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考生必须以最高学历报考。
3.报考专业。
(1)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考生为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
(2)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或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根据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课程成绩单等材料判定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如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课程成绩单等材料判定其专业方向是否符合要求。
4.职业资格。
5.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9日后出生)。
二、报名
(三)注意事项: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已报考我区其他批次招聘并被确定为拟聘(体检)人选的,不得再次报考本次招聘或者参加本次招聘其他环节,如出现再次报考的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四)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基本材料。
(1)报名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4)。
(7)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岗位有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可自愿提供)。
(10)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可自愿提供)。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4)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60%。
笔试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的4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将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基础教育集团(龙岗)2024-2025学年赴武汉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按公告要求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考点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将按照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顺序核对原件,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环节
(二)形式及组织:面试采用模拟讲课的形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
(三)成绩公布:成绩当场公布。
(四)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由学校通过加试决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二)考察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龙岗区教育局书面申辩,龙岗区教育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龙岗区教育局提出异议,龙岗区教育局将及时依法处理。
八、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要求
若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况,本次招聘不安排递补。
十、其他事项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郑老师0755-84535561、13826569805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基础教育集团(龙岗)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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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5日
原文标题: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基础教育集团(龙岗)2024-2025学年赴武汉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人事信息-龙岗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