度上行。
(2)行业竞争格局随着我国通信产业的升级,三大运营商集中采购的实施,不具备技术、管理、市场、规模等优势的企业正被逐渐淘汰。光纤光缆厂商已由多年前的
多家减少至不足
家,排名前四的公司的光棒、光纤合计产能约占全国总产能的60%-70%,集中化趋势明显。未来,具备全产业链业务体系、规模较大的公司,其竞争力将不断增强,可通过规模效应不断抢占市场份额,增强对下游企业的掌控力、与运营商的议价能力。
Wind
2、智能接入产业(
)产业发展概况截至2019年
月底,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量达到
9.16亿个,比上年末净增
0.46
亿个。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随着5G网络建设投资全面启动,光纤网络建设将成为主旋律。
FTTH空间巨大,光接入设备和光配线网也将持续受益。除了光纤光缆,PON接入设备以及相应的ODN配线网络都有望持续收益。FTTH网络由局端机房设备(OLT)、用户终端设备(ONT)、光配线网(ODN)三部分组成。每家用户都至少放置一个ONT设备,每栋居民楼至少放置一个OLT设备,且在传统接入设备向智能化接入设备升级过程中,还将产生大量替换性需求。
(2)行业竞争格局光纤接入终端客户群体十分庞大,终端市场产值较大,但由于市场化程度高,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光纤接入终端厂商主要通过ODM模式开展业务,行业呈现出劳动密集、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的特点。由于下游产品主要为电子消费品,行业竞争较为充分,产业链价格敏感度较高。
3、军工信息化产业(
)产业发展概况我国近年国防开支整体投入规模不断增大,但其所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仍远低于其他世界大国的水平。根据最新的财政支出预算,2020年我国国防开支预算同比增长
6.6%。尽管这一增速创1999年以来的新低,但国防开支占中央财政的比例从2019年的
33.6%增长到了2020年的
36.2%,整体保持了稳定增长。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目标是: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目标决定了我国军费仍将保持长期确定性的增长。
现信息化建设仍有很长道路走,根据《2006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称,依据国家总体规划,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实行“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第一步,到2010年,努力实现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各项要求,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第二步,到2020年,随着经济实力增长和军费增加,加快军队质量建设步伐,适当加大高技术武器装备力度,基本实现机械化,并且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基本实现军队国防现代化。
目前,我国正处于实现第二步规划“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关键时期,未来两年是军工信息化建设政策红年,行业增速有望远超国防支出。2016年7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首次将信息强军的内容纳入信息化战略。2017年6月22日,国防科工局发布了《2017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共提出六个方面
(2)行业竞争格局军工行业有较高的准入门槛,从企业数量上看,2013年底全国2,093家单位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其中军工企业、民口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占
,民口企业1,400多家,但尚不能满足我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需要。截止2015年底,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民口单位占总数的
,但是我国军工企业长期处于计划体制和垄断的竞争模式,民营企业准入门槛批准依旧复杂,目前民参军仍存在领域窄、范围小、层次低、比例小的问题,具有较大的改革发展空间。2020年,伴随着疫情之后复工的加班赶工,绝大部分军工企业营收及业绩将恢复增长的趋势。
(二)行业发展的有利及不利因素
1、光纤光缆行业(
)有利因素
①产业政策的支持近年来,我国不断制定新政策支持我国宽带市场快速发展,2016年,发改委、工
信部联合印发《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全国人大在颁布的“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到2020年,宽带网络实现全面覆盖城乡。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
《2019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指出:要推进网络IT化、软件化、云化部署,夯实智慧运营基础,构建云网互联平台,夯实为各行业提供服务的网络能力,4G覆盖盲点不断被消除、移动通信核心网能力持续提升,夯实5G网络建设基础。随着5G网络建设投资全面启动,光纤网络建设将成为主旋律。光通信行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刺激了光纤光缆需求增长,光纤接入端比例大幅上升。
我国光纤反倾销政策从2005年开始延续至今,国内光纤光缆制造商在反倾销的助力下迅速发展壮大,并在2014年开始实现了出口量对进口量的反超。2017年4月22日,中国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
年。早前,已经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期限5年。近几年国内光纤厂商已成长为全球光通信行业的重要力量,贡献了全球约60%光缆产量,并在高端领域不断加码,缩小差距,反倾销政策对我国光纤光缆产业的繁荣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②良性的市场竞争及行业整合加剧随着我国光纤光缆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对光纤光缆产品质量的监管及对产品结构的调整,促使一批规模小、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电线电缆企业逐渐退出市场,行业竞争开始朝着品牌化、质量化、服务化发展。同时,行业利好政策与良性竞争造就了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光纤光缆企业,提升了整个行业的质量。
③技术水平的提升随着光纤光缆行业的发展,中国光纤光缆的生产水平已显著提高。我国实现了从缆-纤-棒的产业升级,光预制棒产能正加速向国内转移,我国正从需求大国变为产能大国,具备了与国际光纤预制棒生产厂商竞争的能力。
④国际合作的开展
近年来,国际上具备先进技术的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生产厂商纷纷采取与国内企业合作的模式进入中国市场。通过该种国际合作的模式,国内领先的光纤光缆行业生产厂商逐步掌握核心的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生产技术,增强了竞争力。(
)不利因素
①海外业务相对薄弱
国际上成熟的光纤光缆厂商已基本完成全球化的战略布局,在海外部分区域具有本土化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在物流运输及成本控制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而中国光纤光缆厂商在海外业务布局上竞争力较弱。
②技术人才相对短缺
③产能过剩及市场需求不明朗
近两年,国内厂商进行了棒、纤、缆的大规模扩产,新增产能将陆续释放。光纤光缆行业整体已呈现供过于求的态势。目前国内4G建设已进入尾声,运营商集中采购规模持续下滑,5G建设尚处于标准统一、技术制定的探索期,运营商在5G投资方面保持谨慎态度,导致光纤光缆的需求增量暂不明朗。产能过剩、需求放缓将使得市场竞争形势日趋严峻。
2、通信终端行业
(1)有利因素
①产业政策的支持
《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到2020年,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0%,3G/LTE用户普及率达到85%,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超过98%;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50Mbps和12Mbps,发达城市部分家庭用户可达1吉比特每秒(Gbps)。
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提出,
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
2019年,光纤接入(FTTH/0)端口比上年末净增6479万个,达到8.36亿个,占互联网接入端口的比重由上年末的88.9%提升至91.3%。随着5G网络建设投资全面启动,万亿级投资将带动光通信行业持续景气。
②技术水平的提升
站在万物互联时代起点,有线先行为网络提供传输基础,无线发展延伸网络接入边界。从网络发展的逻辑来看,无线的发展需要依托于完善的有线网络基础。因此在2020年商用5G之前,可以预见光通信网络将先行提升技术水平并大规模建设。与此同时通信设备和无线通信设备的市场需求量逐年快速提升,为宽带通讯终端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③宽带业务迅猛发展
随着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的进一步深化,5G技术的提出与发展,用户对宽带传输的传输速度、信号质量、适用场景、叠加功能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述需求推动宽带通讯终端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同时业内公司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持续激发用户的消费需求。
我国宽带通讯消费市场规模庞大,目前正处于居民的消费升级与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融合发展的阶段,政府大规模的投资、产业政策的支持以及网民规模的快速增长均给国内宽带通讯行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宽带通讯作为上述融合发展的产业基础和必备功能,未来业务增长空间宽广。
①下游客户话语权较强
宽带通讯终端制造业服务客户主要为电信运营商或大型通信设备企业(如中兴、烽火通信、华为)。上述客户规模较为庞大,对本行业合作公司有严格的筛选标准及质量监督管理要求,需要业内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生产能力,保障产品持续更新换代。同时,由于下游客户集中度高且直接面向终端客户,在产品定价,技术创新等方面占据强势地位,下游客户的经营模式,采购模式,市场策略等均会对本行业公司的经营模式,盈利情况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③劳动力成本逐年上升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形态向老龄化过渡的阶段中,劳动力成本在未来数年将会持续攀升,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业内企业的盈利水平。宽带通讯终端产业即具备新兴产业的技术密集型特点也具备传统行业的劳动密集型特点,其中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的关键因素。随着行业的发展,未来将更需要具备熟练生产技艺及专业技术的人才。
(三)行业的进入壁垒
(1)光纤光缆行业
①技术性壁垒光纤光缆的核心在于光纤预制棒的生产制造,而光纤预制棒的设计及生产技术具有较高的门槛,只有为数不多的日本、美国、欧洲等国企业掌握了核心的光纤预制棒制造技术。中国目前有少数几家厂商通过与外方合作掌握了光纤预制棒的技术,但受产能限制,这些企业的预制棒产品主要是自给,少量出售给下游企业。对于潜在的竞争者来说,自身研发或寻找合作伙伴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
②资本壁垒光纤光缆行业对设备的先进性及稳定性要求较高,固定资产投资较大,具有较高的资金门槛。对于潜在的竞争者来说,需要具备雄厚的资金支持并相应形成规模效应,方可与市场上已掌握自主研发技术的既有企业进行有力竞争。
③品牌及客户资源壁垒光纤光缆的主要客户为三大电信运营商,三大运营商的集采需求占中国市场需求长期维持在85%左右,且随着近几年行业发展,占比呈现逐年缓慢上升的趋势。三大运营
商的光纤光缆集采情况可反映整个行业的景气度。三大运营商制定了规范的集采招标制度,该制度使得规模占优和具备成功投标经验的供应商具备中标优势。
同时,产品的质量、品质的稳定性将直接关系到下游企业使用产品的安全性及综合性能,产品质量不稳定有可能会造成下游企业巨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下游企业往往对产品质量可靠、技术领先的优势上游企业形成一定的依赖性,为了保障产品性能安全、稳定,下游企业通常对供应商的选择非常慎重,考察期也较长,一旦选定的供应商更换也较为谨慎,进而形成一定的竞争对手进入门槛。(
)通信终端行业
①技术壁垒
②市场壁垒
目前,下游电信运营商与大型通讯设备提供商已形成了完整成熟的产品供应链,对供应链上游企业的审核十分严格,要求供应商具备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生产检测能力和售后跟踪能力,一般不会轻易改变或更换已在使用且质量稳定的产品,也不会放弃与现有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多数下游客户均制定了相应的供应商资质认证,这种严格且自成体系的资质认证及考核体系对市场新的进入者构成了较强的进入壁垒。
③资金壁垒
从整个通信终端产业链的竞争地位来看,终端整机及品牌厂商处于相对的垄断竞争地位,对产业链上游的供应商的付款账期相对苛刻,因此要求该等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营运资金储备,相应构筑了资金壁垒。同时,宽带通讯设备新生企业主要通过ODM模式开展业务,则前期的研发设计环节同样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由于宽带通讯终端新产品革新换代速度快,下游通讯设备及运营商对上游设备供应商在快速供货、批量生产
④管理壁垒作为劳动、技术及资金密集型行业,宽带通讯设备制造行业向下游通讯设备及电信运营商服务中,大规模的生产制造服务是其中主要环节之一。由于宽带通讯终端品类多,产品线复杂,原材料品种及数量较大,加之下游企业对产品的质量及生产效率的要求。因此,规范化的生产管理,有序的操作流程,多节点的质量监控是达到有效产能并提升良品率的关键。上述管理经验需要数年的行业及实战操作经验,对新进入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四)经营方针及战略紧紧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综合提供商”的战略定位,立足于光通信领域,坚持光纤光缆产业、智能接入产业和军工信息化产业的“1+3”战略,致力于从单一的“产品提供商”向“综合的产品、方案及方案实施服务商”转型。光纤光缆产业要确保运营商市场集采入围;持续拓展广电、军队、石油、铁路等专网市场,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挖掘特种光缆市场潜力;电力市场确保传统市场和传统产品市场份额;充分利用四川华拓的海外业务资源,联合拓展欧美光缆市场,并加快推进印度、越南建厂进度,打开“一带一路”沿线市场。
智能接入产业,特发东智要持续开拓中兴、华为、运营商、海博、新华三等现有客户,获取更多增量订单;争取在智能电网、汽车行业、海外等新市场有所突破;争取进入小米智慧家庭主流供应商序列和阿里采购资源池。四川华拓聚焦“5G”前传,加快市场布局,围绕无线光模块、数据光模块、传输光模块产业,拓展国内运营商及设备商、互联网商市场,扩大销售规模。综合布线业务要深入与通信运营商,华为、中兴等设备商以及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商的合作,扩大销售规模;继续开拓百度等互联网商业务;根据客户需求开发更多高端新型产品。总结已有的数据中心建设经验,系统地完善公司从基础综合布线、机柜、冷通道产品到服务器代理等整体方案交付能力。
在下属经营单位有选择性地试点探索运用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核心骨干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效激发人才活力。建立特发信息系统内企业的整体协同和激励机制,全力推动军工板块、智能接入板块、纤缆板块之间的资源和业务协同。
继续落实技术中心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及政府科技资助项目,推进中央研究院在研项目的落地,推动中央研究院研发项目的孵化。加强对外创新交流与合作,探索技术转让、委托开发、合作研发项目、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等产学研合作模式。
(五)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区域发展优势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是深圳市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之一,是业内为数不多的掌握全系列通信光缆、多品种特种光纤光缆开发技术的企业,是纤缆行业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军标的制订者之一。公司智能接入产业链和军工信息化产业链的技术覆盖领域不断拓展,
目前,公司主要技术优势涵盖两大方向:一是光纤通信、电力通信、FTTx等全系列线缆、有源/无源光网络产品、155M-400G光模块和有源光缆产品、高速智能多媒体终端网关、光纤传感技术以及5G接入技术等研发方向;二是嵌入式高速信号采集、处理和存储技术、多目标测控技术、视频图像处理、高性能运算、测控集成技术、工业计算机、卫星移动通信、卫星地面检测自动化测试系统等装备信息化的研发方向。可提供光传输解决方案、电力通信解决方案、数据中心解决方案、高性能运算解决方案、专业测控硬件整体解决方案等多领域专业解决方案。
个市级技术中心、
个市级院士工作站(图像传输与处理)、
个联合实验室(光芯片及激光技术)以及通过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形成立体的科技创新载体,为公司实施研发活动、聚集和培养科研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创造出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孵化+研发+加速+产业化”系列完整的技术中心创新平台逐步形成。
作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截至2019年底,公司累计获得专利
项,其中发明专利62项。公司及多家子公司均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3、生产经营能力优势光纤光缆产业在广东、四川、江苏、山东、重庆等地均设有大型的生产基地,以更好地服务国内市场,提升市场快速响应的能力,降低物料运输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通过扩产、升级等方式,协调纤缆产业链生产能力,不断拓展、完善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纤缆一体化产业格局,保持了光纤光缆产业在研发生产、销售、检测、设备等方面的行业水平。
公司智能接入产业链企业坚持开展智能化改造,积极开发新产品,产业链业务发展较快,是国内多家通讯设备领域领军企业的供应商。目前产业链延伸入光模块领域,进一步推动光通信产品系列的完善和扩展,借助四川华拓在光组件研发、生产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技术,有利保障公司关键光器件的供应,持续提升公司接入设备产业的竞争力。
公司军工信息化产品在功能上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和互补性,通过定制开发的方式,发挥各自的技术和产品优势,实现公司军工产品平台资源的协同与流动,促进公司军工信息化产业向系统化方向发展。
公司推进以业务为导向的组织架构调整,提升组织运营效率,继续深化精益化管理,不断改进、完善产品生产工艺和业务处理流程,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生产和运作效率、系统性降低成本费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注意增强自主研制生产设备的能力,从根本上保证产品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和设备性能升级的稳定性。公司持续积极开发新产品、探索新领域,促进产业链之间的相互融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种类不断拓展。注意各产业线市场的相互结合,带动其生产经营的相互支持、相互融通,产生系统性效果。
)品牌优势
公司总体发展平稳,围绕“1+3”战略,立足于光通信领域,发展光纤光缆、智能接入、军工信息化三大业务板块。保持光纤光缆产业市场稳定,迅速发展非纤缆业务,积极打造公司新的增长点,寻求产业链扩张,形成了优势互补、各有倚重的多元化良性产业格局。2019年公司再获“中国光通信最具综合竞争力企业10强”、“中国光纤光缆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中国光传输与网络接入设备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等荣誉。
)客户优势
公司保持了在国内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以及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主流供应商地位,持续开拓广电、军队、石油、煤炭、铁路等专网市场,与华为、中兴、烽火通信等多家国内通讯设备领域领军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业内保持良好的品牌优势和声誉。运营商在确定供应商时通常要考虑供应商的规模、产品的质量、品牌、售后服务等因素,这使规模较小的企业很难成为入围供应商,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入围供应商产品的销售额。由于规模、品牌以及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已经成为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的重要供应商之一。
(六)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资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八、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而受处罚的情况。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国办发[2013]17号”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经国土资源部门查处且尚未按规定整改的情况;亦不存在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在重点调控的热点城市竞拍“地王”、哄抬地价等行为。同时,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
九、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子公司情况如下:
、发行人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近三年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其他关联方情况
(二)关联交易决策
发行人关联交易应当遵循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尽量避免、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原则。对于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之审议、审批,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定价机制
关联交易定价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必须坚持依据公开及市场公允原则。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决策权限和程序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执行回避制度。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监事会应依据职责对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应行使监督权,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监事会对与监事有关联关系的议案或事项做出的决议,须经非关联监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或事项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三)近三年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项目
续:
)应付项目
十、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载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及2020年1-9月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本节分析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以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为准。
发行人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瑞华审字[2018]4833000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18-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19]15321号”、“天职业字[2020]224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0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2017-2019年审计报告及2020年1-9月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利润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利润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
(1)2017年会计政策变更2017年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
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发行人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65,354.15元,调减营业外收入41,450.00元,调减资产处置收益23,904.15元。
)2018年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会计政策变更
2)发行人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无影响。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2017年会计估计变更发行人2017年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018年会计估计变更发行人2018年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019年会计估计变更发行人2019年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一)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发行人2017年末合并报表范围较2016年末有1家新增子公司,无子公司减少。
2017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二)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发行人2018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较2017年末新增2家,无子公司减少。
2018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三)2019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发行人2019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较2018年末新增6家,无子公司减少。
2019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四)2020年1-9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发行人2020年9月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较2019年末新增1家,无子公司减少。
2020年9月末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注:1、全部债务=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平均总资产,2017年取年末总资产作为平均总资产;
8、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2017年取年末净资产作为平均净资产;
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平均净资产,2017年取年末净资产作为平均净资产;10、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11、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2、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13、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17年取年末余额作为平均余额;
1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17年取年末余额作为平均余额;
15、2020年1-9月数据为非年化数据。
第五节募集资金运用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发行时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一)募集资金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设立了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偿债保障金的归集
发行人设立了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应于本次债券付息日五个工作日前将当期应付债券利息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于本次债券到期兑付日十个工作日前将应偿付或者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存入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于本次债券到期兑付日五个交易日前偿付或者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监管银行在本次债券还本及/或付息日二个交易日营业结束之前,应当检查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的金额,如果款项小于当期需要还本及/或付息的金额,则应当立刻书面通知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应当在本次债券还本及/或付息日一个交易日前中午
点前将差额的全部足额即时划付至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三)受托管理人监管方式
四、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于负债结构的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2020年9月30日的64.42%增长至66.16%;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2020年
日的
18.46%增加至
24.49%。本期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及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均处于合理范围。
(二)对于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2020年
1.46倍提升至
1.56倍,短期偿债能力水平提高。
(三)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本期债券如能成功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2020年
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从债券发行前的64.42%增长至66.16%。本期债券的发行不会对公司的债务水平造成明显影响。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财务成本,一定程度上规避利率上行的风险。目前,发行人资产规模逐
步扩大,资金需求量也随之增加,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发行人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第六节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2017年至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发行人2020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四、法律意见书;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七、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本次发行证监会注册的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