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日前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董事陈杰女士辞职及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拟增加至11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股东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12.88%)及股东四川交投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95%)提名,补选张春林先生、李文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由于公司董事会中不存在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情形,此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关于提名张春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提名,补选张春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张春林先生简历附后。
2.关于提名李文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四川交投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名,补选李文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李文虎先生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上述两名非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人,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拟增加至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管清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管清友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拟与关联方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东高速西部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共同成立西部建设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湖北建设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山东高速湖北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东高速湖北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共同成立湖北建设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2021年1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
附: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春林,男,196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曾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铁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证券代码:000498证券简称:山东路桥公告编号:2021-3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日前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鉴于监事高贵成先生辞职,公司监事会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12.88%)提名,补选彭学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彭学国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简历
彭学国,男,1984年9月出生,研究生,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山东锦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息部部门经理,山东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二部经理,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经理,山东鲁信文化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风控经理。现任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部长、监事,山东铁发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铁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山东铁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000498证券简称:山东路桥公告编号:2021-4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0,139,063元。公司股份总数为1,120,139,06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20,139,063股。
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6,959,203元。公司股份总数为1,556,959,20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56,959,203股。
二、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情况
为规范公司英文标识,使公司英文名称与中文名称相统一,公司拟在英文名称中增加“GROUP(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变更前:SHANDONGHI-SPEEDROAD&BRIDGECO.,LTD.
变更后:SHANDONGHI-SPEEDROAD&BRIDGEGROUPCO.,LTD.
除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外,公司中文名称、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不变。
三、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信息披露覆盖面,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拟增加《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上述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执行。
四、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增加前: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增加后: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
1.《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020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98证券简称:山东路桥公告编号:2021-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成立西部建设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号召,把握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发展重要机遇,整合地区资源,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与关联方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东高速西部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西部建设公司”或“合资公司”)。西部建设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5.1亿元,占西部建设公司51%股权;关联方四川发展公司出资4.9亿元,占西部建设公司49%股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588389212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傅柏先
成立日期:2012年1月20日
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黄河中路二段388号12栋101号
(二)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说明
四川发展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财务及资信状况
截至2019年末,四川发展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6,260,284,005.13元,负债合计13,460,587,007.32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799,696,997.81元。2019年度,四川发展公司营业收入1,281,511,816.39元。四川发展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与出资方式
1.交易标的: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
2.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1亿元;四川发展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4.9亿元。
(二)拟成立公司情况
1.名称:山东高速西部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亿元
4.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具体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为准)
5.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及其对投资项目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6.股权结构: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为实施本次交易,公司与四川发展公司拟共同签署《股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认缴出资51,00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51%;乙方认缴出资49,00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49%。
2.双方均以现金方式缴付出资。注册资金分期进行实缴,首期实缴1,000万元,双方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照股权比例实缴到位;剩余出资双方应在2030年12月31日前按照股权比例实缴到位。
(二)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合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具体职权、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等由公司章程规定。
2.董事会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3名,乙方推荐2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合资公司设董事长1名,由甲方推荐的董事担任。董事会具体职权、决策程序等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其中:甲乙双方各推荐一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乙方推荐的监事担任,经监事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1名,通过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4.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经营层由3人组成。乙方推荐1名总经理人选和1名副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1名财务负责人人选,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股权转让
1.公司存续期间,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第三方受让股权时,须在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中承诺保证履行和承担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所确定的股东责任和义务。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亦可指定第三方代其行使优先购买权。
(四)协议生效
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协议》还约定了合资公司概况、财务制度、注册资本变更、合资公司筹备、解散与清算、通知等内容。
五、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确定各方的出资金额,双方按各自认缴出资比例承担相应出资义务,符合一般商业惯例。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未涉及同业竞争等事项。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年初至12月31日,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173.80亿元(未经审计),已包含在公司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中。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拟与关联方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公司与关联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确定各方的出资金额,各方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承担相应出资义务,符合一般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事宜。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股东协议》。
证券代码:000498证券简称:山东路桥公告编号:2021-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成立湖北建设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为响应湖北省疫后重振补齐城市设施和生态环境短板号召,把握补短板稳增长,推动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与关联方山东高速湖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发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东高速湖北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湖北建设公司”或“合资公司”)。湖北建设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5.1亿元,占湖北建设公司51%股权;关联方湖北发展公司出资4.9亿元,占湖北建设公司49%股权。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湖北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MA4KRD080D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隋进浩
成立日期:2017年3月6日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68号汇金广场办公写字楼32层6室
湖北发展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截至2019年末,湖北发展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731,304,513.60元,负债合计3,842,495,045.54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888,809,468.06元。2019年度,湖北发展公司营业收入262,287,059.75元。湖北发展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1亿元;湖北发展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4.9亿元。
1.名称:山东高速湖北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具体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为准)
为实施本次交易,公司与湖北发展公司拟共同签署《股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乙方:山东高速湖北发展有限公司
2.双方均以现金方式缴付出资。注册资本分期进行实缴,首期实缴1,000万元,双方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照股权比例实缴到位;剩余出资双方应在2030年12月31日前按照股权比例实缴到位。
合资公司经营层由3人组成。乙方推荐1名总经理人选和1名副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1名财务负责人人选,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一)公司拟与关联方山东高速湖北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公司与关联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确定各方的出资金额,各方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承担相应出资义务,符合一般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股东协议》
证券代码:000498证券简称:山东路桥公告编号:2021-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逐项审议《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张春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李文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上两名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需逐项表决、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六)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七)审议《关于补选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成立西部建设公司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成立湖北建设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四)表决通过为议案(五)、(六)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议案(一)至(四)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八)(九)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不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投票;议案(五)(六)(八)(九)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021年1月26日9:00—11:30、13:30—17:00及2021年1月27日9:0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三)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登记办法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会议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人:赵明学、李文佳
(三)传真:0531-68906075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98
2.投票简称:“山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附件二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498证券简称:山东路桥公告编号:2021-8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三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7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本人目前在超过5家公司兼职担任董监高,具体是:担任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担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北京新财指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担任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北京影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民金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提名人(盖章):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498证券简称:山东路桥公告编号:2021-9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57__次,未出席会议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