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及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愿性承诺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鹏欣矿投增资,用于新建7,000吨/年钴金属量的氢氧化钴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4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鹏欣矿投增资,用于新建2万吨/年阴极铜生产线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98,548.6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98,585.06万元,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1,505.87万元(含利息与理财收益)。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
注: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7月5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9,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9月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9,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10月22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3,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4月20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49,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0.00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6年发行股份股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及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愿性承诺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鹏欣矿投增资,用于新建7,000吨/年钴金属量的氢氧化钴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4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鹏欣矿投增资,用于新建2万吨/年阴极铜生产线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98,548.6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变更2018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附件
附表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附表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该项目所对应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
注:上表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该项目所对应募集资金的利息。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或“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结合公司投资战略部署及资本运作等业务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2024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拾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项目开发建设借款),可滚动使用。
一、已使用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总计人民币304,628.90万元,其中:人民币255,050万元,美金7,000万元(2023年12月31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7.0827);已使用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1,274,795,745.57元,其中:人民币91,840万元,美金50,319,192.62元(其中流动资金借款美金50,319,192.62元,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4,690万元,票据贴现人民币47,1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EQUITYBCDC流动资金借款美元17,867,429.61元
2、RAWBANK流动资金借款美元8,887,004.74元
3、FIRSTBANK流动资金借款美元13,960,751.96元
4、SOFI流动资金借款美元9,604,006.31元
5、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9,990万元
9、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票据贴现人民币17,100万元
10、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票据贴现人民币4,100万元
二、资金及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分析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资源服务商”,致力于发展黄金、铜、钴等战略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选冶、加工及产品销售,开展与金属矿冶关联的贸易等方面业务。除此之外,在稳定矿业开发及生产的同时,不断加快在贸易、投资等业务领域的部署。通过布局关键矿产资源,结合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业务,大幅提升抗风险能力,创造更多利润增长点。
按照2024年预算和整体战略布局,需要通过跨平台衔接,扩大融资渠道,采用银行授信、仓单质押融资等多种方式降低资金成本。为保证公司未来业务可持续发展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继续保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已建立的良好、互惠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计划2024年拟使用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伍拾亿元,具体将用于以下项目:
1、南非业务方面,2024年将完成Tau矿并购、西选厂复产,OD项目、P1项目的DFS及开工建设,W矿项目推进等工作;推进南非金矿开发国际性融资,优化南非项目开发资金需求。2024年拟使用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
2、刚果(金)业务方面,2024年将结合年度预算,推进精细化管理,落实降本增效措施,发挥考核激励作用,稳步提升产能,充分释放硫酸产能,合理利用国际市场价格变化契机,开创产品产量及经营业绩新局面。通过进一步在刚果(金)合作或收购矿山,夯实矿山资源保障。2024年拟使用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亿元。
3、贸易业务方面,2024年将加强平台和团队建设,把“强平台,精团队”作为重点工作;结合非洲的基地优势,扩大中非贸易规模,开展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贸易;扩大基差贸易的品种,增加交易头寸,同时开展跨市交易;扩大贸易融资渠道,采用多种方式降低资金成本。2024年拟使用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7亿元。
综上所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董事会申请2024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拾亿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证券简称:鹏欣资源公告编号:临2024-024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鹏欣(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CAPMTAUMINE(PTY)LTD、PENGXINSOUTHAFRICAMININGINVESTMENTMANAGEMENT(PTY)LTD、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鹏欣(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均不是上市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2024年度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49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4亿元。担保总金额中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担保的额度为5.8亿元。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折合人民币355,433,481.16元(其中:人民币650万元、4,600万元美元、5,900万元南非兰特);担保总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6.10%。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拟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人民币49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4亿元。担保总金额中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担保的额度为5.8亿元。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被担保人
(1)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11楼1102室-70
成立日期:2000年9月29日
注册资本:221288.707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担保双方关系:母公司(控股比例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寅
公司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河沿68号6号楼403室(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
成立日期:2010年1月19日
注册资本:286,867.346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担保双方关系:全资子公司
(3)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储越江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20,290万港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鹏欣(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储越江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被担保人
(5)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京路35号4层4052室
成立日期:2016年8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CAPMTAUMINE(PTY)LTD
执行董事:王安福
公司住所:35BallyclareDrive,BallyOaksOfficePark,Bryanston,Gauteng
担保双方关系: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74%)
(7)PENGXINSOUTHAFRICAMININGINVESTMENTMANAGEMENT(PTY)LTD
公司住所:35BallyclareDrive,BallyOaksOfficePark,Bryanston,Gauteng
(8)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何寅
公司住所:刚果(金)上加丹加省利卡西市希图鲁镇
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希图鲁矿床的开采,对该矿床开采的矿物进行金属处理,以生产铜、钴及其他各类金属并销售此类产品。
担保双方关系: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72.5%)
(9)鹏欣(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储越江、赵跃
注册资本:630万美元
注:鹏欣(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7月18日成立,2023年开始实际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使用综合授信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资源服务商”,致力于发展黄金、铜、钴等战略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选冶、加工及产品销售,开展与金属矿冶关联的贸易等方面业务。除此之外,在稳定矿业开发及生产的同时,不断加快在贸易、投资等业务领域的部署。通过布局关键矿产资源,结合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业务,大幅提升抗风险能力,创造更多利润增长点。按照2024年预算和整体战略布局,需要通过跨平台衔接,扩大融资渠道,采用银行授信、仓单质押融资等多种方式降低资金成本。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日常经营状况。被担保公司均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预计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5,433,481.16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控股子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2,600万美元(按2024年4月28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7.1056,折合人民币18,474.56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全资子公司鹏欣(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全资子公司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650万人民币;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控股子公司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2,000万美元(按2024年4月28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7.1056,折合人民币14,211.2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控股子公司CAPMTAUMINE(PTY)LTD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5,900万元南非兰特(按2024年4月28日人民币对兰特汇率2.6726,折合人民币22,075,881.16元)。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证券代码:600490证券简称:鹏欣资源公告编号:临2024-026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客观公正、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且该等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健、姜雷、许瑜华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雷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5楼B单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10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公司名称:上海鹏翼商务娱乐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亮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789弄18号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29日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名称:上海全程玖玖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屠明媚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4号11楼1101-1111室、3楼A室、3楼C室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4、公司名称: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毅敏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榆林路75号底层A
成立日期:2006年5月25日
注册资本:1,960.78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公司名称:纽仕兰新云(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文灏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1层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日
注册资本:23,255.814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6、公司名称: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联航路1188号1幢西5层C单元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3,75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姜雷控制的公司。
公司和上海鹏翼商务娱乐经营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上海全程玖玖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企业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和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包括:
1、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2、上海鹏翼商务娱乐经营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餐饮服务。
3、上海全程玖玖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体检服务。
4、向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5、向纽仕兰新云(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6、向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租赁会议场地。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600490证券简称:鹏欣资源公告编号:临2024-027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公告
一、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概况
(一)开展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目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进行质押,质押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应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同时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已上市银行作为该类业务的合作对象。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结构性存款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2024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具体计划
(一)2024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计划
1、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额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用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与定期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要求
自有资金仅选择已上市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以及公司的大额存单、定期存款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
4、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实施
5、上述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业务为公司贸易部门进行的专项业务,定期以列表形式汇总统计,在公司定期报告中逐项披露。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制定了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业务管理办法,对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受托方提供的具体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提出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在结构性存款购买后至到期前,密切跟踪存款价格的波动,并建立跟踪台账。
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定期存款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质押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所需的质押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购买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受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为已上市银行发行的(本外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张飞达)
作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