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临邑县中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我省较早建立的县级中医院之一,也是德州地区首批“二级甲等中医院”创建单位。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与开拓,已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康复、中医、中药、急诊、急救、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编制床位480张,职工631人,专业技术人员54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3人,副高级职称42人,硕士研究生16人。现有山东省中医药县域龙头专科1个(骨伤科),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成员专科5个(肿瘤科、治未病科、妇产科、肾病科、推拿科),市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7个(骨伤科、脑病科、脾胃病科、肿瘤科、儿科、针灸科、治未病科);山东省名老中医1名,山东省中医临床优秀人才2名,德州市名中医药专家7名,青年名中医4名,德州市卫生健康领军人才1名,杰青人才4名。拥有联影(uCT780)80排160层螺旋CT、核磁共振、奥林巴斯CV290电子胃肠镜、飞利浦EPIQ7四维彩超、血液净化系统、CR成像系统、C型臂、奥林巴斯腹腔镜、宫腔镜、耳鼻喉及康复训练等先进仪器,中医诊疗设备达到13类61种。
为进一步优化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医院发展活力,结合我院人才需求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经院党委、院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报考研究生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本科及以上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临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备案制人员),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21年、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临邑县中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本科及以上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或无人报考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临邑县中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其中,研究生岗位只面试,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笔试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科岗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研究生岗位按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临邑县中医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本科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临邑县中医院网站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二)体检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临邑县中医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管理。
七、其他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