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61公司简称:洪城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未来发展计划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重大风险提示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7
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9
第五节重要事项......16
第六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9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3
第十节财务报告......34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141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工程等业务为主导,在深耕主营业务市场的同时,在积极探索环保产业其他细分领域市场,以驱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自来水业务
公司拥有南昌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涵盖南昌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所覆盖区域的供水以及城区水厂的制水,在南昌地区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区域自然垄断性。公司所属水厂主要从赣江取水,通过完备的净水工艺处理后,出厂水水质达到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经城市供水管网输送并销售给终端用户。公司设立了水质监测部门,实时监测水源、出厂水情况,保障用户用水质量;成立了管网维护中心,科学高质量保证管网巡检、抢修、检漏的全城调度;建立了完善的水价销售体系,以确保水费及时回收。
2、污水处理业务
主要分为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两类,业务分布于江西省全境、浙江省、辽宁省、福建省等地。污水处理工艺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各有不同,主流工艺有氧化沟、CASS、AO等。进入运营期的污水处理业务均已取得当地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服务单价在运营期内随物价指数变化、追加投入等协议约定条款确认,经与业务所在地政府协商后相应调整。
3、燃气能源业务
燃气主要包括燃气销售和燃气工程安装业务。控股子公司南昌燃气拥有南昌市主要行政区域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销售模式为向上游气源供应商签署常年供气合同,上游天然气经管道线传输至门站接收,调压、计量、过滤后输送至南昌市城区或工商业用户所在地燃气调压站;再经各级管网分支,经入户前调压计量,输送至终端用户。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主要产品为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均作为车用燃料供应给南昌市辖区内的公交车、出租车等。
4、工程及其他业务
主要包括水厂、污水厂和给排水管网等工程施工建设,全资孙公司工程公司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类业务。其他业务还包含二次供水管道设备安装,给排水设备制造、销售及安装等。
(二)行业情况说明
水务行业逐渐由各城市单点发展到全国性、区域性统一战略布局,在国家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以及“一带一路”的战略布局下,水务行业不仅是各地区各自发展,而是需要在大的战略使命之下统筹发展。随着供水行业发展已趋于平稳,污水治理行业正属于快速成长期,综合治理项目日益涌现,“面向效果”、“综合环境服务”已成为水务企业战略转型的重要选择方向。水务行业区域性较强,异地业务扩张难度较大,外延式扩张是更为便捷有效的途径,上市公司通过并购整合打破技术及地域限制,实现快速扩张,未来水务行业的并购、整合将进一步加剧。随着《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的出台,未来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农村水环境治理、智慧水务等领域的需求快速增长,党中央、国务院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未来将成为水务行业的重要利润增长点。
我国油气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2019年我国围绕油气增加储备、提高产量、改造管网、引入竞争机制等重点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资源税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的出台、《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实施、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项目的顺利投产供气、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挂牌成立,按照“放开两头(上游勘探、下游销售)、管住中间(运输)”的改革思路持续推进,大力提升勘探开发力度,以天然气官网建设、补足储气调峰短板,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按照《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占比要超过10%,2030年提高到15%,远高于煤炭、石油等其他化石能源种类的消费增速。我国天然气资源已形成多元化供应局面,我国天然气市场处于发展期,占能源消费比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受到煤改气政策的持续推动和体制机制的完善和理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加速推进,将带动天然气在发电、城市燃气和工业燃料等诸多应用领域的需求爆发,天然气需求在此阶段将维持高速增长趋势,未来十年我国天然气市场仍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规模优势
公司拥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具备高比例市场占有率,现已逐步形成设施集约化、运营高效化的良好发展态势。目前,公司在南昌城区供水市场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在江西省县域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占据80%以上份额;在南昌市燃气市场占有率已超90%。
(二)持续经营优势
公司的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等业务均以特许经营权模式开展,特许经营权由当地政府授予,期限一般为25-30年,在此期限内,公司几大主营业务具有较强的独占性、持续稳定性。
(三)管理优势
公司管理层团队年富力强,极具创新、拼搏精神。通过多年行业经验的传承与积累,公司已经培养出一大批生产运营、技术服务、建设施工等方面的专业管理团队;江西省内污水处理厂以片区管理为面,以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机电、工艺、化验等技术支持为线,形成线、面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并将该管理模式贯彻至全省污水处理厂加以巩固,成为公司运营污水处理项目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近年实施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充实到运营、投资、技术研发等关键岗位,为公司人才梯队建设注入活力。
(四)技术优势
作为生产运营型企业,公司拥有大量从事主营业务的专职技术人员,保障了公司下辖水厂、污水厂及各类运营设施的正常有序运转。公司是全国第二个公布106项水质指标的水务企业,设立的水质检测部门符合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一级站要求,拥有水处理剂和地表水质检测等多项技术,共计140余项检测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二次供水和控股孙公司绿源设备在成功荣获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反映出公司对科技研发工作的重视以及
实践经验中取得的丰硕成果。此外,公司依托水业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人才资源及科研成就,深入推进投融资与技术研发方面的实践创新。
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疫情一定的影响,但整体经营情况平稳,完成自来水售水量16,321.35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5.41%;完成污水处理量为42,542.34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5.13%;南昌燃气完成燃气销售21,474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7.58%;公用新能源完成CNG销售1,047.23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38.8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618.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97%;利润总额46,696.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13.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03%。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305,875.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8,319.25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8.47%和34.54%。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2其他
(2)其他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2,089,423,803.83元,上期期末数为1,149,950,763.68元,同比增长81.70%,主要为新增银行借款以及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
2、应收票据:本期期末数为8,947,509.85元,上期期末数为0元,同比增加8,947,509.85元,主要为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承兑票据增加。
3、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数为431,214,071.81元,上期期末数为633,099,200.6元,同比下降31.89%,主要为会计政策变更。
4、其他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数为123,321,683.65元,上期期末数为69,722,032.22元,同比增长76.88%,主要为下正街水厂建筑拆除赔偿款以及代收垃圾和污水处理费增加。
5、存货:本期期末数为662,238,250.63元,上期期末数为408,868,766.62元,同比增长
61.97%,主要为会计政策变更。
6、合同资产:本期期末数为209,277,485.06元,上期期末数为0元,同比增加209,277,485.06元,主要为会计政策变更。
7、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为139,583,501.11元,上期期末数为68,194,083.98元,同比增长104.69%,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及预缴税金增加。
8、投资性房地产:本期期末数为1,622,307.59元,上期期末数为2,562,401.79元,同比下降36.69%,主要为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9、在建工程:本期期末数为2,080,610,134.77元,上期期末数为988,942,776.79元,同比增长110.39%,主要为新增项目投资。
10、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期末数为736,176.93元,上期期末数为5,250.40元,同比增长13921.35%,主要为待摊费用增加。
11、短期借款:本期期末数为2,028,188,867.29元,上期期末数为1,040,244,000元,同比增长94.97%,主要为新增银行借款。
12、应付票据:本期期末数为46,015,157.9元,上期期末数为0元,同比增加46,015,157.9元,主要为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增加商业承兑票据。
13、预收账款:本期期末数为36,960.00元,上期期末数为685,397,596.49元,同比下降
99.99%,主要为会计政策变更。
14、合同负债:本期期末数为887,748,518.45元,上期期末数为0元,同比增加887,748,518.45元,主要为会计政策变更。
15、应付利息:本期期末数为0,上期期末数为7,423,309.34,同比下降100%,主要为应付利息拆分列示为“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16、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数为156,534,312.58元,上期期末数为69,923,732.27元,同比增长123.86%,主要为待转销项税增加。
17、递延收益:本期期末数为196,400,641.86元,上期期末数为123,307,123.38元,同比增长59.28%,主要为新增政府补助。
18、资本公积:本期期末数为2,066,944,463.89元,上期期末数为1,337,132,120.66元,同比增长54.58%,主要为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资本公积。
19、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期末数为-1,402,203.07元,上期期末数为1,848,340.93元,同比下降175.86%,主要为联营企业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减少。
20、专项储备:本期期末数为22,681,490.64元,上期期末数为16,525,224.39元,同比增长37.25%,主要为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增加。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详见附注七、81
3.其他说明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重大的股权投资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14.7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营集中供水、供水管网及设施维护等。截止2020年6月30日,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1,735.99万元,净资产4,437.98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89.82万元。
(2)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营市政给排水设计、咨询。截止2020年6月30日,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资产1,480.83万元,净资产1,356.70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90.07万元。
(3)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设施开发、建设及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产业开发;污水及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开发、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截止2020年6月30日,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0,797.37万元,净资产13,647.14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88.96万元。
(4)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软件应用服务,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水质检测,信息技术服务(上述项目中法律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截止2020年6月30日,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2,590.51万元,净资产2,465.14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15.04万元。
(5)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150万元,公司拥有其9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
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凭资质经营)。截止2020年6月30日,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0,107.49万元,净资产4,891.27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92.2万元。
(6)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
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经营)。截止2020年6月30日,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165.83万元,净资产-550.17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3.66万元。
(7)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止2020年6月30日,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062.52万元,净资产2,942.96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01.34万元。
(8)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9,043.9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止2020年6月30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552,384.55万元,净资产194,175.13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7,134.69万元。
(9)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07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供电、售电。截止2020年6月30日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总资产6,554.64万元,净资产2,973.28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8.59万元。
(10)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
生产和销售管道燃气,汽车加气,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燃气设备、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修,气
设施的维护,经营其他与燃气有关的物资和服务。截止2020年6月30日,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92,050.37万元,净资产69,216.33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9,834.73万元。
(11)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燃给排水工程查勘施工,人力装卸,供水管道工程施工,道路施工,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设备安装,消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截止2020年6月30日,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5,452.63万元,净资产12,570.24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737.73万元。
(12)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3)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4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要经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截止2020年6月30日,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67,895.87万元,净资产21,519.87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48.61万元。
(14)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864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要经营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及销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及技术咨询。截止2020年6月30日,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4,575.01万元,净资产17,858.71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6.91万元。
(15)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要经营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给排水设施工程建筑、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供水管网维修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环境治理。截止2020年6月30日,江西赣江新区绿源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300.78万元,净资产273.36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0.05万元。
(16)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经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排水管网的建设;道路建设;土石方工程施工;污水处理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道路及管网的运营与维护;再生水资源利用;对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截止2020年6月30日,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025.68万元,净资产2,025.68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7.43万元。
(17)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16万元,主要经营环保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工程。截止2020年6月30日,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814.03万元,净资产814.01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38万元。
(18)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289.03万元,主要经营市政管网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市政养护工程;自来水、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及配套管理服务。截止2020年6月30日,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980.19万元,净资产6,532.24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0.29万元。
(19)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处理。截止2020年6月30日,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6036.45万元,净资产3283.48万元,2020年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0.08万元。
(20)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706.026万元,公司拥有其63%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截止2020年6月30日,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31644.71万元,净资产18635.42万元,2020年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0万元。
(21)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267.03万元,公司拥有其63%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截止2020年6月30日,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8924.69万元,净资产11940.33万元,2020年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0万元。
(22)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5万美元,公司拥有其50%的股权,为公司合营公司,主营生产销售饮用水。截止2020年6月30日,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总资产4577.49万元,净资产3875.34万元,2020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89.02万元。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1、国家政策风险
天然气行业作为清洁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国家扶持产业,其气源供应、管道建设、市场销售、定价机制等环节均对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的依赖性。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调整,将对行业经营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公司属于市政公用环保行业,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环保政策等改革和调整,都将对整个市场供求和企业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针对国家政策风险,公司将紧跟国家经济环境变化,积极顺应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公司战略,优化产业布局,把握政策环境变化的发展先机;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技术及人才储备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做好技术改造准备工作,力争将产业技术升级带来的风险转化为行业发展的机会。
2、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自来水、燃气等板块业务局限于南昌地区,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特别是自来水、燃气行业受传统体制的影响,普遍以单一城市为单位,具有显著的地域性垄断特征。
因此,水务燃气板块的异地拓展阻力较大。
针对市场拓展风险,一方面,公司需紧跟南昌市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建设步伐,夯实本地主业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公司应不断发扬省内外市场布局优势,强化公司对外投资综合实力,结公司规模效应及片区管理的优势,从区域性环保企业逐步转化为全国性综合环保运营服务商。
3、收费风险
4、能源供应及价格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能源主要是电力。电力供应不足将直接导致公司产能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电力价格的上涨也将增加公司直接生产成本,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
针对该风险,公司正进一步加强下属各水厂的双回路高可靠性供电改造,为水厂电力供应提供保障;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合理控制成本。
5、主要原料供应风险
针对水源水质风险,公司一方面积极寻求备用水源,另一方面将加强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更新先进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对公司所属水厂从取水到送水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定时定点抽样检验,同时南昌市卫生防疫站对水质进行全方位的质量跟踪检查,保证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针对燃气气源不足风险,公司正致力于建设LNG储气站,在气源供应不足时,将LNG气化后输送至管输天然气管网,保证燃气充足供应。
6、环保责任风险
国家对环保监管力度逐年增强,一旦污水处理厂发生因进水水质、水量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进水标准等非主观原因,导致出水水质、水量超标排放,可能导致污水处理厂作为处理主体来承担环保处罚及不予退税的风险。
针对环保责任风险,公司应审慎对待新建污水项目质地,做好充分的事前调研工作,同时严格控制项目工艺设计及工艺论证等环节,考量合作政府的履约能力,杜绝此类情形的发生。
7、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三)其他披露事项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期内的承诺事项
注1:
承诺事项:
1、本公司作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存在违反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2、本公司将督促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水业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3、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本公司将继续确保洪城水业作为本公司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水业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水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洪城水业,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水业;如洪城水业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待洪城水业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4、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水业的控制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水业及洪城水业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水业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水业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洪城水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水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2:
1、本公司作为洪城水业控股股东期间,不存在违反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2、本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水业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3、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本公司将继续确保洪城水业作为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水业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水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洪城水业,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水业;如洪城水业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待洪城水业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4、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水业的控股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水业及洪城水业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8、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水业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水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3:
3、本企业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获得的洪城水业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企业按照与洪城水业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负有盈利补偿责任或减值补偿责任的,则本企业因本次发行所获洪城水业的新增股份解锁以承担的补偿责任解除为前提;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洪城水业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洪城水业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的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拥有洪城水业权益的股份。
注4: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上市后两个月内与洪城水业就扬子洲水厂的自来水业务和蓝天环保的污水处理业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在签署和执行委托管理协议时,我司将确保洪城水业具有充分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并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的委托管理服务获得公允对价。
3、若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如洪城水业认为扬子洲水厂和蓝天环保的持续盈利能力或在其他方面仍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需要,则我司承诺将通过依法出售扬子洲水厂资产和蓝天环保股权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托管等方式,消除与洪城水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注5:
根据水业集团2010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安义水司与洪城水业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由于安义水司目前不能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水业集团同意将安义水司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以解决该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洪城水业亦同意接受水业集团的委托,并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承诺期限: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4年5月1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
注6:
洪城水业认为适当的时候,我司将所持有的德安公司5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以我司和洪城水业协商确定的合理价格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若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如洪城水业认为德安公司或扬子洲水厂的持续盈利能力或在其他方面仍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需要,则我司承诺将通过依法出售德安公司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托管等方式,消除与洪城水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注7:
水业集团作为洪城水业的控股股东,拟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洪城水业2018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现就水业集团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一、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水业集团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二、水业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积极配合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水业集团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违反上述承诺,水业集团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水业集团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承诺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注8:
公交公司承诺在位于南昌市聆江花园停车场的场地及房屋的土地抵押到期后立即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如因土地证和房产证无法办理或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导致公用新能源遭受损失,将予以全部赔偿。
承诺期限:待土地抵押到期后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注9:
1、市政控股将督促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水业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2、在业务发展定位上,市政控股将继续确保洪城水业作为市政控股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水业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水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市政控股将立即通知洪城水业,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水业;如洪城水业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
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待洪城水业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3、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水业的控制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水业及洪城水业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如市政控股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水业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注10:
2、市政控股及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水业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洪城水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水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11:
1、水业集团将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水业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2、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水业集团将继续确保洪城水业作为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水业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水业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水业集团及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水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水业集团将立即通知洪城水业,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水业;如洪城水业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水业集团及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待洪城水业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3、水业集团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水业的控股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水业及洪城水业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如水业集团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水业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注12:
2、水业集团及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水业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水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13:
注14:
洪城水业承诺本次资本运作完成后将致力于在提升自身涉水工程施工能力的基础上,专注于以合理、合法方式拓展涉水工程业务,且未来不再尝试类似道路施工等工程业务。避免拓展至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领域。
注15:
洪城水业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收益情况需单独核算项目投入、项目利润,以确保满足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及后续资本运作要求。
承诺期限:2015.9.29-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注16: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八、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2020年1月17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其他激励措施
十、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六)其他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托管情况说明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下属扬子洲水厂100%的股权委托本公司管理,托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1年1月27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按照扬子洲水厂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支付托管费。
2、2012年5月16日根据南昌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同意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洪国资产权字[2012]27号)文件精神,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水业集团,市政公用集团与水业集团签署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为此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已与水业集团签订《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托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2年6月30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按照蓝天碧水环保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支付托管费。
3、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下属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委托本公司管理,托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4年5月1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按照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支付托管费。
(2)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其他重大合同
十二、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十四、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1.排污信息
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每个污水处理项目有1个出水排放口,分布于污水厂区的尾水泵房,排放后直接进入江河湖等水环境。常见的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总氮、氨氮、总磷等。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详见下表。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总量均不高于上述标准,截至2020年6月30日,2020年累计排放化学需氧量(COD)约0.62万吨、生化需氧量(BOD)约0.21万吨、悬浮物(SS)约0.24万吨、总氮(TN)约0.28万吨、氨氮(NH3-N)约0.04万吨、总磷(TP)约0.01万吨;累计削弱环境污染物约11.67万吨。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分布于江西省各市(区、县)、浙江省温州市及辽宁省营口市,项目投产前均通过所在地环保部门环保验收,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具备合法合规性,当前均正常运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分布于江西省各市(区、县)、浙江省温州市及辽宁省营口市,项目投产前均通过第三方咨询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获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已对下属所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形成了有针对性的《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呈报重点排污单位所在市(区、县)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应急预案作为公司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应急防范措施的实施依据,将有效防患排污单位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周边环境的危害。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方式均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给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同时,公司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监督,在线监测数据于省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的“江西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实时公布。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行业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四)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十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三)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与工程公司和上海衡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于2020年1月22日收到成交通知书,中标总投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6,335.18万元和103,530.13万元。公司出资设立相应的项目公司,按照公司62%、工程公司1%,上海衡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7%和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股份比例分别成立了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2,670,300元和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706026元,并于2020年2月24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第六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完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激励对象1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5,885,000股,并于2020年1月17日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948,038,351股。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设锁定期,需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标后,才可解锁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1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临2019-068),2019年12月13日,公司完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激励对象1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5,885,000股,并于2020年1月17日完成股份登记。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其它情况说明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完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激励对象1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5,885,000股,其中授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530,000股,详见《洪城水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19-081),并于2020年1月17日完成股份登记,详见《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临2020-006)。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2020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三、其他说明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2020年1—6月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6月
法定代表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本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现有总股本2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110,000,000.00股,共计增加股本110,000,000.00元。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000,000元。
本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15﹞262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58,838,981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9.82元;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824,14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10.52元。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108,663,125股新股已于201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438,663,125元。
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663,1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663,1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350,930,5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789,593,625股。本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经南昌市国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注册地:南昌市灌婴路98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为公用事业城市供水行业,主营业务为自来水的生产销售、城市污水处理、燃气销售与安装等。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计二十一家,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①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a.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
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②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
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水费及燃气费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工程款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污水处理费应收账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应收账款组合5:应收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3)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4)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6)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7)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的显著变化。
(8)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9)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其他应收款组合5: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其他应收款组合6:即征即退增值税
其他应收款组合7: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工程施工、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持有待售资产
18.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9.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0.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1.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
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22.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24.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
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6.生物资产
27.油气资产
28.使用权资产
2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进行相应处理。将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期间确认为研究阶段;将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或产品)期间确认为开发阶段。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
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租赁负债
35.预计负债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8.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燃气销售收入、燃气工程安装收入、给排水工程收入、其他商品销售收入等。
(1)自来水销售
(2)污水处理服务费
本公司根据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及排水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处理单价和双方对进水流量计进行读数后形成双方签字的付费审批单确认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
(3)燃气销售
(4)燃气工程安装
本公司根据终端用户的需要及用气特点,与用户签订燃气设施安装合同,为终端用户提供燃气设施及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工程。燃气安装工程主要材料由公司提供,并按照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商定的价格向用户收取安装费。安装工程完成验收并取得质量评估报告后,为用户办理通气手续。
a.如果已经发生的工程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则按已经发生的工程成本金额确认工程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b.如果已经发生的工程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则将已经发生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工程收入。
②公司按照从接受燃气安装工程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工程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5.给排水工程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6.其他商品销售
本公司与购货方在销售合同中约定了不同种贸易方式,公司将根据贸易方式判断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点,并相应确认收入。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7.让渡资产使用权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9.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要会计估计变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优惠
本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6000668;有效期:
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6000580;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6001761;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孙公司江西绿源供水设备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6001669;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护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其公共污水处理形成的利润,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孙公司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所得税自2019年-2021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2024年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46号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所得税2016-2018年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9-2021年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孙公司南昌安信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供水设备有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期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本期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从2015年7月1日起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81号《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太阳能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其他说明:
期末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共22,367,327.44元,详见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5).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6).坏账准备的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7).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水费及燃气费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工程款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污水处理费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款项
(3).坏账准备的情况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6、应收款项融资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8、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2).重要逾期利息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4).坏账准备的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9、存货
(1).存货分类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1、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其他流动资产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17、长期股权投资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2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注1:本公司子公司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湾府办抄字【2015】163号),政府以等面积置换方式将部分办公楼、土地予以拆迁征用,由于政府拆迁征用并等面积置换工作尚未履行完毕,故将已拆除的房屋及征用土地转为固定资产清理。注2:本公司子公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关于沿江北大道快速路工程涉及中石化有关问题协调会会议纪要》,政府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将位于青山湖区塘山永红村土地进行收储,置换补偿土地尚未正式批复,故将已拆除的房屋及征用土地转为固定资产清理。
2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工程物资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4、油气资产
25、使用权资产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7、开发支出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2).商誉减值准备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29、长期待摊费用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40、应交税费
41、其他应付款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2、持有待售负债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其他流动负债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47、租赁负债
48、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计划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50、预计负债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56、库存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58、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60、分配利润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3).履约义务的说明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63、销售费用
64、管理费用
65、研发费用
66、财务费用
67、其他收益
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及孙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期应确认享有增值税退税款18,969,814.27元。注2:根据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拨款抄告单湖府办财拨抄字2020年(188)号,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湖口分公司收到污泥处置费25,100.00元;根据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浮府办抄字[2020]147号和浮府办抄字[2020]146号,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浮梁分公司本期收到2019年度运营补贴资金500,000.00元和污泥处置费115,500.00元。注3:根据南昌市科学技术局洪科字[2019]246号《关于下达2018年南昌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公司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收到南昌市西湖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拨付的高新企业补助经费415,400元。
68、投资收益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72、资产减值损失
73、资产处置收益
74、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5、营业外支出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期末受限的货币资金共22,367,327.44元,其中:不能随时变现的运营保证金313,176.80元、开立保函的保证金3,000,000.00元、收到业主存入共管账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9,054,150.64元。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83、套期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4、其他关联方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2).应付项目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本公司为职工设立企业年金方案,即指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企业年金的实施范围为与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缴费分为企业缴费和员工个人缴费,企业缴费比例不超过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年金计划建立初期个人缴费比例为企业缴费比例的25%,以后年度可逐步提高,最终与企业缴费相匹配。本公司企业年金实施范围为社保关系在本部的所有人员,企业缴费比例暂定为5%,个人缴费比例暂定为1.25%。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5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分别为:自来水制售、污水处理、燃气销售、给排水管道工程、其他。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水费
2、其他应收款
(2).按款项性质分类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投资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5、投资收益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