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要求垫资的兼职都是诈骗(副题)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曾雅青通讯员张世君陈小军
8月21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各地法院了解到,不少网络求职者因各种缘由提起诉讼,纠纷内容包括未按时支付薪酬、兼职被骗、个人信息泄露等。
“网络兼职处于虚拟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不谨慎甄别可能就会上当受骗。”法官提醒,网络兼职不会天上掉馅饼,偏门“来财”莫当真。
翻阅近千条聊天记录法官为网游工程师要回工资
2022年期间,孙某按约定为李某结算了劳务报酬。2023年初,孙某要求李某自行统计工作时长,以半年为期计算薪酬数额。2023年7月,李某自行统计工作时长647小时,要求孙某结算劳务报酬3万余元。
不料,此时孙某却以“对工作时长数据表示怀疑”为由拒绝支付其中的1.3万元。
由于双方使用的远程联机软件没有工作时长统计功能,两人各执一词且协商无果,李某向荆州市沙市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提醒】
在家兼职月入过万?“手工活”赚钱不成反被骗
2022年,陈某在网上看到一则“手工活”兼职信息,颇为心动。得知邻居李某正好在做这类兼职,在家编发卡、手机链即可,每单手工费50元,但需支付380元原材料押金。做好成品经工厂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押金并支付手工费。
陈某提出也想兼职,李某提醒说,自己也是跟着别人做,如果老板、工厂跑路,预付的原材料押金可能收不回来。陈某考虑后,决定试一试。
前期,陈某通过李某接下10单手工活,厂家将原材料邮寄过来,完工后陈某再将成品寄回厂家。不久,陈某便收到退还的3800元押金及支付的500元手工费。尝到甜头后,陈某陆续通过李某向厂家支付原材料押金合计8400元,并完成了相应的手工活,但这次她等来的却是厂家跑路的消息。
发现上当的陈某认为,手工活是李某介绍,且下单及回款也由李某经手,于是将李某起诉至十堰市张湾区法院,要求其退还原材料押金并支付手工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原材料不是李某提供,成品不是李某接收检验,报酬也不是李某结算支付,因此其并非加工合同的相对人,陈某向其主张权利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陈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李某已配合陈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网络兼职陷阱中,诈骗分子常以“在家创业、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兼职者支付高额原材料押金。起初,诈骗分子会如约退还原材料押金、支付加工费以获取信任,骗得更多钱财后再以成品量大、检验不过来等理由拖延回款,或以成品不合格为由不予退还,直至跑路。
面对网络兼职,求职者应提高防范意识,谨记:凡是要求垫资的兼职都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