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决定于近期公开招聘57名事业编制内教职工。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53名(职位代码1-3至1-31),职员、教辅人员4名(职位代码1-1至1-2、1-32至1-33),详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艺术中学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的要求为准。
2.所有报考教师岗位人员(2024年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需求表中对教师资格证有明确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要求为准。2024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播音主持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一级甲等。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材料。
7.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8.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教师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基本能力测试、心理健康测评、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说课/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2.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专业素养、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4.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当通过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免笔试考生,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基本能力测试。
5.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6.对于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含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四)基本能力测试
3.地点: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
4.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取实操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实操技能测试,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小组讨论,具体岗位类型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艺术中学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需求表》(附件1)。
5.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免笔试人员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即为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健康测评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健康测评。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五)心理健康测评
3.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健康测评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六)现场资格审查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艺术中学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工资格审核资料目录》(附件4)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七)面试(说课/试教)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80号广州市艺术中学。
3.面试可采取说课、试教、面谈、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侯分室当场公布。
4.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八)体检、考察
(九)公示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其他考生由招聘单位决定,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2.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职员、教辅人员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工作程序与教师岗位一致。
(二)笔试
4.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当通过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现场资格审查
2.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准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艺术中学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工资格审核资料目录》(附件4)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四)面试
3.面试结合各岗位实际情况开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实操、面谈等。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侯分室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递补、聘用等工作程序与教师岗位招聘工作程序一致。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笔试准考证、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七)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艺术中学。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艺术中学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免笔试”考生情况说明书
4.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艺术中学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工资格审核资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