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第四项是“潜心教书育人”,要求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这项准则对教师的本职工作——教书育人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而科学的要求。
教师的工作就是教书育人,它包括教书和育人两个方面,所谓教书,就是知识传授,所谓育人,就是思想品德等各种素养的培养。教书和育人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它们是同等重要的,它们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的。有些人把教书和育人机械地对立起来,有些教师往往忽略了育人,而只重视教书,把内涵丰富、丰富多彩的教育工作变成了教死书、死教书,不但教师教得辛苦,而且学生学得枯燥无味,教育效果并不见好,有的甚至走进了死胡同。其实,教书和育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教书是育人的重要手段和基本方法,而育人(立德树人)是教书的最终目的。在教育工作中,只要把教书和育人统一起来,把育人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才能培养出更加优秀的人才。
“做人在先,成才在后”“万育德为先”,这是中国古人留给我们的宝贵的教育理念,也是众多教育专家们的共识。其实,就学生一生的成长来看,非知识素养是比知识素养更为重要的,十几年的学校生活不过是个人人生长河里的一小段时光,知识的不足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品德等非知识素养的缺陷今后却很难弥补,因为学生时代是一个人的各种素养形成的关键时期,一经形成便很难改变,一旦错过就很难补救。当学生有了好的思想品行,对学习有了正确的认识,学起知识来就会游刃有余,教师的教学工作就会事半功倍。
对于教师而言,要想真正做好教育工作,要想提高教育工作成效,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就要做到既会教书更会育人,就要把育人工作放在首位,展开教书和育人这对教育工作的翅膀,教育工作才能“飞”得更稳、“飞”得更远。
为了做好育人工作,教师要注意在日常工作渗入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具体来说,教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寓思想教育于传授知识之中
第二,寓思想教育于各个教学环节之中
除了课堂教学之外,其他教学环节如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课外活动、考试考查等,都是对学生开展思想教育的重要机会和手段。通过这些教学环节,细心的教师能够从中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了解学生的思想、观点、性格、立场、情感,可以及时发现学生的优点和不足,发现学生的问题。教师可以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独立思考、勇于担当、乐于奉献、敢于创新等健康人格和良好品格,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素养。教师如果能够通过各个教学环节对学生开展有效的综合教育,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就会有很大的提升。
第三,寓思想教育于师生的交往之中
除了教学活动之外,教师和学生的日常交往也是对学生实施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机会和渠道。教师在跟学生交往时,要注意保持平等、密切、和谐的师生关系,经常谈心,交流思想观点,增进师生感情。师生之间相互信任,以诚相待,亲密无间,保持和谐、融洽、温馨的氛围,有助于教书育人工作的有效开展。老师要利用好这样的交往氛围,把握好这样的交往机会,适时对学生开展思想教育,往往能够收到很好的效果。
第二节尊重规律,坚守教育本真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四条指出: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每一个教师都要认真学习探究、遵循教育规律,按照规律办事,使自己的工作符合规范,真正做出扎实的成效来。
教育是一项事业,是一门科学,也是门艺术和学问,教育有其独特的思想、理论、方法和规律,能否较好地掌握、遵循、运用这些教育思想理论、方法和规律,是教师工作能否有效开展的关键,是教育事业成败的关键。
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时,在各种思想观点相互激荡的时候,难免会有陷入迷茫、一叶障目的时候,有时候甚至会被错误观点误导,陷入教育误区,出现迷茫困顿。这就需要教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始终尊重、遵循教育规律,善于辨识各种教育思想和方法的真伪高下,踏踏实实、卓有成效地干好教育工作,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为党和国家培养出合格人才。
教师在工作中,要敢于坚持教育的真理,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教师进行教育研修,既不能忘学,也不能妄学,既不能故步自封,也不能迷信盲从,我们要下功夫参透教育本质,善于从源头上厘清问题,在求真务实上发力,始终坚守教育本真。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本职工作,它是一门很深的学问,也是一门奥妙无穷的艺术,足以让每个教师为此探究一生。要想把教育工作做出成绩、做到出色,每个教师都要抓住教育规律,坚守教育本真,遵守教育科学。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立德树人,让教育回归本真
学校是培养人、造就人的地方,教育的总体目标和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教师工作的重心在于育人,培养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现代教育思想追求以人为本、育人为本,以尊重学生主体、对学生未来负责为价值追求,尊重学生个性、人性和生命,凸显教育的本质。教师要始终扭住立德树人这个教育的总目标不放,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不搞形式主义不走邪路,沿着正确的教育方向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教育工作,追求教育质量和实效。
2.要尊重和遵循学生的成长规律等原立量
学生的身心成长发育有其自身的规律,教育工作者必须重视和遵循这样的规律,传授知识要符合学生的接受心理和学习特点,要注重运用适合各年龄段学生的教育和教学的方式、方法,循序渐进地开展教育活动。不能搞满堂灌输,不能急于求成,要允许学生出错,要充分尊重学生,善于鼓励和引导学生,点燃学生努力进取的热情,唤醒学生潜在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精神,让学生顺其自然地健康成长。
3.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方法。龙生九子,各有不同,每个学生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他们的个性千差万别,基础各不相同,这是不以教师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学生的成长道路不会千篇一律,学生的成才途径各种各样,因此,教师必须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要承认和接受他们的差异,要注重学生的主体性、独立性,要尊重学生的个性,不能强求一致,要根据学生的个性与差异,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
4.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
教育的本质就是促进学生的发展,所以教师要把学生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第一位,要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师要最大限度地保留学生个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潜能,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学习能力,为学生做好指导、引路和服务工作,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给学生充分施展才能的舞台,让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5.教学相长,获得自身发展
《礼记·学记》中说:“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教与学是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关系,教学与学习、教师与学生可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教师要懂得教学相长的道理,掌握和运用教学相长的有效方法:一方面,教师要勤于学习,勤于反思,不断总结教书育人经验,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另一方面,教师要放下架子,虚心向学生请教学习,正所谓“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教师可以让学生参与教学过程,跟学生一起讨论问题、收集信息,学会变换视角、换位思考,从学生身上收到启发,促进教育活动的深化和拓展,使教与学不断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第四条明确指出:教师“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这项准则要求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和有关规定,规范从事兼职兼薪行为。
近年来,教师有偿补课、办培训班、兼职兼薪行为经常出现在新闻媒体中,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教师一定不能兼职兼薪吗?本节将结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四条的内容,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教育部2015年6月29日发布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共有六条: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信息。
1.正确理解教师兼职兼薪
2.教师兼职兼薪的范围
教师兼职的方式有很多,如可以从事心理咨询、运动教练、新媒体运营、写作投稿、视频制作、科学普及、法律援助、决策咨询、艺术品交易、开琴行、开书店…但是,“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是合规的兼职兼薪行为,是国家严厉禁止的。教育部有严格规定:绝对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3.允许教师兼职兼薪并非鼓励教师赚外快编
教师的兼职兼薪行为必须要依法依规,要符合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教师兼职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公器私用,不能动用学校的资源、资产、器材、设施等,不得钻法律的孔子,不得干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事情,兼职收入需要按照规定依法纳税等。
4.教师兼职兼薪要适度
任何事物都有一定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事物就会走向反面,所以做任何事都要秉持适度的原则。教师兼职兼薪行为也是如此,如果教师“拿着鸡毛当令箭”,认为国家允许教师兼职兼薪,就可以为所欲为,兼的职越多越好,拿的薪越多越好,这样就会违背有关规定,就会背离“教师兼职是为了适量增加教师收入”的初衷,让兼职“变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