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治理赋能减负的大数据路径研究报告
碧翰烽/文
网格化治理失灵调查之五
一:数据与业务深度融合成为必然趋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强调了基层治理大数据和网格化的深度融合,明确了持续推进基层赋能减负的要求。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这为推动基层网格多网融合、数据共享、防止条块分割和重复建设提供了遵循。
自2004年北京东城区首创网格化管理模式后,目前已经在全国城乡各地实施,特别是“大数据+网格化”治理模式得到了充分运用,取得了一定实效。2017年,《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进行了明确,数据与业务深度融合成为必然趋势。
面对数据技术与管理业务的脱节问题,如何让大数据深度赋能网格化治理,应是需要着力解决的重要而紧迫问题。
二: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打造网格化智能化治理协同体。
智能化治理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基层减负。通过数据采集、整合和一键抓取,将基层工作人员从反复填报表格中解放出来。
二是提质增效。优化政府决策,合理调配资源,精准提供服务,提高问题处置效率,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以及企业、群众办事成本。
三是科学预测。运用大数据、场景模拟、统计模型等科学手段,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和规律探索,发挥前瞻性预测和规划功能。人民智库调查报告显示,有59.96%的公众认为未来基层治理网格化的三个主要发展趋势之一是“新技术赋能,加强5G、AI等数字化技术的落地应用”。
因此,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推动数据与业务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网格化智能化治理协同体,显示十分重要而紧迫。
三:坚持智能驱动,构建以数据治理为核心的社会治理大脑。
当前,上海、浙江、北京等地都建立了城市大脑。城市大脑是指以信息通信技术集成使用为核心,覆盖城市运行各方面的城市综合管理平台与载体,在实践中发挥信息整合、指挥协调、前瞻研判、风险管理等重要作用。城市大脑并非一个正式的政府部门,而更像是一种跨部门的工作结构。这是一种基于数据汇聚、数据治理、数据驱动、数据应用的智能化综合指挥平台,能够大大改善传统指挥中心的不足。因此,网格化治理可以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社会治理大脑,并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或社会治理中心统筹运作,实现数据与业务的高度融合、协同。
一是推进人技融合,提升数据感知能力。《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健全基层智慧治理标准体系,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无论技术进化到何种发达程度,技术治理的实践均应当在人的主导下展开。一方面需要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及时采集、发现各种基础数据、动态数据;另一方面要以网格为单元,加强雪亮工程、物联网为主的城乡末端智能感知系统建设,全领域全方位搭建信息自动捕捉、抓取的触角网,切实做到网格员与智能感知的有机融合。浙江省2017年起统一规范实施的“综合指挥系统+四个平台+全科网格”方案,就是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途径,以平台建设为支撑,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更大力度地推动治理方式和服务机制的虚拟化、高效化。
三是突出问题治理,提升数据预警能力。对于基层治理来说,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是最为重要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各种风险隐患多发高发,如何将风险隐患发现在早、控制在小?就要不断提升基层网格的风险感知能力,建立基于事件、案件、事故等领域的风险大数据库,搭建各类风险预警模型,及时筛查出各类安全风险信息,预警给基层网格及时处置,大大提高基层网格的精准实战能力。
四:加强条块协同,完善以数据流动为中心的网格化治理体制。
网格化实质是一种扁平化的块块治理模式,从乡镇(街道)开始,就要承接来自上级部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如何在网格这个末端实现条条与块块的有机融合,需要通过数据的纵向流动、横向流动来实现,只有数据真正流动起来才能产生最大效益。
一是按照“多网合一”原则建立网格事项清单,防止部门多头设立网格、下达任务和重复建设信息平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事项,并为权责事项以外委托工作提供相应支持。未经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各职能部门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网格化管理“不能是个筐、什么都往网格里面装”,要按照多网合一的原则,由网格化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网格事项清单,实行准入和退出的动态调整机制,报经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后实施。对于纳入清单的事项,同时嵌入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实施,确保清单事项不随意增加。
二是按照“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原则采集录入网格数据,防止重复采集填报数据。网格化治理应尽量以市域为基础,建立统一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这是基于市域统筹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现实能力所决定的,毕竟不少部门数据在县域已经难以整合。有了统一的信息平台,就可以减少网格员的重复采集和录入。而各个部门需要网格采集的数据,也要通过网格化主管部门统一下达任务,并且通过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共享和综合利用。
三是按照“网格排查、乡街吹哨、部门报到”事项处置流程,确保条块数据与业务的双向协同。网格化治理的最大功能就是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但是,基层一些矛盾需要部门参与才能得到有效化解,如果部门不参与,一方面会让问题矛盾积压,损害网格化治理的公信力;另一方面也会打击网格员排查发现问题矛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网格化信息平台建立事项处置的闭环流程,让网格员专注于排查问题,通过平台的流转和考核,推动部门单位参与事项的联动处置。
五:突出法治供给,打造以数据效能为基础的全科网格员队伍。
大数据技术能够支撑全科网格员建设,使得全科网格员能够迅速准确全面地获取该网格的所有信息,实现“多元合一、一员多用”。各个条口和部门的数据汇集到全科网格员手中也不会成为数据负担,在社会治理综合平台可得到统一处理,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无缝隙、全覆盖。问题在于法治供给不足,导致一些政策制度难以真正落实到基层,反而给基层网格增加了新的信息化负担,影响了基层工作队伍的能力、动力、活力,削弱了网格化治理的数据效能。因此,需要从法治供给入手,强化法治保障,切实保障基层网格应有的权利,确保网格化治理脱虚向实。
一是从立法或政策层面保障网格员队伍权益。网格员是推动“大数据+网格化”的重要力量,数据与业务有没有融合、有没有脱节,首先要在人的方面下功夫。这就需要从立法或政策层面,对网格员的配备、使用、培训、考核、经费、奖惩等方面进行全面整合规范。因此,网格员的任职条件就要同时具备信息化能力和基层治理业务能力。还有,乡村两级干部要与专兼职网格员进行充分融合,提高网格的统筹协调和抓落实能力。网格员待遇经费方面要有保障,确立专职网格员的社区工作者定位,纳入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的重要范围,将专职网格员融入基层干部大体系。
二是建立科学实用的大数据测评体系,切实防止基层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网格员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要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评价、用数据驱动,切实建立科学、精准的考核体系。广州市红棉指数包括社会安全度、法治建设度、德治建设度、智慧支撑度、风险监测等多个维度,实现了对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精准考核与调度。因此,坚持树立结果导向、民意导向、问题导向的测评体系,推动取消刻意留痕、挂牌上墙、实地检查、不合理考核指标,尤其关键。
六:结语
网格化治理赋能减负,需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坚持智能驱动、加强条块协同、突出法治供给,推动数据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构建以数据治理为核心的社会治理大脑,完善以数据流动为中心的网格化治理体制,打造以数据效能为基础的全科网格员队伍,最大限度推动基层网格实战实用实效,切实做到赋能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