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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6个,招聘计划142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7名(详见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25名(详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因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的人员;
6.参加天元区教师招聘考试拟聘用后放弃、新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指2020年、2021年);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及招聘对象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一)面向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招聘对象: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及2022届硕士研究生。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近一年仍在基础教育教学或教研人员(“教研人员”指县(区)级以上专职、兼职教研员)。
六、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公告为准。
4.报名事项:
(2)报名时需要上传相应资料的图片:
面向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需提供:
①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免冠照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④教师资格证(如暂不能提供,必须上传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上传2022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承诺书)(见附件5);
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⑥《株洲市天元区2022年面向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此表仅面向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本科考生提供)。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需提供:
③学历证;
④教师资格证;
⑨近一年聘用合同和单位购买社保记录(此项仅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非在编的考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