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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青岛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下同)、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和实验技术职称材料实行网上填报、网上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网上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原件;青岛市教育局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以下简称“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网上申报信息,不再集中审核申报材料原件。
一、“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报说明
(一)扫描件要求
1.上传扫描件应与原件保持内容、方向一致,扫描内容清晰、完整;
2.证书和材料有多页的须逐页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M;单页的可以扫描为jpg、png、gif、pdf格式;
(二)填报要求
严格按要求填报信息,未要求上传材料的栏目,不需要上传扫描件。
1.“基本信息”栏目:
(1)姓名:规范填写,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章和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等形式提供证明,并将扫描件上传至“上传身份证明”处。
(2)上传照片: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照片,底色须为白色或浅蓝色。
2.“基本信息-扩展”栏目:
(1)教龄:根据实际任教情况填写,不同学段的教龄可相加。
(2)班主任年限:填写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的累计年限。
(3)辅导员工作年限:填写除班主任工作年限以外的指导课外活动、社团活动或兴趣小组等育人工作的累计年限。
(4)教师资格:填写信息应与证书一致,并上传教师资格证书。高层次人才参评的,须同时上传《山东惠才卡》或青岛市《服务绿卡》。
3.“申报信息”栏目:
(1)单位推荐排序:不填写。
(2)现从事专业:以现教学岗位为准,如同时兼任两个以上学科授课任务,应以课时量多者为准。其中英语选择“外语”,信息技术选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通用技术、日语、韩语等选择“其他”后准确录入任教学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填写:“专业课+学科”,如:“专业课机械基础”。
(3)专业工作年限:一般填写教龄,如有与现岗位专业相近的教师以外系列专业工作经历,可将相应工作年限与教龄合并计算,如:从事会计专业教师年限可与从事会计年限合并计算。
4.“学历信息”栏目:按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准确填写全日制及评审依据的学历、学位情况,并按照以下要求上传评审依据学历、学位扫描件:
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进行核对验证(查询验证方法见附件1)后,在上述材料右上角填写“已核实”意见,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返还给申报人员上传至系统。
(2)不能在学信网、学位网查验学历、学位信息的,须上传学历证书(证书封面和内容都要扫描上传)、学位证书、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证明和毕业学校学籍档案等材料。
5.“学习经历”栏目:填写获得第一学历(含)以来的学历教育情况。
6.“现专业技术职称及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栏目:
(1)选择正确的级别、系列和职称,如果没有现专业技术职称,则现专业技术职称栏选择“其他”后填写“无”。
(4)聘任总年限: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累计年限。
(5)如现专业技术资格是通过改系列评审取得,还应再“新增”一条记录填写改系列前的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和聘任情况。
(6)须上传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现任职资格首聘聘书及现聘聘书。如现任职资格为改系列评审取得,还须上传改系列前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原任职资格首聘聘书。
由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的,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应有相应过渡印章,现聘聘书应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聘书。
(7)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如取得与本人任教学科相近的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二级及以上职业(执业)资格的,可上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7.“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栏目: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等行政职务(限填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双肩挑”人员经审批兼岗的,须上传《青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审批表》。
8.“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目或“任现职以来考核优秀年度及近五年考核信息”栏目:
(2)须对应考核年度上传年度考核表原件(按学年度考核单位上传2015至2019年度考核表,按年度考核单位上传2014至2018年度考核表)。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须由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盖章确认。
(1)承担主要工作任务:如实填写所承担的教学、班主任、管理或教辅工作,同时承担几项工作的,请一并填写。
(2)所任职务:如实填写,如“副校长”、“教师”等。
1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指导(辅导)社团工作情况”栏目:
(1)班级、人数:填写管理的班级、辅导的社团和学生数,如:初一(1班)45人。
(2)成绩效果: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13.“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情况”栏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单独进行师德考核的,填写师德考核结果。师德考核纳入年度考核的,填写年度考核结果。
14.“任现职以来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情况”栏目:
(2)讲授课程名称:按实际任教学科填写。
(3)学生人数、周学时数、总学时数:按所教班级学生总人数、每周课时量及总课时量填写,不能填写估计数字。
16.“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等代表性学术成果等情况”栏目: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应为发表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上的论文、作品(不含增刊、内刊、会议论文集),及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1)填报要求:
①题目: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教学法效果分析》”。
③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其中发表论文的填刊物名称;出版著作、教材的填出版社名称。
④位次: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为第2位的,填:2/3,依此类推。
以上检索页面截图和有关情况说明,在右上角填写“已核实”意见,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申报人员上传至系统。
(3)著作上传要求:上传全部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和正文等(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没有电子版的须提交著作原件。著作须同时上传出版单位出具的证明,或申报人所在单位调查核实后出具的情况说明(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7.“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综合、德育、师德奖励情况”栏目:不超过3项,按照证书如实填写任现职以来区(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如:优秀教师、名师、德育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同时按照填报的教育教学称号情况,对应上传荣誉证书。
18.“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奖情况”栏目:不超过3项,填写任现职以来区(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获奖情况(教育教学荣誉称号除外),如:公开课、优质课及教科研、辅导学生等教育教学获奖。同时按照填报的教学成果获奖情况,对应上传获奖证书。
(1)项目:按照证书准确填写。如:“公开课:《××××》”、“优质课:《××××》”等。
(2)位次: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为第2位的,填:2/3,依此类推。
(3)等级:发证部门级别,如:“省级”、“市级”。
(5)批准机关:与证书上的公章一致。
19.任现职以来备课工作情况:如实填写。
20.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总结:如实填写。
二、审核工作程序
(一)单位审核
1.单位审核时,对需要修改的信息,在对应栏目点击“不通过”并注明原因后,再点击“退回”将申报信息退回至个人账户修改。个人只能修改“不通过”栏目,其他栏目不能修改,再次审核时只审核个人修改的栏目即可。
申报信息审核无误后点击“通过”,再上报数据至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和评委会办事机构退回需要修改申报信息的,单位对照相应审核部门(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或评委会办事机构)注明的“未通过原因”,点击需要修改内容对应栏目的“不通过”(不需要修改的栏目不要进行任何操作),并复制相应未通过原因后,再点击“退回”将申报信息退回至个人账户修改(操作说明见附件2)。
单位再次审核时,对照“未通过原因”对申报信息审核无误后上报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
1.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时,对需要修改的信息,在对应栏目点击“不通过”并注明原因后,再点击“退回”将申报信息按申报路径逐级退回至个人账户修改。个人只能修改“不通过”栏目,其他栏目不能修改。
申报信息审核无误后点击“通过”,再上报数据至呈报部门或评委会办事机构。
2.评委会办事机构退回需要修改申报信息的,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对照评委会办事机构注明的“未通过原因”,点击需要修改内容对应栏目的“不通过”按钮(不需要修改的栏目不要进行任何操作),并复制相应未通过原因后,再点击“退回”将申报信息按申报路径逐级退回至个人账户修改(操作说明见附件2)。
再次审核时,对照“未通过原因”对申报信息审核无误后报送至评委会办事机构。
(三)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1.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后一周内,由主管部门报送纸质材料并缴纳评审费。
2.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按申报路径逐级退回,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
三、评审表填报说明
(一)打印要求
经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打印《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或《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双面同向打印,按页号装订)或《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申报实验技术职称提交,A3纸双面同向打印)。以上表格后面统称《评审表》。
《评审表》内容要与系统填报信息完全一致,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二)填写要求
1.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填写单位推荐说课或讲课专家评价意见,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字。
2.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总结:申报人员本人手写如下承诺语:“诚信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亲笔签名。
3.审核评价情况:此栏目所有“评价意见”要求简明扼要、言之有物、恰如其分,杜绝官话、套话。“签字”栏由相应的负责人(学生代表)亲笔签名。
(1)教学工作评价情况:
“所教学生综合评价意见”栏:由学校组织申报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对申报人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
“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评价意见”栏: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由申报人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对申报人所填教学工作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鉴别,并认真评议,形成评价意见。
(2)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审核意见:要填写具体意见,加盖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3)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按要求填写,要有简要的评价和明确的态度,学校(单位)须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单位审核人、负责人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4.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由相应主管部门填写“同意推荐××××(按申报职务规范填写)职务任职资格”,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呈报部门意见:由区市教育(体)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同意推荐××××(按申报职务规范填写)职务任职资格”,由负责人签字并盖呈报部门公章。
四、一览表填报说明
经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打印《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或《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A3纸双面同向打印)。以上表格后面统称《一览表》。
《一览表》内容要与系统填报信息完全一致,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1.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总结:申报人员本人手写“诚信承诺”(内容同《评审表》)并亲笔签名。
2.学校(单位)综合评价意见:学校填写简要的评价和明确的态度,在评价意见下方手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单位审核人、负责人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3.呈报部门由区市教(体)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在相应位置盖章。
五、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提交纸质材料
1.《评审表》1份;
2.《一览表》1份;
3.不能上传著作电子版的,提交著作原件。著作单独装入统一印制的《评审材料专用袋》,并填写《评审材料专用袋》封面。
(二)申报人员提交展示课视频
申报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须提交展示课视频。展示课视频单独提交,不需要通过系统上传。展示课视频要求如下:
1.在实际任课班级,按照任教学科当前教学进度录制,不允许使用以前的视频;
2.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图像、声音清晰。课堂全景、师生互动、听课专家等镜头不少于三分之一;
3.视频分辨率为1080P,格式为mp4视频格式,大小不超过1G。视频按照“单位+姓名+学段+学科”命名。
(三)主管部门和单位提交材料
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附件4)。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六公开”制度,参加当次申报的人员均须签字,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尽量都签字,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结果公示报告》(附件5)1份,由单位、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盖章。
3.《专家评委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6)电子件。各区市每学科推荐不少于5人,市直单位、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每学科推荐1-2人。
4.展示课视频统一拷贝到U盘或移动硬盘中上交。
六、重要提示
1.系统中的单位名称要与《评审表》和《一览表》中加盖的单位公章名称完全一致。如果单位公章名称变更,要通过主管部门联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单位名称变更申请。
2.新注册单位申请账户时,要与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如一个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名称一致。2019年之前已注册过的单位及个人无需再次注册。
3.注册成功后进行单位路径申请,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2019年之前已审核通过的路径无需再次申请。呈报部门进行路径申请时,选择相应评审委员会名称: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青岛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青岛市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市教育局局属学校进行路径申请时,选择“青岛市教育局”。
4.有关专业工作年限、教龄、班主任年限、辅导员年限和聘任年限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山东教师资格证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