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3172万辆,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27亿辆,其中汽车2.4亿辆,小型载客汽车首次突破2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4.09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3.69亿人。
另外,2018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6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09%,增加107万辆,同比增长70.00%。
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211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06%。
截至2018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达2.4亿辆,比2017年增加2285万辆,增长10.51%。
其中,私家车(私人小微型载客汽车)持续快速增长,2018年保有量达1.89亿辆,近五年年均增长1952万辆。
从分布情况看,全国有61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27个城市超200万辆,其中,北京、成都、重庆、上海、苏州、郑州、深圳、西安等8个城市超300万辆,天津、武汉、东莞3个城市接近300万辆。
上海政府为了制约私车数量的过快增长,尽量减轻城市交通、环境污染的压力,从1986年起,上海开始私车牌照拍卖,经过近30年的发展变迁,该项拍卖制度日趋完善。
2019年7月最近一期拍卖,投放额度数9200,投标人数164085人,平均成交价90119元,市场火爆程度可想而知。
很多人是连续竞拍十几次也未拍中,供需失衡。
正是因为这块堪比金价的铁牌越来越紧俏,迅速催生了一大批“黄牛”,他们专门代拍车牌,并收取可观的报酬。
几年前,网传三剑客谣传一次性拍中“985张”车牌,该消息一下子炸开了锅,让竞拍制度再一次被推向了风口浪尖。
很多人认为目前的竞拍方式设计存在严重缺陷和不足,已经沦为少数代拍者赚钱的工具,并且容易滋生腐败,产生社会不安定因素。
如果要继续延用目前的竞拍方式,就应当严厉打击代拍违法行为,从而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表述是,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根据犯罪构成学说,非法经营罪的客观要素一般包括:第一,违反国家规定,即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中有关经营活动的规定。
第二,行为人非法从事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行为的情节严重。
本罪的前提是“违反国家规定”,但据我们了解,上海对于车牌公开拍卖的法律规定,是通过2001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2000年上海市人大制定的《上海市机动车管理条例》加以规定的,具体规定分别是,本市(上海市)对机动车号牌的发放实行总量调控制度;上海市机动车牌照取得必须通过拍卖的方式。
也就是说,上海车牌竞拍制度的法律规定只是地方性法规,不算“国家规定”,且法规中未对竞拍作出其他具体约束性的规定。
简单点说,代拍车牌的行为并不构成“违反国家规定”,并且也不是法律对于非法经营明确规定的几种情形之一。
上述两部法律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制定,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该两部法律属于上位法,而《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机动车管理条例》属于下位法,发生法律适用冲突时,应当适用上位法,并且按新法优于旧法,也是如此。
至此,上海市车牌竞拍制度的合法性,一直饱受争议。
有学者提出,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另外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实施本法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
《行政许可法》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由此认为上海车牌拍卖制度并不违反上位法,应当属于有法可依,虽然还是有争议,但愿意公开提出反对声音的人越来越少了。
综上,我认为,代拍车牌不具备非法经营罪的前提条件“违反国家规定”,也就是说,即使代拍车牌可以归类为非法经营罪中“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且可能达到严重程度,但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应当无法对其适用非法经营罪进行定罪处罚。
如果代拍行为人不是利用自身网速快、技术先进的优势,而是采用“黑客”技术,入侵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数据,或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从而竞拍成功,并且情节严重,可以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对于此类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代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对此,主管部门通过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自身漏洞和缺陷,是否存在此种现象,应该可以查明。
类似以下这个案例,属于违法。
2018年1月底,市民熊先生来到静安分局北站派出所报案,自称被一名赵姓男子骗去两万元。
原来,熊先生一直想拍沪牌,但由于条件不符,未能取得竞拍额度资格。
后来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名“沪牌”的赵先生。
赵先生自称认识国拍公司老总,有内部渠道可以直接搞到沪牌,但要支付一定的“好处费”。
为了佐证自己确有能力搞定牌照,赵某还给熊先生看了他与国拍公司老总的聊天记录。
熊先生明白上当受骗,于是马上报案。
经审讯,赵某交代为了赚“快钱”,盯上了那些急需沪牌的人。
一面谎称可以通过内部渠道直接搞到牌照,一面篡改个人信息并通过模拟聊天记录来骗取信任。
经深挖扩案,警方发现赵某还以同样手法诈骗了被害人卢某,两人合计被骗5万余元。
承办民警徐恺告诉我,警方在办案中发现,不少不法分子会通过篡改聊天信息、来电号码,编造各类身份等方式夸大个人能力,编造虚假身份,以骗取被害人信任。
警方也提醒市民,所谓有门路可以取得内部车牌,都是诈骗手段,请市民千万不要轻信,应按规定合理合法参与牌照拍卖流程。
如果代拍行为人利用代拍作为幌子,故意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骗取大额报酬后携款潜逃或大肆挥霍,实际并未提供代拍服务,该类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可以直接定性为诈骗罪。
上述几种是代拍行为最有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根据目前政府部门的调查进展可以推断,代拍行为可能未涉及上述几种违法情形。
也就是说,代拍行为表面上看似违法,但目前代拍行为人一般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本法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从法律规定来看,可以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但代拍行为是否属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呢,由于法律的滞后特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并未将代拍车牌行为明确纳入行政管理秩序的可处罚范畴,既然没有法定依据,就很难作出行政处罚。
但上述规定亦给出另外的解决办法,也就是在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制定规章作出处罚规定,但仅限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
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对于上述各种行为,公安机关对于行为人可以处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综上所述,再结合实际情况,欲对代拍行为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可能还需要在法理上加以完善。
实践中,代拍行为人与委托人只是口头约定,待竞拍成功后,再支付一定报酬。
这里有问题值得探讨。
假如委托人与代拍行为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由其代拍车牌并支付相应报酬。
该合同是否有效?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我们现在通常适用《合同法》五十二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对于上述几种情形,一般直接认定合同无效。
另外,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四条规定,认定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通过对法律条文梳理,如果法院要认定合同无效,可能要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理由很简单,法律、行政法规对此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对于代拍车牌是否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会有争议,即使代拍会侵犯他人平等的竞拍权利,但每期竞拍只是少数人参与,并且数量已经确定,能否认为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估计各方说词不一。
如果不能直接认定合同无效,若发生违约以后该怎么处理?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无效,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当初合同约定,代拍成功后支付2万元报酬,但代拍成功后委托人不愿支付一分钱,现在双方将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假定法院认定合同无效,接下来,过错怎样认定,各自责任如何划分,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合理报酬及报酬应该是多少?这些都是比较棘手的问题,不过还好,目前还没有出现此类案例。
代拍车牌行为从其性质上可以认定为典型的民事委托代理行为,可以适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如果委托人自愿委托他人,并双方约定相应报酬,受托人利用自己的电脑设备,为其拍得车牌,并根据约定收取一定报酬,应该无可厚非。
但若收取高昂的手续费,或转手层层加价,对于此类现象应当予以制止。
代拍只是拍中机率稍高而已,并没有人敢保证一定就能拍中,实际情况是很多人找了代拍,也是数次竞拍没有拍中。
所谓一次拍中985张,那只是一种恶意炒作。
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避免出现失误和漏洞,尽可能使每台电脑在竞拍时机会均等。
我在某网站上面看到这样一条信息:招兼职车牌代拍人员,无需经验无需出门,拍中酬劳800元,若未拍中也能获得100元酬劳(每次只需1小时)无需经验,我们会提供专业指导。
要求:(1)电脑网速流畅(2)现居住在上海“传说中每月最轻松最好玩的活”原来是招兼职帮人代拍上海汽车牌照的,限量供应的上海牌照每月的第三个周六靠网上竞拍发放,均价得八九万一张,中标率从来就没超过6%。
这块铁皮单价若以克计比黄金还要贵几倍,但帖子里的薪资标准实在有点寒碜“未拍中800,拍中100”。
我在群里等待着自己被分配任务。
转眼满屏皆“1”,有的人发了两遍,被群主勒令撤回;有的人连发4个1,说是会有4个人结伴而行。
聊天框里的一片混乱,我有点替群主着急。
第二天的周六就是拍车牌的日子,我早早的来到了XX地铁口,XX地铁站了一大片人(周末能为100块钱起一大早的人竟有这么多!),七八成看起来是学生模样,剩下一些则像做一休三的三和大神,有一家三口出动把娃抱在怀里哄着的,也有仪表堂堂到令人怀疑的人,没准是蹭竞拍插件给自己拍牌的。
等候的人群中还有穿着网眼丝袜的易装男孩。
快到9点,人群开始往网吧走,因为现场来的人多了,还刷掉了一些人,他们获得了15元的路费补偿,我因为到的早,顺利的进入了被包场的网咖。
具体怎么拍?不用我们考虑,网吧的系统里有我们要使用的代拍软件,“出价策略”和各种参数已经被设置好,在竞拍的最后30秒智能出价,我们这些拍手要做的,就是人工输入验证码提交这个环节。
电脑一直没开,大家都在玩手机,我旁边站着两个领队,似乎工作挺忙,下午他们还要带人去一家商店排队买球鞋。
等待开拍的过程中,领队让大家打开一个单独用来练习输入验证码的软件,这个题库中收录了过往竞拍时出现过的千奇百怪的验证码,我打开浏览器去“上海国拍”的网页瞧了瞧。
上海国拍是上海市汽车牌照拍卖的唯一官方网站及入口,拥有一套超级复古的网页界面。
我登进网站的拍卖系统后仔细比对和领队提供的竞拍软件的差别,看起来它只不过是抓取了这个网页上的内容,几乎没有什么越界的,唯一像是有点AI感觉的“竞价策略”,也丝毫没有技术含量,仅仅是省去了出价时的手动输入而已。
开始拍牌了,领队叫嚣着要大家第一次出价,第一次价格出完之后就是蛮长的等待。
终于,最后的30秒要到了,实时信息显示,此刻有164085个人正在参与拍牌。
软件已自动出价88000元,倒计时读秒在轻轻跳动,我心如宁静之水,眼瞅着它每一次闪烁,等待验证码的到来。
我转头看了看领桌人的状况,左边一位应该是出价成功了,脸上泛出一丝隐隐的得意,而右边这位正在输入验证码,他的验证码是“输入图中红色这行的数字”。
回头再看我自己的电脑,依然没有动静,本该是验证码出现的地方,现在一片空白。
我有点沉不住气了,抬头找领队,他俯身在过道边上的一台机位,半露着脸,表情凝重。
这时,网吧里不知道谁喊了一声“验证码刷不出来啊”得到了好几个声音迎合,但也有人大声喊“我这边出价成功了”。
大家再耐心等等吧!”我按照领队说的,安静地等待最后几秒过去,等来了11点半,却没等到验证码出现。
失落感霎时袭过,又很快消失。
虽然我本来就没有想过这狗屎好运会落在我的头上,但还是觉得有点愧疚,对不起那位素不相识的代拍对象。
领队正式宣布活动结束,拍牌结果将在半小时内出来,他会在群里根据中标情况,通过支付宝支付报酬,拍牌群里有3个人出了“中奖通知”,其他人和我一样只能拿“参与奖”了。
很快,领队转过来100块钱。
这次卧底活动结束了,我感叹到,不靠谱的领队,糟糕的拍牌软件,无拍牌经验的拍手,不知道坑了多少客户啊!要论得到这“中国最著名的小铁牌”的困难程度,还可从数据的角度来分析。
2019年7月拍牌的个人额度是9200,而去年12个月,车牌平均成交价为90000元不到,中标率5%左右。
观察2018一整年的数据,每月的竞拍者都在20万左右。
这样说来,其实是20个人去抢一张沪牌。
那么在这20万人中,又有多少黄牛混在里面呢?他们的加入,其实无形中增加了拍牌成本……一来二去,也属于恶性循环。
不过,也有人在这件事情上,态度非常之坚定,相信总有一天好运会到来。
网友@清新:因为这是个理财产品,每季度涨2000元,第二年取上一年的平均值,也就是每年涨4000元,对于85000元的本金来说,分明是年化4.8%的产品,简称「沪牌宝」。
当然,现在国拍控制价格了,沪牌的价格不会像以前那样一直涨上去了,只是缓慢的增长而已。
据说现在继承家业,有一套老破小,再来一块沪牌宝,就绰绰有余了……我觉得,有限的道路和空间资源,以及车辆保有量的扩张速度,注定了沪牌额度会不断缩小,对于外牌车辆限制也会更加严格,而这,其实也是“沪牌宝”会出现的理由。
就目前上海的交通状况来说,道路承载力已经接近极限,改变的方法无外乎新增道路和控制车辆,而新增道路的成本又太高了,所以……很遗憾,沪牌确实会越来越难拍。
不说了,擦擦眼泪,准备去挤地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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