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县房屋和市政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全县在建项目应在工地现场安装实名制验证、疫情防控监测视频监控和扬尘智能监控等设备,实现建设工地“人防+技防”的智慧化管理模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借助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集工程动态管控、智能预警、人员管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场景于一体,实现数据互联、场景互通、管理协同,为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数字化管理信息,助力建筑施工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二、建设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加强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引导,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智慧工地建设各阶段工作要求、激励保障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主动加强智慧工地管理信息化手段建设,实现对施工现场人、机、料、法、环等关键要素的智能监控、预测报警和在线管理的数据共享、实时协同,助力参建各方主体落实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责任。
(二)突出重点分级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按照N+X分层级推进,坚持示范引领、务求实效,优先在过程监控、起重设备、扬尘防治、人员管理等环节重点应用,逐步拓展任务实施。其中:N1为基础项,是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要求;N2为提高项,是创优项目、观摩工地的前提条件。(见附表1智慧工地建设任务清单)
三、设备实施范围及安装要求
根据智慧工地建设N+X分层级推进要求,对照智慧工地建设任务清单内容及我县实际,对设施设备层面的实施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安装范围
1.全县在建项目必须安装实名制门禁系统和疫情防控监测设备。
(二)安装位置
1.实名制验证、疫情防控监测设备应安装在每个项目工地设置的人员集中出入口处。
2.视频监控设备应安装在建筑工地主要施工及作业场所,实现工地视频全覆盖。工地主出入口、主要运输出入口、塔吊设备均应安装360度旋转的高清球形摄像机;车辆出入口、冲洗设施处应安装高清抓拍摄像机,需具备高清抓拍功能,满足夜间施工抓拍和录像需要,监控设备接入车辆未冲洗自动抓拍系统,系统结合施工现场车辆冲洗装置,对离场车辆进行实时探测、自动识别和抓拍未冲洗车辆,对号牌不清、污损、破损、遮挡号牌车辆实时抓拍;场内主要通道、实名制通道、材料区、危险作业区及其它施工作业区,应安装高清枪机。
3.扬尘监测设备应安装在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范围内,确保每2万平方米用地范围内不少于1个监测点,距离基坑或项目主体结构不大于10米或距离工程主要出入口不大于5米,设备采集口距离地面高度不高于4米,工地雾炮、喷淋与监测设备的距离不低于5米。另外,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设备要求
3.扬尘监测设备的主要传感器应当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具有检定校准报告,确保采集的扬尘数据真实有效,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具体参数见附表3)
四、智慧工地建设方案线上申报审核流程
(一)智慧工地建设设备部署线上申报流程
1.编制智慧工地建设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方案应包含设备安装部署平面图、现场拟安装设备清单、设备型号及设备参数、安装运维单位及固定运维联系人联系方式,明确扬尘监测仪器固定位置、制高点球机安装位置(安装数量应覆盖该施工作业区)、实名制人行通道出入口视频监控位置、车辆冲洗装置位置,围挡设置,并附施工场地及设备安装位置平面图,标明设备设施位置并明确责任人。
2.建设方案核查。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字并盖章,施工单位专职设备信息管理人员将审核通过的建设方案电子版上传至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运维中心,监督部门对建设方案中使用的设备情况、安装数量、安装位置进行核查确认。
3.项目现场设备安装。建设方案等文件线上核查通过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设备供应商进场安装设备,设备安装完毕后在平台申请数据联网上传。
4.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接入申请。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填写并上传《工程建设项目电子申请单》,申请将数据上传至建始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运维中心,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现场安装位置及设备参数的核验,核验通过后进行数据联网调试工作,将现场设备数据联网上传至建始智慧工地监管中心。联网成功后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运维中心出具该项目的设备数据接入确认表,同时开通项目管理账号供项目日常管理维护使用,并将已联网项目数据上报至主管部门。
5.智慧工地设备变更申请。施工现场发生设备部署变化,包括位置变化、数量增减等情况,应按上述要求重新进行方案变更与确认,新增设备需重新申请接入。
(二)智慧工地其它审核流程
1.设备拆除(部分、全部)申请审核流程。项目竣工或者因施工迁移导致设备全部或部分拆除,需通过智慧工地监管系统提交设备拆除申请,智慧工地监管运维中心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记。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申请内容进行设备拆除工作,拆除完成后于1个工作日内在系统确认完成。
2.中止信息化监管申请审核流程。施工现场因停工或因其他原因导致项目中止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在“智慧住建”系统提交《中止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申请》,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运维中心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记,中止期间设备数据的运行状态将不纳入统计考核。
3.恢复信息化监管申请审核流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中止信息化监管后,需复工重新纳入信息化监管的,需在“智慧住建”系统提交《恢复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申请》,运维中心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记,设备数据的运状态将重新纳入统计考核。
五、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运维流程
(一)实名制运维流程
3.关键岗位人员请假手续登记。关键岗位人员如不能在岗履职,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在“智慧住建”系统扫描上传请假批准文件。已请假手续登记的关键岗位人员,请假期间的考勤不纳入统计考核。平台每月将自动生成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排名统计表,在“智慧住建”系统进行公示,并推送信息至住建部门、监督机构。
(二)视频监控运维流程
(三)扬尘监控运维流程
2.PM2.5、PM10数据超标时,通过系统消息通知现场责任人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自动启动现场喷淋降尘设备;如超过30分钟PM2.5、PM10数据仍超标,通过系统消息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及责任监督人员。
六、运行管理要求
(一)严格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1.建设、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职责:负责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完善智慧工地,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恢复。
2.施工单位专职管员职责:负责项目现场设备安装及运行确保扬尘、视频监控等设备安装到位、运行正常,实时沟通异常情况,并解决设备故障及离线等情况。
4.监督机构职责:各项目监督员督促各参建责任主体落实智慧工地建设、数据联网上传及故障恢复,利用“智慧住建”系统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进行日常工程监管,发现设备联网故障及时上报运维中心,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故障修复
(二)设备运行保障措施
1.施工单位要确保视频监控、扬尘监测设备处于24小时在线并稳定运行的状态,发现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处理,确保数据能实时上传至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
3.系统将对设备不在线的故障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排名,每月生成报表,设备不在线故障率高或申请延期修复多的项目也同样会纳入差别化监管范围,监督部门将加大巡查频次,进行重点监管。
五、运维服务工作
胡传君县住建局建管股股长
单隆淼县住建局建管股副股长
郭金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大队大队长
敖卫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向秋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冉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千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大队质安股股长
县住建局建管股负责“智慧住建”系统平台建设,执法大队负责在建项目智慧工地建设,共同保障智慧工地正常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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