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登陆某知名购物网站而言,其中会包含很多标榜着海外代购的各类商品。比如以其中的婴幼儿奶粉为例,海外供货商可以直接跳过中间商,直接送到国内消费者手里,然而作为口岸执法把关的检验检疫机构,对网购进口婴幼儿奶粉的质量和风险管理则会失控,无法有效地进行监管。
1.1.2监管模式较为传统、陈旧
当前,我国进出口岸执法机关的监管仍然为传统进出口货物检查模式,面对新时期跨境电子商务,缺乏制度改革与模式创新,使得很多不法商贩可以钻政策漏洞和监管盲区。
1.2逃避非关税壁垒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推进,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也非常频繁,所以各国的关税壁垒基本上不会关闭。但是,非关税壁垒则可能成为一个重大漏洞。比如小额外贸,小额外贸会利用宽松的个人邮政政策来逃避非关税壁垒,从而积少成多,以量变达到质变。
1.3物流障碍
跨境电子商务的顺利开展必须有一套完善周密的物流信息网络作为基础性支撑,而海关基础设施则为其中的一个关键节点,要加强海关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其邮包分拣能力。当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物流环节则成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深入发展的瓶颈。
1.4交易信用
2.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展望
2.1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现实制度规划
去年4月,杭州就出台了《关于杭州接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意见》,他们把此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活动归纳为通关、检验检疫、税收、结汇、支付、物流六个环节来进行管理创新和制度设计,此举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未来的走向和制度安排客观上起到很好的导向作用。在此背景下,海关总署下发的《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56号文),则为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模式不适合的问题明晰了政策方面的模糊。
2014年5月23日至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自贸区时,首次提出良种说。他强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块大试验田,要播下良种,精心耕作,精心管护,期待有好收成,并且把培育良种的经验推广开来。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一周年时,这些种子,被归纳总结为四大制度创新成果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平稳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基本确立;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基本形成。
2.2通关新模式下的贸易便利化特点
入境商品将降低进口电商对灰色通关模式依赖。无论是出入境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还是进出境快件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类,海关都是以自用、合理数量作为判断标准给予关税的免征。
出境商品將解决国内跨境电商企业的出口退税和结汇问题。海关56号文规定:海关对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电子商务企业可以向海关提交电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申报清单,逐票办理商品通关手续。在此基础上,电子商务企业每月定期将上月结关清单所涉货物的数量、金额、件数等相加,汇总形成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据此签发报关单证明联,从而有效解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境商品出口退税和结汇问题。
2.3检验检疫将提供快速放行通道
按照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趋势,检验检疫机构考虑的监管模式创新更多地应立足B2C电子商务模式,也就是对网购消费者自用的物品来考虑如何防范安全、卫生和质量的监管,如果在此基础上,检验检疫机构运用现有电子检验检疫诚信管理系统(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可与金融系统和海关系统共享)和口岸联合执法系统,与电子口岸和电商交易平台实施EDI电子信息的共享,在今后的检验检疫环节通过互联互通所提供的物品交易信息、物流信息和支付信息等资料,使得网购者只凭报检单就能验放,海淘的梦想就更接近了。
当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正处于起步阶段,这也正意味着巨大的商机。笔者认为在未来的几年内,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必定实现重大突破,从量与质上都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国家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跨境电子商务的良好前景,也应该认识到其复杂性,从政策与物质上给予支持的同时,也应该给予更多地监管,从而净化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高社会经济良好有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