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对于距离及格线只差一两分的考生来说,如果对成绩有疑义,可以参照当地的成绩复核政策,试一试成绩复核;
下面立信会计培训给大家汇总了截至目前,各地有关中级会计成绩复核、考后资格审核的通知。
廊坊
申请所需材料:成绩复核申请表扫描件、考生身份证扫描件
备注:
1、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10月25日前办理成绩复核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2、复核是对考生所作的题目有无漏评,合分是否准确进行复核;
3、主、客观题成绩及主观题评分标准不属于受理范围;
邢台
1、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有误的,写明原因,附准考证、身份证。
2、考生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不能进行信息变更,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予以申请。
3、照片信息有误的目前无法修改。
早在2020年3月,四川省财政厅就公布了四川考区2020年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由前审调整为后审形式,具体审核日期另行公告。
如对分数有异议的我省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一个月内,向报考所在地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部门查询本人考试科目的明细分值。
一、初级审核要求
请成绩合格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中(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毕业证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因故不能现场审核的考生可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采取线上审核。
二、中级审核要求
中级资格审核范围为2020年报名并一次性通过三个科目的考生,其余考生不审核。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继续教育学习记录前往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复核结果一般在受理截止日后一个月内反馈考生。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本市考试管理机构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试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并进行公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成绩合格考生于10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继续教育学习记录到原网上报名的区县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去年在我市参加考试有考试科目合格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去年在外省参加考试有考试科目合格今年在我市报考剩余科目成绩合格,以及今年在我市首次报考有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
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2、成绩合格但报名信息有误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于2020年10月30日前到重庆市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审核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3、需进行成绩复核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10月30日前到重庆市会计人员服务大厅查询,逾期不予受理。
查询成绩明细按照属地原则,请考生于2020年11月17日前携带身份证,并书面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资格考试成绩明细查询申请表》(详见附件1)提交到所属考区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办理。
符合审核要求的考生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属考区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手续。
(一)审核对象。
中级资格考试三个考试科目成绩(包括2019年度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均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
(三)审核地点。
请符合审核要求的考生到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现场办理报考资格审核手续。
区直考区报名点设在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一楼)。
各设区市考区考后审核点设在本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各县(市、区)考后审核点设在本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四)审核资料。
1.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丢失,可按附件2的格式填写并请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单位证明等);
3.学历(或学位)证书,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表格、证明、委托函等资料留存审核地点。
2020年10月26日—11月13日(工作日)
(二)需携带资料
根据《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2019年、2020年两年内三科成绩全部合格)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青海户籍或在青海省内工作单位证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本通知所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考试合格人员审核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一、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分数有疑义,请在10月30日前向本人考试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二、中级资格考试信息审核
1、审核对象。
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核对象为截至2020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全部60分及以上考生。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核在高级评审时审核,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参评。
2020年10月22日—11月13日正常工作日,过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核需携带资料。
4、信息采集。
我省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查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疑义的,可以向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附件1)查询有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成绩复查需填写《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于2020年11月15日前寄至报考所在地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办理。
一、复核对象
(一)中级资格。2019、2020年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一)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0〕8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二)高级资格。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0〕8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上述“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