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一整年都是达达专职骑手,但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时,却显示自己只有两个月发了薪资,而且金额还对不上……
近日,1007接到福州车友张先生的投诉称,他从2019年成为达达全职骑手,虽然没和达达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但当年和次年自己进行税务申报时,都有完整的工资发放和缴税记录,因此也获得了退税。但到了2021年,他发现只有一家完全没听说过的公司替自己申报了两个月的收入,导致他无法获得退税。
张先生:明明是为达达工作,
却没有收入信息
张先生告诉记者,很多年前自己来到福州,开了家小店,勉强可以维持生计,后来在网购的冲击下,生意越来越不好。于是大约5年前,他下载了达达APP,在上面注册成为骑手,刚开始是当作一份兼职,增加些收入。
APP注册记录,图由张先生提供
2019年7月,张先生将店铺关闭,成为一名专职的达达骑手。“就是在上面接单,什么单都有,帮人送东西、帮超市送货,也有跑腿的。”
接单记录,图由张先生提供
这样一份专职工作,张先生每月大约工作20天左右,可以获得约8000元收入,但从未和任何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
2020年3月,他按照其他骑手的建议,下载了“个人所得税”APP,并进行了2019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获得350.53元钱退税。第二年3月,他又获得2020年的退税,金额为809.43元钱。
2020年退税记录,图由张先生提供
今年3月,他再次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行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这才发现,去年自己的收入只有南昌浩繁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南昌浩繁伟公司)于当年11月和12月支付的两笔工资,合计金额为8592.25元钱,这也就导致当年不存在退税和补缴税款的情况。
2021年只有两笔计税收入,图由张先生提供
“我敢保证,自己肯定是全年都在专职跑达达,每个月都是有好几千的收入。”张先生说,他在达达APP登记的提现银行APP上,只发现在2021年12月收到一笔来自南昌浩繁伟公司的打款,金额为8.9元,并不存在该公司当月发放薪资4599.69元的情况。当年11月,他也没有收到这家公司的任何打款,“不仅工资对不上,就连这家公司发钱的金额也和我实际收入对不上啊。”
2021年12月南京浩繁伟公司打款记录,图由张先生提供
张先生继续查询2021年的发薪记录,才发现居然有好几个工资发放方,例如2021年12月27日,他收到一笔南昌浩繁伟公司的打款,金额为8.9元;当天,他又收到一笔来自宿州中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宿州中昊公司)的转账,金额为386.5元;2021年11月29日,他收到两笔来自宿州中昊公司的跨行汇款,金额分别为679.3元和17.9元,还有一笔跨行代发,则没有打款方信息;2021年6月的几笔入账,只显示跨行代发,点击查询明细后,同样看不到任何打款方信息。
打款信息纷繁复杂,图由张先生提供
据张先生介绍,“个人所得税”APP上显示他2020年的任职单位为新沂瑞江服务外包有限公司,2019年的任职单位也是同一家,但2021年任职单位只有南昌浩繁伟公司的两个月。“正是因为达达方面频繁更换工资的发放企业,使得我的收入不准确,很多个月都没收入信息,而且和“个人所得税”APP上的报税记录不一致,才导致我没有税可退。”
达达:张先生非公司员工
张先生2021年没有退税,图由张先生提供
“所以关于薪资这块,不存在发放的问题,是他自己可以随时提现的,然后他所获报酬将由发薪主体代为依法纳税申报,会按照他每个月提现总金额,比如3000元、5000元或是8000元,发薪主体会按照当地税务局要求的税目完成他的个税申报。”宋女士表示,因此像张先生这样的骑手,不属于公司员工,所以就不存在签劳动合同的说法。达达集团方面有一些薪酬发放的供应商,张先生2021年的全部提现收入,已由这些供应商、也就是发放薪水的主体,根据他每个月提现的总金额完成报税。
达达骑手在等单,记者拍摄
为何张先生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时,显示他只有两个月有收入呢?宋女士的解释是,达达集团的发薪主体分布全国,骑手每个月提现后,可能由不同主体在不同区域进行报税,有些地方的税务部门无法出具单独的完税凭证,所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没有显示。
宋女士还表示,张先生可能有多份工作,因为“新沂瑞江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这家公司不是达达的三方发薪主体。
对于宋女士的说法,张先生表示,自己在2020年肯定是全职的达达骑手,并没有从事其他工作。“可以找我周围的骑手验证,他们也遇到相同的情况。”
律师看法:
建议走司法途径维权
针对张先生的遭遇,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据他所掌握的信息显示,类似于张先生这样的用工模式,在司法上可以被认定为他就是达达的员工。他了解到,已有多位骑手到法院起诉,最后都是判决骑手和类似达达这样的企业形成事实上的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