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1个岗位共3人。
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12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本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本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况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并列者均入围)。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按笔试、面试成绩的规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有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