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是承载着社会和家庭高期望值的特殊群体,其心理健康问题一直是大家关心的热点之一。
2月23日,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加强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辅导咨询、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学生严重心理危机个案发生,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心理课成必修课,原则上2个学分
《办法》要求,高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成长辅导、心理咨询成标配,提供精准辅导
高校每个二级院(系)应建成1个标准成长辅导室,完善成长辅导制度。针对学生在思想、学业、就业、生活中存在的成长问题与心理困惑,实施分类辅导、精准辅导。
强化预警干预,及时发现处理心理危机
《办法》要求,高校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预防、早控制”。
完善新生、毕业生心理普查方式,及时锁定心理危机易感群体;在“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放假、考试、开学、重大活动、季节交替”等重要时段组织心理危机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心理危机情况。
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严格落实“一名危机学生、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干预机制,及时建档立库,动态管理。高校应在2022年前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转介“绿色通道”,有条件的高校可在校医院设立精神科门诊。
推进五个平台建设,提高心理育人效果
一是教师发展平台。培育建设一批“心理名师”工作室;推动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基地。
二是科学研究平台。设立专项课题,支持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
三是心理援助平台。建立湖南省高校心理援助平台,建好高校心理危机应急响应机制和队伍。有条件的高校可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探索建立网络心理健康教育新媒体平台。
四是家校联动平台。建立家校联动平台,持续向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传授心理调适技能;辅导员或班主任、导师每学期与家长直接沟通1次以上,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状况和心理发展状况。
五是校院(系)工作平台。完善校、二级院(系)两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平台,建好用好心理咨询室和成长辅导室,构建两级联动机制,提高育人效果。
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教师
《办法》要求,高校要建设一支以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为骨干、辅导员和兼职心理咨询师等为补充,班级(宿舍)心理委员和朋辈志愿者为桥梁纽带的工作队伍。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应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系列,评聘要充分考虑工作特点,确保“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高校按照生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专项单列,专款专用。支持高校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
一起看《实施办法》全文↓↓↓
加强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湘办发〔2020〕1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我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尤其是立德树人的重要论述,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优化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辅导咨询、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水平,有效降低学生心理疾病发生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学生严重心理危机个案发生,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课程体系
(二)创新活动载体
(三)优化辅导咨询
1.精准开展成长辅导。高校每个二级院(系)应建成1个标准成长辅导室,完善成长辅导制度。组建以辅导员为主体,班主任、专业教师为骨干,其他思政工作队伍为补充的成长辅导教师队伍,定期举行辅导技能培训,开展案例研讨。针对学生在思想、学业、就业、生活中存在的成长问题与心理困惑,实施分类辅导、精准辅导。
3.融合开展辅导咨询。高校要以成长辅导室与心理咨询室为平台,积极构建教育与指导、辅导与咨询、自助与求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对二级院(系)成长辅导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及时接收、有效处理转介个案。二级院(系)要强化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与成长辅导的充分结合,发挥成长辅导的发展与预防功能,及时转介心理问题严重的学生。
(四)强化预警干预
1.落实“五早”预警机制。高校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预防、早控制”。通过课内课外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危机通识教育,提高学生自助、求助、助人意识和能力;建立师生信息员队伍;落实辅导员进教室、进班级、进宿舍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心理危机预警信息。完善新生、毕业生心理普查方式,推荐使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量表》和“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及时锁定心理危机易感群体;在“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放假、考试、开学、重大活动、季节交替”等重要时段组织心理危机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心理危机情况。
(五)推进平台建设
1.教师发展平台。发挥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高校思政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和创新发展中心的作用,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探索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上岗培训、认证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机制。培育建设一批“心理名师”工作室;推动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基地。
2.科学研究平台。设立专项课题,支持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高校要以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和课题为纽带,整合研究力量,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3.心理援助平台。建立湖南省高校心理援助平台,建好高校心理危机应急响应机制和队伍,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大众提供心理援助服务。有条件的高校可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探索建立网络心理健康教育新媒体平台。
4.家校联动平台。建立家校联动平台,持续向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传授心理调适技能;辅导员或班主任、导师每学期与家长直接沟通1次以上,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状况和心理发展状况。
5.校院(系)工作平台。完善校、二级院(系)两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平台,建好用好心理咨询室和成长辅导室,构建两级联动机制,提高育人效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落实
(二)机构设置落实
(三)队伍建设落实
高校要建设一支以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为骨干、辅导员和兼职心理咨询师等为补充,班级(宿舍)心理委员和朋辈志愿者为桥梁纽带的工作队伍。确保专职教师每年参加专业(含伦理)培训和学术会议不低于40学时,参加心理咨询案例督导不低于12学时;定期对辅导员、导师、班主任、宿管员以及其他从事思政工作的教职员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工作培训;定期对心理委员、朋辈志愿者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助人技能培训。专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个体与团体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全面纳入教学考核评价、职称评聘的成果认定或学术性评价内容;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开展个体与团体心理咨询应计算工作量;专职教师要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并参照一线专职辅导员给予岗位津贴;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应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系列,评聘要充分考虑工作特点,确保“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支持专职教师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申报各级各类表彰奖励。
(四)制度机制落实
充分发挥省心指委作用,建立健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督导指标体系,组织编写高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指导手册,完善会诊和督查制度。高校要制定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定期开展自评自查,内容包括学校重视和支持程度、机构设置情况、专项经费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辅导与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等情况和工作实效;加强对二级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查,结果纳入院(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针对因心理问题发生极端事件的院(系),及时开展工作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