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充实“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力量,中共赣州市委社会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专职党建指导员
(二)岗位代码:520037070001
二、应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品行好,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党建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强;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失信人员;
5.有吸毒或吸毒经历的;
6.考试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及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三、岗位职责
专职党建指导员在市委两新工委的领导下,具体联系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工作。
(一)宣传党的政策。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有关会议精神等,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提升“两个覆盖”。稳定党员队伍,巩固“两个覆盖”成果,及时掌握运行情况。加强与行政审批、民政等部门联系对接,督促落实“三同步”要求。
(三)建强基层组织。指导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培养工作,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督促党组织严格落实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指导单独组建的党组织按标准规范建好党支部活动阵地。
(四)帮助解决难题。与“两新”组织业主沟通交流,协助收集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引导鼓励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五)完成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两新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三)线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本人情况及真实有效证件。由于报考人员报名填写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报考(试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时,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党建业务知识、公文、应用文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五)面试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如因个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入闱面试人员比不足1:3时,最低可按照1:1.5比例开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入闱考察、体检、公示、试用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入闱)。
(六)考察
如遇末位同分情况的对象,一并入闱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其人事档案、党员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八)公示
(九)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进行1个月等额试用。招聘期间,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的,应书面提出。在面试、考察、体检、试用等环节出现人员空缺时,可视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十)聘用
中共赣州市委社会工作部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不履行工作职责、考核不合格,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合继续聘用的,将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五、待遇
大专学历人员4500元/月,本科学历人员5000元/月,研究生学历人员5500元/月。以上待遇包含社会保险费、餐补、工会福利等。
因事业发展需要,中共赣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将参加了面试但未正式聘用的报考人员纳入党建指导员人才库,当党建指导员空缺时,可视情从人才库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聘用。
本公告由中共赣州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赣州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0月26日
原标题:中共赣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