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2日9:00起至2023年5月22日17:00。
三、招聘详情
武汉长江新区(以下简称“长江新区”),于2022年2月成立,是湖北省委省政府、武汉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布局,规划建设的高水平新区,是湖北省、武汉市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根据新区发展需要和《武汉长江新区员额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公开选聘一批紧缺急需的优秀人才(实行员额编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为长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机构岗位,分为党务综合、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城市建设管理4类岗位,共40人。具体选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武汉长江新区紧缺急需优秀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范围
各地党政机关、新区(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园区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聘用制、购买服务、人事代理等非在编人员);入选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外国企业、全国工商联发布的500强民营企业(包括总部、分公司、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且参与过政府有关合作项目。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较强的创新思维、吃苦精神,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4、具有附件所列高校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7、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工作经验要求
3、根据考生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认定工作经历和经验。挂职、借调经历可认定为相应工作经历和经验。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选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要求的。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费用,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在指定网络端口报名,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履历、主要业绩等信息,提交主要印证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个人免冠2寸电子登记照片(大小不超过2M,尺寸413*579px)等。
请考生进入下方链接网址,使用本人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登陆报名端口:
1、请考生根据自身专业、工作经历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意向岗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且不得重复报名,请慎重考虑、仔细选择。
2、请考生仔细阅读“报名信息填写说明”(报名系统页面上方显示),如实、规范地填写报名信息,对信息和提交的有关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选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线上遴选
(四)资格复审和考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建设新区的意愿。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单项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主要采取深入考生工作单位或户籍地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学习科研、工作业绩和入职意愿等情况。
考察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或考生放弃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并考察,没有合适递补对象的岗位,核减或取消选聘岗位计划。
对考察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考生,参照武汉市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考生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不能到岗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集中公示结束后涉及递补事项的及时公告。
五、管理培养
聘用人员实行长江新区员额管理,享受员额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入职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需放弃原身份,按现任职务职级层次确定相应的员额岗位等级,其他人员可根据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相应员额岗位等级,最高可确定为中层副职相对应的员额岗位等级。
六、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参加选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本次选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对有志于建设新区的所有报名人员(含不符合此次选聘报名资格条件的优秀人才)均纳入新区人才信息库,享受新区人才服务。
中共武汉长江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5月11日
武汉出版社招人
总编室数字资源管理员1人
人文社科与现当代文学出版中心编辑2人
荆楚文库与城市文化出版中心编辑3人
美编印务中心出版专员1人
2023年5月12日上午10:00至2023年5月31日下午17:00。
武汉出版社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成立于1986年9月,是武汉市人民政府所属唯一一家出版机构,由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主管、武汉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主办。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承“为时代发声,为城市立传,为读者增福祉”的办社理念,出版了各类图书1万余种,累计发行5亿余册,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等各类图书奖400余项,形成了人文社科、现当代文学、城市文化、教育、科普与少儿等特色产品线,在读者中拥有广泛影响。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志于出版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和责任感。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2023年7月前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出生于1996年1月1日以后,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岗位描述:负责数字平台的日常管理、数字资源的上传、更新与维护等工作。
岗位描述:负责人文社科类图书选题策划、编辑出版、宣传推广等工作。
岗位描述:负责文博考古类、中国近现代史类和古籍古史类图书选题策划、编辑出版、宣传推广等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笔试
(四)面试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报名情况设定入围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复审资料包括:
(1)报名系统内打印的报名简历。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须同步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5)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岗位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面试
(六)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本次招聘可视情况设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综合成绩和面试须达到指定分数线以上,方可以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七)考察及决策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以及政治表现、职业操守、工作业绩和社会信用等情况。经综合分析考察对象情况,提出意向性人选建议,并研究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
(八)统一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本次入围的拟聘用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将不予聘用。
(九)任前公示
根据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问题的,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十)聘用及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武汉出版社有限公司可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考试结果核减或核销岗位。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科起报
知名商业银行武汉分行招聘13人
客户经理助理8名
对公客户经理助理5名
即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中午12:00。
因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客户经理助理8名
岗位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较强,并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较强的客户信息保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岗位二:对公客户经理助理5名
2、普通话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并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良好的沟通和倾听能力;
3、性格开朗、吃苦耐劳、勇于挑战,接受并适应工作;
4、具有良好的职业规划,立志于长期在金融行业发展;
5、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
6、有较强的客户信息保密和风险防范意识;
7、熟悉PPT操作系统人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薪资待遇
录用后,综合月薪4500元起,并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员工福利等。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二)面试
四、体检及聘用
1、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五、其他事项
2、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武汉体育学院公开招聘15人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3日。
因发展需要,我院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计划
本次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国内院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五)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六)应聘者应同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23年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命名格式为:岗位+姓名(如:田径教师+张三);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外、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扫描件(党员证明必须由现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或总支出具,加盖支部或总支公章,有效期限为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
5.应聘者报名表等材料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不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者不予受理。若后期发现有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6.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四、考核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每类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岗位,学校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确定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学校将向社会发布公告。若进入面试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的,则由下一名递补参加面试。依据应聘岗位特点,确定不同面试形式及内容;
(四)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应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比例相加构成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术科类专职教师考核总成绩=笔试分数*30%+面试分数*70%,其它应聘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五)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六)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学校审定进入政审和体检。
五、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心理测试、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综合考核分数以面试成绩100%比例计算。特别优秀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可直接录用,不占招聘计划指标。学校可为特别优秀的录用人员提供公有租赁房。
八、本公告由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