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师德师风考评方案,100分
二、勤
参照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考勤方案,100分
三、绩
小学部(150分):
一、界定
(一)考试学科:语文、数学、英语。
(二)考查学科:除考试学科之外的其他学科。
(三)考核方式:各学科以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调研作为依据,以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为主。书面考核的学科有: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技能考核的学科有:科学、信息、体育、音乐、美术。考核方式将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二、考试学科成绩计算
(一)语数英教师:每学期按照期中(40%)期末(60%)的比例计算。满分为150分,最高分为150分,最低分为120分,最大分差30分。
1.个人班级成绩计算方法:个人成绩率分+所带班级平均率分。
(1)个人成绩率分=所教班级学生的优生率×100×1.2+良生率×100×1+般生率×100×0.8。
优生率、良生率、般生率计算办法:全年级所有学生该科目成绩进行倒序排序,前40%的学生为优生,第二个40%为良生,剩下20%为般生,以各班级的优生、良生、般生人数/各班级人数即为各班级的优生率、良生率、般生率。优生分数线为各年级总学生的前40%,良生分数线为各年级总人数的前第二个40%,般生分数线为后20%。
(2)平均率分=60×班级平均分/年级平均分
平均率分以班级平均分和年级平均分作为参考依据。该年级所有学生平均分折合为标准分60分,班级平均分(代若干个班级的老师取所有班级的平均分)与年级学生平均分的比乘以60即为该教师班级平均率分。
2.个人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个人班级成绩=150-(语数英个人班级最高分-个人班级分)/(语数英个人班级最高分-语数英个人班级最低分)×30
如一个人代几个班级的,个人最终成绩取这几个班级成绩的平均分。
三、考查学科成绩计算
考查学科(包括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学、道德与法治等科目)教学成绩以该学期抽测成绩进行计算。
1.在综合量化评估中,考查学科的教学成绩满分为150分,最高分为150分,最低分为120分,最大分差30分。
2.计算方法:
(2)根据该教师所带班级四个档次的学生数核算该教师的四个档次的率,其中优秀赋1.2分,良好赋1分,合格赋0.8分,不合格率赋0.6分。
计算公式:优秀率x1.2+良好率x1+合格率x0.8+不合格率x0.6=个人抽测分
(3)考查学科各科根据该学期个人抽测平均分得出最高分与最低分。
计算公式:150-(最高分-个人分)x30/(最高分-最低分)=个人教学成绩分
四、附加分项目
在上级教学质量检测评估抽测中,班级成绩在驻城学校中排第一名加3分;第2名加2分;第3名加1分;倒数第三名扣1分;倒数第二名扣2分;倒数第一名扣3分。
五、说明:
2.考核的学生为班级内全部学生。如无故不参加则按照参加对待。
中学部绩(200分)
一、评价原则
突出备课组成绩,同组成员实行捆绑式评价;适当兼顾备课组、组内个人成绩、班级成绩、全员育人、优生培养。
二、文化课教师评价办法
(一)学期成绩评定(满分200分)
教师个人成绩=备课组成绩十组内成绩十班级成绩+帮扶成绩
1.备课组成绩(50分):
备课组成绩根据在同类学校(私立学校除外)前1000、前4500、平均分名次和进行排名赋分。第一名50分,第二名48分,第三名46分,第四名43,第四名以后每降一名减5分,名次出现并列的,以前100名率的名次为准。
2.组内成绩:(125分)
组内成绩=(前1000名数×2分+前4500名数×2分)/班级数十所带班级平均分得分
注:(1)平均分根据教师所带学科班级平均分在全县的排名赋分,全县第一名35分,第二名33分,第三名31分,第四名28分,第四名以后每降一名减5分。(2)组内成绩根据组内得分按照最高分计满分125分,其他分数按照此标准折合。
3.班级成绩(20分):
班级得分=前1000名数×2分+前4500名数×2分+平均分排名分+奖励分(总分全县第一名6分,2-10名数×4分)
注:(1)平均分根据班级平均分在全县的排名赋分,全县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第四名17分,第四名以后每降一名减2分。(2)班级成绩根据班级得分分年级进行排名赋分,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8分,第三名19.5分,以后依次递减0.5分。
4.帮扶成绩(5分)
根据《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帮扶制度》计算,超过5分按照满分计,低于5分按照实际分数计。
(二)中考成绩评定
根据中考成绩评定各备课组、教师、班级成绩。
1.备课组成绩=前1000名数×2分×名次系数+前4500名数×2分×名次系数十平均分得分。
注:(1)名次系数计算办法:根据在同类学校(私立学校除外)排名确定,全县第一名系数为1,第二名系数为0.98,第三名为0.96,第四名为0.94,以此类推。平均分得分根据在同类学校(私立学校除外)排名赋分,第一名120分,第二名115分,第三名110分,第四名105分,第四名以后每降一名减10分。
(2)根据备课组成绩对所有学科进行排名确定优秀备课组名额,分值相同依据一练名次确定,再相同依据九年级上学期期末名次确定,依次类推。
2.任课教师成绩=(前1000名数×2分+前4500名数×2分)/班级数十所带班级平均分得分
注:(1)平均分根据教师所带学科班级平均分在全县的排名赋分,全县第一名25分,第二名23分,第三名21分,第四名18分,第四名以后每降一名减5分。(2)根据任课教师成绩对所有教师进行排名确定教学质量奖名额,分值相同依据一练组内成绩确定,再相同依据九年级上学期期末组内成绩确定,依次类推。(3)班级学生文化课总分获得全县前10名的班主任自然获得教学质量奖。(4)音体美特长生奖励办法:①音体美教师共设1个教学奖(特长生被高中学校正榜录取,以县教体局发榜为准,特长生正榜录取人数与招生总数比值进入县直学校前三名或学校获得艺体生贡献奖的设奖,第四名及以后不设奖,比值最高的学科获奖)。若成绩特别优秀可适当增加教学奖个数。②成绩计算办法:用考入高中学校的学生数除以所带班级个数的比值作为教师评选教学奖的依据,比值大的为优秀。如果比值相同,参考当年的综合量化成绩,成绩高者为优秀。(5)体育和信息老师有多人进入奖励名额,每科各奖励得分靠前的一个。
3.班级成绩=前1000名数×2分+前4500名数×2分+平均分排名分+奖励分(总分全县第一名6分,2-10名数×4分,音体美特长生录取且未进入文化课前4500名数×1.8)
注:(1)平均分根据班级平均分在全县的排名赋分,全县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第三名18分,第四名17分,第四名以后每降一名减2分。(2)根据班级成绩对所有班级进行排名确定班级管理先进个人名额,分值相同依据一练班级成绩确定,再相同依据九年级上学期期末班级成绩确定,依次类推。
三、考查学科成绩计算(满分200分)
考查学科(包括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等科目)教学成绩由学校成立考核小组按三个档次3:4:3的比例计算。
备注:
1.每学期结束按照期中考试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计算教师学期成绩最后得分。若全县不统一组织期中考试,则按照期末考试成绩计入总分。九年级下学期和八年级下学期地理生物按照一练成绩计入学期成绩。
2.学期成绩作为各级教学成绩奖评选及教师综合考评“绩”项的依据,中考成绩只作为县教学表彰会各奖项的评估依据。
3.因体罚、有偿家教、办辅导班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4.成绩均以县教研室提供的评估数据为准。
5.从教体局分配给我校的奖项中,拿出教学质量奖、优秀班主任各一个,分别分配给七八年级。
6.中考平均分根据县教研室提供标准核算,若县教体局不进行计算,未纳入学校量化,则备课组、班级、教师的平均分也不计入成绩。
四、能
教学常规工作是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的重要体现,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根本,必须坚持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一、教学常规
1.校本培训(2分)。教师首先要熟练掌握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及各种基本教育教学理论,其次要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活动,并圆满完成学习任务。根据成绩分2、1.5、1三个档次计分。(粉笔字书写纳入本条,每次不写扣0.1分,扣完2分为止)
2.备课(20分)。教师在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学期教学计划,单元教学开始前制定出单元教学计划,周前制定出课时教学计划,做到先周备课。具体要求参见《临沭县教育体育局教师备课制度》,教务处每月考查、检查一次。学期末合计将备课分为三个档次,分别计20、19.3、18.6、17.9、17分。(凡参加各级理论、写字测试等不获奖,一律按最低档次进行赋分;在上级各级各类检查中,备课出现重大问题的,一律按最低档处理)
3.公开教学(20分)。每学期学校举行一次讲课比赛。依据教务处安排的计划,在语、数、英、综合各学科分学科评出一、二、三等奖,结果按20、18、16三个档次记分。(执教校级及校级以上示范课的教师,学期末公开教学成绩取最高档;在市、县教学督导中被评为差课的,一律按最低档处理。)
4.作业布置与批改(30分)。教务处按《临沭县北城实验学校各学科教学常规业务检查细则》要求按教研组双周查,教务处月查的方式,从学生书写(10分)、教师批改(10分)、簿本保存(5分)、作业本数(5分)四个方面进行检查赋分,根据结果分五档按30、29、28、27、26计分。(在上级各级各类检查中,出现重大问题的,一律按最低档处理)
5.反思(5分)。按教务处要求撰写反思,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突出个人思考。根据检查结果按5、4.5、4计分。凡直接抄袭网上的一律按最低分处理。
6.听课(6分)。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评课至少要达到县教研室规定的次数,记录规范、项目齐全、评价中肯,小结与建议有启发性与反思性。根据质量按6、5、4计分。
8.比赛活动(10分)。教师比赛活动(5分),要求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学期末依据活动总分分5、4.5、4三档进行最终赋分;学生比赛活动(5分),各学科教师积极组织本学科所任班级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同学科根据具体成绩分三档5、4、3进行赋分,学期末依据活动平均得分分三档5、4.5、4进行最终赋分。
二、信息技术与平台运用管理
11.信息化技术(3分)。根据电教室、教务处计划,及《教室内白板使用规定》,完成布置的各项材料上传、研讨评比、每学期课件收集使用情况等活动,积极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教务处根据检查评比结果按3、2.5、2计分。
三、工作量
12.工作量(30分)。核算办法:课时数(包括校本课程)+晨读(午练)时数/2+班级管理+兼职工作量。
说明:(1)校本课程1.5节/周,助教0.8节/周,语数英老师所任其它科目均按0.75节计算;(2)班主任3节/周,副班主任2节/周,正副班主任课时量核算要根据年终班级中队量化考核分别按三档计入:一档班主任3节/周,副班主任2节/周;二档班主任2.5节/周,副班主任1.7节/周;三档班主任2节/周,副班主任1.4节/周。(3)教研组长2节/周,分2节/周,1.8节/周,1.6节/周三个档次),政教组长1.8节/周(学期末按照政教组量化考核方案,分1.8节/周,1.6节/周,1.4节/周三个档次)。(4)器材室管理:音乐0.5节/周,体育0.6节/周,美术0.4节/周,科学实验室0.8节/周,办公室负责人0.5节/周;(5)附加工作量:因各种原因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工作量参照以上四项核算。(6)中层教干正职7节/周,副职6节/周。
核算办法:按县教体局规定的课时量,语文12节、数学12节,科学和英语15节,体育、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等16节。达到县教体局规定的课时量的为满工作量记26分,超过县教体局规定的课时量的每超一课时加0.5分,加满30分为止。低于县教体局规定的课时量的每低一课时扣0.5分,扣完为止。
(五)教科研成果、荣誉
13.教科研成果(20分)。
(1)学生获奖(最高5分):所辅导学生在县级及以上组织的学习竞赛及各种音、体、美、劳等活动中获奖者予以加分
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无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按相应的分值的1/4赋分(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最高限2分)。
(2)优质课、公开课、技能比赛、教学成绩奖(最高5分):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5、5分;全省一、二、三等奖分别5、4.5、4分;全市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3.5、3分;全县一、二等奖分别为3、1分;校级讲课比赛不再加分;录像课获奖降级记分(省级按市级,市级按县级,县级按校级);非教研室举行的讲课比赛,如师德演讲等,发的是讲课比赛的证书的,折半计算。
(5)教师节政府与教育局共同表彰的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评选的名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兼职教研员、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党员先锋岗)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赋5、4、3、2、1分;教育系统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教学新秀按同等2/3赋分;非教师节表彰,经学校评选上报的教育系统的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等按同等1/2赋分;经学校评选上报的非教育系统的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等按同等1/3赋分;未经学校上报的不予以赋分。
(6)信息宣传(最高2分)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新闻稿的撰写,在国家、省、市、县、学校媒体发表每篇分别计0.5,0.4,0.3,0.2,0.1分。
以上所有奖项成绩超过20分者按20分计算。
中学部(100分):
工作能力考核包括常规、工作量和专业发展三部分,满分100分。其中教学常规55分,工作量30分,专业发展15分。
(一)教学常规(满分55分)
1.教师个人常规检查。
该项积分=县教研室期末督导成绩+教务处所查教学常规积分。
(1)每次每项检查不按时上交的每次扣1分、不交的该项记0分。
(2)常规簿本每次每项数量达不到县教研室要求的每少一次减1分;质量欠佳的减1分。其中督导成绩按25分折算,教务处所查得分和平均分按30分折算。
(3)年龄超过50周岁的老教师若未上交常规材料,则按照最低分减1分计入量化分。
2.各种材料(包括计划、总结、学习材料、外出学习汇报材料、临时性应急工作等)按时上交,不交的每次减2分。
3.兼课教干常规材料规定:兼课校长、中层正职教干的常规材料赋分,按县教研室要求必有的听课记录等项目必须齐全,根据数量和质量按《教师常规检查》进行赋分,其他教干常规检查同任课教师。
(二)工作量(满分30分)
工作量=课时数(包括校本课程)+班级管理+兼职工作量。
1.课时量
(1)计算课时数按开学第一周课程表计算,包括早读、午练。
(2)校本课程按实际开课节数计算,此项数据由年级组提供。社团活动管理1节/周,该项以政教处提供的名单和起终日期计算。
2.管理工作量
(1)年级主任、级部主任、班主任6节/周,辅导员3节/周。
(2)教研组长3节/周,备课组长2节/周。
3.兼职工作量
(1)器材室管理:音乐、体育、美术、史地教室等1节/周。
(2)心理健康教师2节/周。
(3)科室兼职工作人员(含教干)6节/周。
(4)因各种原因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1节/周。
核算办法:按县教体局规定的课时量,语文、数学、英语每周各12节,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每周各14节,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每周各16节。达到县教体局规定的周课时量的为满工作量记25分,超过县教体局规定的课时量的每超一课时加0.5分,加满30分为止。低于县教体局规定的课时量的,每低一课时扣0.5分,扣完为止。
(三)专业发展(满分15分):该项加分不足15分的按实际得分、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
1.讲课比赛、优质课、教学技能大赛、教学成绩奖赋分:
(1)优质课、公开课、技能比赛、教学成绩奖: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为7、6、5分;全省一、二、三等奖分别5、4.5、4分;全市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3.5、3分;全县一、二等奖分别为3、2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为1、0.5分;录像课获奖减半赋分;非教研室举行的讲课比赛,如师德演讲等,发的是讲课比赛的证书的,减半赋分。
(2)经学校选拔的公开课、示范课、展示课,国家、省、市级分别计3、2、1.5;说课、录像课减半赋分。
2.论文赋分
(1)发表论文:
赋分:国家、省、市、县分别每篇计3、2、1.5、1分。(发表论文在县教学专项督导时不能提供出来为学校加分的不在加分之列)。
(2)评选论文
条件:由县教研室、教科室层层推选,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赋分:省、市、县、校一等奖分别计2、1.5、1、0.5,省、市、县二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省、市三等奖分别计1分、0.5分。
(3)评选课件、典型发言、案例、教学设计、课程资源评选、数学故事、科技制作等,赋分等同评选论文。
(4)发表论文与评选论文只有第一作者加分、第二作者不加分。
3.辅导奖(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有教育主管部门一家盖章),国家、省、市、县一等奖分别计3分、2分、1.5分、1分,二等奖减半。多部门盖章的按二等奖减半赋分。
4.课题研究(在教育部门备案结题):国家、省、市、县级课题的主持人计3分、2分、1.5分、1分,参与成员减半赋分。
5.教科研成果奖(需有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国家、省、市、县一等奖,负责人计3分、2分、1.5分、1分,参与成员减半赋分。国家、省、市二等奖负责人计2分、1.5分、1分,参与成员减半赋分。教育学会等其他部门评选(盖章)的减半赋分。
6.信息宣传(最高2分)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新闻稿的撰写,在国家、省、市、县、学校媒体发表每篇分别计2分、1分、0.5分、0.2、0.1分。
7.荣誉赋分:教师节政府与教育局共同表彰的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评选的名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兼职教研员、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党员先锋岗)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赋6、5、4、3、1分;教育系统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教学新秀按同等2/3赋分;非教师节表彰,经学校评选上报的教育系统的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等按同等1/2赋分;经学校评选上报的非教育系统的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等按同等1/3赋分;未经学校上报的不予以赋分。
关于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与奖励,由县教体局基教科组织评选的按学校优秀班集体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执行;由教研室组织评选的按文化课成绩(一学年)进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