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学生小美(化名)来说,如果再给她一次选择的机会,她绝对不会做那份“轻松”且来钱快的兼职了。
“周经理”告诉小美,他们是一个“代购”公司,采购款会事先打到小美账户上,需要小美带上银行卡和身份证去银行取出现金再按要求到商场采购,全程有工作人员“张经理”带教,小美只需配合就行。
次日一早,小美按要求来到和“张经理”约定的酒店门口碰头,对方表示采购资金已经打到小美银行账户上了,小美一查账户果然有资金进账,随后两人打车来到银行取款。小美通过柜台和ATM机,一共帮对方取现15万元。
当小美将“采购款”取现交给“张经理”后,对方“大方”地给了她1500元,远高于之前约定的日薪。随后,对方以“今日缺货”为由,让她先回去等采购通知,实则对方就此消失不见。小美没等到“张经理”的通知,却等来了警察蜀黍。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反诈中心发现辖区内存在多起异常取现行为,且均涉及辖区内的大学生。通过线索深挖排查,发现有人通过在高校兼职群内发布招聘商场采购员的虚假兼职信息,以日结可观的报酬为幌子吸引有就业需求的大学生,实则诱骗大学生提供银行卡、身份证进行“跑分洗钱”。
“我也怀疑过对方利用我银行卡取现采购的行为,但是对方表示他们是合法的,我就相信了他们。”小美说。
近年来,在公安机关大力普法宣传下,传统的租借“两卡”行为已日益减少,但是犯罪分子不断更迭的“洗钱”方式让人防不胜防。近期他们利用代购等合法的外衣进行掩饰伪装,“合法兼职”却要大额取现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洗钱团伙的阴谋。没有足够警惕心的大学生们,被这种看起来工作轻松、日薪颇高的兼职所诱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了“跑分”团伙的工具人,踏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仅4月9日至4月10日两天内,鄞州公安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对“小美”等3名因参与兼职代购,提供“两卡”信息给犯罪分子“洗钱”的大学生依法处以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张经理”等涉嫌诈骗人员,警方正在抓捕中,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两卡”和“跑分”
什么是“两卡”
什么是“跑分”
“跑分”的危害
1.不法分子通过“跑分”将赃款分流洗白,最后这些非法资金流向境外,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流向的难度。
2.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3.帮助洗钱的涉案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涉嫌犯罪还将受到法律惩处。即使未被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但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个人账户存在被依法冻结风险,影响个人征信。
4.“跑分”隐蔽性强,迷惑性强,操作简单,甚至吸引了很多青少年参与其中。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不要轻信高额报酬的兼职
很可能陷入“洗钱”陷阱
或者遭遇电信网络诈骗
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识
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警惕求职骗局
不打无准备之仗
警惕“付费内推”
警惕“实习生套娃”
“实习生套娃”是某些用人单位的员工甚至是非正式员工,以单位名义招聘实习生,借此分派自身工作任务骗取免费劳动,或进行“有偿实习”。在求职中,要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实习或就业岗位,避免落入“空手套白狼”的圈套。
警惕“虚假招聘”
“虚假招聘”是用人单位或非法中介机构进行虚假宣传,向求职者收取高额中介费,却拖延或直接不履行合同。在求职中,要核实招聘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工商注册、企业信用等信息,对于将先交费作为条件的招聘等都需要谨慎对待。
警惕“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其以购买商品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传销属于违法行为。在求职中,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树立拒绝传销的防范意识,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者被骗,立即拨打110报警。
掌握求职秘笈
跑出就业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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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国聘平台、高校就业网站等官方网站,或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聘活动获取求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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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扣留他人证件原件。在求职过程中,不轻易将个人证件原件交付他人或泄露银行卡、网银密码,确需提供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时,要在合适位置注明具体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