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原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人岗适应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海城街道办下辖9个城市社区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29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网格员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海原县老城区街道办(海城街道办)户籍(202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30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社区事业,具有从事社区工作的基本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服务意识,能够履行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职责;
6.退役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持有“零彩礼”光荣证书的男女双方或女方直系家庭成员,可放宽到具有海原县户籍、高中(中专)学历、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网格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6.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7.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联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五、笔试及加分
(1)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5分;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奖励的加4分;受到地级市党委、政府或区直部门表彰奖励的加3分;受到县委、政府或市直部门表彰奖励的加2分(上述奖项均不分一、二、三等级,不同级别颁发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奖励计分,不重复计分)。
(2)退役军人有三等功的加3分,有二等功的加4分,有一等功的加5分(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3)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分,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分(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4)持有“零彩礼”证书的男方或女方加3分,女方直系家庭成员的加1分。
六、面试
(二)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按照招录职位数与拟聘用人员数1:2的比例,由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并列成绩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处理民间纠纷和应变突发事件能力等内容。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表彰奖励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海原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经海原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八、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联审人选。拟资格联审最后一名并列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联审人选;如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则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由县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牵头,参照自治区《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办法》开展联审,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政法委,县信访局、市管局、税务局等部门(单位)联合对进入资格联审人员进行任职资格联审。根据《宁夏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办法》(宁民规发〔2021〕3号),对进入资格联审且联审合格未被录用人员,纳入县级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缺额补录人才储备库,储备库人员资格一年内有效。
九、体检
资格联审合格的应聘者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体检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海原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十、公示及聘用
十一、关于岗位递补
递补情形:
1.在资格联审、体检、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资格联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2.在联审、体检、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薪酬待遇和工作地点
1.薪酬待遇:3500元/月(含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
2.工作地点:海城街道办下辖9个城市社区。
十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海原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社会工作部。待本次网格员招聘工作结束后,此工作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十五、其他事项
(三)招聘工作中的委托服务费等据实由县财政保障。
(四)未尽事宜由海原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