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迫在眉睫,各大电商平台的促销“大战”已硝烟弥漫。大部分消费者网购时会参考商品的销量和好评度,但这真的靠谱吗?“看到全是好评的网店千万留个心眼,十有八九是‘刷’出来的。”因刷单被封店的前网店经营者朱丽(化名)深有体会。
刷单,是通过虚构客户完成虚假交易,获取销量及好评,从而吸引顾客、增加流量的不正当竞争方式。日前,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11月4日经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包括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内,均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这意味着刷单、炒信等行为将受到严重处罚,最高可处二百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日前调查发现,为规避网购平台必须有真实物流信息方可评价的规定,网上竟存在数以百计的“空包快递”代发平台,专为刷单提供真实物流信息,网站称多家知名快递公司可实现收发“空包快递”。
刷单形成完整产业链
“看到全是好评的网店千万留个心眼,十有八九是‘刷’出来的。”目前在一家教育培训公司任职市场专员的朱丽坦言自己网购时并不看重商品的销量和好评度:“我自己开过网店,知道那些销量惊人、全好评的爆款商品多少掺杂水分。”
两年前,朱丽经营着一家出售韩款时装的网店。生意最火的时候,她店里的爆款商品上过淘宝首页推荐,“直接带来一天出货几百单的真实销量”。但她坦言,自己的爆款商品是靠“刷单刷出来的”,最后也因为刷单被发现遭到封店处罚。
“我什么也不用管,主持人每天会统计一张表给我,哪些是刷手购买的订单。这些订单都不用真实发货,只要向快递公司买个单号,填到发货物流信息里就行了。”朱丽回忆说,当时她只觉得刷单是“营销”的一种,投入成本后也获得了可观的回报,没有考虑背后的风险。
成也刷单,败也刷单。东窗事发后她才幡然醒悟:“刷单是不对,可现在新开的网店如果不靠刷单提升排名和信誉,很难做起来。”她告诉记者,借助刷单提高虚假销量和信誉度,“在电商行业几乎是公开的秘密”。
需求就是商机。有人瞄准这块蛋糕,组建接单公司搭建网络平台,专门提供刷单服务获取利益,并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
在网络搜索平台检索“刷单”“刷单兼职”等关键词,记者找到不少打着“靠谱刷信誉”“刷好评平台”等宣传语的网站,都在招聘“刷手”。这些网站上均有详细刷单的流程介绍:“刷手”先在购物网站上拍下指定商品,即需要刷单的商品,然后刷单“主持人”会找人付款,实际付款人一般是刷单的店主,最后“刷手”确认收货,并给出好评后。此过程后“刷手”即可获得佣金。
相比于依托聊天软件的刷单“游击队”,一些业内人士推荐的“米粒网”和“淘刷刷”两个刷单平台已初具规模。
“米粒网”里“任务大厅”等待抢单的刷单任务。
记者实验:“空包快递”竟在官网上显示完整送达信息
作为网络购物评价的关键性“一环”,必须要有真实的物流信息,“刷单”从哪里获得这些信息?
据业内人士透露,“空包快递”是刷单中一种常见的手段:快件走正常流程,这个过程有据可查,只不过发的是空包裹,还有一些网站和平台专门做发空包的生意。
11月6日下午,根据业内人士提供的信息,记者经过深度搜索,找到了一个叫“空包90”的网站,网站首页标着显眼的业务介绍:空包代发。
随后一个客服上线与记者接洽,并发来“下单流程”介绍:第一步设置发货地址;第二步点击我要发货,选择收货地址;然后等待发货。
记者随后注册该网站会员,在“会员管理中心”一栏,记者看到一份列出了“快递类型”和不同级别会员价格的“快递价格”表单。这份表单中,申通快递、天天快递、全峰快递等知名快递公司赫然在列,根据“淘宝、天猫”、“拼多多”和“京东”等不同电商平台分类陈列。快递价格则根据普通会员、VIP会员和代理商的会员级别,最贵2.5元一单,最便宜只要1元一单。
“充100元送代理,充60元送VIP,小于60元就是普通会员的价格。”客服介绍说。充值的方式是向一个支付宝账号转账,备注会员名字,然后在网站充值页面填写交易单号即可。
该网站罗列可发“空包快递”的快递公司不少。
记者尝试发送“空包快递”。点击“空包90”导航栏的“下单”页,跳转至下单页面后,记者虚构了店铺名字发货,并随意编造了一个170开头的手机号码,发货地址则填写了“浙江省宁波宁海县银菊路”等信息。而收货人信息同样采用虚构的姓名,地址则为“上海市杨浦区安波路某号”。
完成这些信息后,记者选择“申通快递”一项并点击“提交定单”,一个订单号“403353943484”随即出现在页面上。根据“空包90”提示,这个单号会在当天晚上20时以后录入快递公司信息。
11月6日晚21时30分许,记者登陆“申通快递”官网,在首页的“快件追踪”栏目里输入单号“403353943484”,果然查到了物流信息。
“申通快递”官网的物流信息显示:11月6日20:35:22,快件被浙江宁海公司收件;11月6日21:01:41,快件已发往浙江宁波中转部。
11月7日中午11时30分许,记者再次登陆“申通快递”官网,查询显示,这个单号为“403353943484”的快件状态显示“11月7日10:59:34,本人已签收”,而此前每一个流转节点的信息都被详细记录在“申通快递”官网的“运输信息”里。
11月7日的查询结果中,一个虚构的快递显示“本人签收”。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个快件可能是通过技术手段完成“流转”的,也可能是“空包快件”直接在站点截留。但不管哪种情况,这一“真实”的物流信息在业内人士看来“应付电商平台的后台监管不成问题”。
时隔一日官网删除快件信息,快递方称“没有这个快件”
记者提出疑问:“官网显示已签收,但收件人未收到这个快递,是否可以提供派件快递员的联系方式?”
确认记者要查询的是单号为“403353943484”的快件信息后,这名苏姓客服人员说:“你要查的快件,根本没有信息的,我们内网也没有信息的。”
下午14时许,记者再次登陆了“申通快递”官网。这次再查询“403353943484”这个单号,已显示为“无记录”。
随后,记者又登陆“空包90”,依照之前的方式,再次购买了一个“申通快递”的空包单号,得到一个为“403353947468”的单号,仍可以正常购买。
类似“空包90”,以“空包”“代发”为关键词检索网络,可以找到数百家代发“空包快递”的网站。对于“发空包刷单”的现象,一些业内人士已“见怪不怪”:“要治理这种乱象,得管好与这些网站‘合作’的快递公司,从源头上进行遏制。”
"刷单"衍生其他违法:“兼职”信息真假难辨
“刷手”究竟是如何工作的?11月6日下午,记者在网上找到一个网名叫“浩浩”的“主持人”,以学生身份应征成为“刷手”。
“浩浩”要求记者先填一份包括姓名、性别、付款方式、联系方式和返款方式在内的个人资料:“我们是正规的注册公司,需要审核你的资质。”填写资料约5分钟后,“浩浩”就告诉记者资料审核已经通过。
“现在给你一个新手任务,按照我给你的流程操作。”“浩浩”给记者发来一个淘宝链接,是一件标价129元的女款大衣。根据操作流程,记者先购买了商品,在付款前将订单截图发给“浩浩”。他随即发给记者一个支付宝账号:“你现在发起代付款申请,这是商家提供的支付宝账号,不用你付钱,佣金等确认收货后返还给你。”
2分钟后,记者看到订单已经付款,根据流程把订单截图发给了浩浩,“好了,等明天显示物流签收后,我会把佣金转到你账号的。”
11月7日上午,“浩浩”说物流应该已经显示签收了,让记者确认收货,然后给商品5星好评,并将一段评语发给记者。记者操作完成后,把评价的截图发给“浩浩”。不久之后,记者收到了5元的“佣金”。
这真的是只要动动鼠标就能轻松赚钱的行当吗?就在记者询问是否有更多“刷单任务”时,“浩浩”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你要长期兼职,要交199元会费。”
“为何要交会费?”面对记者的疑惑,“浩浩”解释称:“因为我们是正规的刷单公司,公司这样要求的,你不愿意就算了。”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同刷手提取的佣金比例也不同,主要看刷手自己的购物账号级别,级别越高,佣金比例越高。“因为电商平台对于高级别的消费会员的信赖度高,刷单不容易被发现。”不过也的确存在借“刷单”名义进行诈骗的行为。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类骗局中,骗子先是发布虚假兼职信息,许诺高额佣金,以高回报为诱饵诱骗受害人入局,然后提供付款二维码,要求受害人将购物款直接打进骗子口袋。“骗子往往会兑现小部分佣金,消除受害人疑虑,随着购买商品金额不断增加,骗子会以系统故障、操作不当等各种借口,让受害人继续深陷骗局,造成经济损失。”
记者在应征“刷手”的过程中也遇到过类似的骗局。一个网名叫“悠悠”的“主持人”,以规避平台监管的名义,要求记者直接扫描二维码,将货款转到所谓商家的私人账号。
“这种一看就是骗子,我以前也被骗过。”陈泉告诉记者,在“正规”的刷单圈里,付款一般选择找他人代付或者红包支付、远程支付、扫码付款等方式,由网店店主付款,佣金一般一单一结。
“刷单”、“炒信”违法成本将大幅提升
“刷单实际上是一种炒信的信用欺诈行为。”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一行为对消费者行为产生误导,损害了消费者、同业竞争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权益。
据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具有知情权,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应尽说明义务。因此,“刷单”行为已涉嫌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
而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进行处罚。”而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刷单”将面临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随着法律的修订,这一罚款的额度将大幅提升。
但作为“刷单”环节中至关重要的物流环节,目前仍缺少相应的法律细则规范。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可以将快递企业视为“有关服务经营者”,但如果有相应的细化法规将更有利于市场规范。
“刷单为什么会存在?关键是网络商家经营成本太高,‘刷单’是最廉价的方式。”一些业内人士建议,电商平台方应设置更为完善的规则来改变商家通过刷单提升排名的行为,并增大处罚力度,监管机构也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细则,提高电商刷单的违法成本。随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罚款额度上限提升至200万元,这一“源头”将有望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