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8名见习人员,主要从事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94年4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应一致)。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青州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1)最低生活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或低;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准考证打印
(二)笔试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①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②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卫生健康局依据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资格复审范围。
3.笔试成绩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卫生健康局”版块公布。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准考证、《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学信网、学位网网上认证、身份证以及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执业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卫生健康局”版块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面试
卫生类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综合类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年龄小大确定名次。
五、体检考察
考试名次确定后,按相同岗位统一录取的原则,根据各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名次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原则上不超过1次。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人选。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卫生健康局”版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考试名次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