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精神,认真落实《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关于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等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服务水平,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深度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与完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就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家庭教育是家长通过言传身教和生活实践,对未成年人进行的正面引导和积极影响。家庭教育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的法定职责,家长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家庭教育指导是指中小学幼儿园为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而提供的专业性支持服务和引导。家庭教育指导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工作职责。各县区、学校要切实提高站位,从服务国家战略和民族复兴大业、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出发,以新思维去认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重要作用,将推进家庭教育作为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职责,不断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帮助和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了解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提升和优化家庭教育环境,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工作出发点,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引导学生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发展。
坚持持续推进。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注重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模式创新和家校合作机制创新,持续构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常态化的运作机制。
坚持协同推进。统筹各级各类资源,实现学校与家庭、社会协调合作与资源共享,共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改革发展。
坚持技术融合。变革传统家庭教育支持模式,推进新技术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实现从单一线下指导服务阶段进入混合式融合服务阶段,逐步建立健全基于调研先行、数据驱动的实证研究与支持服务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推进机制。
三、工作目标
以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为目标,建成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专业素质精、责任心强、专兼职结合的骨干家庭教育师资队伍,评选一批家庭教育指导示范学校,形成一批指导性强、受欢迎程度高的优质家庭教育课程资源,打造一批具有区域(校本)特色的家庭教育工作范式。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丰富,打造线上线下良好互动平台。家长学校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现全覆盖,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多元协作、深度合作的区域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形成目标导向与问题解决相结合的区域家庭教育工作特色,全市家庭教育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促进全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高品质发展。
四、指导内容
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幼儿园要重点指导家长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生活习惯。指导家长积极带领幼儿感知家乡与祖国的美好;加强幼儿营养保健和体育锻炼,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意识;重视生活的教育价值,持续丰富幼儿的感性经验,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引导幼儿关心、尊重他人,学会交往;培养幼儿规则意识、安全意识,增强社会适应性;科学做好小学入学准备。
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小学要重点指导家长培养儿童朴素的爱国情感和道德修养,建立珍惜生命、尊重自然的意识,增长儿童居家出行的自我保护意识及基本的自救知识与技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运动习惯、学习习惯和劳动习惯。指导家长提升自身道德修养,处处为儿童做表率;指导家长注重儿童学习兴趣的培养,保护和开发儿童的好奇心,正确对待儿童的学习成绩,设置合理期望,不盲目攀比,用全面和发展的眼光看待、评价儿童,增强儿童学习自信心;保证儿童每日睡足10小时,注意用眼卫生并定期检查视力和听力,培养一两项能够终身受益的体育爱好;从细微处入手,提高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养成生活自理的习惯,树立劳动创造价值的观念,具备一定的劳动技能。指导家长积极参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协同教育。
高中阶段家庭教育指导。高中阶段学校要重点指导家长帮助青少年树立国家意识、树立理想信念,认识国家前途、命运与个人价值实现的统一关系;建立法治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指导家长做好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生涯规划教育,以平常心对待升学,引导和尊重青少年确立未来发展的职业志向和人生规划,树立学习与生活的自信;引导青少年开展正常的同性和异性社交活动,加强自身修养,培养正确的审美观,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指导家长注重提升青少年的信息素养,预防与克制网络与手机依赖,了解、预防和正确处理校园欺凌现象。
五、主要任务
(一)推进三级家长学校组织建构,推进家庭教育指导
1.加强校(园)级家长学校建设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方案,组建家长学校,家长学校校长由校(园)长兼任,常务副校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中小学幼儿园要选派有能力、有担当的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中小学每学年家长学校举办家庭教育指导与培训活动不少于3次(每学期至少要开展1次专题培训或讲座),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整合区域内家校社教育资源,开发校本化家庭教育指导研修课程和家长学校课程资源,做实校级家长学校工作,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
2.强化县区级家长学校指导
各县区推进协同育人,牵头建立县区级家长学校总校,负责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管理评估、组织培训与宣传辐射等,协调整合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家庭和社会的各种教育资源,引领校级家长学校,做大、做强区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品牌。
3.夯实家长委员会工作机制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校(园)级、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家委会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在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的基础上,家委会协助、配合年级、班级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成为中小学幼儿园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家委会要支持和监督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教育工作,其工作要能够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打造三支专业队伍,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水平
1.设立三级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库
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组建市、县区、校三级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库。在家长委员会的组建与运作,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建设、活动开展与项目培育、家庭教育指导队伍的培训、家庭教育科研的推进等方面,为全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专业化指导。
2.培育家庭教育指导专兼职师资队伍
3.选聘家长志愿者服务队伍
选拔、聘用一批适合的家长担任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志愿者,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影响力、导向性,充分发挥家长志愿者对广大家长的教育作用,鼓励、支持家长志愿者向广大家长宣讲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
(三)搭建三个工作平台,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多维运行
1.建设好家长委员会平台,营建和谐家校关系
中小学幼儿园要规范家长委员会的运作,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校外活动提供资源支持和志愿服务的功能,积极促进其参与学校的民主监督,发挥其在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家校共育氛围。
2.搭建好家庭教育网络平台,满足多元化需求
3.开展好家庭教育研究平台,引领家校社共育实践
围绕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现实性、普遍性、典型性、紧迫性的问题,鼓励县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发具有县域、校本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家校社共育活动,开发家庭教育指导读本(手册),鼓励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本研究,助力本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要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校级、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并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重要任务;教师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工作量和绩效考核,要把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情况纳入学校常规工作考核和综合督导评估范围。教科研部门主动加强研究,为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提供科学而专业的指导。
(二)做好表彰奖励
(三)落实经费保障
(四)完善社区支持
各县区、学校要与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积极对接,统筹各类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资源。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和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等载体,为城乡不同年龄阶段孩子及家庭提供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可选派家庭教育指导教师支持社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增强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的合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区、学校要大力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借助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宣传家庭教育正确价值观,引导家长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教育,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重视收集整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经验与成果,及时表彰先进典型和推广成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