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是对蠡县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政治体检”,是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难得契机。县委把抓好省委巡视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按照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以高效组织领导、强烈责任担当、硬实整改举措,深入推进整改落实。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县委随即召开专题会议和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巡视办、巡视组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传达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迅速统一思想、强化共识。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全部认账、深入整改。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部署会、全县整改动员大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等一系列会议,部署推进整改工作,深入研究巡视反馈意见中的具体问题,逐个分析调度、逐项较真叫板、逐条攻坚解决。县委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剖析根源、真抓实改。党政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分包乡镇,对照牵头整改事项,加强调度推进,逐个审核审签,保障了巡视整改扎实高效。
(四)建立健全长效常态机制。县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第九巡视组“坚持标本兼治,既要突出整改实效,又要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用好“抓落实”的载体。综合运用巡视效果,把解决问题与深挖根源结合起来,查找缺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治本寓于治标之中,在治标中实现治本,把经验教训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措施。巡视集中整改期间,坚持边改边治边建,建立健全80多项制度,强化了刚性约束,扎紧了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巩固深化拓展了整改成果。
(五)借势推进全县重点工作提标。当前,蠡县正处于新时代创新转型的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县委充分把握巡视整改的有利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坚持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省委“3689”工作部署、与落实市委“1+9”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全县生态环保、双创双服、园区项目、城市建设、交通路网、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冬季清洁取暖、扫黑除恶、禁种铲毒、信访稳定、基层党建等各项重点工作,2019年9月份荣获了“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县党员干部精神状态大大提振、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全县发展态势日益向好,将巡视整改实际成效转化为了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标本兼治,聚焦整改落实,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核心关键。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56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53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2个,基本完成1个,整改完成率94.64%,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用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学习与实际脱节”问题。
(2)针对“以新发展理念统领产业转型升级不够有力”问题。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突出”问题。
(4)针对“河道禁养区内确定2017年底完成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有的仍未关闭搬迁”问题。
县委多次研究,调度推进。强化攻坚,堵疏结合,利用经济和法治手段关闭搬迁。9家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搬迁,实现“清零”。对养殖场拆除后残留于地表的建筑垃圾,县委、县政府专门研究,县级主管领导亲赴一线,现场督导清理,现已基本清理完毕。
(5)针对“全县97个污水入河口封堵问题,有的仍未完成整改”问题。
一是坚决斩断排污口。县委坚定决心、全力推进,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白洋淀流域入河排河口规范化监督管理提升工作方案》。坚持分类治理,强力攻坚,多措并举,逐个封堵,建立台账。同时,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配套建设管网,实现堵疏结合。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把河长巡河与环保监管结合,充分发挥河长日常巡河巡查作用,发挥环保抽查监管作用,多措并举、常态管理,确保不出现反弹。三是定期取样调查。按照大清河水系排放标准,持续加强河流水质监测。对沙-月-孝有水河流,每周进行2-3次取样检测,每周形成一个检测报表,上报县委、县政府,及时掌握情况。
(6)针对“纳污坑塘整治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验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克服资金压力,多方协调专业公司科技力量,组织生态环境局与留史镇,协调治理单位和有关专家加快验收,对工业坑塘加快验收进度。目前,工业坑塘验收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二是严格落实巡查监管制度。坚持“治管并重”,建立了坑塘长制度,全县710个坑塘全部“拴桩定人”,一人一坑、责任看管,并明确了管护责任、管护内容,建立台账、明确分包、定期排查、定期上报,加强监管,严防“一验了之”,确保整治不反弹。
(7)针对“服务服从雄安新区建设紧迫感不强、统筹白洋淀流域水污染防治认识程度不够,重研究部署、轻督导落实,仍有污染严重的企业未完成整改”问题。
一是全力推进整改。11个未完成整改企业,已经整改完成10个,剩余1个全力推进整改。加快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重新制定了处理工艺,解决批建不符问题。二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扎实整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县城一期、二期、留史镇、辛兴镇、郭丹镇5个原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目前全部完成提标改造;举一反三,深入整改,针对大百尺村污水处理厂收集池污水有外溢现象,责成县生态环境局向大百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纳入企业下达了《关于责令大百尺污水处理厂及收水范围内企业停产的整改通知》,加快推进大百尺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
2.关于“政治意识树得不牢,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县委管党治党不够严格,个别单位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应付巡视”问题。
(2)针对“县委定期听取县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不及时”问题。
县委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县委书记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书记进行了谈话,巡视整改期间专门听取了五个党组工作汇报,建立了联系对接机制。严格按规定要求,于每年12月份,及时督促、组织听取党组工作汇报。
(3)针对“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覆盖面不够,一些非公企业应建未建党组织”问题。
县委进一步加强了对“两新”组织党建指导督导力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向纵深拓展。一是及时建立党组织。县委组织部向25家企业所在的蠡吾镇、百尺镇、辛兴镇党委和开发区党工委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具备党支部成立条件的16家企业,成立了10个党组织,其中联合组建5个,单独组建5个,对1家没有党员的企业和1家变更法人的企业选派了党建指导员,实现了党建工作全覆盖。将7家关停企业纳入了管理台账,实时跟踪、动态管理。二是健全完善了非公企党建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积极为“两新”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创造条件。健全了组织、市监、民政、审批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成立党组织,持续优化党组织设置。三是严肃开展党组织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分类指导、全面覆盖,加强“两新”党组织阵地规范化建设,县委组织部精心指导推进,抓实党组织活动开展,让企业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抓好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就业等民生实事,着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扎实推进扶贫脱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学习贯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召开了专题培训会,制定了《膳管会》《监督小组》《价格听证》等8项制度,加强了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做到了公开透明。逐年加大教师招聘力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针对“对扶贫政策领悟不深贯彻不透。存在贫困村民门诊慢性疾病医疗保障漏报”问题。
县委常委会带头学习国家扶贫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要求。一是推进政策落实落地。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核心,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综合服务,实现了医疗保险、签约医生“两个全覆盖”。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539人次,总费用266.724万元,住院报免比达到95.13%。二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针对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慢保工作,健全了动态排查、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申办渠道、精准识别,确保不漏一户一人。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发放《政策明白纸》、播放《医保政策宣传》音频、家庭签约医生入户服务等形式,让群众知晓政策、熟悉政策,提高满意率和幸福感。
(3)针对“贫困户危房改造漏报”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危房改造政策。县委把危房改造作为落实扶贫政策的重点,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危房改造政策落实落地。二是认真做好贫困户危房改造。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全县209户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三是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危房申报识别、动态监测、台账管理、督导检查、现场验收等各项制度,确保精准识别、及时纳入、及时改造。同时,围绕危房改造政策、认定标准、流程步骤等,深入乡村农户宣讲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4)针对“全县还有506户1191人未脱贫出列”问题。
针对剩余的506户1191人未脱贫户,县委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扶贫汇报。扶贫领导小组半月调度一次。2019年10月25日至26日,剩余未脱贫户已经通过了县级验收,“六项退出指标”全部实现,通过2019年度省脱贫成效考核。
(5)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两次到蠡县调研指导为契机,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开展。二是强势出击,扫黑除恶。紧盯涉黑涉恶重点案件,主动出击,打掉了1个黑势力团伙和2个涉恶团伙。三是深化“一案三查”,打伞破网。以省委巡视为契机,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从快从严惩治黑恶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通过深挖根治,依法批准逮捕1人,严肃问责7人,下达监察建议书4件。省委巡视以来,“一案三查”力度明显加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
4.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2)针对“党校教学培训缺乏场所”问题。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监督管理偏松”的问题。
(1)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管不严”问题。
(2)针对“一些单位在职人员长期违规滞留国外,工资薪酬照发”问题。
(3)针对“干部档案专项核查工作进展缓慢,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工作,个别单位未完成”问题。
县委责成县委组织部多次派档案管理业务骨干,到人社局指导督导,加快核查进度。目前,人社局管理的公务员档案,已全部完成审核认定。
(4)针对“发现有的干部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问题。
(5)针对“不按组织程序报告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问题。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反思整改。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此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主管干部的副部长和干部科长做了深刻的书面检讨。二是提高思想站位,树牢正确导向。县委常委会认真传达学习了陈希、姜信治同志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牢正确导向,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三是加强教育管理,确保规矩规范。县委组织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领会文件精神,掌握政策要求,严格程序步骤,确保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同时,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形成专题报告,与干部预审报告区分开来,提前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汇报,切实加强了任前审核把关,杜绝用人程序环节上的隐患。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治功能弱化”问题。
(1)针对“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省委巡视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6次研究部署推进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层层压实机关党建责任,坚决防止机关党建“灯下黑”。
(2)针对“有的机关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党组织”问题。
县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依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积极与人大、政协沟通设立机关党组和人选情况。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规范党组设置的情况汇报》,对县人大、县政协党组织设置、10个单位党组成员配备不齐等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全部整改配备到位。目前,县人大、县政协已按规定设立机关党组,其中县人大机关党组书记1人,党组成员3人;县政协机关党组书记1人,党组成员2人。
(3)针对“县直工委指导监督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有缺位。县直工委仅2018年研究过两次机关党建工作”问题。
县委举一反三、靶向聚焦,深入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实施意见》要求,立足蠡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把机关党建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了全县机关党建现场观摩暨工作部署会议,对县直单位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等115人,进行了学习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县直工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共同举办了全县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在全县举办了入党积极分子、新发展党员、新入职党员培训班,并到阜平城南庄接受红色教育。三是突出建章立制。加强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督导指导,年初制定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年终撰写县直机关党建总结,听取各基层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压实机关党建责任。
(4)针对“县直单位党组织未按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党组织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一是严格组织换届。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省委巡视整改,严格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召开了全县机关党组织换届培训会,就优化组织设置、严格职数要求、选优配强书记、严格换届程序等工作安排部署,确保严格程序步骤,及时审批备案。目前,县直工委所辖115个党组织已全部按规定高质量完成换届。二是健全长效管用机制。建立了联合督查、半年提醒、追责问责、定向考核等4项制度。县委从县直工委、县委组织部、司法局、老干部局、执法局等17个单位,组建了20人的县直机关党建指导员队伍,对全县机关党建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根据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情况,县直机关工委提前半年,向需要换届的县直机关党组织进行提醒;将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从制度层面强化保障。
(5)针对“一些县直单位《党支部手册》“三会一课”内容雷同,党组织活动不严肃”问题。
县委带头落实“三会一课”要求,从加强教育培训、严格制度标准、创新党组织活动形式等方面下功夫,提升党组织活动的严肃性、规范性、创新性、实效性。一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组织举办了“脱贫攻坚暨后进村治理整顿农村干部培训班”“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和“全县机关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就《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三会一课”等内容专题讲解,提升了党员干部和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组织生活。加大《党支部工作手册》督导和抽查力度,确保党支部档案资料客观详实、管理规范。三是创新党建模式。研发推广了“智慧党建”APP,实现对所辖支部日常管理信息化监督。
(6)针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问题突出”问题。
(7)针对“一些村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问题。
将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全部列入“后进村”进行整顿,全部明确县级干部、县直部门分包,特别是对18年没有发展党员的北郭丹镇志愿西村,由县委书记亲自分包。22个多年不发展党员村,已经全部发展了党员,共计新发展党员53名,彻底消除了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白点村”。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1)针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防线。县委常委会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19年7月至10月,县委先后三次召开常委会,认真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和市委《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巡视发现的个别单位利用机关内部食堂公款吃喝、有的单位人员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快查快结、严肃问责,给予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3人。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从源头上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深入推进“讲转强抓”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科级干部,全部签订了《党员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成立了6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机关内部食堂、有招待能力的企业内部餐厅以及单位、所站、学校等办公用房加大监督检查,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
(2)针对“落实中央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不深入,会多文多仍没得到遏制”问题。
(3)针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问题。
(三)关于党的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有的单位和基层党委一些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内容不清、责任不明,压力向基层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一是狠抓“两个责任”落地。结合主题教育,县委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印发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白卡》,进一步加强了对乡镇、部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强化了主责意识,闭合了责任链条。二是强化阵地建设。县委办、组织部等单位进一步强化党的理论学习,加强党支部阵地建设,规范了各项制度,提升了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理解,从严从实抓好党组织活动。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县机关党支部进行指导检查,规范阵地建设,严肃党组织生活。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省委巡视以来,县委常委会17次研究纪律作风、案件查办等工作,县委常委会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题,明确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有力强化了制度落实。
(2)针对“县委对重点领域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研究出台了《中共蠡县县委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蠡县机关事业单位新进和调动人员办理程序》等专件,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执法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建、土地、房地产等领域系列制度,聚焦基层党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全面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风险隐患。二是严肃追责问责。立案调查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三是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环境污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医疗领域辅助用药问题、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和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了对重点领域监督检查。
(3)针对“县委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不及时”问题。
进一步加强了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调度推进巡察工作。一是深化巡察认识。县委先后3次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了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全省巡察办主任专题会、省委巡视整改推进会等系列会议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了巡察效果。二是及时听取汇报。2019年6月20日县委第五轮巡察结束后,7月1日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工作汇报,7月11日县委听取了巡察工作汇报,对推进巡察工作、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坚持“巡前有部署、巡中有调度、巡后听汇报”,及时推进巡察整改落实。三是提升巡察质量。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聚焦政治巡察定位,延伸巡察触角,创新巡察方式,变综合听汇报为分组听汇报,变间隔听汇报为及时听汇报。在巡察队伍建设上,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整体质量。
(4)针对“有的巡察干部对政治巡察理解把握不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着力不足”问题。
(5)针对“巡察整改工作督导要求不严,致使有的单位巡察整改走过场”问题。
2.关于“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充分”问题。
(1)针对“监督执纪不严格”问题。
(2)针对“反腐败协调机构运行不够顺畅”问题。
一是强化协调沟通。制定出台了《蠡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定期会商、线索移送、办案协作3项制度,确保反腐败协调机构运行畅通、上下贯通。县纪委监委转交各部门办理线索123件,其他部门移交县纪委监委线索135件。二是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统筹使用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技术手段资源,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集中攻坚。三是着力解决没有覆盖行政执法单位的问题。将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财税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等33个单位纳入了成员单位,每个单位明确了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3)针对“一些受行政处罚的党员干部不能及时移送纪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问题。
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干部及时移送纪委,按照党纪政务处分规定,及时给予相应处分。截至目前,已调查终结6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拟处分5人。
(4)针对“聚焦监督重点领域不够”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对2013年以来所有涉及土地出让领域线索进行了全面清查,梳理出问题线索4件,已全部按照程序进行了调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二是聚焦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重点对土地出让领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严查重处快结。三是查找土地出让领域廉政风险点,强化执纪监督、执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制定防范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廉政风险问题。
(5)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经常”问题。
一是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进行警示教育。省委巡视后,县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公开曝光了蠡县典型案例6件29人,切实发挥了“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的作用。三是突出标本兼治。县纪委监委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县域内发生的贪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最大限度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3.关于“惩治基层‘微腐败’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个别村委会主任以建“村民活动楼”的名义违规开发建设小区住宅楼”问题。
加强对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个别村委会主任违规开发建设小区住宅楼问题,县公安局已经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结合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破坏生态环境和违建别墅清查等5个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了《关于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加大综合执行力度,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执法等部门对违规占地开发住宅楼等行为全面排查,逐一甄别、建立台账。三是建立追责查处机制,加大失职、失责、问责力度。
(2)针对“个别单位负责人以养殖场名义虚报病死猪,套取补贴款等问题”问题。
(四)关于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县委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针对“2018年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班子、个人针对当年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检查不充分”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通知》,并印发至县级干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同时,将《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纳入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突出建章立制,明确每次召开县委民主生活会前,根据工作要求印发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对每名县委常委发放提示卡,并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确保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
(2)针对“‘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清查不彻底”问题。
2.关于“一些问题未整改,个别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1)针对“2012年八届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蠡县需整改问题,仍有水资源和地热资源管理问题未整改”问题。
县委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狠抓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特别借省委六轮第九巡视组巡视契机,把上轮巡视遗留问题作为攻坚重中之重。将地热井治理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以铁的决心和意志,强力推进整改治理。一是进行科学规划。按照历史上蠡县“一城三镇”格局,根据地热资源分布、采矿权,聘请河北省水文四队对全县地热应用区做了详细调查,划分为“一城四镇两区”,规划模块,并通过了评审。二是精准分类整治。召开了全县地热井整治大会,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地热井整治工作,制定了《蠡县地热整改工作方案》《蠡县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专件,强力推进整治。三是推进热源替代。在治理的同时,保障民生供暖,由专业公司进行集中供热替代,彻底解决多年来遗留的老大难问题。
(2)针对“自备井关停取缔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自备井问题的整改通知》,两次召开自备井整治调度会,采取超常规措施,将需要关停的自备井逐一明确到人头,强力推进违规自备井整治。目前,44眼自备井,已经关停33眼,11家企业补办了取水许可证。二是组织专业人员解决了县财政局自来水水压不稳定的问题,财政局自备井已于2019年2月份关停。同时,责成政府办、园区管委会和水利局,组成4个检查组,对已关停自备井现场检查,严防反弹。
(3)针对“以往巡视反馈的问题,仍有部分问题没有整改到位”问题。
县委多次研究调度,强力推进攻坚整改。针对违法占地和房地产遗留等方面问题,实施分类整治,将违法占地纳入了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消除违法状态。对闲置土地进行收回,纳入了县政府储备地。全力推进房地产解遗,解决办证难、入住回迁难问题。
(4)针对“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和小产权房”问题。
(5)针对“问题线索办理缓慢,省委第八巡视组交办的49件问题线索,仍有7件没有办结”的问题。
目前,7件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其中移送司法1件,查结2件,初核了结4件。
根据省委第九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3人,组织处理2人。其中,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89人、第二种形态处理61人、第三种形态处理19人、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
三、巩固扩大成果,以整改推进全县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经过集中攻坚,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决扛起主责,把整改抓细抓实抓长,以巡视整改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落实落地。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强化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第一责任人意识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把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向部门延伸、向薄弱环节延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